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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對 象 為 臺 北 市 4 所 特 殊 教 育 學 校,包 括 臺 北 市 立 啟 明 學 校、臺 北 市 立 啟 聰 學 校、臺 北 市 立 啟 智 學 校 以 及 臺 北 市 立 文 山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之 學 前 部、國 小 部、國 中 部 以 及 高 中 職 部 現 職 教 師 為 母 群 體 。

依 據 教 育 部( 2013)特 殊 教 育 通 報 網 的 資 料 顯 示,臺 北 市 4 所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學 前 部 、 國 小 部 、 國 中 部 以 及 高 中 職 部 編 制 員 額 共 計 359 人,經 逐 一 電 話 查 訪,排 除 特 教 資 源 中 心 人 員 、 巡 迴 輔 導 教 師 、 代 理 代 課 教 師 及 留 職 停 薪 之 教 師 後 的 人 數 為 2 42 人,即 為 本 研 究 普 查 之 母 群 體,而 各 校 教 師 人 數 如 下 表 3-1 所 示 。

表 3-1

臺北市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人數一覽表 臺北市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人數一覽表臺北市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人數一覽表 臺北市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人數一覽表

學 校 名 學 前 部 國 小 部 國 中 部 高 中 職 部 教 師 人 數 啟 智 學 校 4 6 2 6 5 7 9 3 啟 聰 學 校 6 6 9 2 5 4 6 啟 明 學 校 3 8 7 2 2 4 0 文 山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6 9 9 3 9 6 3 合 計 1 9 2 9 5 1 1 4 3 2 4 2

研究對象及人數確定之後,於 2013 年 4 月 8 日共寄發 242 份問卷,

迄 4 月 26 日止,回收問卷 230 份,經剔除無填答、重覆勾選等無效問卷 後,有效問卷共 221 份,有效回收率 91.32%。針對回收後有效問卷第一 部分之基本資料,整理如表 3-2,並將就其內容說明如下。

壹 壹壹

壹、、、 年齡、 年齡年齡 年齡

由表 3-2 所示,研究對象中 25 歲以下有 4 人,佔 1.8%;25 歲~30 歲有 30 人,佔 13.6%;31 歲~35 歲有 54 人,佔 24.4%;36 歲~40 歲有 37 人,佔 16.7%;41 歲~45 歲有 27 人,佔 12.2%;46 歲~50 歲有 20 人,

佔 9%;51 歲~55 歲有 29 人,佔 13.1%;56 歲以上有 20 人,佔 9%。

貳貳貳

貳、、、 性別、 性別性別 性別

由表 3-2 所示,研究對象中男性教師有 59 人,佔 26.7%;女性教師 有 162 人,佔 73.3% 。

參 參參

參、、、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

由表 3-2 所示,研究對象中取得學士學位之教師有 124 人,佔 56.1

%;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之教師有 97 人,佔 43.9%。

肆肆肆

肆、、、 任教階段、 任教階段任教階段 任教階段

由表 3-2 所示,研究對象中學前部教師有 19 人,佔 8.6%;國小部 教師有 27 人,佔 12.2%;國中部教師有 43 人,佔 19.5%;高中職部教 師有 132 人,佔 59.7%。

伍伍伍

伍、、、 任教年資、 任教年資任教年資 任教年資

由表 3-2 所示,研究對象中未滿 5 年有 24 人,佔 10.9%;5~9 年有 76 人,佔 34.4%;10~14 年有 38 人,佔 17.2%;15~19 年有 19 人,佔 8.6%;20~25 年有 37 人,佔 16.7%;25 年以上 27 人,佔 12.2%。

陸陸陸

陸、、、 擔任職務、 擔任職務擔任職務 擔任職務

由表 3-2 所示,研究對象中專任教師有 39 人,佔 17.6%;教師兼任 導師有 129 人,佔 58.4%;教師兼任行政有 53 人,佔 24%。

表 3-2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研究工具 研究工具 研究工具 研究工具

本 研 究 採 用 問 卷 調 查 方 式 來 瞭 解 教 師 幸 福 感 受 , 研 究 工 具 為「 臺 北 市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教 師 幸 福 感 問 卷 」,內 容 包 括 第 一 部 分 「 基 本 資 料 」 與 第 二 部 分 「 教 師 幸 福 感 」 。

壹 壹壹

壹 、、、、 基 本 資 料基 本 資 料基 本 資 料 基 本 資 料

本 問 卷 之 基 本 資 料 包 括 年 齡、性 別、教 育 程 度、任 教 階 段、

任 教 年 資 及 擔 任 職 務 六 項 , 其 內 容 分 述 如 下 :

一 、 年 齡 : 參 考 教 師 幸 福 感 之 相 關 研 究 後 , 將 年 齡 選 項 分 為 八 項 , 分 別 為 25 歲 以 下 、 25~30 歲 、 31~35 歲 、 36~40 歲 、 41~45 歲 、 46~50 歲 、 50~56 歲 以 及 56 歲 以 上 。 二 、 性 別 : 性 別 選 項 有 兩 項 , 分 別 為 男 性 、 女 性 。

三 、 教 育 程 度 : 依 目 前 教 師 培 育 學 制 將 選 項 分 為 三 項 , 分 別 為 專 科 、 學 士 、 碩 士 ( 含 ) 以 上 。

四 、 任 教 階 段 : 臺 北 市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皆 有 四 個 學 部 , 因 此 將 選 項 分 為 四 項 , 分 別 為 學 前 部 、 國 小 部 、 國 中 部 以 及 高 中 職 部 。

五 、 任 教 年 資 : 參 考 教 師 幸 福 感 之 相 關 研 究 後 , 將 任 教 年 資 選 項 分 為 六 項,分 別 為 未 滿 5 年、5~9 年、10~14 年、15~19 年 、 20 年 ~25 年 以 及 25 年 以 上 。

六 、 擔 任 職 務 : 依 學 校 教 師 擔 任 之 職 務 類 別 , 將 選 項 分 為 三 項,分 別 為 專 任 教 師、教 師 兼 任 導 師 以 及 教 師 兼 任 行 政 。

貳貳貳

貳 、、、、 教 師 幸 福 感 問 卷 內 容教 師 幸 福 感 問 卷 內 容教 師 幸 福 感 問 卷 內 容 編 製 過 程教 師 幸 福 感 問 卷 內 容編 製 過 程編 製 過 程 編 製 過 程

茲 就 第 二 部 分 教 師 幸 福 感 問 卷 之 向 度 及 題 目 分 布 說 明 。 根 據 研 究 目 的 蒐 集 相 關 文 獻 及 理 論 後,於 問 卷 編 製 主 要 參 考 王 敍 馨( 1999)、林 子 雯( 1996)、陳 鈺 萍( 2004)、陳 慧 姿( 2005)

之 研 究 工 具,整 理 歸 納 其 內 容 後,將 徵 詢 學 者 專 家 建 議,修 編 為「 教 師 幸 福 感 問 卷 」, 問 卷 包 括 生 活 滿 意 、 身 心 健 康 、 人 際 關 係 以 及 工 作 成 就 四 個 向 度 , 茲 就 問 卷 編 製 方 式 說 明 如 下 : 一 、 預 試 問 卷 之 編 製

( 一 ) 初 稿 內 容 : 本 問 卷 初 稿 內 容 包 含 四 個 向 度 如 下 所 示 : 1 . 生 活 滿 意:指 針 對 過 去 一 段 時 間 內,對 於 整 體 生 活 的 感 受 ,

並 以 認 知 的 角 度 進 行 評 估 。

2 . 身 心 健 康 : 指 除 了 沒 有 疾 病 外 , 身 體 及 心 理 都 呈 現 一 種 完 全 安 適 的 狀 態 , 如 同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指 出 心 理 健 康 是 一 種 幸 福 感 狀 態 ( a state of well-being) 。

3 . 人 際 關 係 : 指 在 各 種 情 境 中 , 與 他 人 互 動 的 關 係 , 評 估 自 身 在 溝 通 及 社 會 適 應 過 程 中 的 表 現 。

4 . 工 作 成 就 : 指 個 人 在 工 作 過 程 中 獲 得 之 滿 意 度 、 期 望 值 及 價 值 感 。

( 二 ) 問 卷 填 答 及 計 分 方 式

由 填 答 者 依 實 際 狀 況 進 行 勾 選,其 中 第 二 部 分「 教 師 幸 福 感 」 採 用 李 克 特 式 ( Likert type) 五 點 量 表 的 計 分 方 式 , 分 成

「 非 常 符 合 」 、 「 符 合 」 、 「 尚 可 」 、 「 不 符 合 」 及 「 非 常 不 符 合 」 , 其 符 合 程 度 之 計 分 方 式 依 序 為 5 分 、 4 分 、 3 分 、 2 分 及 1 分 。 各 題 以 平 均 數 2.5 分 為 比 較 值 , 平 均 得 分 低 於 比 較 值 , 則 表 示 教 師 幸 福 感 較 低 ; 反 之 , 若 平 均 得 分 高 於 比 較 值 , 則 表 示 教 師 幸 福 感 較 高 。 而 各 題 平 均 得 分 在 4.50 分 以 上 , 表

示「 非 常 幸 福 」;平 均 得 分 在 3.50 至 4.49 分,表 示「 幸 福 」;

平 均 得 分 在 2.50 分 至 3.49 分 , 表 示 「 感 受 持 平 」 ; 平 均 得 分 在 1.50 分 至 2.49 分 , 表 示「 不 幸 福 」; 平 均 得 分 在 1.49 分 以 下 , 則 表 示 「 非 常 不 幸 福 」 。

( 三 ) 題 目 分 佈

問 卷 初 稿 60 題 , 題 目 分 佈 的 情 形 如 下 : 1 . 生 活 滿 意 : 1~15 題 , 共 15 題 。

2 . 身 心 健 康 : 16~27 題 , 12 題 。 3 . 人 際 關 係 : 28~40 題 , 共 13 題 。 4 . 工 作 成 就 : 41~60 題 , 共 20 題 。 二 、 信 度 與 效 度 分 析

(一) 建構內容效度

本研究問卷的初稿擬定,邀 請 7 位 專 家 學 者 及 教 師 現 場 之 特 殊 教 育 教 師 進 行 問 卷 初 稿 專 家 審 查,針 對 本 問 卷 向 度 及 題 項 內 容 的 代 表 性 及 清 晰 度 給 予 建 議。根 據 專 家 學 者 所 提 供 之 意 見 進 行 修 正 。 茲 將 專 家 學 者 名 單 列 於 表 3-3。

表 3-3

問卷內容效度審核名單 問卷內容效度審核名單問卷內容效度審核名單 問卷內容效度審核名單

姓名 服務單位及職稱

杞昭安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教授 李乙明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副教授 何世芸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視障資源中心主任 林竹芳 臺北市立啟智學校專任教師

林家瑜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實習輔導處主任 胡心慈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副教授 張昇鵬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教授

註 : 姓 名 依 姓 氏 筆 畫 順 序 排 列

( 二 ) 預 試 問 卷 完 成

根 據 專 家 學 者 審 閱 後 提 供 之 建 議,進 行 分 析 與 整 理,逐 一 修 正 問 卷 的 文 句 描 述 及 內 容,與 指 導 教 授 討 論 並 考 量 教 育 現 場 情 形 後,進 行 題 目 調 整 或 刪 除。專 家 審 查 意 見 彙 整 及 處 理 結 果 如 附 錄 二 , 祈 使 問 卷 能 更 符 合 研 究 目 的 。

預 試 問 卷 完 成 後 共 計 40 題 , 其 題 目 分 佈 如 下 : 1 . 生 活 滿 意 : 1~9 題 , 共 9 題 。

2 . 身 心 健 康 : 10~19 題 , 10 題 。 3 . 人 際 關 係 : 20~30 題 , 共 11 題 。 4 . 工 作 成 就 : 31~40 題 , 共 10 題 。

( 三 ) 預 試 問 卷 施 測

在 專 家 審 查 問 卷 後,立 即 根 據 各 專 家 學 者 等 提 供 之 建 議 進 行 修 正,完 成 預 試 問 卷 之 修 訂。為 瞭 解 預 試 問 卷 之 信 度,於 問 卷 完 成 後 隨 即 進 行 預 試,以 叢 集 抽 樣 之 方 式 進 行,預 試 對 象 包 括 臺 北 市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之 學 前 部、國 小 部、國 中 部 以 及 高 中 職 部 現 職 教 師 , 預 計 每 校 各 部 別 分 別 發 出 3 份 , 共 計 發 出 48 份 問 卷。由 填 答 者 依 實 際 狀 況 進 行 勾 選,其 中 第 二 部 分「 教 師 幸 福 感 」 採 用 李 克 特 式 ( Likert type) 五 點 量 表 的 計 分 方 式 , 分 成 「 非 常 符 合 」 、 「 符 合 」 、 「 尚 可 」 、 「 不 符 合 」 及 「 非 常 不 符 合 」, 其 符 合 程 度 之 計 分 方 式 依 序 為 5 分 、 4 分 、 3 分 、 2 分 及 1 分 。

於 2013 年 4 月 1 日 止,回 收 問 卷 48 份,剔 除 重 覆 勾 選 、 遺 漏 答 題 等 之 無 效 問 卷 , 有 效 問 卷 共 計 43 份 , 有 效 問 卷 回 收 率 達 89.58%。 預 試 問 卷 回 收 後 , 依 據 填 答 資 料 進 行 彙 整 與 相 關 統 計 分 析 , 再 將 其 結 果 作 為 正 式 問 卷 編 製 之 依 據 。

( 四 ) 預 試 問 卷 分 析 1 . 效 度 分 析

為 瞭 解 問 卷 內 容 的 正 確 性 及 可 行 性,預 試 問 卷 回 收 後,本 研 究 採 用 Cronbanch̀ s α 值 , 考 驗 臺 北 市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教 師 幸 福 感 問 卷 之 內 部 一 致 性,若 刪 除 該 題 目 可 以 提 高 問 卷 的 α 值 , 則 刪 除 該 題 目。預 試 問 卷 經 過 分 析 之 後 結 果 如 表 3-4 所 示。整 體 問 卷 α 值 為 .959, 因 刪 除 各 題 後 , 其 Cronbanch̀ s α 值 介 於 .860 至 .913,與 整 體 的 Cronbanch̀ s α 值 差 距 不 大,因 此 保 留 所 有 題 目 不 加 以 修 改 , 成 為 正 式 問 卷 內 容 。

表 3-4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研究 研究 研究 研究程序 程序 程序 程序

本 節 旨 在 說 明 預 試 及 正 式 問 卷 之 形 成 與 實 施 以 及 本 研 究 之 整 體 實 施 程 序 , 程 序 如 圖 3-2 所 示 :

圖 3-2 研究程序圖

擬定研究計畫

文獻探討與分析

編製研究工具

預試並確定正式問卷

實施正式問卷

資料處理與分析

撰寫研究報告

本研究進行可分為七個階段,詳述如下:

第五節 第五節 第五節

第五節 資料處理 資料處理 資料處理 資料處理

本 研 究 問 卷 回 收 、 檢 查 後 , 剔 除 無 效 問 卷 , 將 回 收 之 有 效 問 卷 資 料 逐 一 加 以 編 碼,並 輸 入 電 腦 建 立 資 料 檔 案,確 認 無 誤 之 後 , 採 用 SPSS20.0 for windows 中 文 套 裝 軟 體 程 式 , 進 行 資 料 分 析 處 理 。

一 、 描 述 性 統 計

本 研 究 以 普 查 的 方 式 進 行 , 故 以 描 述 性 統 計 方 式 , 瞭 解 受 試 者 在「 臺 北 市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教 師 幸 福 感 問 卷 」之 整 體 及 各 向 度 得 分 情 形,進 行 資 料 分 析。運 用 次 數 分 配 與 百 分 比 以 描 述 填 答 者 的 資 本 資 料 分 布;並 使 用 平 均 數 以 分 析 填 答 者 對 問 卷 各 向 度 分 布 型 態,描 述 其 集 中 趨 勢,以 瞭 解 臺 北 市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教 師 幸 福 感 情 形 。

二 、 效 果 值

分 析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受 試 者 在 「 臺 北 市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教 師 幸 福 感 問 卷 」的 整 體 得 分 平 均 數 和 標 準 差,計 算 出 效 果 值 來 判 斷 結 果 的 差 異 情 形 。 依 據 Cohen( 1992) 認 為 計 算 出 來 的 d 值 即 等 如 效 果 值 ( effect size) , 效 果 值 越 小 , 則 表 示 差 異 情 形 越 小 ; 效 果 值 在 0.80 以 上 屬 高 度 效 果 值 ; 效 果 值 在 0.50 至

分 析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受 試 者 在 「 臺 北 市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教 師 幸 福 感 問 卷 」的 整 體 得 分 平 均 數 和 標 準 差,計 算 出 效 果 值 來 判 斷 結 果 的 差 異 情 形 。 依 據 Cohen( 1992) 認 為 計 算 出 來 的 d 值 即 等 如 效 果 值 ( effect size) , 效 果 值 越 小 , 則 表 示 差 異 情 形 越 小 ; 效 果 值 在 0.80 以 上 屬 高 度 效 果 值 ; 效 果 值 在 0.50 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