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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案例交互驗證作業

本計劃在明台產險股份有限公司的協助下,選擇國內三個工業廠房 之倉庫類建築物,以本計畫擬定的防火安全評估基準,以及該公司常用 的安聯保險公司評估法(ARC),針對上述工業廠房之倉庫類建築物進行 實際案例交互驗證作業,比較其間的差異性,作為本計劃的防火安全評 估基準,後續研究發展的基礎。

第 一 節 安 聯 保 險 公 司 評 估 法 (ARC)

安聯保險(AI)公司為全世界最大產物保險公司,其評估法的觀念大 致與上述兩者相同,差異較大者為安聯保險(Allianz Insurance) 所採 用之方式,安聯保險內部有一風險管理部門(Allianz Risk Consultant department,簡稱 ARC)負責風險評級(Risk Grading)的製作。

評估項目如下所述:

1.基準點 (依使用性質而訂)

2.製程危險(Process / Occupational hazards)

3.火載量及價值分佈(Fire load/Spread/Value concentration) 4.建築物結構 (Building Construction)

5.公用設備 (Utility) 6.管理 (Management)

7.消防防護 (Fire Protection) 8.保全 (Security)

9.附加條款 (Additional Perils) 10.營業中斷 (Business Interruption) 11.損害紀錄 (Loss History)

12.危險資訊 (Risk Information)

上述每個大項各有其子項,惟其子項項目不多,不需輸入基本資料

,僅須填入主觀判斷的點數,點數的填入分為現狀(As is)及改善後(To be)兩種,並依情況填入意見(comments)欄。該評估系統須仰賴專業人 員填入各別分項分數,填分依據則訂有詳盡的技術手冊(Technical Manual),後述將作進一步的說明。由於 ARC 之評分為各項直接填入表 4-1,故其主觀及專業性較強,但其填表製作快速,標的物的危險評級 結果極快取得,對一個系統初建者頗為有利。

基於上述理由,本計劃選擇以安聯保險公司評估法(ARC)為實例驗 證的方法,其理由如下所述:

1.無版權及軟體限制。

2.不須大量輸出入資料。

3.具一定程度技術人員評定。

4.有大型資料庫可供依循。

5.得以調整核保基準。

6.能修正資料庫權重。

另外,該評估法以國際大保險公司資料為公信力基礎,開發出該模 式,方法的評級分數分佈為 50-500,分數愈高代表危險性愈小,安全性 愈高,核保準則依據危險等級圖 4-1 上的落點而定,任一使用性質建物 之基準點對應一危險分數,而區分為優良(Excellent)、良(Good)、普 通 (Average) 、 低 於 普 通 (Below average) 、 劣 (Poor) 、 不 可 承 受 (Unacceptable);評估人員在危險評定人員給予結果後,即能依此決定 評估標的物之安全等級,使用上十分方便。

圖 4-1 安聯保險公司評估法(ARC)之火災風險等級評估圖 產險公司提供

表 4-1 安聯保險公司評估法(ARC)火災危險度評估表

9.1 氣候/天然風險 1 1.4

9.2 社會風險 1 1.2

9.3 第三人風險 1 1.2

9.4 衍生性風險 1 1.2

10 營業中斷

10.1 產品/輸出 0.9 1.1

10.2 相互依賴度及偶發性 0.95 1.1 10.3 機具.公用設備及建築物 0.85 1.1 10.4 工具.模組及型式 0.95 1.1 10.5 資料處理/自動控制系統 0.95 1.1

10.6 環境影響面 0.95 1.05

10.7 外包狀況 0.85 1.1

10.8 偶發/緊急計劃 0.95 1.05

11 損失記錄 1 1.2

12 風險資訊取得 1 1.2

營業中斷(BI)總得分

財產損失(PD)總得分

BI 風險等級因子

PD 風險等級因子

產險公司提供

第 二 節 實 際 案 例 驗 證 作 業

截至目前,本計劃已經完成三個案例的驗證作業,相關各案例之基 本資料,以及查勘情形如下所述:

一 、 ○ ○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中 工 業 區 總 廠

本計畫於 95 年 8 月 29 日配合明台產險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台中市 工業區三路○號的○○工業總廠,進行現場實例驗證作業,有關該建築 物的基本資料如下所述:

(1).公司名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工業區總廠。

(2).生產產品:縫衣機。

(3).廠房地址:台中市工業區三路○號。

(4).廠房概述:總廠於民國 70 年 6 月建造完成,主要結構為鋼筋 混凝土構造,外牆與屋頂為鋼浪板構造,總樓地板面積為 14,215m2,地上 2 層,無地下室。

(5).員工人數:共有 222 人,主要工作時間為 AM08:30 至 PM04:30

有關本案例現場查勘作業的結果,概述如下:

(1).尚須落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缺失的改善方案。

(2).建議在動火登記書上加註開工時間及完工時間, 如此將有利 用廠區內的防火管理及消防安全防護。

(3).加強貨物堆放的管理,如保持安全間距、避免阻礙撒水功能 等。

(4).改善警報設備的性能,如增設光電式分離型探測器等。並將 舊式乾粉滅火器更換新型。

(5).增設自動滅火設備,如自動撒水,或是增設幾具自動炮塔滅 火設備。

(6).加強縱火防範計劃,應加強夜間駐廠人員的緊急應變能力。

(7).落實防火管理人的權責,如消防水帶置放位置、緊急應變計 劃等。並對廠區工作人員進行定期性防災消防演練。

(8).建議購買瓦斯漏氣探測器,以取代舊式泡沫水檢測。

二 、 ○ ○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中 工 業 區 一 廠

本計畫於 95 年 8 月 30 日配合明台產險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台中市 工業區三路○號的○○工業一廠,進行現場實例驗證作業,有關該建築 物的基本資料如下所述:

(1).公司名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工業區一廠。

(2).生產產品:汽車零組件。

(3).廠房地址:台中市工業區○路 8 號。

(4).廠房概述:總廠於民國 81 年 7 月建造完成,主要結構為鋼筋 混凝土構造,外牆與屋頂為鋼浪板構造,總樓地板面積為 14,896m2,地上 3 層,地下 1 層。

(5).員工人數:共有 288 人,主要工作時間為 AM08:30 至 PM04:30

有關本案例現場查勘作業的結果,概述如下:

(1).變電站都設於室內,由於室內為密閉空間,建議加設獨立空 調設備,如此對機器比較好,也可以增加其運轉壽命,單單 只加設排風扇效果有限。

(2).有些房間上方會掀起天花板,如此反而會使煙直接跑過去,

偵煙警報會相對延遲,建議改善加設空調。

(3). 尚須落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缺失的改善方案。

(4).加強貨物堆放的管理,如保持安全間距、避免阻礙撒水功能

等。

(5).改善警報設備的性能,如增設光電式分離型探測器等。並將 舊式乾粉滅火器更換新型。

(6).增設自動滅火設備,如自動撒水,或是增設幾具自動炮塔滅 火設備。

(7)加強縱火防範計劃,應加強夜間駐廠人員的緊急應變能力。

(8).落實防火管理人的權責,如消防水帶置放位置、緊急應變計 劃等。並對廠區工作人員進行定期性防災消防演練。

(9).建議購買瓦斯漏氣探測器,以取代舊式泡沫水檢測。

三 、 ○ ○ 電 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三 重 廠

本計畫於 95 年 10 月 19 日配合明台產險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台北 縣三重市興德路○○○號之○○電腦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現場實例驗證 作業,有關該建築物的基本資料如下所述:

(1).公司名稱:○○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三重市興德路廠辦大樓。

(2).生產產品:筆記型電腦等電腦產品。

(3).廠房地址:台北縣三重市興德路○○○號。

(4).廠房概述:總廠於民國 87 年建造完成,主要結構為鋼骨鋼筋 混凝土構造,外牆為帷幕牆構造,總樓地板面積為 43,000m2

,地上 13 層,地下 3 層。

(5).員工人數:共有 400 人,主要工作時間為 AM09:00 至 PM05:00

有關本案例現場查勘作業的結果,概述如下:

(1).消防檢查缺失未確實改善(撒水加壓主幫浦未修復)。

(2).火警自動警報設備警報音響,平時未置於正常位置。

(3).部分樓層分租,狀況發生時之通報及指揮,須事先擬訂。

(4).部份樓層分租給其他公司,且該承租戶內部儲存物質火載量 甚大,增加本棟建築物火災的風險程度。

(5).四、五樓以輸送帶運送儲存物品,其穿越垂直防火區劃,防 火填塞仍有空隙。

(6).管道間的材質僅為單層石膏板,維修門為木質門,其防火時 效不足。

(7).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經常有誤報情形,業主將主音響關閉。

(8).主變電室的散熱情形不佳,容易有電氣火災的可能性。

第 三 節 實 際 驗 證 結 果 與 分 析 一 、 ○ ○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中 工 業 區 總 廠

該評估建築物以本研究評估法進行防火安全評估作業,其結果如表 4-2,獲得總分為 143.5,為滿分值 260 之 55.2%,在產業風險對策得分 為 25.1,為滿分值 40.3 之 62.2%,在預防起火對策得分為 59.3,為滿 分值 104.1 之 57.0%,在抑制防護對策得分為 33.8,為滿分值 66.4 之 51.0%,在避難搶救對策得分為 25.2,為滿分值 49.2 之 51.3%,在必要 項目對策得分為 17.1,為滿分值 28.5 之 59.9%;同時以本章第一節安 聯保險公司評估法(ARC)進行防火安全評估作業,其結果如表 4-3,獲得 財產損失(PD)總得分為 89.6,營業中斷(BI)總得分為 88.3,根據產險 公司對於產業傳統危險的劃分原則,該評估建築物的危險因子為 1.25

,再將這個危險因子查圖 4-1 風險等級圖,獲知該評估建築物滿分值 150 分,所以可知,評估建築物在財產損失(PD)總得分為滿分值的 59.7%,

營業中斷(BI)總得分為滿分值的 58.8%。

由上述可知,該評估建築物以本研究評估法進行防火安全評估作業

,獲得總分為滿分值之 55.2%,同時以安聯保險公司評估法(ARC),獲得 財產損失(PD)總得分為滿分值之 59.7%。根據第二章第二節,本研究在 選定防火安全對策時,考慮防火安全評估的三大目標,其中預防起火對 策屬於避免營業中斷的目標,因此該評估建築物以本研究評估法進行防 火安全評估作業,獲得預起火對策得分為滿分值之 59.3%;同時以安聯 保險公司評估法(ARC),獲得營業中斷(BI)總得分為滿分值之 58.8%。根 據本研究評估法判定本棟建築物的防火安全等級屬於”不佳”,同時依照 圖 4-1 風 險 等 級 圖 , 安 聯 保 險 公 司 評 估 法 (ARC) 則 判 定 為 ” 平 均

”(Average)。所以,對於本評估建築物而言,本研究評估法與安聯保險 公司評估法(ARC)的評估結果,兩者評估結果的相差皆在 5%範圍之內,

應該可以被接受。

二 、 ○ ○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中 工 業 區 一 廠

該評估建築物以本研究評估法進行防火安全評估作業,其結果如表 4-4,獲得總分為 147.9,為滿分值 260 之 56.9%,在產業風險對策得分 為 23.5,為滿分值 40.3 之 58.3%,在預防起火對策得分為 59.8,為滿 分值 104.1 之 57.4%,在抑制防護對策得分為 35.8,為滿分值 66.4 之 53.8%,在避難搶救對策得分為 28.9,為滿分值 49.2 之 58.7%,在必要 項目對策得分為 15.2,為滿分值 28.5 之 53.4%;同時以本章第一節安 聯保險公司評估法(ARC)進行防火安全評估作業,其結果如表 4-5,獲得 財產損失(PD)總得分為 90.6,營業中斷(BI)總得分為 90.2,根據產險 公司對於產業傳統危險的劃分原則,該評估建築物的危險因子為 1.25

,再將這個危險因子查圖 4-1 風險等級圖,獲知該評估建築物滿分值 150

,再將這個危險因子查圖 4-1 風險等級圖,獲知該評估建築物滿分值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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