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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感測量工具的發展 幸福感測量工具的發展 幸福感測量工具的發展 幸福感測量工具的發展

各家學者基於不同理論會發展出不同的評鑑方法,如以單一題目測 量、多題量表問卷或以訪談方式,都能從受試者的回答中得知其幸福感 受。而從研究者蒐集的文獻中可以瞭解幸福感是個人的主觀感受,必須 由個體親自表述,因此問卷填答可以快速而且有效的反應出每個人的主 觀想法,所以國內外學者進行幸福感研究時,主要仍以問卷作為研究工 具。以下茲就國內外幾個常被使用的測量工具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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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國外的、國外的國外的幸福感國外的幸福感幸福感測量工具幸福感測量工具測量工具 測量工具

在國外實證研究裡,經常被使用的測量工具有牛津幸福量表、生活 滿意度量表、情感量表、幸福與整體情感量表以及整體幸福狀況量表,

茲就量表內容分述如下:

一、牛津幸福量表(Oxford Happiness Inventory,簡稱 OHI)

OHI 是 Argyle(1987)根據「貝克的憂鬱量表」(Back Depression Inventory)中 21 題反向編寫,另外再加上 11 題幸福感相關題目,增刪 為 29 題,每題有 4 句不同幸福程度的描述句。形成具有正偏態量尺的幸 福感量表,內容包含七個向度:生活滿意(satisfaction with life)、效能

( efficacy )、 社 交 / 移 情 ( sociability/empathy )、 正 向 觀 點 ( positive outlook )、 幸 福 感 ( well-being )、 喜 悅 ( cheerfulness ) 以 及 自 尊

(self-esteem)。就信度方面而言,內部一致性係數為.87 至.90,再測性 度為.78;在效度方面,他與自陳的整體幸福感十點量表的效標關聯係數 為.43。

二、生活滿意度量表(Satisfaction with Life Scale)

Diener、Emmons、Larsen 與 Griffin(1985) 研究發展出生活滿意 度量表,用來評估人們對於整體生活的滿意程度,內容淺顯易懂只需要 幾分鐘時間便能作答完畢。Diener 等人曾對 176 名大學生進行施測,在 信度上,其內在一致性係數為.87,再測信度係數為.82。

三、情感量表(Affect Scales)

此一測驗為一般人的心理健康而設計的,內容包含三個向度:正向 情感、負向情感及平衡式情感,是基於對幸福的一個「功能」或「快樂 痛苦」理論所建立的。美國曾有 2735 人接受此量表測試,結果發現大學 畢業生與高收入階層的人得分較高,而低收入者幸福感得分特別低(楊 中芳譯,1997)。

四、幸福與整體情感量表(Indices of Well-Being and General Affect)

此測驗包含「整體情感指數」及「生活滿足感」兩大部分。「整體情 感指數」共有 8 題,題目以語意差異的形式呈現為七點量尺,兩個語意 成相反的形容詞,例如:充實的---空虛的,讓填答者自選落點。

五、整體幸福狀況量表(General Well-Being Schedule)

此量表包含 6 個分量表,分別為對健康的憂慮、精力、滿足與有趣 的生活、沮喪/快樂的心情、情緒/行為的控制、放鬆相對於緊張/焦 慮,共計 33 題。在信度方面,男性的內部一致性係數為.91,女性為.95,

再測信度為.85;效度方面,它和焦慮量表、抑鬱量表的綜合相關係數 為.69,而且具有全國代表性的資料(楊中芳譯,1997)。

從以上測量工具中都包含了生活滿意向度,可見生活滿意是評量幸 福感的一個主要成分。滿意是對已經發生或是目前所發生事件的評估,

是受到真實狀態的影響,而工作也是滿意的來源之一(施建彬、陸洛譯,

1997),因此,亦將生活滿意列入本研究問卷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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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國內的幸福感測量工具、國內的幸福感測量工具國內的幸福感測量工具 國內的幸福感測量工具

國內的幸福感測量工具近年來亦快速發展,已有不少研究學者針對 所施測之對象及內容的不同,參考現有工具編製出不同的問卷及量表,

如有個人生活感受測驗問卷、中國人幸福感量表、國小教師幸福表現量 表、國中教師幸福感量表以及高中教師靈性健康與幸福感量表,茲就量 表內容分述如下:

一、個人生活感受測驗問卷

由莊耀嘉和黃光國(1981)譯自 Campbell 所編的「Indices of General Affect and Well-Being」增修而成的中文版「個人生活感受測驗問卷」,其 內部一致性為.86,具有良好的效度。近來也有研究者陸續引用此測量工 具來探討高中學生、國小學童、家庭成員、父母與子女的幸福感幸福感。

二、中國人幸福感量表(Chinese Happiness Inventory, CHI)

陸洛和施建彬等人(1995)將 OHI 原題目的 28 題加以翻譯,再依 質性訪談資料歸納整理後,增編 20 題形成 48 題符合中國人幸福感經驗 的「中國人幸福感量表」,包含九個向度:自尊的滿足、家庭與朋友等關 係的和諧、對金錢的追求、工作上的成就、對生活的樂天知命、活得比 旁人好、自我控制與理想的實現、短暫的快樂、對健康的需求。而內部 一致性為.95,再測信度為.66,也具有良好的效度。陸洛(1998)將此量 表應用於測量社區成人的幸福感,也證實具有良好的信效度。

三、國小教師幸福表現量表

陳鈺萍(2004)參考陸洛與施建彬等人編製的 CHI,再以半結構式 訪談國小教師後,整理歸納出國小教師幸福與不幸福的來源事件,編製 成「國小教師幸福表現量表」。此量表內容分為「背景變項」、「社會支持」、

「人格特質」、「教師幸福表現」以及「個人生活感受」五大部分。她以 462 位國小教師為研究對象,研究發現國小教師主觀幸福感受現況屬中

等程度,而主要的幸福表現是人際關係的和諧,其次為自主性、物質滿 足與事業成就。

四、國中教師幸福感量表

古婷菊(2006)以正面角度來探討國中教師的幸福感受及其影響因 素,其自編的「國中教師幸福感量表」有 20 題,包含正向情緒、樂觀、

生活滿意和工作成就四個分量表,以李克特五點評分方式。整體量表內 部一致性為.94,分量表內部一致性為.84 至.90。她針對臺灣北、中、南、

東四區共計 948 位國中教師進行施測,發現國中教師的幸福感現況屬中 上程度,主要以樂觀層面感受最深。

五、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靈性健康與幸福感量表

陳慧姿(2006)參考現有研究工具後,編製「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靈 性健康與幸福感量表」,在幸福感量表部分包含生活滿意、正向情緒、身 體健康、人際關係和工作成就五個向度。而整體幸福感量表的內部一致 為.95,各分量表的內部一致性為.85 至 091,具有良好信度。她針對 609 位高雄地區之高中教師進行施測,結果發現高雄地區高中教師靈性健康 及幸福感現況尚佳,不同背景之高中教師其幸福感有部份差異。

從上述測量工具可知,國內的幸福感測量工具的發展仍以國外工具 為參考依據,再依國人條件為基礎進行修正。各研究者根據研究目的及 探討重點修編問卷內容,以教師為調查對象的測量工具中,都強調教師 在人際關係及工作成就上的反應。許多研究也發現,同事是工作滿意的 重要成分之一,人際關係運動(Human Relations movement)特別重視工 作中的社會因素(Argyle & Henderson, 1985);而工作成就亦是最常見的 工作滿意來源,工作者需要確認他們的工作表現很好,更需要外在的肯 定(Gruneberg, 1979)。

而身心健康也是國內外在幸福感測量工具的編制時會考量的項目之 一,健康與幸福是緊密連結的,工作會以很多種方式影響健康,例如任

務量、工作場所、噪音、壓力、焦慮等,Wall、Clegg 和 Jackson(1976)

指出身心健康處於不良的狀態下容易產生較低的工作滿意。綜合以上 述,亦將身心健康、人際關係及工作成就列入本研究問卷向度,藉以瞭 解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在從事特教工作時的幸福感現況。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特殊教育學校 特殊教育學校 特殊教育學校 特殊教育學校教師 教師 教師 教師之工作現況 之工作現況 之工作現況 之工作現況討論 討論 討論 討論

本研究以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為研究調查對象,是因為特殊教育學校 與普通學校有著顯著的不同。在融合教育的潮流及政策下,許多身心障 礙學生皆趨向在較少限制環境裡學習成長,以致特殊教育學校招收之學 生的障礙類別越是複雜、障礙程度更為嚴重,因此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之 教學任務日趨重要。因此,探討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幸福感之前提下,必 須先述明其工作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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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特殊教育學校之、 特殊教育學校之特殊教育學校之成員特殊教育學校之成員成員組成成員組成組成 組成

特殊教育學校之成員組成可分成行政組織與員額編制,茲就上述兩 大項分述如下:

一、行政組織

依據「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教育部,

2012)第三章特殊教育學校組織及人員編制標準中第 9 條內容述明特殊 教育學校行政組織之設置有教務處、學生事務處、總務處、實習輔導處、

研究發展處及輔導室;其中教務處設有設教學、註冊、設備、圖書、出 版等組;學生事務處設有設訓育、生活教育、體育、衛生、住宿等組;

總務處設有設文書、事務、出納等組;實習輔導處設有實習、就業輔導 等組;研究發展處設有設資訊、研究、推廣、輔具等組;而輔導室則包 含設輔導、復健等組。

上述處、室或組之單位設置,得由各校視實際需要,整合其功能並 調整其名稱;其最高設置基準應符合班級總數,例如六班以下得設二處 及二組;七班至十二班得設三處(室)及九組;十三班至二十四班得設 四處(室)及十二組;二十五班以上:設五處(室)及十五組。

而前項各行政組織之設置、成立及掌理事項,學校應列冊後交由各 該主管機關核定。

二、員額編制

「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教育部,

2012)第三章第 10 條中,針對特殊教育學校員額編制明定為校長一人;

設二十五班或三學部以上之學校,置秘書一人;各處、室置主任一人;

各組置組長一人;幼兒部及國小部,每班置教師二人;國中部、高中部 及高中職部,每班置教師三人;幼兒部、國小部及國中部,每班置導師

各組置組長一人;幼兒部及國小部,每班置教師二人;國中部、高中部 及高中職部,每班置教師三人;幼兒部、國小部及國中部,每班置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