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建築師終身學習的永續建築技術知識擷取
第二節 以法令規範做為建築師終身學習的推力
本研究在綠建築與終身學習的法令規範方面所探討的內容主要是「綠建築標 章」以及「建築師開業證書申請換發及研習證明認可辦法」。前者要求並鼓勵建 築師能依據現有的綠建築設計規範來設計永續建築;後者是以法令來規範建築師 參與終身學習的活動。法令規範的確會影響建築師從事綠建築設計的意願。雖然 如此,法令規範畢竟還是一種外部的學習推力,能促使建築師對永續建築技術的 學習被提昇至某一程度。本節是以建築師對這二項法令規定的施行現況或產生的 問題提出可改善的建議。
壹、綠建築標章
從民國88年綠建築標章制度推行以來,已有904件建築物獲得候選綠建築證 書,181件建築物取得綠建築標章(資料時間:民國96年12月13日)。其中大部 分是屬於公共建築,這是因為法令要求必須將綠建築概念落實在公有建築物。此 外,在最近的兩年,政府正在鼓勵私人投資的建築物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或綠建 築標章,因此,私部門建築物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或綠建築標章的件數也正在快 速的增加。很明顯地,不只是公有建築物被要求,私有建築物的業主或投資人對 其建築物需具有綠建築水準的要求也是不可避免的趨勢。面對這種要求成為永續 建築的趨勢,建築師面臨的最大挑戰應該是自己的觀念以及自身能力是否足以完 成符合永續建築要求的設計和施作,不應該只是外在的金錢(或酬金)誘因的存 在與否。對於綠建築標章的制度與實施,相關的重要議題與其可能的改善建議說 明如后:
一、加強建築師對綠建築標章申請與計算方式的認知
近年來,有一種似是而非的觀念普遍存在於業界,那就是,綠建築標章申請 項目的計算公式被認為是繁瑣難懂的,導致建築師缺乏參與的意願。事實 上,若與美國LEED綠建築標章申請書的內容相互比較,我國的綠建築標章 申請書是非常容易遵循和製作的,只要依照既定的表格來填寫即可快速的完 成一份申請書。美國LEED綠建築標章申請書必須由申請人(通常是建築師)
先選定申請項目,並依其內容規定的原則,自行提出各種必要的數據或證據 來證明自己的設計是符合要求的,再由指定的審查委員會依照所提交的內容 來審查其是否具體可行且符合規定的要求。換言之,我國的綠建築標章(或 候選綠建築證書)的申請是相對非常容易的。部分的從業建築師若感覺很繁 瑣,其主要原因之一可能是對計算內容或程序的不瞭解。
因此,政府相關單位可針對綠建築設計規範內的計算與審核要點以及常見問 題和解決辦法,編輯相關的參考教材或文件,並配合各地建築師公會舉辦說 明會或研討會以及成立資料庫,讓建築師能依需要而快速的找到適用的資 訊。此外,成立諮詢單位也是可行的方式。這些作法都可能讓建築師去除心 理障礙,更有意願參與綠建築標章的申請。
為協助某些建築師完成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申請書的製作,目 前也出現一種代工完成申請書的行業,如何輔導從事此項工作的業界人士,
也是不能忽視的議題。其最終目的是讓所有建築物都能符合綠建築的要求。
更重要的是,建築師必須在設計一開始就將綠建築的要求融入設計之中,而 不是為了符合綠建築要求而修改原有設計,造成重製或變更設計的困擾。
二、提供開放式的申請內容
我國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申請書的審查,主要是依據「綠建築 解說與評估手冊」中各指標的規定與相關的計算公式。對於其中的某些計算
公式,有些建築師認為過於繁複,也有些人認為即使是通過的設計案也未必 就是符合永續的建築。
對於建築永續性的看法,本來就可能因為建築物的使用性質差異、構造或環 境條件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解決方式。綠建築標章的指標要求,也只代表一般 性的要求,也就是,共同的基本要求,讓建築可以相對比較永續一些。基於 此原因,在國際間永續建築的認定通常都會考量因地制宜的包容作法。若建 築師能憑藉著自身的經驗以及對永續建築技術應用的正確認知,設計能適合 當地環境的節能、健康與符合生態要求的建築,並且也能提出具體的數據來 證明其建築設計的可信賴或正確性,儘管未必符合「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
的項目與計算方式,也應該有通過的機會。這種開放式的申請內容或程序或 許能讓建築師有更多的空間來思考永續建築應該如何操作並且落實,而不只 是符合公式計算的要求而已。
三、強化獎勵制度
當論及綠建築的推動成效時,也就是其實質的環境或節能效益,絕大部分的 建築師似乎都認為:綠建築標章執行的最大問題在於缺乏獎勵機制。持此意 見的人認為:為了要申請綠建築標章或者是候選綠建築證書,都必須支付審 查費用,綠建築標章是六萬元,候選綠建築證書則是三萬元。事實上,這些 費用通常都在業主的成本支出之中,並非由建築師的設計酬勞支付。申請書 的準備必然造成建築師事務所的某種負擔,當然有可能影響其樂於參與的態 度。這種所謂的負擔,其產生的原因是未能在設計的開始階段便將各種綠建 築作法融入,並在後續的設計發展階段或過程中持續的精進設計內容。此 時,為了要應付業主的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申請,對公有建築 物而言,是取得建築執照,就必須不斷的調整或修改原設計內容,甚至是要 委託代工者來完成申請書的製作。其結果當然就是人力或金錢方面的額外支
出(來自設計酬勞),因而要求能有實質的獎勵來分擔上述的成本支出,這 是可被理解的問題說明。
事實上,獎勵不應該只是實質的補貼而已,應該更加重視設計者因完成綠建 築設計案而獲得的名譽提昇,以及未來的業務案件增加的利益。目前的「候 選綠建築證書」與「綠建築標章」證書都只標註建築物的名稱、建築物概要、
有效期間及符合的指標項目,並未載明該建築物的設計建築師(圖5.2.1)。
這樣的內容是比較不容易激發建築師的榮譽感,自然就不會主動或積極的要 求設計案應該申請綠建築標章。換言之,建築師可能認為自己為了綠建築標 章的申請已貢獻了大量的心力與時間,卻無法獲得至少是在精神層面上的獎 勵。因此,最直接的實質改善作法上是在「候選綠建築證書」以及「綠建築 標章」證書中載明建築師與其事務所的名稱,藉以激發建築師的榮譽心與責 任感。在此同時,由政府提供相關的獎勵制度來強化建築師參與的誘因,對 於在初期的永續建築推動成效而言,也是一種很有效的作法。
綠建築標章 候選綠建築證書
圖 5.2.1 「候選綠建築證書」與「綠建築標章」圖例
貳、建築師開業證書申請換發及研習證明認可辦法
「建築師開業證書申請換發及研習證明認可辦法」的重點項目是終身學習活 動的內容。在比較各國的制度之後,我國的現行制度可改善部分包括三項:「終 身學習課程的專業認證」、「學習時數設計」以及「數位學習課程(e-learning)
的建立」。分別說明如后:
一、終身學習課程的專業認證
我國目前的終身學習課程是由活動主辦單位提出,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同意後,參與該項活動的建築師可自行向各主辦的單位或機構索取學習證 明,再於換發建築師執照時交由內政部審核。這種方式的課程提出,因為沒 有專業機構的認證,很容易導致課程內容以及師資程度的參差不齊,自然會 影響學習效果。在美國、英國與日本等國家的建築師終身學習制度,其課程 內容與終身學習時數都必須經由統一的建築專業機構審定,才可視為有效的 課程或時數。以英國為例,所有的課程與時數都必須經由英國皇家建築師協 會(RIBA)認證,才能成為正式紀錄。此外,UIA提出「UIA協議-國際建 築實務專業標準建議」,要求各國的終身學習課程應有專業機構的認證。一 般而言,由專業機構審定的學習課程,可以確保教材內容以及講師授課的品 質,也可以讓學習課程系統化,或採用分級方式來強化學習的效能。綜言之,
我國推動的終身學習活動,對於課程的配置,可以要求由專業機構來協助鑑 定、評估與篩選。讓各種類別的進修課程,可以更為有效的發揮其可應用的 功效。
二、學習時數設計
若依據「建築師研習實施方式個別項目積分計算表」的換算時數,建築師每 年至多僅需參與五個小時的研習課程。相較於UIA建議其會員國的每年36小
至多6學分)的規定,我國的學習時數規定是相對比較寬鬆的。本研究的調 查結果顯示,有近六成五的受訪建築師認為在「建築師開業證書申請換發及 研習證明認可辦法」中要求的認證時數是可被接受的。但有近兩成的受訪者 認為目前的認證時數要求是不足的,應將時數的標準向上提升。因此,可參 照國際間的學習時數標準以及UIA的建議,逐年提升我國的終身學習時數,
至多6學分)的規定,我國的學習時數規定是相對比較寬鬆的。本研究的調 查結果顯示,有近六成五的受訪建築師認為在「建築師開業證書申請換發及 研習證明認可辦法」中要求的認證時數是可被接受的。但有近兩成的受訪者 認為目前的認證時數要求是不足的,應將時數的標準向上提升。因此,可參 照國際間的學習時數標準以及UIA的建議,逐年提升我國的終身學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