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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缺失要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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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自來水工程施工缺失原因之探討

4.3 常見缺失要因分析

三、 每次查核監造單位施工缺失次數比較,其他顧問公司為2.06 次,

高出平均值(0.56 次)1.5 次,建築師為 0.64 次,高出平均值(0.56 次)0.08 次。工程總隊為 0.52 次,低於平均值(0.56 次)0.04 次,A 級顧問公司0.125 次,低於平均值(0.56 次)0.435 次。

四、 監造單位監造工程以A 級顧問公司監造較工程總隊監造缺失率 低,工程總隊監造較建築師監造缺失率低,建築師監造又較其他 顧問公司監造缺失率低。

圖4.8 常見缺失特性要因圖

4.3.1 施工安全衛生缺失原因分析

施工安全衛生自93/9/1至96/8/31常見缺失細項,如表4.3施工安全 衛生缺失年度查核統計表。缺失原因探討如下:

一、 「現場施工交通警告設施不足」。缺失原因為:水管工程於道路 挖掘施工時未設置安全措施,或交通改道之警告牌,交通錐以及 連桿設置不足等原因。在96 年發生缺失已減少至 2 次,但此為 工安缺失仍有繼續加強。

二、 「工人未使用安全防護用具」。缺失原因為:工人於道路挖掘施 工時未戴安全帽,尤其夏季溫度高時未戴安全帽較多,另未穿反 光背心以及安全鞋、焊接時未戴眼鏡護罩等亦常忽略。在96 年 發生缺失已減少至1 次,但此為工安缺失仍有繼續加強。

三、 「防止崩塌之安全設施不足」。缺失原因為:於露天開挖深度超 過1.5 公尺未設置檔土設施,開挖機械或餘土靠近開挖線 1 公尺 以內。在96 年發生缺失仍有 7 次,缺失未減少仍因勞安法規修 正,廠商未隨新規定施作以致仍有缺失存在應繼續加強查核。

四、 「防墜等安全設施(如護欄、開口加蓋)不足」。缺失原因為:因工 程需要工作井開挖未能即時復原,周圍僅以警示帶圍繞未設護 欄,或於加壓站人孔開口部分拆模後未加蓋,以上情形有跌落之 虞影響安全。在96 年發生失缺已減少至 1 次,工安缺失仍有繼 續加強。

綜上,道路挖掘施工必備之安全措施以及施工人員之安全配備,

開挖深度超過勞安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工區環境安全措施等以及勞安 人員未落實自主檢查,監造單位未落實檢查。

表4.3 施工安全衛生缺失年度查核統計表

年度查核 缺失編

缺失細項

93(9-12) 94 95 96(1-8) 合計 5.14.07 現場施工交通警告設

施不足。

4 14 5 2 25

5.14.06 工人未使用安全防護 用具。

3 5 12 1 21

5.14.02 防止崩塌之安全設施 不足。

0 7 5 7 19

5.14.01 防墜等安全設施(如護 欄、開口加蓋)不足。

2 1 5 1 9

合計 9 27 27 11 74

4.3.2 工地管理缺失原因分析

工地管理自93/9/1至96/8/31常見缺失細項,如表4.4工地管理缺失 年度查核統計表。缺失原因探討如下:

一、 「無工程告示牌或內容未符合規定」。缺失原因為:新得標廠商 不明瞭或疏忽開工前須製作工程告示牌設置於明顯處,以及開 工、預定完工、停工、復工或變更設計需於告示排內更新日期以 及內容,在96 年發生缺失仍有 6 次,缺失未減少仍因新得標廠 商不明瞭或疏忽所致,以致仍有缺失存在應繼續加強查核。

二、 「工地髒亂,垃圾、雜物未清理」。缺失原因為:施工人員常將 便當盒、飲料瓶、塑膠袋用後亂丟棄造成髒亂。或拆模及組模後,

常發現混凝土渣、木板、鐵釘等雜物未清理。在96 年發生缺失 仍有5 次,缺失未減少仍因施工人員缺乏環境清潔觀念或疏忽所 致,以致仍有缺失存在應繼續加強查核。

三、 「工地現場機具與材料任意堆置,未妥善保護」。缺失原因為:

施工之工程材料、拆除材料、施工機具、乙炔鋼瓶、電焊機、切 割機、夯實機等任意堆置,未整齊堆置。在96 年發生缺失減少 至1 次。

綜上,廠商不明瞭或疏忽製作工程告示牌及內容更新,對工區環 境整潔不重視缺乏管理未落實自主檢查,以致施工機具及材料等任意 堆置,未整齊堆置,勞安人員未落實自主檢查,監造單位未落實檢查。

表4.4 工地管理缺失年度查核統計表

年度查核 缺失

編號

缺失細項

93(9-12) 94 95 96(1-8) 合計 5.09.08 無工程告示牌或內容未符合

規定。

10 7 5 6 28

5.09.04 工地髒亂,垃圾、雜物未清 理。

4 12 3 5 24

5.09.05 工地現場機具與材料任意堆 置,未妥善保護。

4 3 3 1 11

合計 18 22 11 12 63

4.3.3 鋼筋施工缺失原因分析

鋼筋施工自93/9/1至96/8/31常見缺失細項,如表4.5鋼筋施工缺失 年度查核統計表。缺失原因探討如下:

「未使用間隔器、墊塊,保護層不符規定」。缺失原因為:鋼筋綁 紮完成發現柱、牆等部分未使用間隔器、板部分未使用混凝土墊塊,

經常以磚塊充當以致保護層不符規定。在96年發生缺失已減少至1次,

但此項缺失影響結構安全甚大仍應繼續查核。

綜上,材料使用不當以及施工方法錯誤所致,廠商未落實自主檢 查,監造單位於檢驗停留點(Hold point) 未落實檢查。

表4.5 鋼筋施工缺失年度查核統計表

年度查核 缺失

編號

缺失細項

93(9-12) 94 95 96(1-8) 合計 5.02.05 未使用間隔器、墊塊,保護層

不符規定。

2 2 6 1 11

合計 2 2 6 1 11

4.3.4 混凝施工缺失原因分析

混凝施工自93/9/1至96/8/31常見缺失細項,如表4.6混凝施工缺失 年度查核統計表。缺失原因探討如下:

一、 「混凝土澆置、搗實不合規範,有冷縫、蜂窩或孔洞產生」。缺 失原因為:未按混凝土澆置計畫澆置,前後混凝土澆置時間停頓 超過規定時間,牆柱應分層澆置每層不得超過45CM,混凝土澆 置時振動方法錯誤,混凝土澆置前模板組立未平滑。在96 年發 生缺失減少至1 次。

二、 「混凝土完成面垂直及水平度不合規範或有大量修補痕跡」。缺 失原因為:樓地板部分混凝土澆置前未標示水平高度,以致混凝 土澆置完成後水平度不合規範,牆面部分混凝土澆置前模板未量 測垂直度,以致混凝土澆置完成後垂直度不合規範。在96 年未 再發生缺失,顯示缺失已有改善。

三、 「混凝土表面殘留雜物(如鐵絲、鐵件、模板)」。缺失原因為:混 凝土澆置前模板未作清理留有雜物,使用普通三夾板不具防水 性,遇水膨脹變形,翹嵌混凝土內無法拆下。在96 年未再發生 缺失,顯示缺失已有改善。

綜上,混凝施工缺失原因:材料使用不當以及施工方法錯誤所致,

混凝土澆置前廠商未落實自主檢查,監造單位於檢驗停留點(Hold point) 未落實檢查。

表4.6 混凝施工缺失年度查核統計表

年度查核 缺失

編號

缺失細項

93(9-12) 94 95 96(1-8) 合計 5.01.01 混凝土澆置、搗實不合規範,

有冷縫、蜂窩或孔洞產生。

2 1 3 1 7

5.01.03 混凝土完成面垂直及水平度 不合規範或有大量修補痕跡。

1 2 3 0 6

5.01.04 混凝土表面殘留雜物(如鐵 絲、鐵件、模板)。

2 2 2 0 6

合計 5 5 8 1 19

4.3.5 環保生態保育缺失原因分析

環保生態保育自93/9/1至96/8/31常見缺失細項,如表4.7環保生態 保育缺失年度查核統計表。缺失原因探討如下:

「廢棄土、其他廢棄物處理未妥當」。缺失原因為:廠商為圖方便 或有原土回填管溝之嫌或基礎開挖後未即運離置於工區。在96年發生 缺失仍有5次。

綜上,環保生態保育缺失原因:廠商為圖方便或以原土代替填砂,

自主檢查未確實以及監造不周所致,以致仍有缺失存在應繼續加強查 核。

表4.7 環保生態保育缺失年度查核統計表

年度查核 缺失

編號

缺失細項

93(9-12) 94 95 96(1-8) 合計 5.05.04 廢棄土、其他廢棄物處理未妥。 1 8 8 5 22

合計 1 8 8 5 22

4.3.6 給排水施工、污水施工缺失原因分析

給排水施工、污水施工自93/9/1至96/8/31常見缺失細項,如表4.8 給排水施工、污水施工缺失年度查核統計表。缺失原因探討如下:

「自來水管埋設深度不足」。缺失原因為:自來水管埋設因市區道 路管線障礙以致無法按照標準深度埋設(道路寬度8公尺以上不得小於 1.2公尺,道路寬度8公尺以下不得小於0.7公尺)。遇到下水道因屬重力 流無法升降,自來水管因屬壓力流不得不配合其升降,其它管道遷移 配合度不高等因故管線埋設深度不足,未依規定以鋼筋混凝土保護。

在96年發生缺失2次。

表4.8 給排水施工、污水施工缺失年度查核統計表 年度查核 缺失編號 缺失細項

93(9-12) 94 95 96(1-8) 合計 5.07.05.99 自來水管埋設深度不足。 0 3 3 2 8

合計 0 3 3 2 8

自93/9/1至96/8/31常見缺失項目與原因,如表4.9常見缺失原因彙 整表。

表4.9常見缺失原因彙整表 常見缺失項目 缺失原因 一、 施工安全衛生

(一) 現場施工交通警告 設施不足。

1. 交通錐、連桿、警告牌等設施備料不足。

2. 未落實自主檢查。

3. 監造單位未落實檢查。

(二) 工人未使用安全防 護用具。

1. 施工人員忽略工安。

2. 未落實自主檢查。

3. 監造單位未落實檢查。

(三) 防止崩塌之安全設 施不足。

1. 鋼板樁、木板樁等擋土設施備料不足或未備料。

2. 未落實自主檢查。

3. 監造單位未落實檢查。

(四) 防墜等安全設施(如 護欄、開口加蓋)不 足。

1. 人孔開口部分拆模後未加蓋。

2. 未落實自主檢查。

3. 監造單位未落實檢查。

二、 工地管理

(一) 無工程告示牌或內 容未符合規定。

1. 廠商不明瞭或疏忽製作工程告示牌及內容更新。

2. 未落實自主檢查。

3. 監造單位未落實檢查。

(二) 工地髒亂,垃圾、

雜物未清理。

1. 施工人員缺乏環境清潔觀念。

2. 未落實自主檢查。

3. 監造單位未落實檢查。

(三) 工地現場機具與材 料任意堆置,未妥 善保護。

1. 對工區環境整潔不重視缺乏管理。

2. 未落實自主檢查。

3. 監造單位未落實檢查。

三、 鋼筋施工、混凝施

未使用間隔器、墊塊,

保護層不符規定。

1. 樑、板等底部常以磚塊充當混凝土墊塊。

2. 柱、牆等部分未使用間隔器。

3. 施工方法錯誤。

4. 未落實自主檢查。

5. 監造單位未落實檢驗停留點檢查。

表4.9 常缺失原因彙整表(續) 四、 混凝施工

(一) 混凝土澆置、搗實不 合規範,有冷縫、蜂 窩或孔洞產生。

1. 未依照混凝土澆置計畫澆置。

2. 混凝土澆置時振動方法錯誤。

3. 混凝土澆置前模板組立未平順。

4. 未落實自主檢查。

5. 監造單位未落實檢驗停留點檢查。

(二) 混凝土完成面垂直及 水平度不合規範或有 大量修補痕跡。

1. 樓地板澆置前未標示水平。

2. 牆面模板組立未垂直。

3. 未落實自主檢查。

4. 監造單位未落實檢驗停留點檢查。

(三) 混凝土表面殘留雜物 (如鐵絲、鐵件、模 板)。

1. 使用普通三夾板不具防水性,遇水膨漲變形,翹嵌 混凝土內無法拆下。

2. 未落實自主檢查。

3. 監造單位未落實檢驗停留點檢查。

五、 環保生態保育 廢棄土、其他廢棄物處理 未妥當。

1. 廠商為圖方便暫置工區。

2. 以原土代替填砂。

3. 未落實自主檢查。

4. 監造單位未落實檢查。

六、 給排水施工、污水施

自來水管埋設深度不足。 1. 自來水管埋設遇到下水道因屬重力流無法升降,自 來水管因屬壓力流不得不配合其升降。

2. 其它管道遷移配合度不高。

3. 管線埋設深度不足,未依規定以鋼筋混凝土保護。

4. 未落實自主檢查。

5. 監造單位未落實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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