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托勒密时代的埃及
公元前 332 年,马其顿王亚历山大征服埃及,埃及成为亚历山大帝国的 一部分。他宣布信奉埃及太阳神和尊重埃及神庙祭司,立即得到埃及祭司们 的拥护。埃及祭司们公开宣称亚历山大是太阳神拉的儿子,阿蒙的宠儿。于 是亚历山大便成了埃及法老的合法继承人。亚历山大在尼罗河入海口处建造 了一座新城亚历山大里亚,作为统治埃及的中心,任命大将托勒密・腊加为 埃及总督,治理埃及。公元前 323 年,亚历山大突然病死,其部将们为争夺 权力而互相攻伐,拥兵割据。帝国分裂。公元前 305 年,托勒密・腊加在埃 及自立为王,建立托勒密王朝。公元前 3 世纪中叶,托勒密王朝达到全盛,
除埃及之外,还占有西林尼加、巴勒斯坦、南叙利亚、小亚细亚西部和南部、
塞浦路斯、爱琴海诸岛屿、黑海沿岸等地。公元前 3 世纪末开始衰落,至公 元前 30 年,罗马军队占领埃及,末代女王克列奥帕特拉七世自杀,托勒密王 朝灭亡。
托勒密王朝时期,古希腊文明与古埃及文明广泛交融,产生出一种以埃 及文明为主体,兼有希腊文明特点的新文明。在政治方面,以埃及传统的中 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为主体,辅以希腊城邦的民主自治制度;在经济方面,
以埃及传统的土地国有制和灌溉农业为基础,以希腊开放型的,同时又保有 埃及传统的国家专营特点的工商业为主导;在文化方面,早已受到埃及文化 较大影响的希腊文化,反过来又深刻地影响埃及文化,二者互相交融,成为 一体。以至居于统治地位的希腊奴隶主们再也不愿称自己是希腊人,都以自 命为埃及人而感到自豪,而居于被统治地位的埃及奴隶主们则相反,都以习 希腊文、过希腊式的生活而感到心满意足。托勒密时代,随着希腊文明和埃 及文明的交融,产生了举世闻名的亚历山大里亚的繁荣,使埃及的政治、经 济和文化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尤其是在自然科学(数学、物理学、天 文学、地理学、医学等)的发展方面,达到了高峰。
托勒密一世和亚历山大大帝一样,是具远见卓识的帝王。他在埃及制订 和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措施。
为了巩固在埃及的统治,托勒密一世继承了埃及法老的传统,实行中央 集权的君主专制统治。又笼络埃及奴隶主阶级中最有势力和最有影响的神庙 祭司集团。他一到埃及,便捐献给神庙 50 塔兰特,作为一只阿匹司圣牛的葬 仪费用,表示他对祭司们的尊重并不亚于埃及的法老们。埃及祭司受宠若惊,
马上宣称托勒密一世为“救主”,是埃及法老的合法继承人,并按期为托勒 密一世和王后举行崇拜仪式,并在神庙的墙壁上刻满歌颂托勒密的铭文和雕 像。托勒密的雕像穿着埃及法老的冠袍,从埃及神手中接受恩典和赐福。
托勒密一世集军事、行政、司法、财政大权于一身,把国家政权的主要 支柱——军队完全控制在自己手中。埃及国王是军队的最高统帅。军队实行 雇佣军制度。将军和士兵几乎全由希腊人充任,埃及人不得问津,后来只是 出于笼络埃及世俗奴隶主贵族的需要,才破例任命原埃及法老涅克坦尼布的 一个曾孙为希腊雇佣军的军事长官。希腊雇佣军分驻在埃及各地,结成自己 的自治组织,过希腊式生活,监视埃及人民。托勒密一世保留了法老时代埃
及的国家机构。把全国分为上、下埃及两大部分,下设若干州,州下设县,
县下设村。官制也基本上沿袭了埃及旧制。财务大臣是国家的最高官职,相 当于宰相,辅佐国王统治全国,掌管财政和行政。在地方上的行政官职中,
财政官的权力也最大,负责管理王室土地,向王田农民收税收租,监督油、
酒、布匹、食盐、纸草、矿山开采等专利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督促商业和包 税收入的上缴,控制各王田、赐田、庙田、屯田的农业生产等等。托勒密一 世为了笼络埃及世俗奴隶主,规定各州、县和村的行政官职大都由他们充任。
实际上形成了希腊人专领军事,埃及祭司专管宗教事务,希腊人和埃及奴隶 主共同掌管行政、财政事务的局面。
托勒密一世为了巩固在埃及的统治,鼓励希腊移民迁住埃及,给予他们 一定的自治特权,继承过希腊式的生活。当时有三个希腊式的自治市——■
克拉底斯、托勒美斯和亚历山大里亚。■克拉底斯位于尼罗河三角洲地区,
是希腊人大移民时期建立的希腊移民据点,这时已发展成为工商业相当发达 的希腊式城市。希腊人聚居城中,从事工商业活动,享有选举市政长官和议 员的权利,市议会有权制订自己的法律和自铸钱币。位于上埃及的托勒美斯,
是新建的一座规模宏大的希腊式城市,居住在城中的希腊移民从事手工业和 商业活动。市民选举产生自己的市长和法官,并有权制订自己的法律和修改 城市法制。最大的自治市是首都亚历山大里亚,它是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 化中心,后来发展为国际贸易和文化交流的中心。城内住有希腊移民、希腊 雇佣军和埃及本地人,只有希腊移民享有公民权,从事工商业活动。除此之 外,聚居在埃及其它城市(如孟斐斯城等)中的希腊移民,也成立了自治组 织,享有一定的特权,不受当地法律的管制。然而,这些希腊式的自治市和 希腊城邦的自治并非一回事,它只不过是托勒密一世统治埃及的一种辅助形 式罢了。
在经济上,托勒密一世继承了埃及法老的做法,埃及土地仍归托勒密王 室所有,而实际经营上却分为两大类:“王田”和“授田”。王田是王室贵 族直接占有和经营的土地,数量最大,由王田农民进行耕种。王田农民是以 契约形式耕种王室土地的国家佃农,被严格管束在村社里,不得自由迁徙,
实际上只是半自由人。王田农民从国家领取种子、农具和牲畜,生产的全过 程,如种什么作物,何时种,如何种,什么时候收获等等,都要在国家官吏 的监督下进行。收割和打场的时候,国家官吏更是要亲临现场,拿着账册,
直到把赋税和一切苛捐杂税(如维修水利工程税、丈量土地税、使用打谷场 税等)全部收清为止。授田包括庙田、赐田、禄田和屯田等。庙田是神庙祭 司直接占有和经营的土地,免交赋税。赐田是国王恩赐给大臣或神庙的土地,
也免交赋税。禄田是国王给予官吏作为俸禄的土地,同样免税。屯田是服役 士兵的小块份地,与前三种土地不同之处是:要交一定数额的赋税,并可以 继承和转让,但要在地方政府那里办理登记手续。以上四种土地一般也由王 田农民耕种,王田农民按契约规定向田地主人交租。据纸草记载,赐田和庙 田的数量也很大。如托勒密二世的财务大臣阿波罗尼阿斯有赐田一万公顷,
埃德孚的荷鲁斯神庙拥有 4000 公顷庙田,埃纳斯城和埃利方泰尼岛上的庙田 约有 6000 公顷。尽管托勒密王朝对土地的控制十分严格,土地私有制依然存 在。托勒密王朝初期,私有土地数量很少,大多是边远的贫瘠土地,但到后 期,土地私有制得到迅速发展,出现了许多私人大田庄。
托勒密一世非常重视灌溉农业的发展,对法雍绿洲的重新开发就是例
证。他兴建了大规模的水利灌溉工程,开垦了大片的肥田沃土,促进了农业 生产的大发展。农业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也有新的改进,如使用了牲畜牵引 转动扬水车(埃及蜗牛)和畜力割谷机等。小麦的种植面积大大增加,约占 谷类作物种植面积的 80%。有些地区,作物一年两熟,产量大大提高,粮食 自给有余,且能大量出口,埃及被称为“东地中海的谷仓”。
托勒密一世继承了埃及传统的由国家垄断手工业和商业的制度。同时,
又注入了希腊工商业的活力——开放性。获利最丰的榨油、酿酒、麻纱、食 盐、纸草、香料、矿山开采、金属制造、化妆品、染料、钾碱等行业都不准 私人经营,由王室专营,产品由国家统一定价,交国家代理商销售。托勒密 一世特别注重国际贸易的发展,实行开放政策,把首都亚历山大里亚建成了 当时最大的国际贸易中心。市内建有专门的商业街、贸易市场、豪华的旅社 和银钱兑换所等。城外法洛斯岛上建有高大雄伟的大灯塔,指引着外国商船 昼夜顺利地进出亚历山大里亚港。托勒密一世下令开通了尼罗河至红海的运 河,使地中海、红海和印度洋连接了起来。埃及的对外贸易的范围伸展到北 非、东非、叙利亚、小亚细亚沿岸、爱琴海诸岛屿、黑海沿岸、希腊、罗马、
西亚、中亚、印度、东南亚和中国。希腊、罗马、波斯和阿拉伯等地的商人 经常住在亚历山大里亚的旅社里,说着各种各样的语言,洽谈着大宗的生意。
埃及输出的商品有粮食、麻纱、毛织品、纸草、玻璃器皿、黄金制品、象牙 等,其中一些商品如以神秘景物为图案的麻纱、毛织品和五彩缤纷的玻璃制 品等,很受外国奴隶主们欢迎,在国际上享有盛誉。输入的商品有漂亮的中 国丝绸,印度的象牙、珍珠、香料,阿拉伯的宝石等。这些商品除埃及奴隶 主贵族消费一部分外,其余部分转运到希腊、罗马等地。托勒密一世允许希
埃及输出的商品有粮食、麻纱、毛织品、纸草、玻璃器皿、黄金制品、象牙 等,其中一些商品如以神秘景物为图案的麻纱、毛织品和五彩缤纷的玻璃制 品等,很受外国奴隶主们欢迎,在国际上享有盛誉。输入的商品有漂亮的中 国丝绸,印度的象牙、珍珠、香料,阿拉伯的宝石等。这些商品除埃及奴隶 主贵族消费一部分外,其余部分转运到希腊、罗马等地。托勒密一世允许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