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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2.2 廣告

由於本研究涉及廣告的領域,本節將針對廣告之定義、媒體與廣告以及網路廣告,

逐一整理介紹相關內容。

2.2.1 廣告之定義

廣告從字面上解釋就是廣泛地告知給大眾,其為一種說服性的傳播,目的在於使 閱聽人受其影響,而順從廣告主的意圖加強或改變閱聽人原本內在的態度,進而影響 其外在行為。廣告亦是事實或者是訊息的傳播,同時也兼具著推銷和說服的特質。廣 告主想要告知消費大眾,企業能提供什麼:例如,企業做廣告是為了讓消費者知道他 們有什麼產品或服務,並希望藉此打開知名度以增加銷售凡是看得到的、聽得見的廣 告無不環繞在我們所處的生活中,以各式各樣的形式呈現,從廣告傳單、海報、報紙、

雜誌、戶外媒體廣告、廣播和電視,乃至於目前最炙手可熱的網際網路裡,處處都可 發現廣告之蹤跡,但要如何讓閱聽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則是成為廣告的重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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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行銷學會(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也曾對廣告作以下之定義:「廣 告是由廣告主在有付費的條件之下,對一項商品、一個觀 念或是一種服務,所進行的

Russell H. Colley (1961)

廣告是付費的大眾傳播,其最終目的為傳遞資訊,改變人們對廣 告產品的態度,誘發其購買行為,而使廣告主得到利益。

Krugman & Barban (1978)

Jugenheimer & White (1994)

一個廣告的產生,必須具備四點要素:1.付費陳述;2.非個人接觸;

3.透過大眾媒體,推廣特定觀念、產品、服務;4.必須有贊助者 (Sponsor),即支付廣告費用的個人或組織。

Belch & Belch (1998)

廣告是一種和組織、產品、服務或贊助者觀念 相關的需支付酬勞的非個人溝通形式。

Philip Kotler (1999)

一種標示有資助者名稱,並透過付費媒體所進行的各種非個人單 向形式的溝通。

資料來源:薛佩雙(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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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中芳(1994)指出廣告之定義中隱含著幾個特點:

1. 廣告是一種傳播工具:

廣告是將有關一項商品的信息,由負責生產或提供這項商品的機構,把這些 訊息傳遞給一群消費者。

2. 廣告主要是付錢來進行信息傳播活動的:

因為無需付出代價的「公眾宣傳」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這種信息的傳播 方式是不能由提供商品的廣告主所控制的,因此是不可靠的,不能預先計劃的。

而廣告則不然,廣告主是付費用來傳播有關它的商品信息的。所以它可以有目標、

有計劃的來控制及支配傳播活動。

3. 廣告所進行的傳播活動是有說服性的:

說服性的傳播活動是有別於信息性的傳播活動。後者的目的在於將一些信息 由一方傳遞給另一方,只要信息傳到了,被對方接收了,就算達成了傳播的目的。

但是說服性傳播則不然,這種傳播的目的,不只是將信息傳遞出去並被接收,它 的最終目的是要讓信息接收人接受所傳達信息的內容。因為廣告主希望消費者在 看了廣告之後,會覺得它介紹的商品是好的,有價值的,而去購買它,因此廣告 是一項說服傳播。

4. 廣告所進行的傳播活動是有目標、有計劃且有連續性的:

由於廣告是一種說服性的傳播,而說服是需要經過較長時間的培養及反覆的 錘敲的。所以要使廣告發揮其功能及作用,它必須經過較長時間、有目標、有計 劃的作一連串的傳播活動。它必須是按部就班,逐步進行,有連續性的說服活動。

然而每則廣告都有其欲達成的目的,學者Kotler (1991)就將廣告之目的分成三類,

如下表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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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5廣告之目的

類型 說明

告知性廣告 (Informative Advertising)

主要用於產品上市初期階段,其目標在建立基本需求。

說服性廣告 (Persuasive Advertising)

主要用於市場競爭激烈的產品中,藉此類廣告以建立特 定品牌形象與其選擇性需求(Selective Demand)。

提醒性廣告 (Reminder Advertising)

當產品處於成熟階段時,為了讓消費者想到此類產品,

則會使用此種廣告。

資料來源:Kotler (1991)

2.2.2 媒體與廣告

根據Postma(1999)指出媒體其目的為傳達優惠活動訊息、強調產品之品質、

塑造品牌形象或創造公司價值。可知媒體在商業界是最常被拿來當作宣傳廣告之 管道。廣告有不同的功能,其主要的目標,就是吸引媒體讀者或觀眾的注意力。

因此廣告主在選擇媒體時,應考量其廣告要能在適當的時間以及合理的成本,透 過適合的媒體運作之下,不但能傳遞出其廣告資訊給閱聽人知道,並能和目標群 眾進行接觸與交流,以期盼能發揮廣告最大的效力。而選擇適當媒體之目的在追 求最符合成本效益的傳播媒介,以達成廣告主所期望的宣傳效果。

學者Kotler(2003)將主要的廣告媒體作了以下之分類,見下表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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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Kotoer, P.(2003). Marketing Management: Analysis,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and Control.

Englewood Cliffs, NJ:Prentice-H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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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述敘可知,網際網路是屬於近來比較新的媒體,其優點為高度選擇性、

有互動的機會且成本相當低。又根據林俊毅(2000)認為網路行銷應以網際網路為通 路,並以其為傳播媒介,提供大量商品資訊,使顧客能進行整個網路購買決策的過程,

並滿足其成本最低、時效最短的需求。綜合以上可知,企業主透過網際網路平台不但 可以建立通路、提供相關資訊及服務、並可滿足個別消費者之需求還可和顧客維持良 好關係。也無怪乎擁有超大流量虛擬社群網站會成為許多廣告主的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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