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實驗設計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頁 49-57)

第四章 場景規劃與實驗設計

4.2 實驗設計

1. 大型廣告物

根據「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第二條規定,樹立廣告 指樹立或設置於地面或屋頂之廣告牌 (塔)、綵坊、牌樓等廣告,目 前廣告物租賃業者普遍設置版面規格為長 6 公尺、寬 18 公尺,本實 驗依照以上規定及規格設定大型樹立廣告物。

2. 大型廣告物之橫向距離

根據蔡中志等人【19】針對高(快)速公路兩側大型樹立廣告物 對景觀與行車安全影響之研究中 ,兩側大型廣告物之橫向距離分佈 進行調查,以高速公路局民國 92 年 2 月底統計資料顯示台灣有 56.46%將近一半大型廣告物設置於高速公路 20 公尺內,而該研究 結果顯示在交通安全與景觀要求可接受條件下 ,建議高速公路大型 廣告物橫向距離修正為 80 公尺內。又根據「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 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禁止高速公路兩側之橫向距離 200 公尺內 樹立廣告,故本研究乃將橫向距離設定為 20、80、200 公尺,如圖 4-11 所示。

圖 4-11 大型廣告物之橫向距離水準圖 20、80、200 公尺(左上至右下)

3. 大型廣告物之橫向距離視覺場景處理

相關數據依據直角三角形之三角函數 進行計算,大型廣告物之 橫向距離計算,如圖 4-12 所示,D 表示以路權邊界算起,高速公路 之橫向距離;Y 表示大型廣告物出現時之縱向距離,根據蔡中志等 人【19】針對大型廣告物之橫向距離與交通事故之關係分析 中指出,

有廣告物影響,自 1000 公尺以後有事故次數遞減之現象,因此將廣 告看板可能影響事故發生之最大事故臨界距離為 1000 公尺,故本研 究則將此臨界距離作為大型廣告物出現時之縱向距離;H 表示大型 廣告物之高度。藉由 X 距離與 Y 距離算出大型廣告物在不同之橫向 距離出現時的受測者可視視野角度θ,此角度作為場景在處理大型 廣告物設置位置的依據。詳細數據如表 4.5 所示。

資料來源:【19】

圖 4-12 大型廣告物之橫向距離計算示意 圖 表 4.5 大型廣告物之橫向距離數據表

符號 說明

D 20、80、200 公尺

W 9.875 公尺(3.75/2+3+5)

X 29.875、89.875、209.875 公尺

Y 1000 公尺

θ 2 、 5 、 12

H 15 公尺

4. 大型廣告物內容

由於考量到受測者在實驗過程中可能只注意前方之狀況,造成 實驗得不到所需資料。因此,在實驗中會隨機出現大型廣告物內容 包括有內容與無內容,如圖 4-13 所示,其中「請撥動風門」表示必 須撥動大客車之右邊排氣煞車桿子由上往下順序撥動一次 ,如圖 4-14 所示,讓受測者在下一個大型廣告物出現時 ,會進行眼睛確認 動作而去注視,以得到本實驗當初規劃 受測者在大型廣告物影響下 之實驗資料。本實驗研究只針對撥動風門之前的 視覺分心進行探 討,對於因撥動風門而產生之分心則不加以探討。

5. 前方事件車煞車

有關前車煞車減速設定,係根據 SAE J2400【29】防撞系統的 標準中,當剎車減速超過 0.39g 時,駕駛者感覺不舒服。因此以 0.4g 作為前方事件車之煞車減速率。另外,緊急煞車停車減速率則設定 為 0.55g。

前述之實驗因子各項設計內容 ,整理如表 4.6 所示。

圖 4-13 大型廣告物之內容設定圖

圖 4-14 排氣煞車桿子圖

表 4.6 大型廣告物之實驗因子設計說明表

有內容 無內容 設計說明

A A 受測者前方 1000 公尺與道路旁橫向距離 20 公尺處出現大型廣告物 。

B B 受測者前方 1000 公尺與道路旁橫向距離 80 公尺處出現大型廣告物 。

C C 受測者前方 1000 公尺與道路旁橫向距離 200 公尺處出現大型廣告物。

D

事件車以 0.40g 從 90(公里/小時)減速至 70(公里/小時),維持 15~25 秒後以 0.40g 加速至 90(公里/小時)。

前車緊急煞車事件 事件車從 90(公里/小時)以 0.55g 減速至停 止。

註:g 為重力減加速度(9.8 公尺/秒2)。

(二)大型廣告物之實驗場景流程

大型廣告物事件之實驗場景流程 ,如圖 4-15 所示。圖中各步驟說 明如下:

圖 4-15 大型廣告物之實驗場景流程圖

1. Step1

受測者轉動鑰匙發動車子,本車啟動引擎(實驗加入發動聲與引擎聲)。

2. Step2

此階段為本車起步跟車階段,本車起始於第三車道由靜止狀態開始加速 , 當速度加速到 90(公里/小時)以上時,本車前方 200 公尺處出現事件車,並在第 一車道與第二車道加入 B 級服務水準的車流量,而本車持續前進直到與前方事 件車相距 100 公尺時,事件車立即以時速 90(公里/小時)速度開始行駛。

3. Step3

本車持續跟隨事件車 15 秒,觸發無事故之煞車事件,當無事故之煞車事件 觸發 2 次後,則進行有事故之煞車事件,共安排 12 個大型廣告物事件,其中會 隨機出現有撥動風門之大型廣告物事件,當出現大型廣告物事件後,在 1.5 秒後 事件車會隨機產生煞車,每次事件間隔 40 秒出現,當受測者完成 12 個的大型 廣告物事件後,則此階段結束,進行最後步驟。

4. Step4

持續跟車 40 秒後,前方事件車以 0.55g 減速度緊急煞車,直到本車完全停 止後,則實驗結束。

二、鄰車道事故之實驗內容

本實驗主要探討鄰車道剛發生車輛事故 (例如車禍),當駕駛者逐漸接近事故 現場時,駕駛者是否會受到鄰車道事故的影響 ,觀察駕駛者於視覺變化與 前車 緊急減速之感知反應時間,本實驗情境設定在受測者前方中間車道 500 公尺處,

鄰車道出現後車撞於前車尾部還未排除的事故狀況,如圖 4-16 所示,前方事件 車則會受到影響而進行煞車 ,有關實驗因子之說明,如表 4.7 所示。

(一)鄰車道事故之實驗設計

實驗內容分為無事故之煞車事件與有事故之煞車事件 ,無事故之 煞車事件用以觀察當無事故出現影響 ,受測者進行跟車,前方事件車 煞車時之駕駛行為變化。有事故之煞車事件則是在 受測者前方 500 公 尺處中間車道發生事故,並配合前方事件車之煞車來觀察 受測者在經 過事故地方時,受測者視覺與駕駛行為之變化。

圖 4-16 鄰車道事故實驗之事件圖

表 4.7 鄰車道事故之實驗因子設計說明表

因子 設計說明

A

事故出現在中間車道,1.5 秒後前方事件車以 0.40g 從 90(公里/小時)減速到 70(公里/小 時),維持 15~25 秒後以 0.40g 加速至 90(公里 /小時)。

事件車緊急煞車事件 事件車從 90(公里/小時)以 0.55g 減速至停止。

註:g 為重力減加速度(9.8 公尺/秒2)。

(三)鄰車道事故之實驗場景流程

鄰車道事故之實驗場景流程,如圖 4-17 所示,圖中各步驟說明如 下:

圖 4-17 鄰車道事故之實驗場景流程圖 1.Step1

受測者轉動鑰匙發動車子,本車啟動引擎(實驗加入發動聲與引擎聲)。

2.Step2

此階段為本車起步跟車階段,本車起始於第三車道由靜止狀態開始加速 , 當速度加速到 90(公里/小時)以上時,本車前方 200 公尺處出現事件車,並在第 一車道與第二車道加入 B 級服務水準的車流量,而本車持續前進直到與前方事 件車相距 100 公尺時,事件車立即以時速 90(公里/小時)速度開始行駛。

3.Step3

本車持續跟隨事件車 15 秒,觸發無事故之煞車事件,當無事故之煞車事件 觸發 2 次後,則進行有事故之煞車事件,總共出現 5 次同樣事故,每次事件間 隔 40 秒出現,當受測者完成 5 次鄰車道事故事件後,則此階段結束,進行最後 步驟。

4.Step4

持續跟車 40 秒後,前方事件車以 0.55g 減速度緊急煞車,直到本車完全停 止後,則實驗結束。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頁 4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