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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統包工程設計綱要準則

3.2 建築設計綱要準則

3.2.1 建築一般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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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工程統包商應依本工程契約文件及業主提供之資料進行設計作 業,設計成果應滿足「設計綱要準則」及「施工綱要規範」之最低 要求。

(2) 細部設計完成時,未能及時提供之設計或施工詳圖,統包商仍應依 本工程契約規定提供。

3.2.2 設計施工依據

設計及施工至少應滿足下列法規標準:

(1) 建築法。

(2) 建築師法。

(3) 建築技術規則。

(4) 高雄市建築管理規則。

(5) 都市計畫法。

(6) 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

(7) 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綱要規範。

(8) 中國國家標準(CNS)。

(9) 美國材料試學會(ASTM)。

(10) 消防法、消防法施行細則。

(11)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3.2.3 基地開發強度

(1) 全校面積:702,000m2(屬高雄市都市計劃區內學校用地(大專以上) 用地)。

(2) 本工程使用基地面積: 6,200 m2(依實際量測面積為準)。 (3) 法定建蔽率:40%。

(4) 地上層:地上層不得少於12,883.00m2;地下層:以地下一層為原則, 不得少於2,454.84 m2

(5) 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少於15,337.84 m2

(6) 各層空間單元面積:不得小於表 2.2-1 各層空間需求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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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停車空間:需符合法定停車檢討標準。本棟建築物室內汽車應設不 得小於23 輛。

(8) 景觀及綠化規定:依據建築技術規則法定空地綠化實施要點之規定。

3.2.4 無障礙環境設計需求

無障礙設施是全面性考量設計以達到使用人能安全舒適使用為目 的,除了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辦理外,相關設施規劃如下:

(1) 室外之無障礙設施:

(a) 提供行動不便者無障礙環境,並設置室外引導通路。

(b) 配合人行步道高差處適當位置設置斜坡道。

(c) 規劃花台導盲邊界線,提供視障者之導引。

(d) 建築物主要動線入口處均設置斜坡道及引導設施,提供行動不便 者進出建築物之通路。

(2) 室內之無障礙設施:

(a) 規劃設置行動不便者使用之室內通路走廊及引導設施。

(b) 建築物出入口設置聽視覺警示系統。

(c) 建築物室內指標系統設置。

(d) 規劃設置行動不便者專用之廁所。

(e) 考慮輔助扶手之設置,增加幼兒及行動不便者使用之安全性。

(f) 地板裝修材料使用防滑材料設計。

(g) 出入口、電梯間、或供輪椅使用者之升降機出入口周圍之地板應 有至少200cm 以上平坦之部分。

(h) 牆面應避免消防栓箱、座椅等突出物之設計。

(i) 牆面應設護角、護板等設施,以避免輪椅的碰撞造成牆面之損壞。

(j) 服務櫃檯及公共電話等公共服務設施之設計需考量乘坐輪椅者 之使用高度。

(k) 地板之傾斜部分可採不同顏色或不同材料設計,以喚起使用人之 注意。

(l) 其他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依建築技術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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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兩性平等規劃構想:

本工程之規劃構想為營造兩性平等和諧之空間,在女性的訴求 上多一份關懷,以力求空間和設施的性別平衡。建構思考以「尊重 的」、「平權的」和「體貼的」為核心概念,建立了下列規劃原則:

(a) 公共空間人身安全與婦女使用空間需求應納入規劃。

(b) 避免女性經常使用之空間成為安全死角。

(c) 大樓之標示避免性別歧視。

(d) 男女廁所坑位數量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篇第 37 條設置。

(e) 公共空間須配合設計哺乳室(面積至少為 4 ㎡),採用搗擺隔間,

設置換尿布檯,並應考量通風及採光需求。

3.2.5 空間群組規劃及配置需求

(1) 空間使用者特性相近時,以同層或同區為原則,考量動、靜態間區 分。

(2) 主、次動線力求簡潔明晰,垂直動線配置於明顯空間區域,以利使 用者易於辨識。

(3) 空間銜接不宜過於突兀(室內空間-半戶外空間-戶外空間)。

(4) 亦應考量各空間劃分(私密空間-半公共空間-公共空間)。

(5) 考量建築物棟與棟之間之聯繫,設置通廊串聯校內空間。

(6) 各空間宜有直接向外窗戶,以利通風採光。

(7) 考量會議、教學、展示、實驗、研究等功能,空間應以適當模矩構 成。

(8) 本工程之使用功能如空間需求表所述,空間須依模矩化分割為較小 的研究室,亦可擴大為會議室、討論室等功能變化。

(9) 出入口需考量人員、設備等不同屬性之進出。

3.2.6 造型與色彩規劃準則

本工程之建築量體採以高樓層發展,以符合校方教學研究之空間需 求。本工程為一開放式建築,整體架構以支架體與填充體概念,以模矩 化方式組構而成,提供未來建築內部多樣變動之可能性。

(1) 建築物本體立面色彩配合校園現有各棟建築外觀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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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築量體的變化反映校園環境紋理及層次。

3.2.7 室內設計準則

(1) 室內色彩設計:考慮本工程未來空間的安排為多重複合性功能的使 用性質,顏色的選擇上盡量以通用的中性色系之素色色彩為主,例 如:白色、淡色系列等,並搭配室內裝修的材質及顏色,同時考慮 與燈光設計的相互協調。

(2) 室內空間設備需求:相關機電設備需求包括照度、一般照明、緊急 照明、一般插座、緊急插座、電話出口、資訊出口、電視出口、冷 水、熱水、排水、空調設備、空調電源、排水設備、排水電源等。

(3) 指標系統:指標系統即藉由文字、圖形、色彩之組合,能正確、適 切、悅目的傳達資訊。指標系統的主要功能,在幫助民眾瞭解其所 在位置,並指引其到達目標的途徑及方向,並提供安全防災、避難、

警告用之標示、設備。標誌通常包括色彩、指標及符號標誌等考量,

須利於辨識及一致性,以達到視覺識別之目的。本工程的標誌規劃 重點如下:

(a) 入口處:

(i) 於外部空間清楚的標示人、車之行進方向。

(ii) 需考慮配合全校區之方式於建築物主入口側設置建築物名 稱標示牌。

(b) 大廳:

(i) 大廳的指標須明確,讓使用者簡捷的到達其目標地點,一般 以平面圖或樓層用途表示,並輔以方向標示。

(ii) 大廳明顯處設置有消防設施平面配置圖,提供民眾、消防人 員急救難人員使用。

(iii) 室內指標系統規劃注意事項:基於安全防災之考量,室內的 指標必須與室內裝修、照明設計一併規劃考量以兼顧指示功 能及美感要求,指標設置考慮因素包括:

¾ 視角方面:須提供多方向的觀察角度,發揮指示系統的 最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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¾ 指標方面:指標系統勿須配合逃生路徑安排避免造成混 亂,設計時應顧及整體效果及美感。

¾ 支撐方面:須考慮美感及安全性以避免造成視覺污染。

¾ 雙語標示:應參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營造英 語生活環境計畫」。

¾ 指標說明以雙語進行標示。

¾ 他方面:依情況適度搭配活動性指示系統,配合整體性 效果,並考慮輕巧及可移動性。

(iv) 各樓層用於防災、避難及警告用之標示設備其項目包括有:

¾ 緊急狀況時之因應標示。

¾ 煙標示。

¾ 電梯警告標示。

¾ 逃生標示。

(c) 其他:

(i) 粉刷層勿用塑膠壓條,以避免未來龜裂現象發生。

(ii) 地下室開挖之擋土設施應為永久性結構。

(iii) 地下室排風口高度需在 G.L 一公尺以上,以避免淹水之 虞。

(iv) 設備防震基座之設計其固定螺栓均需採用預埋螺栓,且 需經由結構技師簽認。

(v) 屋頂排水設置洩水孔,其高度應在 F.L 十公分處,以免雨水 從管道間、樓梯間及電梯間宣洩,但需考慮整體美觀。

3.2.8 景觀設計綱要準則 (1) 景觀配置:

(a) 本基地位於校園的入口第一棟建築,配合本工程建物興建位置,

對於現有植栽以保留或移植之方式進行規劃。

(b) 延續校內綠帶系統,完整串聯校園生態廊道。

(c) 考量校園整體景觀發展,重塑校園主要外部空間,成為校內師生 戶外活動集會、休憩之場所,活絡校園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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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校內景觀鋪面以透水性鋪面為主,符合綠建築之要求並為未來發 展之可能性。

(e) 景觀相關設施以簡單樸素之方式呈現,以塑造建築物與天際線在 景觀意象及語彙中成為重要的視覺焦點,避免校園冷清之感受。

(2) 景觀照明設計:

(a) 建築物著重於造型語彙意象及外部層次的特色表現,採用投射式 照明及暈光的照明效果。

(b) 步道則採用中低桿立燈或與街道傢俱結合設計。

(c) 草坪應提供暖色系的照明效果,以產生柔靜的氛圍,使師生能獲 得最沉靜可供思考的休閒空間。

(d) 廣場中步道照明配合投射照明以使廣場中主題的呈現更具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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