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公共工程應納入綠林回饋的問卷調查
3.3 專家問卷第一部份的調查結果與修正建議
第一部份:「公共工程會造成綠林的破壞」的問卷項目設計的調查結果與建議 如表3.1。
表3.1 公共工程會造成綠林的破壞的專家問卷調查結果與建議
項
次 原問卷題目設計
調查結果認為「不適 合」的(人數)原因
修正 建議
修正後的問卷題 目設計
1 綠林區新建的公共工程 會破壞其原有之綠林區
(2)不適合 保留 綠林區新建的公 共工程會破壞其 原有之綠林
2 以往的公共工程已造成 原有之綠林區破壞嚴重
(1)不客觀 (1)不適合
(1)題目所問之泛指性 可能過高
(1)已建設之工程不適 再討論其破壞程度
刪除 本項
3
您是否認同綠林就像古 蹟如沒保存好就會愈來 愈少
(1)比喻古蹟的意函為 何?
(1)不適合
修訂 綠林區如沒作好 保存就會愈來愈 少
4
政府應重視綠林區新建 公共工程造成之綠林破 壞
(1)去除新建二字
修訂 政府應重視公共 工程造成之綠林 破壞
3.3.1 專家問卷第二部份的調查結果與修正建議
第二部份:「政府公共工程應執行綠林回饋」的問卷項目設計的調查結果與建 議如表3.2。
表3.2 公共工程應執行綠林回饋的專家問卷調查結果與建議
項
次 原問卷題目設計
調查結果認為「不適 合」的(人數)原因
修正建 議
修正後的問卷題 目設計
1
綠林區新建公共工程造 成原有之綠林區破壞應 予回饋補償
(1)回饋給誰?
(1)去除原有二字。
(1)不適合。
(1)綠林之破壞應予 回饋已是應有共 識。
修訂本 項
公共工程造成之 綠林區破壞應予 回饋補償
2 政府應建立公共工程綠 林回饋相關機制
(1)不適合。 修訂本 項
應建立良好的公 共工程綠林回饋 機制以利綠林恢 復
3
建立公共工程綠林回饋 機制有助於恢復原有綠 林水準
(1)需視回饋機制良 窳 否 則 適 得 其 反。
(1)原綠林面積可按 比例恢復。
(1)不適合。
修訂本 項
公共工程計畫須 明列恢復或回饋 等面積被破壞綠 林
4
公共工程的先期規劃或 可行性評估階段即應實 施綠林回饋之先期評估
修訂本 項
公共工程的先期 規劃階段即應實 施綠林回饋之評 估
5
另增加 第5 項
應建立公共工程 綠林回饋的評估
3.3.2 專家問卷第三部份的調查結果與修正建議
第三部份:「公共工程應編列綠林回饋預算」的問卷項目設計的調查結果與建 議如表3.3。
表3.3 公共工程應編列綠林回饋預算的專家問卷調查結果與建議
項
次 原問卷題目設計
調查結果認為「不適 合」的(人數)原因
修正 建議
修正後的問卷題 目設計
1 現行的公共工程預算編 列已考量綠林回饋
(3)認為不適合納入調 查。
(1)與三、2 衝突。
(1) 與 本 主 題 似 有 不 符,請考量。
(1)若已考量則無以下 問題。
刪除 本項
2
公共工程先期規劃階段 就應將綠林回饋預算納 入編列考量
修訂 本項
公共工程先期規 劃階段就應編列 綠林回饋預算
3
建立公共工程綠林回饋 預算評估模式評估編列 相關預算有利於先期的 規劃
(1)認為不適合。
修訂 本項
建立公共工程綠 林回饋預算評估 模式有利先期評 估
4
綠林區公共工程建設計 畫須明列恢復或回饋等 面積被破壞的綠林所需 之經費
修訂 本項 移到 二.3 並再 修訂
表3.3 公共工程應編列綠林回饋預算的專家問卷調查結果與建議(續) 項
次 原問卷題目設計
調查結果認為「不適 合」的(人數)原因
修正 建議
修正後的問卷題 目設計
5
政府應以身作則在公共 工程先期計畫時將綠林 回饋預算納入編列,以 利貫徹執行維持原有綠 林水準
(1)認為與本主題之 2、3、4 題似有重複。
本項 保留 但修 訂2、
3、4
政府應以身作則 在公共工程先期 計畫時編列綠林 回饋預算,以維 持原有綠林
6
未來政府在審查民間開 發案時,亦應要求民間 工程計畫編列綠林回饋 相關經費,以利維持原 有綠林水準
(1)先期應鼓勵民間編 列回饋經費。
本項 保留
未來政府在審查 民間開發案時,
亦應要求民間工 程計畫編列綠林 回饋經費,並納 入查核機制,以 利維持原有綠林
7
公共工程綠林回饋的先 期評估應在建設計畫先 期規劃階段實施
刪除 本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