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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輔助避難速度實驗

第一節 實驗計畫

本實驗配置如圖 3-1 所示,居室大小為 7×5.3m,並依據護理之家設置標準之配置床位,

並留設1.4m 之通道作為實驗時之避難路徑。為模擬室內充滿煙之狀況,將煙霧機置於火災室 兩端,製造冷煙以降低室內可視度,並配合可視度量測設備隨時補充居室內的煙濃度,如圖 3-2~3-4 所示。實驗開始前先進行人員訓練,以讓實驗人員對避難輔助器具使用熟悉度一致,

本研究使用之輔助避難器具及設定之搭配人數如表3-1 所示。

火災中之主要危害狀況影響因素在SFPE 防火設計手冊(SFPE Handbook of Fire Protection Engineers)及紐西蘭設計指南(Fire Engineering Design Guide)中有詳細規定,其中在可視度 方面,紐西蘭設計指南建議最小可視距離 10m 為維持最基本健康條件的簡單判斷方法,在最 小可視度 10m 時煙毒尚不至於產生累積到可危害人體之量,也不至於造成逃生避難上之危 害。因此一般以避難路徑上最小可視度需大於 10m 作為避難安全判定基準,本研究以可視度 安全值10m 為少煙狀態、並設定可視度 6m 為多煙狀態及無煙(一般)狀態之三種情境進行實 驗,以瞭解可視度對輔助避難速度之影響。本實驗使用之可視度量測設備由發射端及接收端構 成,發射端為功率為5 mW、波長為 650 nm 之工業用小型雷射光頭,接收端為數位式照度計。

由於煙霧對光線會產生吸收、反射與折射,因此發射端射出之光線穿過煙層後會產生衰退,最 後可依照度之衰退程度進行換算,以得知其可視度。

實驗條件如表3-2 所示,首先以無煙之狀態進行實驗,計測運用不同輔助避難器具時人員 移動至指定位置所需時間,之後再進行可視度10m、6m 之實驗,為確保實驗數據的精確度,

每項實驗條件均會重複3 次以上。實驗限制及流程說明如下:

1. 實驗限制

實驗受限於真實環境變數繁多,因此實驗前須詳列相關限制,本研究實驗情境與限制 說明如下:

a. 實驗環境情境設定為兩種:空間中無施放煙霧、空間中施放煙霧以達可視度 10m 及6m 之狀態。

b. 於居室對落放置二部煙霧機,以同步施放冷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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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實驗過程隨時監控煙層濃度,不定時補充冷煙。

d. 為避免恐慌實驗過程施放之煙霧為白煙,該煙霧不會對人體產生任何作用。

2. 實驗流程:

a. 實驗開始前會先進行人員訓練,以讓實驗人員對避難輔助器具使用熟悉度一致。

b. 利用煙霧機將居室達到所需之煙濃度。

c. 人員聽到鈴聲後開始進行輔助避難,將受助人員移動至指定位置後實驗結束停止 計時。

d. 每項實驗條件均重複 3 次以上。

6m 1m

移動路徑 煙霧機

可視度量測位置(H=1.8m)

3- 1 實驗場地及配置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 2 煙霧施放前後之狀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第三章 輔助避難速度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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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煙霧製造機

3- 4 可視度量測設備

(接收端、發射端、光線衰減之狀態)

3-1 輔助避難器具種類及設搭配人數

輪椅(1 人) 推床(2 人) 床單(2 人)

(下方資料來源: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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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輔助避難速度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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