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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現實社會的不滿 對現實社會的不滿 對現實社會的不滿 對現實社會的不滿

在文檔中 台灣人肉搜索文化之探討 (頁 97-104)

到失去理智了!這警方真的沒辦法,我只希望那個關心的新聞記者跟愛貓人士或鄰 居,可以透過管道告訴我們那個人的住所,好方便救貓。除了救貓之外,當然還有 其他的準備,但在此不予討論。現在虐待動物的新聞層出不窮,也希望動保法可以 再修一修,法律可以更嚴謹一點!

從上我們可知,網友發起的人肉搜索企圖由虛擬世界的私人資訊揭露與傳播,而影 響對現實世界法律規範的反動。由於現實社會中國家法律有其侷限之處,對於違反社會 或公眾道德的人不見得可以立即制裁之;網友透過人肉搜索,乃是基於一種對法律規範 的互補與協調的立基點,對現實社會進行監督以及針貶的作用。

而研究者統計所有符合以「基於現實世界法律的不完善」為人肉搜索主要動機的條 件案例者,則包括有「內湖虐貓事件」、「台大博士生虐貓事件」、「新店惡擋救護車事件」

以及「新竹國中生霸凌事件」等,共計 4 件符合,佔全體案件比例為 36.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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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現實社會的不滿 對現實社會的不滿 對現實社會的不滿 對現實社會的不滿

網友發動人肉搜索,除了可能對於現實法律有著極深的反動,對於整體社會層面亦 然如此。如蘇一芳(2010)所說,一些輕視生命、婚外情、造假、不遵守公共規則、以 強欺弱以及違反基本倫理道德的事件,被曝光後進而引起人們的高度關注。尤其在政治 以及經濟環境不穩定的世局中,人們利用網路世界的言論以及行動撻伐一些違反社會公 平正義的人、事、物,以滿足其對於現實社會不滿的欲求。以下是「中指蕭惡擋救護車 事件」中,網友在某社群網站所發表的言論,其文本如下76

wugi****

2010-12-26 02:09

我覺得這個社會道德淪、沒有同理心的年輕人愈來愈多,繼八德國中學生霸凌 事件後再來這一樁!希望法官為了端正社會風氣、給人民警惕之考量!應該判他法 理上合理的重罪!因為明知道救護車上載的都是需要馬上急救的重傷或重症病

76 mobile 論壇(2010.12.26),「4569-ER 關於救護車送命危婦 遇惡駕駛顯釀

禍」,2011 年 6 月 2 日取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930102&p=41

人,他還惡意煞車阻擋!只要差個幾秒,車上的病人都有可能導致生命危險的,所 以惡意阻擋的敗類該死,死有餘辜!為了端正社會風氣,給社會上其他冷血心腸、

囂張跋扈的中學生、年輕人一個教訓和警惕,就請他好好來贖罪做功德吧!希望法 官大人能判蕭某有期徒刑來向社會大眾和被害家屬道歉吧!期望請檢察官和法官 從重量刑,並且總統應該親自下令禁止民代關說!管他媽媽多有錢,背後多有勢 力!政府官員、教育部長如果要對得起自己的政治生命的話,就應該拿這位囂張的 小開的案例好好想想如何提出可匡正社會風氣!提升人民法治精神的有效政策!

Ahg**

2010-12-26 02:24 #409

這能成立刑法第二十二章第二百七十六條「過失致死」嗎?雖然死者死因並非 孽主造成的,但孽主基於常理,應禮讓救護車,但並非如此,還蓄意阻擋行車動線,

且有危害救護車之行為。但好像還真的什麼都告不成,因為他家有錢。我想這個案,

在跨年後就會從大眾的記憶中消失了,除非能遇到有正義感的檢察官與法官,但我 想花錢買手腳還比較容易!

Neil****

2010-12-26 03:26 #413

希望這件事不能就這樣落幕,老實說今天我會那麼生氣是因為一件事,就是我外出吃 早餐時,剛好看到這則新聞,本來沒怎樣,但是在我附近的一位太太和她的孩子也在 看這則新聞,看著看著她孩子發問了:「媽媽這個人好可惡,好沒品阿!他會被警 察抓進去關嗎?還是會怎樣?」沒想到她媽媽說了:「這種人頂多只會被罰錢而已,

不會怎樣的啦!之後她的孩子就說,就只有被罰錢而已阿?可是害死人了阿?媽媽 之後好像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就說沒辦法阿!這社會就是這樣子!」我就是因為這 樣我才更火大,不知道這孩子心中會不會從此就有了只要有錢幾乎做什麼事都沒關 係?如果他又剛好看到之前警察被打得很嚴重,但是幾萬塊就交保的新聞,會不會 更加的信仰「金錢就是萬能」?以後會不會怎樣,真的很替他擔心,難怪越來越多 人不想生小孩(當然原因有很多)。所以,真的很希望有人可以趕快提供此 X 生的 背景(讓我知道是什麼小開還是家裡靠什麼致富的);雖然我不是執法者,也許我

一個人的力量也很小,但是真的非常希望至少可以盡自己一份力量,因為我真的不 敢想,如果哪一天我或家人或深愛的人在救護車,遇到這種 X 生我該什麼辦,一條 人命就這麼不值錢嗎?

從以上文本,我們可看到,網友對於此一案例事件之不滿,一開始除了是蕭姓博士 生本身的惡擋救護車的行為外,之後更由於蕭姓男子父親致電至TVBS全民開獎call-in 節目中過度袒護兒子的行徑,更引發網友憤慨,而對其父母進行報復式的人肉搜索行 動,使得不僅查出其父母職業背景,更引發輿論質疑蕭姓男子父親與母親利用媒體高層 關係企圖想要「弭平」人肉搜索所引發一連串的負面結果,並規避後續的責罰事實。網 友此舉,不但引起群眾的對於衍生的社會議題關注,更宣示社會大眾對於「權勢勾結」

並不默許。而除了此一事件外,在「新竹國中女學生霸凌事件」中,我們也看到,經由 媒體與網友一連串的人肉追緝,不但一一將行兇者糾舉出來,更突顯出當中地方幫派與 校園暴力的入侵問題,也對於警方的怠慢處置產生了預警與輿論壓力。

而研究者統計所有符合以「對現實社會的不滿」為主要人肉搜索動機條件的案例 者,包含「內湖虐貓事件」、「台大博士生虐貓事件」、「八八水災惡搞事件」、「護士嬉鬧 病床老人事件」、「新店惡擋救護車事件」以及「新竹國中生霸凌事件」等在內,共計 6 件符合,其佔全體案例事件比例為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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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人肉搜索的經驗中得到自我滿足在人肉搜索的經驗中得到自我滿足在人肉搜索的經驗中得到自我滿足在人肉搜索的經驗中得到自我滿足

國內學者張俊培(2011)指出,人肉搜索在某些程度上是一種遊戲的體驗。網友藉 由虛擬領域的資訊探索,可以掙脫日常生活的束縛,並逃離權威與階級的宿命,創造出 新的自主世界,滿足群體狂歡與自我滿足的體驗效果。研究者發現,在某些案例中,網 友除了透過人肉搜索得以維護社會公義外,也企圖從中得到自我價值需求與實踐的滿 足,並自主揭露資訊與網路的行動決策。

而藉由人肉搜索的過程,個人的努力最終能夠為集體群眾提供一個有效的服務,並 從中得到一種自我價值的滿足(安麗平,2008)。人們內在的自尊需求可以表現為對成 就、地位的追求以及對來自他人和社會高度的評價和讚揚之渴望。而在虛擬的網路世界 中,亦為現實世界的縮影;現實社會存在著社會比較與社會認同,在網路世界也同樣如

此。人們在網路上與他人交流與溝通時,希望自己的言論、價值觀能夠得到他人的認同,

獲得他人的正面肯定與積極的社會評價(雷燕,2009)。以「新竹國中生霸凌事件」為 例,某一網友曾於其部落格提供施暴者的動態與住家資訊,並宣示要保護受害人安全的 決心,其文本如下77

象腿幫眾和家屬揚言要報復法律提告:「發起的網友和有參與相關活動的網友」

請回應!【網友和朋友們~請大力幫忙轉PO到全網路】

象腿妹揚言要展開報復行動,請各位堵人的鄉民小心謹慎! 一位新竹鄉民剛 剛在新竹的簡餐店看到象腿妹,和一群學生妹去吃飯(疑似霸凌者的群眾)一邊吃飯 還一邊抽菸,聽她們對話她們非常憤怒,疑似明天要找受害者「小粉」算帳,還說 象腿她媽已經⋯⋯找律師,要把去參加聚會堵人的網友照片存底,全部控告!如果有 鄉民能通知到小粉(被害者),請她趕快申請保護令或是去警局備案。另外,其實 象腿妹早就已經不在南大路748巷××弄××號這個地址了,這個地址是象腿奶奶家,

所以有人說只有看到一對老阿公老阿媽是正常的因為象腿本人和她媽早就落跑不 知去向了。

至於象腿幫眾揚言要殘忍的報復行動,並且要被害者死無葬生之地、不得安 寧,甚至還要被害人拿出違約金100萬,還要登報道歉和網路道歉和新聞道歉,並 要求向象腿幫所人友下跪道歉。

還有象腿幫的家屬和親人也要做出法律提告,揚言要向網路的發起人和所有參 與相關此活動網友進行法律提告和刑事責任,也不接受任何道歉和和解。而且,幕 後支持象腿幫的相關人士也揚言要報復所有網路活動的發起人,也不接受任何道歉 和和解。

我的感覺是:做賊喊抓賊、打人還說被打,就是有這種不懂法律的人存在,還 感在賣弄法律、褻瀆法律,不懂法律來裝懂,我覺著這種人真是沒有無藥可救囉!

在此警告各位,不要說我沒講、沒說!你們這些象腿幫廢渣有種去找受害者就給我 試試看,老子剛聽到一點網路消息,我剛剛已經請30幾人兄弟在附近埋伏和等 候,只要你們這群像腿幫趕做出什麼事情來,老子絕對會讓你知道什麼叫「感同身

77 無名小站(2011.3.27),「象腿幫和家屬揚言要報復法律提告」,2011 年 5 月 26 日取自 http://www.wretch.cc/blog/ww696988/911761

受」、什麼叫「用身體會」。有一位網友問我說:「乾脆找人在附近租下一棟房子,

這樣不是更有保障和安全嗎?」我在此回覆那位網友:「你的的提議非常不錯!所

這樣不是更有保障和安全嗎?」我在此回覆那位網友:「你的的提議非常不錯!所

在文檔中 台灣人肉搜索文化之探討 (頁 97-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