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嶺南東道官員的任用
第三節 廣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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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擁有通商之利,自然吸引唐朝政府的目光。回顧上一章中央王朝並非等到唐 朝才留意到廣州的地位,南朝梁已經開始注重嶺南地區的人事安排。儘管各地區大多 仍是任用當地酋帥為行政區首長,但是廣州則是嶺南地區唯一的例外。每逢重要政治 事件或是改朝換代之際,當權者多半會任命重要人物為廣州刺史。以廣州為一個定錨 點確保中央可以獲得嶺南地區的資源。隋朝對嶺南地區可以順利整併郡縣,仍是仰賴 當地勢力的支持,顯示隋朝有效統治地區僅有豪族勢力比較薄弱的廣州、北江流域及 東江中下游地區;至於西江以南的大部分地域,雖然也設置正式州縣,仍多屬氏族大 姓盤據之地。
41從學者整理唐代嶺南東道地區刺史名單中,將會發現廣州是唯一沒有貶官出任的 地區,顯示唐朝政府對廣州的重視。自古以來,廣州就是重要貿易商港。儘管一度因 交州興起而沒落,但因交通便利、地理位置等優勢下,仍是撼動不了廣州的地位。廣 州成為嶺南東道最重要的物資集散地,也是中央王朝獲得嶺南東道資源的重要轉運站。
總總因素下,讓廣州成為嶺南東道最重要的地方。
第三節 廣州刺史
眾多史料中,很容易發現嶺南地區是唐朝貶官最多出任之地。
42但根據學者的統
才開鑿該路線。值得留意的是當時福建開發程度,若開發程度較低則可能影響商人從福建進入廣東的 路線意願。王承文〈唐代「南選」制度相關問題新探索〉一文中提到日本學者中村裕一認為唐代中後 期南選制度在福建和嶺南地區的終結,主要源於唐代後期福建和嶺南的開發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的結 果。但另一位學者凍國棟則提出異議,認為不宜高估唐代福建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程度,其認為真正 的發展應在五代以後。因此對於福建地區發展可能是較低的情況下,從福建進入廣東的路線恐怕是使 用率不如利用北江及西江等和運路線。
41 廖幼華,《歷史地理學的運用–嶺南地區早期發展之探討》,頁84。
42 根據梁瑞《唐代流貶官研究》利用《舊唐書》、《新唐書》、《資治通鑑》、《唐代墓誌彙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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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整理唐朝貶至嶺南道的地方官員資料中並沒有廣州。
43換言之,唐朝政府並不會讓貶 官擔任廣州刺史。除了受到唐朝中央的重視外,富饒的廣州也成為部分官員想要藉由 賄賂的方式來謀求廣州刺史一職。 《資治通鑑》唐文宗開成元年(836)條:
(開成元年)十二月,庚戌,以華州刺史盧鈞為嶺南節度使。李石言於上曰: 「盧 鈞除嶺南,朝士皆相賀。以為嶺南富饒之地,進歲皆厚賂北司而得之;今北司 不撓朝權,陛下宜有以褒之。庶幾內外奉法,此致理之本也。」上從之。鈞至 鎮,以清惠著名。
44開成元年(836),唐文宗以華州刺史盧鈞出任嶺南節度使。李石提到嶺南是富饒之 地,因而有人賄賂北司想要獲得嶺南節度使一職。今天北司不干涉朝廷人事,希望唐 文宗褒揚。這段話反映出廣州刺史是一個極為熱門的地方官職。安史亂後,唐朝失去 河北三鎮等地,再加上與河北三鎮相鄰之地較為動亂等因素下,讓相對安寧又富庶的 廣州成為許多人想要調任之地,所以賄賂掌握權柄的北司宦官以謀求廣州刺史一職,
廣州刺史是否清廉,成為唐代政治上的重要問題。
韓愈《送鄭尚書序》:
…若嶺南帥得其人,則一邊盡治…外國之貨日至,珠香象犀玳瑁奇物溢於中國,
不可勝用。故選帥常重於他鎮…。
45《資治通鑑》唐德宗貞元八年(792)條:
嶺南節度使所奏: 「近日海舶珍異,多就安南市易,欲遣判官就安南收市,乞命
唐文》等史籍統計而成表9〈唐代各朝貶官地域分布狀況表(不包括被貶為朝官人數)〉中的資料。唐朝 貶官一共1097人,貶至嶺南道則有242人。人數為各道之冠。另外作者提到該表中,京畿道貶官不包括 變為朝官人數。
43 主要根據梁瑞《唐代流貶官研究》中的《唐代貶官表》關於嶺南道的部分以及郁賢皓《唐刺史考全編》
當中整理廣州刺史的部分。
44 (宋)司馬光編著;(元)胡三省音註;標點資治通鑑小組校點,《資治通鑑》卷245,頁7928頁。
45 (清)董誥等編,《全唐文》卷556〈送鄭尚書序〉,(北京:中華書局,1987),頁562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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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使一人與俱。」上欲從之,陸贄上言,以為: 「遠國商販,惟利是求,緩之斯 來,擾之則去。廣州素為眾舶所湊,今忽改就安南,若非侵刻過深,則必招攜 失所…。
46韓愈提到如果嶺南節度使盡職,外國商品與中國珍品則將不會出現匱乏的情況。
因此,嶺南節度使的則人將會比其他地方重要。貞元八年(792),嶺南節度使上奏提到,
近來外國商人都到安南貿易,所以想要派遣官員去安南收市。
47陸贄反對該項提議,認 為外國商人自古都在廣州進行貿易,最近突然改到安南貿易,是因為廣州當地官員藉 故侵害商賈,中飽私囊,進而影響到商人的貿易意願。所以,廣州刺史的人選更加重 要。政府對廣州選官亦頗重視,嶺南行南選,廣州往往例外,其官吏直接由吏部詮選。
一時名臣如宋璟、李勉、盧奐、孔戣、鄭絪、張九皋、張九章等亦曾任官於廣州。廣 州刺史常兼任嶺南節度使,且往往加中朝大官銜
48,其尊榮程度是嶺南其他地方沒有 的。
49按照曾華滿的說法相較於其他地方,唐朝對於廣州地方官已經更加重視。但從上 面史料,李石特別提出盧鈞調任廣州一事並非是藉由賄賂,並且希望唐文宗可以褒獎,
從反面印證賄賂求官在當時恐怕是時有所聞。所以,擔任廣州刺史官員的操守將會受 到質疑。唐德宗貞元八年(792),嶺南節度使提到外國商人多到安南貿易。陸贄就直接
46 (宋)司馬光編著;(元)胡三省音註;標點資治通鑑小組校點,《資治通鑑》卷245,頁7532頁。
47 由於該條史料是記載貞元八年(792)六月,因此當時嶺南節度使應為李復。另外,該處的收市應可以理 解成管理外國商人的貿易。
48 根據郁賢皓《唐代刺史考全編》當中廣州刺史的資料,往往加中朝大官銜最早應是開元三年-四年(715-716年),嶺南按察使廣州都督兼御史大夫蕭璿。往前大多官位僅有廣州都督。值得留意的是學者整理 首任唐朝市舶使周慶立是開元二年(714),故可以推測廣州刺史官位更加顯榮的因素可能是因為必須面 對外國商人因而提高其地位。不確定其他邊疆節度使是否也有因需要面對外國商人等而加中朝大官 銜。
49 曾華滿,《唐代嶺南發展的核心性》,頁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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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是因為外國商人在廣州受到壓榨。
《舊唐書‧李勉傳》:
前後西域舶泛海至者歲纔四五,勉性廉潔,舶來都不檢閱,故末年至者四十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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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一年僅有四、五艘商船前來,但因李勉清廉不貪污,不檢閱外國商船。年末 前來貿易的商船就有四十幾艘。李勉的例子顯示只要地方官吏清廉,外國商人自然回 到廣州進行貿易。反之,若廣州當地官吏過度侵害商人,商人只好轉往安南進行貿易。
因此,貿易是否興盛與當地官員的態度有關。儘管唐朝重視廣州貿易,但從史料中屢 屢可見貪官汙吏的事例,他們致富的方法不外是貪汙、侵漁商賈和利用權力私自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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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情節較為誇張者,如胡證、王鍔。
《舊唐書‧胡証傳》:
…廣州有海舶之利,貨貝狎至。証善蓄積,務華侈,厚自奉養,童奴數百,於 京城修行里起第,連亙閭巷。嶺表奇貨,道途不絕,京邑推為富家…。
52《舊唐書‧王鍔傳》:
…廣人與夷人雜處,地征薄而叢求於川市。鍔能計居人之業而榷其利,所得與 兩稅相埒。鍔以兩稅錢上供時進及供奉外,餘皆自入。西南大海中諸國舶至,
則盡沒其利,由是鍔家財富於公藏。日發十餘艇,重以犀象珠貝,稱商貨而出 諸境。周以歲時,循環不絕,凡八年,京師權門多富鍔之財…。
53胡証善於積蓄,光是童奴就有數百人,京城修築許多房屋,嶺南珍品絡繹不絕。
王鍔善於計算,其所得和兩稅相等。他將兩稅錢上供和供奉外,其他都收入口袋。從 兩個例子,不難推想當時廣州貿易之利多麼巨大。官吏貪污的機會太多,誘因極大。
50 (後晉)劉昫撰;楊家駱主編,《舊唐書》卷131〈李勉傳〉,頁3635。
51 曾華滿,《唐代嶺南發展的核心性》,頁64。
52 (後晉)劉昫撰;楊家駱主編,《舊唐書》卷163〈胡証傳〉,頁4260。
53 (後晉)劉昫撰;楊家駱主編,《舊唐書》卷151〈王鍔傳〉,頁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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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儘管史料上如劉巨鱗、彭杲等貪官處死的例子,但其他如胡証、王鍔、路嗣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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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貪官並沒有受到處罰。
廣州市舶使是另一個可以直接接觸外國商船的職位。市舶使何時設立、大多由什 麼人擔任,王川認為開元二年(714)設立市舶使的說法最為妥當,唐代市舶使以宦官出 任為主。王氏此說是目前最具影響力的說法。
55表3-2:唐朝市舶使
56時間 姓名 身分或職官 資料來源
開元二年(714) 周慶立 右威衛中郎將 《舊唐書》卷8〈玄宗本紀〉
開元十年(722) 韋某 (某為其名)
宦官 《全唐文》卷371〈內給事諫議大夫韋公神
道碑〉
天寶年間(742-756) 不詳 宦官 《新唐書》卷126〈盧奐傳〉
廣德元年(763) 呂太一 宦官 《舊唐書》卷11〈代宗本紀〉
唐德宗(780-805) 王虔休 以嶺南節度使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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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文》卷515〈進嶺南王館市舶使院圖 表〉
54《舊唐書》〈路嗣恭傳〉:「大曆八年(773),嶺南將哥舒晃殺節度使呂崇賁反,五嶺騷擾,詔加嗣恭兼 嶺南節度觀察使。…及平廣州,商舶之徒,多因晃事諸之,嗣恭前後沒其家財寶數百萬貫,進入私室,
不以貢獻。代宗心甚銜之,固嗣恭雖有平方面功,止轉檢校兵部尚書,無所酬勞…。」
55 王川,〈論市舶太監在唐代嶺南之產生〉,《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報)》,第2期(廣州,2000.04),
頁92-93。
56 該表轉引王川,〈論市舶太監在唐代嶺南之產生〉,頁93-94中表格略為整理而成。另外,作者王川提 到該表格以黎虎,《唐代的市舶使與市舶管理》,《歷史研究》,第3期(北京:1998.06),頁21。為基 礎,又有所增刪而成。
57 按照郁賢皓《唐代刺史考全編》,唐德宗時期(780-805)擔任嶺南節度使有:張伯儀(張伯義):大曆十二 年-建中三年(777-782)、元琇:建中三年-興元元年(782-784)、杜佑:興元元年-貞元三年(784-787)、李 復:貞元三年-約貞元八年(787-約792)、薛珏:貞元八年-貞元十一年(792-795)、王鍔:貞元十一年-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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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不必停靠交州沿岸的航線。
61黎虎認為市舶使的人選是朝官-宦官-監軍(宦官)的變化。首任市舶使周慶立就是朝 官出身,周慶立本身就是昭州地方的首領。
62「…波斯僧廣造奇巧,將以進內。監選使、
殿中侍御史柳澤上書諫,上嘉納之。」
63同時,周慶立擔任市舶使時因跟波斯共同進行 市舶使的事務。多少證明早期唐朝對於市舶使事務尚在摸索的階段,需要當地酋豪和
外國商人協助,往後幾乎不見朝官出任市舶使的資料,僅王虔休一例。
64根據表3-2〈唐朝市舶使〉,除了首任周慶立與唐德宗時期(779-805)王虔休外,大
體上都是宦官擔任市舶使。黎虎提出兩個解釋:其一,這與唐代宦官權力增加有關。
宦官在唐初是受到抑制,但唐玄宗破壞這個體制開始採用宦官,宦官透過使職差遣逐 漸專權。市舶使就是宦官所充任的眾多使職之。因此,開元十年(722)開始出現以宦官 代替朝官充任市舶使;其二,中央與地方關係的發展變化所決定的。安史亂後,地方 藩鎮權力上升,中央政府為了加強對地方的控制,向藩鎮派遣監軍就是朝廷一項重要 措施。由宦官擔任監軍一職,起初多為臨時派遣,安史亂後逐漸變成各地藩鎮常設監 軍機構。監軍使一般同時兼任其他使職,因而唐後期市舶使便由中央臨時派遣宦官充 任改為長駐嶺南之監軍使兼任,使市舶使的任職開始相對固定化。
65所以開元二年(714),安南設置市舶使移回廣州。市舶使人選從朝官-宦官-監軍(宦 官)的變化,任期也從前期的臨時派遣轉為後期較為固定。從唐朝中央政府對於廣州市 舶使控制越來越嚴謹,反映出從市舶對於唐朝後期越加重要。
61 黎虎,〈唐代的市舶使與市舶管理〉,頁25。
62 關於周慶立為昭州地方首領。《舊唐書》卷185上〈薛季昶傳〉:「…季昶與昭州首領周慶立及廣州司 馬光楚客不協…。」
63 (後晉)劉昫撰;楊家駱主編,《舊唐書》卷8〈玄宗本紀〉,頁174。
64 至於為何後來僅有王虔休以朝官出任市舶司?黎虎認為可能與「…德宗初立,頗整綱紀,宦官稍拙…。」
有關。史料出處:《資治通鑑》卷263〈唐昭宗天復三年〉。
65 黎虎,〈唐代的市舶使與市舶管理〉,頁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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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川認為唐代嶺南海外貿易之興盛與衰退,與諸多因素(如泉州港逐漸興起)有關,
但嶺南一地市舶宦官的作用不應忽視。作者整理《舊唐書》、《新唐書》有關於市舶宦 官事蹟,如第一位擔任市舶官宦韋某、唐代宗廣德元年(763),宦官市舶使呂太一反叛、
大中四年(850),宦官李敬實等實例,證明宦官市舶使在市舶事務與南海貿易的管理上,
擔負重要的角色。
66根據學者整理清唐朝如何派遣並設置市舶使的脈絡後,不禁要問:
廣州刺史和市舶使如何分工?唐文宗〈太和八年疾愈德音〉下詔:
…南海蕃舶,本以慕化而來,固在接以恩仁,使其感悅。如聞比年長吏,多務 徵求,嗟怨之聲,達於殊俗。況朕方寶勤儉,豈愛遐琛,深慮遠人未安,率稅 猶重,恩有矜恤,以示綏懷。其嶺南福建及揚州蕃客,宜委節度觀察使常加存 問,除舶腳收市進奉外,任其來往通流,自為交易,不得重加率稅…。
67這個詔令大致確定市舶管理大權在地方長官中,他們負責對外國商人「存問」 、管 理外國商船、商人等貿易管理。另外,強調嶺南節度使不得擅自加稅,顯示唐文宗對 於廣州貿易的重視。 「…州城三重,都督執六纛,一纛一軍,威嚴不異天子,紫緋滿城…。」
68
嶺南節度使駐在廣州,接待蕃商,總督群蠻,所以,政府授以威權,以重國家體面,
收懾服蠻夷的功效。
69黎虎根據各種史料,整理地方長官管理市舶的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1) 奏報:蕃舶抵達後,由地方政府負責及時向朝廷上報。
(2) 檢閱:蕃舶進港後,首先由地方長官對其進行檢查。
(3) 款待:蕃舶抵達後,地方長官還要舉行「閱貨宴」加以款待。
(4) 舶腳:徵收關稅。
66 王川,〈唐宋時代南海貿易與市舶宦官〉:
http://hk.crntt.com/crnebapp/cbspub/secDetail.jsp?bookid=10527&secid=10555
67 (清)董誥等編,《全唐文》卷75〈太和八年疾愈德音〉,頁785。
68 〔日〕真人元開著,汪向榮校注,《唐大和上東征傳》(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頁74。
69 曾華滿,《唐代嶺南發展的核心性》,頁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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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收市:即政府優先壟斷蕃舶珍貴商品的交易。
(6) 進奉:即蕃商向皇帝進貢珍異物品。
(7) 作法:即制訂某些有關蕃舶管理的政策法令。
70《舊唐書‧盧鈞傳》 :
…南海有蠻舶之利,珍貨輻奏。舊帥作法興利以致富,凡為南海者,靡不梱載 而還…。
71《新唐書‧孔巢傳》:
…蕃舶舶步有下碇稅,始至有閱貨宴,所餉犀琲,下及僕隸。戣禁絕,無所求 索。舊制,海商死者,官籍其貲,滿三月無妻子詣府,則沒入。戣以海道歲一 往復,苟有驗者不為限,悉推與…。
72《新唐書‧韋皋傳》:
…南海舶賈始至,大帥必取象犀明珠,上珍而售以下直,正貫既至,無所取…。
73
從史料上看,不難發現當地地方官權力極大,可以藉由既定苛法從中獲利。 「檢閱」 、
「款待」 、 「舶腳」 、 「收市」 、 「進奉」 ,幾乎每道程序都有貪污的可能。儘管廣州貿易發 達,官員貪污的機會太多,迫害外國商賈中央政府恐怕也因嶺南路途遙遠等因素而無 法制裁某些貪汙大員。
7470 黎虎,〈唐代的市舶使與市舶管理〉,頁30-32。
71 (後晉)劉昫撰;楊家駱主編,《舊唐書》卷177〈盧鈞傳〉,頁4591。
72 (宋)歐陽修,宋祁撰;楊家駱主編,《新唐書》卷163〈孔巢傳〉,頁5009。
73 (宋)歐陽修,宋祁撰;楊家駱主編,《新唐書》卷158〈韋皋傳〉,頁4937。
74 曾華滿認為除了路途遙遠外,中央勢力在嶺南不深也是一大關鍵,並且以路嗣恭為例。路嗣恭平定哥 舒晃後,廣州許多商舶因受到哥舒晃牽連而受誅,其家產大多被路嗣恭沒收,唐代宗無法對路嗣恭嚴 懲只能不加官。然而這個例子較為特殊,是路嗣恭帶兵平亂。若以嶺南節度使如王鍔,「…鍔能計居 人之業而榷其利,所得與兩稅相埒,鍔以兩稅錢上供,時進及供奉外,於皆自入…。」對於唐朝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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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黎虎的整理,可以理解嶺南節度使是全權負責市舶的管理,不禁要問:市舶 使的業務又是甚麼?根據黎虎的分析,市舶使分為幾個階段:首先,市舶使初期,其 使命是為皇室採購舶來珍異物品,
75滿足皇室的需求。陳明光、靳小龍引20世紀40年代 韓振華的說法: 「有唐市舶之設,殆亦勢使其然耶?!帝王之家,喜聚珍奇異寶,舶來 之品,正合皇上所欲,故以中官主領舶務,以利採購,以迎上意。」
76後來隨著經驗的累積,市舶制度逐漸完善,發展成在當地設置機構並且常駐,不 再像初期採用臨時派遣的方式。黎虎引《中國印度見聞錄》一則記載: 「如果到中國去 旅行,要有兩個證明:一個是城市王爺的,另一個是太監的。城市王爺的證明是在道 路上使用的,上面寫明旅行者以及陪同人員的姓名、年齡,和他所屬的宗族。…而太 監的證明上,則註明旅行者隨身攜帶的白銀與貨物,在路上,有關哨所要檢查這兩個 證明。」
黎虎提出一些解釋:城市王爺」即為節度使,他所發的證明就是唐朝通行的「過 所」 。 「太監」應指「監軍」 ,同時指的是廣州市舶使,所發的證明是監軍兼市舶使發給 外商到內地的貿易許可證明。
77監軍兼市舶使的太監不斷侵奪原先嶺南節度使管理市舶的職權。
78但這並不表明
而言,嶺南節度使能夠準時上繳兩稅錢等,那麼對於其貪汙是否要處罰可能還要斟酌。因此,沒有處 罰貪官污吏的情況發生除了路途遙遠的天然限制外,恐怕除了中央勢力不深外還有其他因素需要考 慮。
75 黎虎,〈唐代的市舶使與市舶管理〉,頁34。
76 陳明光、靳小龍,〈論唐代廣州的海外交易,市舶制度與財政〉,《中國經濟史研究》,第1期(北京,
2005.03),頁112。
77 黎虎,〈唐代的市舶使與市舶管理〉,頁34-35。
78 值得留意的是比起唐朝而言,宋朝理應對於「市舶之利」更加重視。但陳明光、靳小龍,〈論唐代廣 州的海外交易,市舶制度與財政〉引黃純艷《宋代海外貿易》第三章第一節《還外貿易與財政》的意 見,儘管宋朝國家財政直接獲得市舶收入增加,但在國家財政收入的比例仍是極其有限。雖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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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舶使已取代了節度使的市舶管理權,而是與之共同管理,主要權力還是在地方長官 手中。
79從一系列市舶的管理中,不難明白為什麼廣州一地是嶺南東道中唯一一個大例外
80
,是官員不惜賄賂也要前往任職的地方。由於唐朝對於市舶管理仍不熟悉,導致嶺南 節度使可以擅自決定關稅、設置法律等,中飽私囊。因此唐朝後期廣州「籓舶之利」
與地方財政的關係,主要表現為地方長吏的擅自「率稅」 ,其「率稅」所得,可能有一 部分轉為地方財政收入,但大多落入了地方長吏的私囊。
81除了廣州外,記載刺史名單
82數量達到兩位數的州,還有韶州、循州、潮州、端州、
新州、康州。從地圖中位置而言,除了最東邊的潮州外,這些州都和與廣州連接。此 外,與廣州連接的封州也有記載九位刺史,這些州大致上仍在西江以北的位置。
對於這種情況,曾華滿認為:唐代既然實行歷來對嶺南的懷柔政策,對豪酋授官 爵,於是中央政府在嶺南除對廣、桂、韶、潮等較大的州可以直接統治外,其他地方 上則很多時由豪酋自治
83,雖然日後中央政府勢力漸有伸展,但在唐初以來,地方勢力 根深蒂固,地方上長官很多成為豪酋世襲的官爵,甚至任用私人為地方官。
若可以比較唐宋兩朝對於市舶管理方式或許可以發現宋朝的管理將會更加完善。
79 黎虎,〈唐代的市舶使與市舶管理〉,頁34。
80 從史料中不乏出現官員擔任廣州刺史後又調回朝中任官的例子。不確定是否有學者針對廣州刺史除了 因管理市舶獲利的誘因外,提出其他可能原因讓當時官員不惜以賄賂方式也想要擔任廣州刺史。
81 陳明光、靳小龍,〈論唐代廣州的海外交易,市舶制度與財政〉,頁115。
82 根據郁賢皓《唐代刺史考全編》,有紀錄刺史名字和第一章中標明的嶺南東道地方勢力並無太大關連。
因此,這些地方將可以視為較不受當地勢力影響的區域。
83《唐大和上東征傳》:「…若芳每年常劫取波斯舶二三艘,取物為己貨,掠人為奴婢…。」若芳指的是 嶺南東道當地大勢力馮氏,雖然不像唐初馮盎勢力龐大,但在萬安州(至今海南島)等地仍是由馮氏掌 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