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三節 2001 年迄今—逐漸沒落
一、撿石活動的限制與規範增加
早期可以任意撿採石頭,但隨著時代的變遷與進步,山林保育的觀念逐漸受 到人們的重視,為了營造友善的環境及永續的經營,任何破壞或影響環境的行為 均會受到禁止甚至依法究辦。近年來陸續有很多撿石者受到行政法罰款及刑法之 竊取國家資源罪判刑,對於撿石愛好者而言,必須審慎評估撿採的行為是否合法,
環境的法律出現當然限縮了撿石的行為,但也非完全禁止的狀態,如成功鎮若有 工程建設,工程單位通常會開放一般民眾跟隨撿石,這樣的撿石行為不在法令限 制中,所以石友們一聽聞成功地區哪處有公共工程,便蜂擁而上挖寶,有趣的是 只在成功地區才會看到此現象。
「成功鎮以前有造山運動,所以海洗過後的寶石藏在底下啊,每次有工程建 設,一堆人都會衝到現場的土推挖寶。」(I2-7)
「如要到田埂開挖玉石,就只能以整地名義,還要經過地主同意,才能向政 府申請開挖。如果要到河床開挖玉石,就要以疏濬之類的名義,跟向政府申請才 能採石。」(D2-7)
「我從 14 歲開始撿石以來,基本上沒有人會把我從海灘驅離或法辦,由於 這幾年來環境生態保育觀念的興起,已經不能夠任意進出山林或海岸採石,否則 可能依法究辦,作為一個愛石者而言也不能置外於環境生態的保護,我想有限度 的採石並不會對環境生態造成不良的影響。」(E2-7)
「撿石範圍從都蘭水倒流至花蓮新社海岸,每一段的海岸所產的寶石各有特 色,只要不動用機具吊掛與搬運,基本上是不會特別限制。」(H1-7)
聽到許多愛石玩玉的人對地方主管機關禁止撿拾公告頗多怨言,在過去容易 到達海邊採石的地方,現在幾乎都可見立牌公告,使愛石玩玉的人不免心生畏懼,
只能往不易撿石且沒有公告的海岸,這樣的改變確實衝擊到撿石的活動,但是更 多人表示贊同這樣的保育法律出現,畢竟我們共同的生活環境需要大家的維護,
不能夠因為自己的私心成為破壞環境的罪人,吾人因深思如何在保育與賞石藝術 之間取得一定的平衡,彼此不相衝突才是現代賞石文化所因具備的涵養。(照五)
圖 10 禁止告示牌(2018.5)
上圖為交通部觀光局東管處在東河溪口設立之告示牌,第四項明確標示禁止 撿石行為,這種告示牌設立在許多容易到達海岸及河川的出入口,有些地區以保 育護溪之名禁止外地人進入,並且由社區巡守隊看管。
「我主要是玩雅石方面的石頭,所以較常去野外林地或是河床裡撿,如果搬 不動就請吊車來載去切割,我們以前到處跑到處撿到處載,根本沒有人會管我們 這群傻子,直到近幾年來就不能亂撿了會被法辦。」(A1-7)
「我常到東海岸撿西瓜石,我會避開有縣府公告禁採砂石的告示牌,到沒有 公告的海岸地區撿石,基本上就不會遭受驅離或罰款。」(B2-7)
「從我來台東撿石以後,每一個東海岸的產玉的區段都可以撿,沒有任何的 問題,只是近五年來,地方政府在某些海岸邊樹立了禁採砂石的告示牌,我仍然 去撿,我想只要不誇張的用機器搬運採石,我認為沒任何問題。」(D1-7)
「以前的海邊到處都嘛有人撿石頭,根本沒有人會管你怎麼撿,而現今要撿 到經濟價值高的雅玉石已經不容易,何況有些地段縣府公告禁採砂石。政府應當 體恤居民世代採集的生活習慣,不要一味的禁止,包括撿石活動。」(I1-7)
圖 11 禁止告示牌(2018.5)
上圖為台東縣政府於南田村所設立的禁止告示牌,提醒民眾勿再前往著名的 南田圖紋石產地撿石,違者依竊盜罪究辦。
「近幾年來,南田村的海邊已由縣政府立牌公告,禁止盜採砂石,否則罰以 新台幣 100 萬到 500 萬,前些年我曾經到海邊幫忙遠道而來的石友,搬石頭結果 被海巡移送法辦,後來跟國有財產局金錢和解,法院判我罰金就此落幕。」(C2-7)
二、臺東地區賞石活動沒落的原因 (一)各協會內部運作缺失
1.資金不夠公開透明
協會資金大部分來自於會員的繳款,且還有其他公私法人團體的贊助,
舉辦活動所花費的資金,不應任用內部相關人擔任會計,應由會計事務所 內的專業會計人員作帳列冊,將每一項所花費的費用詳列,以免遭致他人 非議,進而影響協會的正常運作。
「協會會長都沒有選出真正能做事情的人,歷任的會長多多少少都有 些問題,反正會長愛怎麼辦就怎麼辦,從來也沒有好好聽取會員的意見,
好像他當了會長就像當了皇帝一樣,尤其最後一任做的超級爛,活動也不 辦,開會也不開,最後大家發現錢不知道跑去哪了,所以公開透明很重要。」
(A1-8)
2.石展裁判不公
包含裁判之聘請未經會員投票遴選,完全由會員幹部私下邀約而來,
其專業背景令人存疑。另有裁判評審石頭作品時,大家公認真正好的作品 卻無法得到肯定,且無法得到專業的講評,不知其評分的標準為何?導致 許多好的收藏品不願意再拿出來供大家鑑賞。
「每次年度會員大會,很多人針對會務運作各項提出質疑,像是雅石 展的評分標準和如何遴聘裁判等,這樣的標準不一,對努力參賽的會員來 講不公帄,內部常常意見不同吵架。」(A2-8)
3.溝通不良
指協會幹部間或與會員間無法做到充分溝通,舉凡石展事務中之抽籤 擺設成品位置,應當會員到齊再抽還是先到先抽,因為先到先抽者幾乎有 較佳位置,如放在出入口處及參觀動線上,後來者只剩下展場後方角落處,
予人有抽籤不公現象,本研究者曾經提早到會場,開始抽籤後入場已見多 處較佳位置擺好石頭成品,詢問協會幹部時得到回答卻是,他們出錢比較
多,所以不用抽籤,此完全在會員認知之外的舉措,所謂出錢比較多是多 少錢才算多呢?另外中午吃便當時,在沒通知會員情況下協會會務人員直 接用餐,讓多數會員觀感不佳,另有對比賽結果疑惑時,亦無協會人員出 面適時說明等。
「協會幹部之間常常為小問題爭吵不休,說來說去都是面子問題,日 積月累產生嫌隙擴大,各個會員各玩各的,很像一盤散沙,很多外縣市的 石友都在笑我們空有很多石頭,但都沒有辦石展。石界呼籲大家捐棄成見,
著眼未來發展。」(A2-9)
「我以前擔任過台東雅石協會會長,可能經驗不足,加上會務運作出 現瑕疵,常常被會員質疑,導致內部分裂,現在協會還是停擺狀態。」(B1-8)
(二)政府機構消極被動且限制撿石活動
地方產業之公共事務,必須靠地方政府與民間通力合作,彼此互相配合 才能成功,僅憑一方是不夠的。沒有任何政策作為,也對賞石文化一無所知,
態度消極且被動,也沒有誠心和民間協會做好意見交流,導致頗具地方特色 的賞石藝文產業無法得到發展。
「台東縣的官員和民意代表他們好像都沒有在玩石頭,也不懂賞石文化 這方面的知識,每次與他們溝通的時候,顯得雞同鴨講。」(C1-8)
「我曾經去觀光局向他們提出我的構想,希望能夠辦理台東特色的賞石 祭,類似熱氣球還有金針花祭,連種一點點的紅藜,也能辦紅藜祭,那為何 台東有長久的石頭文化都無法弄出像樣的活動來,但他們的表現讓我覺得心 灰意冷,一副聽不懂我在說什麼的樣子。」(D1-8)
「一個產業的發展必頇靠民間和政府的合作,像台東有珍貴的藍寶石及 其他特有石種,經過五六十年來曾經有輝煌的過去,但是逐漸沒落也是不爭 的事實,不知道是否就此沒落到消失。」(E2-8)
政府也越來越限制撿石的趨勢,無異是在扼殺石藝文化,應當採取適度 開放的方式使撿石有一定的生存空間,以利產業發展。
「認為撿石頭是一項很好的休閒活動,但近年地方政府在幾處海岸邊立 告示牌,前往撿石的人因違反法令被移送法辦,使得當地人不敢隨意至海邊 撿石。政府應適當開放給當地人進行撿石的機會,促進賞石文化活動以及提 升當地經濟效益。」(C2-8)
漁船海撈石業者,是雅石玩家最大來源供應者,尤其西瓜石來自海底,
經過海浪濤洗後,圓潤明亮極為好看,深受雅石玩家喜愛,無疑造成沒落的 主要因素之一。
「漁船被禁止海撈西瓜石啊,沒辦法提供石頭,賞石文化當然就沒落了。」
(F1-8)
「政府禁止漁船海撈石頭啊,西瓜石等就斷貨源。」(F2-8)
(三)景氣不佳,難覓良石
我國是海島型的經濟產業,完全依賴進出口貿易,尤其本土的石頭產業 過度仰賴中國大陸市場。在政黨輪替後,執政黨因不承認九二共識的問題導 致兩岸僵局,中斷了所有的交流,尤其是觀光產業的式微,衝擊東部石藝產 業。
「台灣經濟景氣不佳,現在雅石的價格又低落,很多玩家不想把好的收 藏品拿出來分享。」(B2-9)
「現在經濟不景氣,餵飽自己都來不及了,哪有錢去玩石頭,如果經濟 景氣好,就有人去源頭拿來賣了。」(I1-8)
台東地區較品質較佳的石頭,通常在外縣市收藏家手中,若要在本地找 到條件較佳的石頭,已經極為困難,意指台東需要具有指標性的良好玉石出 現才能重新喚起人們重視程度。
「現在撿到的玉石沒有過去品質好,而且不錯的石頭都被賣到外縣市收 藏家的手中,石頭產地又不能任意開採,還要申請核准,才能挖取成功地區
「現在撿到的玉石沒有過去品質好,而且不錯的石頭都被賣到外縣市收 藏家的手中,石頭產地又不能任意開採,還要申請核准,才能挖取成功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