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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建議一

宣傳並推廣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規劃設計基準: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及營建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協辦機關:無

本研究蒐集美國、日本及英國等先進國家之老人日間照顧中心發展狀況與 相關統計資料,對全國近三年成立的 50 家老人日間照顧中心管理員人進行訪 談,從中蒐集相關資料並進行分析研究,進而辦理多場「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規劃 設計基準」專家諮詢會議,彙整出老人日間照顧中心在地點選擇條件、建物類型 選擇條件、空間組合規劃,及室內空間設計之具體建議項目及規劃設計基準。建 議宣導並推廣規劃設計基準,供目前有意再擴點的業者與新興業者參考,以達全 人關懷與無障礙生活環境空間之目標,同時可參考今年度研究成果中,室內空間 設計之具體建議,進而發展在宅老化之居家照護環境研究,並推廣至社區照護。

建議二

輔導有意辦理老人日間照顧業者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物變更使用相關流程資訊:立 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機關:各地方政府老人日間照顧中心主管機關

從本研究的訪談過程中發現,老人日間照顧中心業者對於建築、消防安全 避難等相關法規之認知普遍不足,對於土地使用分區、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 用辦法不夠了解,在申請辦理過程中常常遭遇退件、補件等問題,費時耗力。建 議辦理相關輔導說明會,並邀請業者與建管相關人員參與,輔導有意辦理老人日 間照顧業者,特別是土地使用分區、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等相關流程 與資訊。

建議三

參考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規劃設計基準,協助民間單位尋找合適地點及建物辦理老 人日間照顧中心:中長期性建議

主辦機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協辦機關:各地方政府

從本研究的訪談中發現,目前大部分老人日照中心的服務提供單位當初在 土地及建物類型選擇上,皆為自行尋找,因此在設點上經常有困難,致使日間照 顧服務資源佈點不均,造成部分地區資源缺乏;建議地方政府可參考本研究的老 人日間照顧中心規劃設計基準,加強協助民間私人單位尋找私有場地,或是與其 他相關政府單位協調,釋出合適公有土地與建物供民間業者辦理老人日間照顧中 心,以活化閒置空間,增加日間照顧服務資源網絡,滿足在地老化的需求。

建議四

縮短老人日間照顧服務資源之城鄉差距:中長期性建議 主辦機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協辦機關:各地方政府

從本研究的訪談中發現,五都(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 的老人日照中心執行狀況一般來說較其他縣市的日照中心佳,就算有所不足,也 較易有改善空間,反觀其他縣市的日照中心因鄰近公共設施、附近社區資源或營 運經費受限等問題,在改善的執行層面上較有困難。另外各地方縣市政府應考量 人口分佈與需求問題,尤其是腹地遼闊及照護需求城鄉區域差異較大的縣市,建 議鼓勵並協助有意辦理老人日間照顧業者至偏遠地區提供服務,以縮短日間照顧 服務資源城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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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東部地區,建議調整

139 陳 委 員

韶賜

1. 請 修 正 服 務 建 議 書 內 之 英文摘要。

2. 本 案 成 果 係 制 定 手 冊 供 各地方縣市政府、建築師 及公部門等做參考,請蒐 集完整有效之重要文獻。

3. 請 確 認 研 究 進 度 期 程 及 工作內容。

4. 建 議 研 究 團 隊 增 加 建 築 專業人員。

1. 感謝委員建議,將加以修正。

2. 感謝委員建議。

3. 時程規劃會已做修正,提早開始進行 實地調查工作(包括準備工作)。 4. 感謝委員建議。

王 召 集 人順治

1.本研究案內容多涉及建築 規劃專業,以現有團隊人 員考量,如何加強建築或 室內空間規畫領域專業,

請予說明。

1.本團隊在輔助科技領域(包含住宅改善 之諮詢與業務執行),以及長期照顧機構 領域,皆有長期的了解與接觸,未來也 會召開至少兩場專家會議,邀集老人建 築、設計等相關領專家學者,以彌補不 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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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訪談調查紀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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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間照顧中心建物類型選擇因素

層級一 層級二 說明 建

物 的 基 本 條 件

外 觀 與 內 部 空

間視覺 外觀造型與內部空間設計

採光品質 座落朝向或窗戶開口方向等,是否有效採光。

通風品質 是否有足夠的通風口 隔音品質 材質與外部隔音是否良好

溫度調節品質 建物材質是否能使內部冬暖夏涼 建

物 的 設 計

出入口的設計 接近、進出建築物的品質,包含各項出入口的產品 與設計,例如斜坡、電動門和門檻設計等

設施的設計 室內設施的產品與科技,包含升降電梯、無障礙廁 所或無障礙浴室等。

指示道路、行進 路 線 與 目 的 地 的設計

幫助人們在建築物內或附近尋找目的地的設計,

包含引導設計、走廊尺寸、地板表面和其他形式的 指南或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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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參部分【開始填寫問卷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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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層權重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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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問卷填妥後,敬請回傳:10154susw@gmail.com,再次謝謝您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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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規劃設計基準之研究期中審查 會議紀錄

本所 102 年度委託研究「觀光景點通用化重點示範地區案例 研究」、「高齡友善城市無障礙公共空間規劃之研究」及「老 人日間照顧中心規劃設計基準之研究」等 3 案期中審查會議 紀錄

一、時間:102 年 7 月 2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 30 分 二、地點:本所簡報室

三、主席:陳副所長瑞鈴 記錄:邱玉茹 四、出席人員:詳如簽到簿

五、主席致詞(略)

六、業務單位報告:(略)

七、研究案主持人簡報: (略)

八、綜合討論(依研究計畫序):

(三)「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規劃設計基準之研究」案 吳教授可久(依審查表登錄)

1. 規劃設計基準:選址類型、類型、空間組合、設計要點,

可以加入規模課題(水準相互檢討)。

2. 品質好壞差別很大,是否有最低水準及最適水準的區別。

陳教授柏宗(依審查表登錄)

1. 文獻回顧已完成相當程度。

2. 問卷效度應進一步考量,問卷實施對象應予以釐清。

3. 日照中心如何藉由現有案例歸納出選址、規劃設計重點需 進一步考量。

王建築師武烈(依審查表登錄)

1. p74以永和日照中心為例,可進行改善為通用無障礙場所 (p78嘉義活泉日照中心亦同)

2. 慢性病患者需常服藥、假牙清洗、淋浴更衣物櫃之需求亦

可考慮在內。

3. 經營者經驗之提供甚為重要,因為突發狀況很多,都必須 面對所以會有參考訪談之必要。

4. 水平避難宜建議及演練(若屬大樓層)。

王建築師文楷(依審查表登錄)

1. 本研究報告之格式相對完整,摘要內有建議事項(含), 「結 論與建議」章內也有分述結論與建議,亦附有甄審意見 回應表。

2. 甄審評委幾乎都提應該邀請建築專業人員 (建築師)參 與,但貴團隊以會在專家會議時邀請建築專家參與,是 否因導入專家參與時機有點太慢,致研究重點選址條 件、建物類型選擇條件、空間組合要點、室內設計要點 不符專業性,致專家問卷之調查表之專業性顯有不足,

且依附錄問卷調查表如何反映至AHP表,應加強資料呈 現(p59、98)。

3. 第一章第二節研究的重要性與研究主題的關聯性建議補 充文獻整理。

4. P22第三章之研究預期對相關施政效益不夠具體,建議補 充文獻整理。

5. 期待有更符合研究目的的期末成果。

陳建築師政雄(依審查表登錄)

1. 老人日間照顧可以分為Day care(衛政,機構型)與Day service(社政,社區型)兩種型態,照顧服務也不同。

2. 軟體上要滿足什麼樣的老人(失能、失智),要如何滿足(使 用時間、使用方式)都會影響硬體的規劃設計,宜分類。

3. 觀念上這裡是「家」來這裡「交朋友」 ,過「一般的生活」

所以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交友空間,就會有不同 的「家的感覺」。

劉委員金鐘(依審查表登錄)

1. 研究團隊是否考慮加入社會福利機構經營者。

2. 可多收集本土案例,針對消防、公安無障礙現行最大的 問題做討論(如台南北門醫院)。

3. 業者針對法規認知不足無所適從,應有單一窗口協助或

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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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單位回應(李教授淑貞)

1. 感謝委員建議,研究將依其建議方向進行修正。

2. 本研究訪視對象為近三年成立之合法日間照顧中心,而日 間照顧中心的服務內容在老人福利法有明確規定,需提 供相關照顧服務。雖然部分日間照顧中心的承辦單位,

可以同時兼辦其他非照顧服務之社區服務或居家照顧服 務,但本研究案會著重在日間照顧中心提供照顧服務 時,所需空間配置與室內設計規劃。

3. 研究中訪視問卷為求能充分收集經營者之經驗,先前多次 與相關人員如:機構經營者,做充分溝通與討論,並試 評後才定案,訪視對象為求內容有效,皆為機構管理人 員,如主任、執行長或社工組長等,可反映業界看法與 經驗。

4. 本陽明大學團隊在輔助科技領域(包含需長期照顧者的住 宅改善之諮詢與業務執行),以及在老人福利機構領域,

皆有長期的了解與接觸,為國內重要相關專業單位。此 外,本團隊也與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等相關建築專業團隊 有良好互動,102年度已於本中心辦理4場建築師之教育 訓練,以及本中心研究員至北市建築師公會進行專題演 講。本計畫團隊預定將在近期辦理小型專家會議,邀請 建築背景之專家學者,就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規劃設計基 準進行相關討論。

九、結論:

1.本次會議3案期中報告,經審查結果原則通過。

2.請業務單位詳實記錄與會專家學者及出席代表意見,並請 執行單位務必參採及確實遵照本部規定格式修正期中報 告。

3.請執行單位依契約書規定,辦理核銷事宜。

十、散會(下午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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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五. 「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規劃設計基準」第一次專家 諮詢會議會議紀錄

壹、 會議時間:102 年 7 月 29 日(星期一)上午 09:30 至 12:30

貳、 會議地點:ICF 暨輔助科技研究中心(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 322 號 B1) 參、 出 席 者:如簽到單

肆、 會議主持:李淑貞主任 伍、 會議記錄:蘇聖文 陸、 會議議程:

一、 主席致詞:(略)

二、 業務單位報告:(略,詳見會議資料) 三、 討論案:

1. 討論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規劃設計基準資料蒐集工具。

2. 研提對現行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規劃設計之具體可行建議項目。

(一) 發言摘要:

台北科技大學互動媒體設計研究所(吳教授可久)

1. 以建築計劃角度來談老人日間照顧地點選擇設置,大多會考慮區位 內供給需求的問題,訪談表中較多是以經營機構的角度來呈現地點 選擇問題,建議在老人日間照顧中心地點選擇的議題中,可多補充 區位內老人日照服務需求大小的相關資料。

2. 是否能從人口資料中找出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設置的規則?目前老人 日間照顧機構的設置是否與人口互相關聯?建議除了以業者角度 外,也可補充這方面資料來建議政府老人日間照顧中心的地點選擇。

3. 室內空間規劃建議可以從三個議題來著手討論,(1)中心內是否有此 空間?(2)此空間的比例大小為何?(3)空間與空間之間的關聯性為 何?

4. 提醒研究中利用層級分析法來分析資料,須特別注意專家的代表性 是否一致。

王武烈建築事務所(王建築師武烈)

1. 訪談表中第貳部分中心座落地點選擇方式與中心建物選擇方式重 複,建議刪除。

2. 須釐清『公辦民營』之定義,建議加註政府是否提供土地或建物,

許多民間單位是受政府委託辦理,但政府並無提供場地,土地及建 物須由業者自行尋找。

3. 老人日間照顧中心建物屬性分類建議改為『新建建物』及『既有建 物之變更使用』,其中既有建物之變更使用又可再分為「公共設施的 再利用」與「私建物的建更使用與裝潢」。

4. 中心建物類型分類建議改為『平房』與『獨棟』,其中獨棟必須註 記樓層與是否附設電梯。

5. 由於老人日間照顧中心為公共場合,建議須討論消防安全議題,例 如:是否應該規劃水平避難空間…等。

6. 室內設計建議可多考慮物品收納的設計,由於日照中心的服務對象 為老人,多有許多私人物品,如假牙、尿布…等,機構內必須要有 足夠及適當的儲物收納空間,以保持室內整潔。

7. 關於建物適用類組,除了記錄目前登記的適用類組之外,建議還須 註記變更前的適用類組,例如:B、C、D、G 或是首次申請…等 內政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邵物理治療師軒琳)

1. 根據目前台灣的現況,經常有同一機構同時承辦社區關懷據點以及 老人日間照顧服務,可能共同使用內部空間,理論上是希望藉助健 康老人的能力來幫忙及協助照顧失能老人,但礙於『老了就是要享 福』的觀念,在現實上推廣遭遇困難。

2. 在老人日間照顧中心的室內空間規劃上,建議可多考慮浴室空間的 設計,因失能老人多有失禁問題,日間照顧機構應該要能及時處理,

避免長者不舒服,並保持室內空氣品質。

(二) 主席回應:

1. 感謝各位專家提供寶貴意見,本研究團隊會再針對各位專家所提供 之意見加以修正。

2. 有關日間照顧中心的規模,會在調查表中的第一部份中(第九題:

最大服務人數與過去三個月實際平均服務人數)蒐集其相關資料,

未來並會再補充各縣市對於日照需求的相關人口資料,將需求量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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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日間照顧中心的地點選選擇要素確實會與區域內已經有的服務照顧 體系或政策有關,例如此區域內是否已有類似的服務設置…等,未 來將會以縣市行政單位劃分,多補充區位內日照服務需求大小的相 關資料。

4. 應加強對於單位組織型態類別的區分,於『公辦民營』後加註政府 是否協助或提供設置地點。

5. 台灣老人從事志工的比例在世界上相對較低,也許可以結由複合式 的機構設計,整合長青學苑、社區關懷據點與日間照顧中心,鼓勵 健康老人投入志工服務,一同從事服務事業。

6. 藉由此次會議可看出大家對於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設置規劃基準有相 當的期待,日後各位若還有相關建議,也請不吝提供意見。

柒、 臨時動議:(無) 捌、 散會:中午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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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六. 「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規劃設計基準」第一次專家

諮詢會議會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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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七. 「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規劃設計基準」第二次專家 諮詢會議會議紀錄

壹、 會議時間:102 年 9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2:00 至 5:00

貳、 會議地點:ICF 暨輔助科技研究中心(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 322 號 B1) 參、 出 席 者:如簽到單

肆、 會議主持:李淑貞主任 伍、 會議記錄:蘇聖文 陸、 會議議程:

肆、 會議主持:李淑貞主任 伍、 會議記錄:蘇聖文 陸、 會議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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