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類為「可商品化」的土地,(如表 4-2.22)壽星里,惠豐里,民主五福里,民權 里,興東里,崗山仔中區聯合里,崗山仔南區聯合里,竹西里,港口里等符合商 品化之都市化指標等地區建議搭配 ROT 或 OT 方式釋出,作為創造更高價值的利 用,原里民活動中心可與因少子高齡化下導致的校園閒置空間整併使用。
(二)分類為可「部分商品化」,(如表 4-2.23)其中 52 個提出需求之里民活動中心的土 地,建議與地方文化做出結合,走向觀光,文創,青年住宅,替代役宿舍,
NGO/NPO 認養或開放地方企業認養,可以更突出在地支持特色帶來更多功能轉化的 契機。
(三) 分類為「非商品化」,(如表 4-2.24)的土地,其中 16 個提出需求之里民活動中心 應優先由政府管理,其次開放 NGO/NPO 認養或開放地方企業認養,規劃避免不必 要的浪費,並因應居民需求,在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給予適度的開放,使居民享有 社區福利。
(四)上述三種類型及分類為其他類型,(如表 4-2.24)其中 11 個向民政局提出需求之里 民活動中心都可以提供銀髮照護使用,以回應社區老年化功能需求。
參考書目
一、中文部分
1.Manuel Castells 著,王志弘譯,1997。流動空間:資訊化社會的空間理論( The Space of Flows: A Theory Space in informational Society )。城市與設計 學報,頁 1-15。
2.呂昭隆,2012/06/05。國際會展中心及附屬服務設施之室內裝修案採用 ROT 方 式聲,雲林縣府新聞。
3.邱昌泰,2004。公共政策:基礎篇。台北:巨流圖書公司。
4.吳文彥,2013/01。高雄市公有閒置空間再利用,高雄議會。
5.吳岱儒、戴萬平、鄭安娜,2011。非營利組織捐款行為、品牌認同與購買意願之研 究:以喜憨兒烘焙坊為例。資訊與管理科學,4 (1) ,頁 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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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黃東益,2014/06。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的歷程、挑戰與初步效益:臺中、臺南及 高雄三直轄市的經驗。研習論壇,162 期,頁 38-47。
8.湯志民,2008。校園閒置空間再利用之探析。載於校園建築與運動空間活化再利 用,臺北市,中華民國學校建築研究學會,頁 3-65。
9.傅朝卿,2001。臺灣閒置空間再利用理論建構。載於文建會舉辦之「2001 推動閒置 空間再利用國際研討會」會議實錄 (頁 1-10) 。臺北市。
10.高雄市民政局,2014/10/19。高雄市民活動空間資源分派與活化策略簡報。
11.高雄市政府民政局,2013,高雄市文中小用地土地資產整合與重點地區更變可行性 研究案。
12.嘉義縣政府(2005)促進民間參與嘉義縣太保都計處高鐵特定區水道建設 BOT 案。
13.彭鈺紜(2014),醃肉如何創新與再利用-以高雄市為例,科技部大專生研究,義守 大學(未刊行報告)。
14.楊世瑩(2011),Excel2010 統計分析實務-市場調查與資料分析,碁峰出版社。
二、英文部分
1. Kaiser,H.F.,1996. The Application of Electronic Computers to Factor 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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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Nunnally,J.C.and Bernstein,I.H.,1994. Psychometric theory .(3rd edn.). McGraw-H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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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網路資料
1.馬英九,2010/12。政策理念,中華民國總統與總統府網站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1078。
2.高雄市民政局,2011/12/20。基層建設小型工程。高雄市民政局,基層建設科網站 http://cabu.kcg.gov.tw/ViewDefPage/viewDefPage.aspx?menuid=217。
3.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三條,內政部營建署網站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 d=10711&Itemid=57
4.台灣各縣市負債,財政部國庫署,2012
http://morrisjfwong.com/blog/%E6%94%BF%E5%BA%9C%E8%B2%A1%E6%94%BF-%E5%8F%B0%E7%81%A3%E5%90%84%E7%B8%A3%E5%B8%82%E8%B2%A0%E5%82%B5/
5.各級學校歷年學生統計資料,教育部網站
http://www.edu.tw/Default.aspx?WID=31d75a44-efff-4c44-a075-15a9eb7aecdf 6.統計觀念與軟體操作實務,2010
http://tctspss.blogspot.tw/2010/05/blog-post_31.html?q=%E5%96%AE%E5%9B%A0%E5%AD%90%E5%96%AE%E8%AE%8A%E9%87%8F
附錄
聯絡電話:07-6577711~5871 E-Mail:[email protected] 2015/04/20 說明:二.五等格量表內容與問題:
編號 有關里活動中心活化再生利用的同意程度,分別為:非常同意(5 分)、同意(4 分)、普通(3 分)、不同意(2 分)、非常不同意(1 分)。
非常
同意 同意 普通 不同 意
非常 不同 意 1 對里活動中心活化創新再利用,是否同意引入民間資源辦理委外營
運?(例如,7-11,全家,OK 便利店,燦坤電器,全家福鞋店)
□ □ □ □ □
2 在公私協力中是否應由第三部門扮演監督的職責及建立效能評鑑制
度及指標?
□ □ □ □ □
3 是否應針對使用率過低的里民活動中改變用途彈性使用或經營方式?
□ □ □ □ □
4 新設置的里活動中心土地需求昂貴,可以和其他機關、學校共用空
間,做資源共享?
□ □ □ □ □
5 請問是否同意所居住地點的里活動中能夠維持常態使用,才得申請
補助經費?
□ □ □ □ □
6 在里活動中心創新與再利用中,可以增加社會福利活動及銀髮照護
活動?
□ □ □ □ □
7 里活動中心空間及周邊環境得提供非營利事業如非營利事業 NGO/NPO
認養。
□ □ □ □ □
8 里活動中心空間及周邊環境得提供公司企業認養。
□ □ □ □ □
9 里活動中心及周邊環境委外營運如有收益盈餘得提供部分收益作為
里民活動費用。
□ □ □ □ □
10 當下的里活動中心存在維護管理的財政壓力,請問您是否同意於里
活動中心減量、集中設置,提高服務品質。
□ □ □ □ □
11 請問您是否同意於里活動中心整併、集中設置市民活動中心。
□ □ □ □ □
※第二部分
1. 請問您有無參加過里活動中心活動 ? □1.有 □2. 沒有 2. 性別: □男 □ 女
3. 年齡: □15 歲以下□16-25 歲 □26-35 歲 □36-45 歲□46-55 歲 □56 歲以 上
4. 教育程度:□小學以下□國中□高中職 □大學專科 □ 研究所以上
5. 職業:□軍公教 □商業,服務業 □生產事業 □交通運輸業 □學生
□家管 □其他
6. 居住地: 區 里
附錄二、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三條附表
1.在直轄市地下一樓及地上一樓作市場
1.在直轄市地下一樓及地上一樓作市場
地下作下列使用: 1.面臨寬度八公尺以上之道路,並設專
1.面積零點四公頃以上,並面臨二條道
地下作下列使用: 1.面積零點二公頃以上。但作停車場使
下層作下列使用: 1.各種鐵、公路架高路段下層。
一 、 管理 單位 辦公
一 、 停車 場、 電動
地下作下列使用:
地下作下列使用: 1.都市計畫體育(運動)場(所)、綜
1.應面臨寬度八公尺以上之道路,並設
一、製造。 1.應位於依法核定之商港區域範圍內。
(二)、平面多目標使用
(十二)小型商店。
地 二、 展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