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專家座談

補 2:一般設計 27 公分會設計 25 公分內縮兩公分是 斜的級高,讓腳沿著上來不會勾到止滑條

第二節 專家座談

透過焦點座談邀請相關單位專家與學者出席,以提供之專業與經驗之分享,

聽取各方意見並據以修正本研究之建議。

壹、 本研究案擬定研訂通用化住宅規劃手冊架構及版面安排方式建議?

委員 建議

林佳慧委員 如果說 cad 重繪之後,如果有相關案例輔佐的話,會更好,還有 cad 圖層的粗細可能要注意,以免印出來不清楚。

唐峰正委員 在文字敘述裡面有一個非不得已的這樣一個文字,我是覺得非不 得已是怎樣一個情境,第二個,就那個圖說,我建議是再活潑化 一點, 還有跟那個圓圈圈跟一個叉,我不知道這個方式是不是 太尖銳還是太極端了,我是建議有圖說之外,圈跟差不知道是不 是一個很簡單的呈現,這是我的建議。

邱玉茹委員 因為出版編排的關係所以有些圖需要在重製,還有照片部分還要 再補充一下,此外查核表比較沒有分類性,就覺得這個查核表是 不是應該做個分類,讓大家看起來跟勾起來是比較清楚的。

毛顯孝委員 但是如果今天這樣一個問卷調查還是透過一個傳統的方式去建 立,其中有八成的人是一般民眾,而正確的使用只有兩成。那麼 我們要採用的是多數還是少數的部分?我個人觀念是希望由市 場去領導消費者,而並非由消費者決定於市場走向。透過消費者 實際去體驗的科學數據而非經驗談,這樣才有說服力。舉一個例 子來說;台灣傳統就認為洗衣機就是放在陽台這樣觀念是對還是 錯?應該是要冷靜及客觀的分析,我們應該要給所有人一個正確 的觀念來編列這本手冊,這樣才有意義。其實很重要的觀念就是 說,我們說的這些除了用設計手法、施工手法的方式,最後會面 臨這個建材在哪裡買?這個東西的商品化界面是很重要的環節。

91

以及之後會不會有示範的房子把我們討論內容實現,不然將來消 費者還要在市場面臨選擇問題,也是很重要的問題。還有這套制 度走下去政府是否有獎勵措施,不然就是永遠是一個計劃性的策 略。不然將來沒有一套流程或樣本,還是一個半成品的模式。所 以我們才要推動這種獎勵性的措施、UD 完成屋的觀念。

李立夫委員 以這樣一個編排,我看了一下其實是一個蠻有架構性的,但是剛 剛蔡老師也提到說,這次是把一個質性的說明放在前面,就是有 標題,那我個人是希望質性的描述是可以少一些,數據就留在後 面,例如在大樓的出入口在質性說明就太多尺寸了,就把它統一。

陳政雄委員 第一個要講清楚的就是通用設計的定義,因為定義來講,從目前 7 個原則都是漸進產生,如果能闡述一下,那可以更了解通用設 計產生的原因,他是用無障礙環境作為基礎,然後讓社會的每一 個份子都能共享安全、便利、舒適,就這麼簡單的一段話,所以 對各個產業都有不同的影響,對於我們製造業來說,舉例來說像 洗髮精,怎樣閉上眼睛還能去分辨,每一種產業都不太相同,所 以這個定義我們要去了解一下,那我們的手冊是對住宅用,所以 那七個原則只是一個大方向,對於居住,那他的原則是可以很多 種。

貳、 針對視覺障礙者逃生問題,是否有特別建議部分?

委員 建議

藍介洲委員 以聲音或閃光這是針對不同族群去做,像聲音就是對ㄧ些視覺障 礙者,或是視力不方便的人,像是視力退化的,像是聲音的話我 會比較建議是警鈴響,像是警鈴響就表示會有一些突發的狀況,

像有些比較先進的就會說一些火災發生了,那我會比較建議是因 為我住高樓層,高樓層很多都有保全,都會有廣播的系統,那我

92

會希望遇到一些火災意外的時候,那些保全或有聲音的啟動,會 以播報的方式。再來是對錯的圖,也可以在旁邊出現文字說明,

這樣一般民眾在看的時候,可以清楚知道哪些是好的,哪些是不 好的,那另外就是說我在看裡面的文字,就是有些建議,有不得、

應,我想這些應大於多少、建議多少,因為這一本不是法規,我 想再建築技術規則有一些強制性規定,那我希望可以參照一些規 定,可以優於或嚴格於規定,因為我們未來目標是推動這個成為 一個強制性。

陳政雄委員 在老人裡面也有這個問題,逃生避難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方式是 法規所寫的疏散避難也就是規定 25 公尺最短距離重複不能超過 1/2 而且要有兩處不同方向等等,這是疏散的避難給一般健康 的、腿跑得動的,但是老人家一聽到警鈴就跟藍先生講的一樣,

突然間找不到角,等到找到就來不急,所以不太適合用疏散避 難。第二種就是就近避難,在我們安全梯的部分,有暫時避難區,

把視障者或是輪椅使用者推到那個地方,等消防隊員來揹他下 去,所以那個地方在日本來講牆上都會掛著簡易的輪椅或是簡易 的擔架,所以那是有一些設備或空間才能達到就近避難。第三種 叫做就地避難,就是給老人或者是完全不能動的,所謂就地避難 就是你已經完全不能逃離火場或是地震的時候,如日本規定,陽 台全部要連通,在老人之家或者是身心障礙者之家,陽台一定要 連通,就爬到陽台,也因為是連通的,消防隊員很容是上來去找 然後揹他帶離火場。所以這三種方式視障者都可以看他的身心狀 態,如果可以跑就跑,假如不能跑就到避難區,都不行就躲到陽 台或浴室等人家來救援。加上一些廣播,因為視障者他沒辦法 看,弱視者他只能看一閃一閃的,所以有聲音幫助的話是很好,

93

再加上警鈴,除了聲音之外還有閃光。另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就 是扶手,扶手有兩個作用,除了扶持你從 A 點到 B 點之外,還有 引導的作用。日本的安全梯都是雙層扶手,走廊上 65cm 是給輪 椅用的,安全梯 65cm 就是避難用的,在彎腰躲避煙霧的時候一 定會要去扶,所以對視障者來講,他就順著扶手一直跑,跑上跑 下,然後要有廣播告訴他第幾層發生火警,就沿著扶手逃生。

參、 目前國人曬衣及洗衣大多於陽台空間實施,若改採陽台與工作室分開施 行,此項規劃是否合宜?

委員 建議

林佳慧委員 工作室跟陽台分開當然是最好,因為陽台比較屬於逃生空間,在 陽台放設洗衣功能當然會放設許多設備,一些洗衣服的用具,尤 其會影響逃生,那對於無障礙不太好,但是方開當然比較好,假 如空間允許的話。

藍介洲委員 曬衣的部份,我是希望曬衣感或曬衣繩是可以調整的部份,像以 我家為例我家之後安裝了曬衣是可以調整高度的,那個不是機械 式的是旋轉操作,往上滾或往下滾,有一個問題是衣服掛太重,

雖然裝潢跟我說他是沒有什麼問題,尤其是剛洗完衣服是比較濕 的,所以用不到兩個月就壞掉了,可是我覺得那個設計是很棒 的,讓一些坐輪椅的或老人家沒辦法久站,其實掛衣服是一個需 要大肌肉運作的動作,他要把衣服掛上去,假如今天是腳有不方 便的人,他可以往下調,一件一件的往上掛坐在那邊整理很省 力,掛完以後再把它轉上去,再來是關於洗衣機的部份,現在一 般比較常見的是水槽式的,由上往下,另一種是滾筒式的,滾筒 式的就有點像烘衣機那樣,另外一種叫滾筒式,有點像那種烘衣

94

機,門打開的。這兩種洗衣機特性是完全不一樣的,滾筒式第一 較貴,容易耗損也較耗電。但好處衣服不會糾纏再一起,滾筒式 打開對於輪椅、小孩打開都比較方便。

毛顯孝委員 還有就是剛剛所說的空間獨立使用的觀念,但是以我們建商來看 的話,有些地方是比較不可行的原因,並不是做不到而是房價太 高的關係,所以我使用空間重置使用的觀念。

李立夫委員 我覺得工作室到不是二分法,把洗衣機放到工作室,曬衣放到陽 台,就一定是好的,我想他有一定的限制在,那把洗衣機放在陽 台,人的行為習慣式要多一點時間去推動,去改變。

陳政雄委員 我們 30 坪 40 坪怎麼可能還有一個工作室呢?那現在法規規定說 一米五一個陽台多長都沒有關係,可以一直繞,所以把洗衣機放 進去剩下 5、60cm 或 6、70cm 可以使用而已,假如是用面積來限 制那就很好。

肆、 目前管線多配置於天花板上,若改採用管線配置於架高地坪之下方,是 否合宜用於目前國內住宅?

委員 建議

林佳慧委員 其實以無障礙空間的話沒有那麼適合,如果要架高的話要 15 公 分左右,那可以說假如一個空間架高另一個空間沒有架高,要做 個緩坡,那斜坡道要做個緩坡大概1比12,那個空間窄的,那 假如只有一個空間要架高,那其他空間沒有架高那其實這個空間 已經沒有什摩意義了,如果要架高應該是全面來架高,那架高的 話又跟大門出入口又有一個高低差,所以這個可能也要考慮,那 假如要架高的話,那就要再新建大樓的時候一起考量,那事後要 加納是比較不恰當的。

李立夫委員 早期房子是 3 米,也有 2.8 米,那我們建設公司會要求至少至少

95

要有 3.2 米,那現在有的更要求要 3.3 米、3.4 米,所以有了高 架地板多了 15 公分,他室內高度還是符合早期 3.1 米、3.2 米,

那也是因為把管線放到地板,那相對的也把天花板的高度留出

那也是因為把管線放到地板,那相對的也把天花板的高度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