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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里活動中心現況分類與里民問卷分析

(一)次數分析

由此問卷受訪者概況的分析可以得知,多數青壯年的市民未使用及參加過里活動 中心之活動,此結果可能與其職業多為服務業及學生有相關。(如表 4-4.1~4-4.5)

參加本問卷調查的受訪者有無參加過里民活動中心之活動比例有參加過 46% 無參 加 54%顯示過半以上的市民沒有參加過里民活動中心(如表 4-4.1)

表 4-4.1 參加本問卷調查的里民有無參加里民活動中心活動

有無參加活動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有 97 44.1 46.2 46.2

沒有 113 51.4 53.8 100.0

總和 210 95.5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10 4.5

總和 220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參加本問卷調查的性別比率,男性為 41%,女性為 58%。顯示女性比男性有更高的 里活動中心參與(如表 4-4.2)

表 4-4.2 參加本問卷調查的里民性別比例

性別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男 83 37.7 41.1 41.1

119 54.1 58.9 100.0

總和 202 91.8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18 8.2

總和 220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參加本問卷調查受訪者的年齡範圍,45 歲以下受訪人口佔 53%,其中 46-55 歲佔 28.8%,16-25 歲佔 23.3%,其次 45 歲為 17.7%故此顯示受訪者年齡大多集中在 36-55 歲間佔 46%,顯示多數受訪者屬青壯年人口。(如表 4-4.3)

表 4-4.3 參加本問卷調查的里民年齡

年齡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

有效的 15 歲以下 6 2.7 2.8 2.8

16-25 歲 50 22.7 23.3 26.0

26-35 歲 20 9.1 9.3 35.3

36-45 歲 38 17.3 17.7 53.0

46-55 歲 62 28.2 28.8 81.9

56 歲以上 39 17.7 18.1 100.0

總和 215 97.7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5 2.3

總和 220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參加本問卷調查受訪者的教育程度,大學專科佔 41%,高中職也佔 40%,其次國中 小以下各佔 8.5% 顯示受訪者皆具備一定的教育水平。(如表 4-4.4)

表 4-4.4 參加本問卷調查的里民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國小以下 18 8.2 8.5 8.5

國中 18 8.2 8.5 17.1

高中職 84 38.2 39.8 56.9

大學專科 87 39.5 41.2 98.1

研究所以上 4 1.8 1.9 100.0

總和 211 95.9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9 4.1

總和 220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參加本問卷調查受訪者職業,其中商業、服務業佔 30%比例最高,次者為學生 18%,從事家管及生產事業者分別為 13%,軍公教為 10.1%。(如表 4-4.5)

表 4-4.5 參加本問卷調查的里民職業

職業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軍公教 21 9.5 10.1 10.1

商業,服務業 66 30.0 31.9 42.0

生產事業 27 12.3 13.0 55.1

交通運輸業 7 3.2 3.4 58.5

學生 40 18.2 19.3 77.8

家管 27 12.3 13.0 90.8

其他 19 8.6 9.2 100.0

總和 207 94.1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13 5.9

總和 220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如下(表 4-4.6~4-4.13)得知 220 份問卷調查 8 個題項均通過半數以上同意里民活

問卷題項二:同意及非常同意達到 75.8%,顯示大多數民眾認為里民活動中心可與地方 其他閒置資源做資源共享使用。(如表 4-4.8)

表 4-4.8 資源共享

資源共享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非常不同意 1 .5 .5 .5

不同意 12 5.5 5.6 6.1

普通 39 17.7 18.2 24.3

同意 91 41.4 42.5 66.8

非常同意 71 32.3 33.2 100.0

總和 214 97.3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6 2.7

總和 220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問卷題項三:同意及非常同意達到 72%,顯示大多數民眾認為近幾年來里民活動中心的 使用狀態開始減少,甚至閒置狀態增加。(如表 4-4.9)

表 4-4.9 減少閒置狀態

減少閒置狀態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非常不同意 6 2.7 2.8 2.8

不同意 20 9.1 9.3 12.1

普通 34 15.5 15.9 28.0

同意 95 43.2 44.4 72.4

非常同意 59 26.8 27.6 100.0

總和 214 97.3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6 2.7

總和 220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問卷題項四:同意及非常同意達到 93%,顯示大部分民眾認同社會福利活動需要增加。

(如表 4-4.10)

表 4-4.10 增加社福活動

增加社福活動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非常不同意 2 .9 .9 .9

不同意 2 .9 .9 1.9

普通 11 5.0 5.1 7.0

同意 71 32.3 33.0 40.0

非常同意 129 58.6 60.0 100.0

總和 215 97.7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5 2.3

總和 220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問卷題項五:同意及非常同意達到 84.2%,顯示大多數民眾認為,里民活動中心的收益 費用不足,希望能改變使用方式增加收益。(如表 4-4.11)

表 4-4.11 提供收益費用

提供收益費用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非常不同意 1 .5 .5 .5

不同意 8 3.6 3.7 4.2

普通 25 11.4 11.6 15.8

同意 71 32.3 33.0 48.8

非常同意 110 50.0 51.2 100.0

總和 215 97.7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5 2.3

總和 220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問卷題項六:同意及非常同意達到 55.9%,顯示超過半數的民眾認為,減少及整併各里 的里活動中心能夠依照需求統一興建市民活動中心,此部分牽涉許多既 得利益者,因此共識性偏低。(如表 4-4.12)

表 4-4.12 市民活動中心

市民活動中心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非常不同意 14 6.4 6.5 6.5

不同意 37 16.8 17.2 23.7

普通 44 20.0 20.5 44.2

同意 67 30.5 31.2 75.3

非常同意 53 24.1 24.7 100.0

總和 215 97.7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5 2.3

總和 220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問卷題項七:同意及非常同意達到 63.7%,顯示大多數民眾認為,里民活動中心原有機 能漸漸消使,希望能引入委外營運增加使用效率。(如表 4-4.13)

表 4-4.13 引入委外營運

委外營運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非常不同意 9 4.1 4.1 7.3

不同意 13 5.9 5.9 15.5

普通 58 26.3 26.3 36.4

同意 103 46.9 46.9 83.2

非常同意 37 16.8 16.8 100.0

總和 220 100.0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問卷題項八:同意及非常同意達到 76.8%,顯示大多數民眾認為,里活動中心就目前的 使用狀況降低,甚至閒置的情況下,該做整併使用。(如表 4-4.14)

表 4-4.14 整併減量

整併減量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無填答 5 2.3 2.3 2.3

非常不同意 2 .9 .9 3.2

不同意 4 1.8 1.8 5.0

普通 40 18.2 18.2 23.2

同意 103 46.8 46.8 70.0

非常同意 66 30.0 30.0 100.0

總和 220 100.0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交叉分析表

為進行里活動中心的活化與閒置空間再利用,主要應用「不動產平均交易市價」

作為依變數,其餘「距市中心區距離」、「人口密度(人/KM2)」、「土地使用分區」作為 自變數,進行交叉分析結果除了與總收支比不顯著外均呈現顯著差異。顯示各里活動 中心的座落區位在都市化指標下,呈現著共同性和差異性,適合進一步進行因子分 析。(如表 4-4.15)

表 4-4.15 交叉分析總表

交叉項目 卡方值 自由度 漸近顯著性

(雙尾) 不動產交易平均市價(1) * 距市中心區距離 21.721 6 .001 不動產交易平均市價(1) *人口密度(人/KM2) 18.133 9 .034 不動產交易平均市價(1) *土地使用分區 17.612 9 .040 不動產交易平均市價(1) *總收支比 10.025 8 .263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因子分析

1.里活動中心分類因子分析

為進行里民活動中心特性分析與里活動中心轉型等策略探討,本研究針對

「不動產交易市價」,「與市中心距離」,「人口密度」,「土地使用分區」,「總收 入」,「總支出」,六項變數做因子分析,KMO 及 Bartlett 的球形檢定,以確認是 否適合作因子分析,檢定結果 KMO 值 0.755,Bartlett 的球形檢定值 548.977 均 通過檢定,適合作因子分析(參見表 4-4.16)。

表 4-4.16 KMO 與 BARTLETT 球形檢定

KMO與Bartlett檢定

.755 548.977 55 .000 Kaiser-Meyer-Olkin 取樣適切性量數。

近似卡方分配 自由度 顯著性 Bartlett 球形檢定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經本研究整理表 4-4.17 萃取出六個變數的獨特性後發現不動產交易市價及土地使 用分區大於 0.4,具有獨特性,在不動產交易市價的分佈則有 M 型化現象;在土地使用 分區變數上出現的獨特性是因為經由既有資料顯示,土地使用分區太過繁雜有住商用 地、機關用地、公園用地等使用分析,因此共同性較低,但土地使用分區則比較容易 取得。

表 4-4.17 共同性

變數 初始 萃取 獨特性

人口密度(人/KM2) 1 0.650 0.350 不動產交易市價 1 0.510 0.490 與市中心區距離 1 0.690 0.310 土地使用分區 1 0.271 0.729 總收入 1 0.849 0.151 總支出 1 0.820 0.18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本研究在分析轉軸後的成分矩陣 (如表 4-4.18)後,得出在不動產交易市價越高的 地方,其總收入及總支出卻越低,表示這部份的地區自主管理能力較佳;反之,不動

產交易市價越低者,總收入及總支出反而越高,表示其自主管理能力仍需加強外亦需 要透過政府補助支持其營運。

表 4-4.18 轉軸後的成份矩陣

1 2

總收入 .909 .152

總支出 .905

不動產交易市價 -.530 .481

與市中心區距離 -.187 .813

人口密度(人/KM2) .125 .794

土地使用分區 .515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本研究透過上述都市化指標作為判定里活動中心的土地特性分類依據,在上述指 標中「總收入」、「總支出」、「不動產交易市價」命名為第一向量:「財務向量」,解釋 力為 33%;「與市中心距離」、「土地使用分區」、「人口密度」命名為第二向量:「都市化 向量」,解釋力為 63%,合計解釋力為 96%,組型負荷量都高於 0.4,出現的差異在不動 產交易市價的波動性及土地使用分區的跳躍性,以下分類是以都市化程度作為分類基 準。(如圖 4-4.1)

圖 4-4.1 :解釋模型向量與解釋因子組型負荷量與獨特性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高雄市各行政區里民問卷調查分析

本研究針問卷調查「第三部門監督」,「資源共享」,「減少使用狀態」,「增加社福 活動」,「提供收益費用」,「市民活動中心」,「整併減量」,「減少使用狀態」,八個問項

做因子分析,KMO 及 Bartlett 的球形檢定,以確認是否適合作因子分析,檢定結果均 通過檢定,適合作因子分析。(如表 4-4.19)

表 4-4.19 KMO 與 BARTLETT 球形檢定 KMO 與 Bartlett 檢定

Kaiser-Meyer-Olkin 取樣適切性量數。 .745 Bartlett 的球形檢定

近似卡方分配 402.962

df 28

顯著性 .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經本研究整理表 4-4.20 萃取出八個針對各里里民對於活動中心轉型策略意見變數 的獨特性後發現民眾對於興建市民活動中心及里活動中心的整併及減量具有共識性基 於有關第三部門監督,減少閒置狀態,增加社福活動,提供收益費用極為外營運出現 意見分歧,並沒有共識現象。(如表 4-4.20)

表 4-4.20 共同性

變數 初始 萃取 獨特性

第三部門監督 1 0.434 0.566

資源共享 1 0.440 0.560

減少閒置狀態 1 0.262 0.738

增加社福活動 1 0.460 0.540

提供收益費用 1 0.529 0.471

市民活動中心 1 0.785 0.215

委外營運 1 0.587 0.413

整併減量 1 0.780 0.22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本研究針對高雄市各里里民發放問卷,將問卷結果進行調查分析。問卷題項將分 為兩大類解釋─「委外監督向量」及「整併轉型向量」。

「委外監督向量」包含的題項有:「引入委外營運」、「資源共享」、「第三部門監 督」、「增加社福活動」、「提供收益費用」,解釋力 31%;「整併轉型向量」則包含「減少 使用狀態」、「整併減量」、「市民活動中心」,解釋力 23%,合計解釋力為 54%。

由上表的分析數據可得知,委外監督部分,多數里民希望里活動中心引入委外營

運,並將里活動中心的部分收益,作為里民活動的費用;而在資源共享、第三部門監 督及增加社福活動的部分,其共同性也在 0.4~0.5 之間,因此還是有部分里民認同,

但可能因為問卷專有名詞未清楚解釋等原因導致其填答效果並不顯著。

但可能因為問卷專有名詞未清楚解釋等原因導致其填答效果並不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