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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級分析法-研究結果分析

在文檔中 中華大學 專題報告 (頁 71-81)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二節 層級分析法-研究結果分析

目標構面「C3 個資安全」中,五項評量準則權重之大小排序可知,「C31 網 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的金融機構對於客戶個資的保護佳」的重要性最高,「C35

銀行提供即時刷卡或轉帳簡訊,讓我安心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次之,再者為「C33 第三方支付機構對於客戶個資的保護佳」,第四為「C32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的賣家 對於客戶個資的保護佳」,「C34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可選擇是否記一個人付款 帳密」最低。

目標構面「C4 使用誘因」中,五項評量準則權重之大小排序可知,「C45 商 品具特殊性且只能透過網購時會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的重要性最高,「C43廠商提 供的優惠會吸引我選擇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次之,再者為「C44消費金額較大時 會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第四為「C42參考群體會影響我選擇使用網路電子支付」,

「C41 親友推薦我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最低。

(二) 評估準則之排序比較

在影響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因素之評估準則權重中,我們可以看到「C12

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相較於臨櫃或實體 ATM 支付更快速」(權重為 0.083) 是受訪 者認為響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最重要的因素,其他依序為「C31網路電子支 付平台系統的金融機構對於客戶個資的保護佳」(權重為 0.076)、「C15 網路電子 支付工具的使用時機具彈性符合自身需求」(權重為 0.066)、「C21 網路電子支付 平台系統的系統品質穩定度高」(權重為 0.066)、「C11 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相較於 貨到付款省時」(權重為 0.062)和「C23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的操作步驟快速簡 便」(權重為 0.062)。由此前六大評估準則排序中得知,相較於臨櫃或實體 ATM 支付更快速、客戶個資的保護佳、使用時機具彈性符合自身需求、系統品質穩定 度高、操作步驟快速簡便等,皆是影響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的重要因素。

另外,透過表 4-1 的結果可以看出,客戶最不重視的五項評估準則因素依序 為「C41親友推薦我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權重為 0.019)、「C42參考群體會影響我

選擇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權重為 0.021)、「C44 消費金額較大時會使用網路電子 支付」(權重為 0.026)、「C43廠商提供的優惠會吸引我選擇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權 重為 0.034)和「C45 商品具特殊性且只能透過網購時會使用網路電子支付」 (權 重為 0.035) 。由此可以推知,受訪者不會因為親友推薦、參考群體影響、消費 金額較大時、及廠商提供的優惠訊息,而對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有正向影響,

反而是上述的因素,例如相較於臨櫃或實體 ATM 支付更快速、客戶個資的保護 佳、使用時機具彈性符合自身需求等,才是主要的影響因子。由此可以推知,相 較於臨櫃或實體 ATM 支付更快速、客戶個資的保護佳才是他們認為的主因,有 績效的吸引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的興趣,然後影響其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成 效。

表 4-1 影響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因素之評估準則總排序表

目標構面/評估準則 目標構

面權重 排序 評估準則

權重 總排序

C

1快速省時 0.315 1

C11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相較於貨到付款省時 0.062 5

C12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相較於臨櫃或實體 ATM 支付更快速 0.083 1

C13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相較於語音轉帳流程簡便 0.059 7

C14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方式有時可節省一些手續費 0.045 13

C15網路電子支付工具的使用時機具彈性符合自身需求 0.066 3

C

2易於使用 0.276 2

C21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的系統品質穩定度高 0.066 3

C22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的操作介面淺顯易懂 0.057 9

C23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的操作步驟快速簡便 0.062 5

C24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的退款流程很簡便 0.043 14

C25網路電子支付方式可支援多元裝置使用 0.048 11

C

3個資安全 0.274 3

C31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的金融機構對於客戶個資的保

護佳 0.076 2

C32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的賣家對於客戶個資的保護佳 0.047 12

C33第三方支付機構對於客戶個資的保護佳 0.056 10

二、四種行業受訪者分析 (表 4-2)

我們將受訪者依行業別,將其目標構面及評估準則的內容整理如表 4-2 所示。

1. 教育業受訪者分析 (一) 目標構面之排序比較

對於教育業受訪者而言,影響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之因素時的四項構面 之權重順序為:「C1快速省時」(權重為 0.332),其次為「C2易於使用」(權重為 0.299),第三是「C3個資安全」(權重為 0.219),最後則是「C4使用誘因」(權重 為 0.151)。

(二) 評估準則之排序比較

在影響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的評估準則權重中,教育業受訪者認為「C15 網路電子支付工具的使用時機具彈性符合自身需求」(權重為 0.085) 是影響消費 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最重要的因素,其他依序為「C12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相較於 臨櫃或實體 ATM 支付更快速」(權重為 0.084)、「C23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的操 作步驟快速簡便」(權重為 0.076)、「C21 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的系統品質穩定 度高」(權重為 0.075)、「C13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相較於語音轉帳流程簡便」(權重 為 0.061)和「C22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的操作介面淺顯易懂」(權重為 0.061)。由此 前四大評估準則排序中得知,使用時機具彈性符合自身需求、相較於臨櫃或實體

C34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可選擇是否記一個人付款帳密 0.036 15

C35銀行提供即時刷卡或轉帳簡訊,讓我安心使用網路電子

支付 0.059 7

C

4使用誘因 0.135 4

C41親友推薦我使用網路電子支付 0.019 20

C42參考群體會影響我選擇使用網路電子支付 0.021 19

C43廠商提供的優惠會吸引我選擇使用網路電子支付 0.034 17

C44消費金額較大時會使用網路電子支付 0.026 18

C45商品具特殊性且只能透過網購時會使用網路電子支付 0.035 16

ATM 支付更快速、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的系統品質穩定度高等,皆是影響消 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的重要因素。

另外,透過表 4-2 的結果可以看出,教育業受訪者最不重視的五項評估準則 因素依序為「C41親友推薦我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權重為 0.014)、「C42參考群體 會影響我選擇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權重為 0.025)、「C34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 可選擇是否記一個人付款帳密」(權重為 0.028)、「C44消費金額較大時會使用網 路電子支付」(權重為 0.035) 和「C45商品具特殊性且只能透過網購時會使用網 路電子支付」(權重為 0.036)。由此可以推知,教育業受訪者不會因為親友推薦、

參考群體影響、支付平台系統可選擇是否記一個人付款帳密、消費金額較大等,

而對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有正向影響,反而是上述的因素,例如使用時機具彈性符 合自身需求、相較於臨櫃或實體 ATM 支付更快速、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的系 統品質穩定度高等,才是主要的影響因子。

表 4-2 目標構面及評估準則排序表-依行業別

教育業 金融業 服務業 科技業

D (R) C (R) D (R) C (R) D (R) C (R) D (R) C (R) C1 0.332 (1) 0.296(2) 0.383(1) 0.279(2)

C11 0.052 (9) 0.052(11) 0.079(3) 0.068(3) C12 0.084(2) 0.082(2) 0.101(1) 0.078(1) C13 0.061 (5) 0.057(8) 0.083(2) 0.048(12)

C14 0.050 (10) 0.033(14) 0.056(8) 0.050(9) C15 0.085 (1) 0.073(5) 0.065(6) 0.036(16) C2 0.299(2) 0.245(3) 0.290(2) 0.296(1)

C21 0.075 (4) 0.066(6) 0.069(5) 0.0589(7) C22 0.061 (5) 0.053(10) 0.065(6) 0.061(4) C23 0.076(6) 0.055(9) 0.070(4) 0.601(5) C24 0.045 (11) 0.036(13) 0.031(15) 0.0595(6) C25 0.043 (12) 0.035(15) 0.055(9) 0.056(8) C3 0.219(3) 0.378(1) 0.192(3) 0.240(3)

C31 0.060 (7) 0.121(1) 0.044(11) 0.069(2) C32 0.039 (14) 0.064(7) 0.022(18) 0.049(10)

註:D 表示目標構面,C 表示評估準則,R 表示排序

2. 金融業受訪者分析 (一) 目標構面之排序比較

對於金融業受訪者而言,影響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之因素時的四項構面 之權重順序為:「C3個資安全」(權重為 0.378),其次為「C1快速省時」(權重為 0.296),

第三是「C2易於使用」(權重為 0.245),最後是「C4使用誘因」(權重為 0.080),。

(二) 評估準則之排序比較

在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的評估準則權重中,金融業受訪者認為「C31網 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的金融機構對於客戶個資的保護佳」(權重為 0.121) 是影響 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的因素,其他依序為「C12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相較於臨 櫃或實體 ATM 支付更快速」(權重為 0.082)、「C35銀行提供即時刷卡或轉帳簡訊,

讓我安心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權重為 0.079)、「C33 第三方支付機構對於客戶個 資的保護佳」(權重為 0.077)、「C15 網路電子支付工具的使用時機具彈性符合自 身需求」(權重為 0.073)和「C21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的系統品質穩定度高」(權 重為 0.066)。由此前五大評估準則排序中平台系統的金融機構對於客戶個資的保 護佳、相較於臨櫃或實體 ATM 支付更快速、銀行提供即時刷卡或轉帳簡訊、第 三方支付機構對於客戶個資的保護佳等等,皆是影響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的

C33 0.053 (8) 0.077(4) 0.040(12) 0.044(13) C34 0.028 (18) 0.037(12) 0.031(15) 0.034(17) C35 0.039 (14) 0.079(3) 0.055(9) 0.043(14) C4 0.151(4) 0.080(4) 0.134(4) 0.186(4)

C41 0.014 (20) 0.013(19) 0.016(20) 0.034(17) C42 0.025(19) 0.014(18) 0.019(19) 0.030(20) C43 0.040(13) 0.021(16) 0.033(14) 0.043(14) C44 0.035 (17) 0.013(19) 0.027(17) 0.031(19) C45 0.036 (16) 0.019(17) 0.039(13) 0.049(10)

重要因素。

另外,透過表 4-2 的結果可以看出,金融業受訪者最不重視的五項評估準則 因素依序為「C41親友推薦我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權重為 0.013)、「C44消費金額 較大時會使用網路電子支」(權重為 0.013)、「C42參考群體會影響我選擇使用網 路電子支付」(權重為 0.014)、「C45 商品具特殊性且只能透過網購時會使用網路 電子支付」(權重為 0.019) 和「C43 廠商提供的優惠會吸引我選擇使用網路電子 支付」(權重為 0.021)。由此可以推知,金融業受訪者不會親友推薦、消費金額 較大時、廠商提供的優惠等,而對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有正向影響,反而是上述的 因素,例如平台系統的金融機構對於客戶個資的保護佳、相較於臨櫃或實體 ATM 支付更快速、銀行提供即時刷卡或轉帳簡訊、第三方支付機構對於客戶個資的保 護佳等等,才是主要的影響因子。

3. 服務業受訪者分析 (一) 目標構面之排序比較

對於服務業受訪者而言,影響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之因素時的四項構面 之權重順序為:「C1快速省時」(權重為 0.383),其次為「C2易於使用」(權重為 0.290),

第三是「C3個資安全」(權重為 0.192),最後則是「C4使用誘因」(權重為 0.134)。

(二) 評估準則之排序比較

在影響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的評估準則權重中,服務業受訪者認為「C12 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相較於臨櫃或實體 ATM 支付更快速」(權重為 0.101) 是影響 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最重要的因素,其他依序為「C13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相 較於語音轉帳流程簡便」(權重為 0.083)、「C11 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相較於貨到付 款省時」(權重為 0.079)、「C23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的操作步驟快速簡便」(權 重為 0.070)、「C21 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的系統品質穩定度高」(權重為 0.069) 和「C15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的系統品質穩定度高」(權重為 0.065)。由此前五 大評估準則排序中得知相較於臨櫃或實體 ATM 支付更快速、相較於語音轉帳流

程簡便相較於貨到付款省時、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的操作步驟快速簡便等,皆 是影響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的重要因素。

另外,透過表 4-2 的結果可以看出,服務業受訪者最不重視的五項評估準則 因素依序為「C41親友推薦我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權重為 0.016)、「C42參考群體 會影響我選擇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權重為 0.019)、「C32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的賣 家對於客戶個資的保護佳」(權重為 0.022)、「C44消費金額較大時會使用網路電 子支付」(權重為 0.027) 和「C24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的退款流程很簡便」(權重為 0.031)。由此可以推知,服務業受訪者不會親友推薦、參考群體影響、支付平台 的賣家對於客戶個資的保護佳等,而對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有正向影響,反 而是上述的因素,例如相較於臨櫃或實體 ATM 支付更快速、相較於語音轉帳流 程簡便相較於貨到付款省時、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的操作步驟快速簡便,才是 主要的影響因子。

4. 科技業受訪者分析 (一) 目標構面之排序比較

對於科技業受訪者而言,影響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之因素時的四項構面 之權重順序為:「C2易於使用」(權重為 0.296),其次為「C1快速省時」(權重為 0.279),第三是「C3個資安全」(權重為 0.240),最後則是「C4使用誘因」(權重 為 0.186)。

(二) 評估準則之排序比較

在影響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的評估準則權重中,科技業受訪者認為「C12 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相較於臨櫃或實體 ATM 支付更快速」(權重為 0.078) 是影響 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的因素,其他依序為「C31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的金 融機構對於客戶個資的保護佳」(權重為 0.069)、「C11 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相較於 貨到付款省時」(權重為 0.068)、「C22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的操作介面淺顯易懂」(權 重為 0.061)、「C23網路電子支付平台系統的操作步驟快速簡便」(權重為 0.0601)

和「C24 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的退款流程很簡便」(權重為 0.0595)。由此前五大評 估準則排序中得知相較於臨櫃或實體 ATM 支付更快速、平台系統的金融機構對 於客戶個資的保護佳、相較於貨到付款省時、平台系統的操作步驟快速簡便等,

皆是影響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的重要因素。

另外,透過表 4-2 的結果可以看出,科技業受訪者最不重視的五項評估準則 因素依序為「C42參考群體會影響我選擇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權重為 0.030)、「C44

消費金額較大時會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權重為 0.031)、「C34 網路電子支付平台 系統可選擇是否記一個人付款帳密」(權重為 0.034)、「C41 親友推薦我使用網路 電子支付」(權重為 0.034) 和「C15 網路電子支付工具的使用時機具彈性符合自 身需求」(權重為 0.036)。由此可以推知,科技業受訪者不會參考群體影響、消 費金額較大時、平台系統可選擇是否記一個人付款帳密、使用時機具彈性符合自 身需求等,而對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有正向影響,反而是上述的因素,例如相較於 臨櫃或實體 ATM 支付更快速、平台系統的金融機構對於客戶個資的保護佳、相 較於貨到付款省時、平台系統的操作步驟快速簡便等,才是主要的影響因子。

六、小結

經由上述分析表,我們整理出了全體、教育業、金融業、服務業與科技業

這五者的比較。根據表 4-2 的結果可看出對於教育業和服務業受訪者,將「C1

快速省時」視為是最重要的因素;金融業受訪者將「C3個資安全」列為第一優 先考量,而科技業受訪者則將「C2易於使用」視為是使用網路電子支付時的最 在意的因素,由此結果可知,不同行業的受訪者所在意的正和其所工作的行業屬 性有很高的關聯。而四群受訪者皆將「C4使用誘因」列為是最受不使用網路電 子支付之目標構面。

由此可知,總體來看,各行業受訪者認為「C1 快速省時」是影響消費者使 用網路電子支付的首要因素。雖然在過去有關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付的文獻中 較多對於交易安全或使用習慣的探討,但以現實面來看,消費者使用網路電子支

在文檔中 中華大學 專題報告 (頁 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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