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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背景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背景 壹、研究緣起

臺灣社會自 1993 年邁入高齡化以後,近年來 65 歲以上老人占總人口比率持 續攀升,至 2013 年 7 月底已達 11.33%(共計 264 萬 4,876 人)(內政統計通報,

2013 年 7 月),並根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 2012 年 8 月所進行的最新人口 推計,臺灣將於 2018 年進入高齡社會(65 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達 14

%),2025 年邁入超高齡社會(65 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達 20%),老 年人口比率甚至將在 2060 年達到 39.4%,且臺灣人口金字塔將轉變為倒金鐘 型。另一方面,由於老年人口的持續增加,加上近幾年來總生育率的下降,老化 指數於近 3 年間大幅攀升 10.7 個百分點,直逼 74%;2011 年底時,我國老化指 數雖仍較加拿大、歐洲國家、南韓及日本為低(日本 176.9%、德國 161.5%、英 國 94.1%、加拿大 87.5%、南韓 81.3%),但較美國及其他亞洲國家為高(美國 65%、新加坡 52.9%、中國大陸 52.9%、馬來西亞 16.7%)。在扶老比方面,2011 年底為 14.7%,代表工作年齡人口(15 至 64 歲者)中,每 6.8 位需要扶養一位 老人;在 2018 年,每 5 位工作年齡者需要扶養一位老人(扶老比為 20.1%);

在 2025 年,每 3.4 人需要扶養一位老人(扶老比 29.6%);到了 2060 年,則是 每 1.3 人就必須扶養一位老人(扶老比 77.7%),屆時將對整體國家及社會造成 更重的負擔(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12)。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之「99 年人口及住宅普查總報告統計結果提要分析」,

2010 年底 65 歲以上老年人口有子女者占 96.0%,無子女者則占 4.0%;觀察有 子女者與其居住情形,與子女居住於同一處所者占有子女者之 54.2%(簡稱與子 女同住率),未與子女同住,但居住地點為同一縣市者占 28.7%,子女均居住在 國內其他縣市者占 15.8%,而子女居住在中國大陸(含港澳)及其他者占 1.3%。

由此可知,65 歲以上老人之中,至少有 8 成與其子女同住或居住於同一縣市,

因此其子女可以直接或就近照顧。另根據主計總處的就業、失業統計資料顯示,

2012 年 11 月之全國失業率為 4.27%,其中男性失業率為 4.53%,而女性為 3.93%

且較男性為低;同月的勞動力參與率為 58.48%,其中男性勞動力參與率為 66.79%,而女性為 50.49%(行政院主計總處,人力資源調查提要分析,2012)。

從以上資料可以得知,目前台灣的社會價值觀念普遍上仍是以家庭扮演照顧年長 者的主要角色,且以其子女承擔主要責任,並掌握、主導其照顧服務型態之選擇 權。女性的高就業率及逐年上升的勞動力參與率,使得傳統上由婦女擔負照顧年 長者責任的模式隨之改變,在子女(包括媳婦)皆需工作的情況下,加重個別家 庭中照顧年長者的負擔,在遭遇缺乏替代照顧者的窘境時,加上經濟的考量,往 往迫使許多年長者之子女轉而透過外籍看護之管道以尋求協助;然而婦女投入職 場的趨勢與外勞使用過多的狀況,均使得臺灣的年長者面臨到無法與原有個人生 活延續,且無法在自己生活的社區獲得妥適社區照顧的機會,並造成正常社區及 社交生活的喪失,影響其生活品質與滿意度。

有鑑於人口老化所伴隨之疾病型態慢性化、健康問題障礙化、照護內容複雜 化、照護時間長期化等問題,對整體國家及社會所造成之負擔,加上家庭結構之 改變,造成家庭中能執行照護失能者之人力短缺,加重對個別家庭中子女所造成 之負擔,日益增加之長期照護需求已成為各國政府與國民所需面對之重大風險課 題,世界衛生組織即曾建議先進國家應積極建立全國普及式長照制度(長期照護 服務法草案總說明,2012)。我國於 87 年起陸續推動「建構長期照護先導計畫」、

「新世代健康領航計畫」、「加強老人安養服務方案」、「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 發展方案」及「長期照顧十年計畫」等各項方案,積極因應高齡化時代的來臨,

其中目前的「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乃是由內政部自 2008 年起開始推動,而其 服務內容並包括:(1)照顧服務(含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2)

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3)老人營養餐飲服務;(4)長 期照顧機構服務;(5)交通接送服務;(6) 居家護理;(7)喘息服務 及(8)

社區及居家復健。由於長期照護保險規劃在近年實施,使得政府開始正視社區照 顧的實施與普及等問題,其中老人日間照顧中心又為其中最需要迫切建構之社區 照顧服務網絡,以順應國際上先進各國所倡導實施的「在地老化」與「社區老化」

之趨勢,落實其精神,並滿足國內家庭之實際在地需求,減輕家庭照顧負擔。

針對日間照顧服務模式,內政部自 2008 年起積極督導各縣市政府透過長期 照顧整合計畫,結合民間資源,以發展本項服務模式,並推動多項具體策略:(1)

於 2008 年發布『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明定日間照顧服 務提供單位應遵循事項,包括服務內容、提供單位資格、應配置工作人員、設施 設備、服務規模,及其他應遵循事項等;(2)於 2009 年補助民間團體編撰『日

3 間照顧營運手冊』,包含日間照顧服務理念、建築空間規劃、營運實務、組織架 構及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操作流程等,強化民間單位之服務量能;(3)於 2010 年訂定「一縣一日照中心」之目標,修正社會福利補助項目及基準,並補助各縣 市政府推動日間照顧業務相關經費;(4)提出 2011 年至 2013 年「日間照顧呷 百二」三年計畫,計畫在 2013 年以前,全國至少設立 120 所日照中心,針對評 估適合提供日間照顧服務的場所,優先提供修繕及設施設備費補助,每一中心最 高補助 100 萬元,並補助家庭照顧服務費用,降低民眾使用服務之經濟障礙。

截至 2011 年 6 月為止,臺灣共有 75 家日間照顧中心之成立,然而在 2008 年之前僅為 41 家,在這三年中急速增加 34 家,面對臺灣高齡化問題日益嚴重,

且日間照顧中心的廣泛設置亦為未來所不可避免的重要發展重點,如何能訂定更 為詳盡的規劃設計基準以確保日間照顧中心的空間品質,並協助使後續在其中實 施的照顧服務亦能有一定的服務品質,是本研究所關切的重點與研究之目的。

貳、研究背景

根據前內政部社會司的相關統計,截至 2012 年 12 月底止,全國共有 92 個 日間照顧服務提供單位,其中失能老人日間照顧中心有 73 個,而失智老人日間 照顧中心有 19 個,其分布如表 1(內政部社會司,2013);根據本研究之整理 分析結果顯示,全國 92 個日間照顧服務提供單位之可服務人數為 2,407 人,其 中失能老人日間照顧中心的可服務人數為 1,986 人,而失智老人日間照顧中心則 為 421 人。從表 1 中可以發現,2012 年 12 月底,2 個縣市沒有失能老人日間照 顧中心,10 個縣市沒有失智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而花蓮縣與連江縣更是沒有設 置任何老人日間照顧中心,因此在日間照顧服務的推展上,其困難可見一斑。在 老人日間照顧中心的實際服務人數方面,根據內政部統計處的內政統計年報,從 其『老人福利、十年長照服務成果』的統計資料結果中可以發現,於 2012 年度,

十年長照計畫所提供的日間照顧服務,服務人數共計 2,407 人,其中失能老人日 間照顧中心共服務 1,986 人,失智老人日間照顧中心共服務 421 人(內政部統計 處,2013);另根據內政部於 2011 年 6 月 3 日所發佈之「日間照顧呷百二計畫」

相關新聞,其中指出於 2008 年度,全國老人日間照顧中心之實際服務人數共計 399 人,其中失能老人日間照顧中心共服務 309 人,失智老人日間照顧中心共服 務 30 人(如表 2)(內政部,2011);自 2008 年至 2012 年的 4 年間,老人日

間照顧之服務人數成長 6.1 倍,其中失能老人日間照顧服務成長 5.4 倍,而失智 老人日照服務更是成長 13 倍。若比較 2012 年 6 月底,老人日間照顧中心之可服 務人數及實際服務人數,失能老人日間照顧中心的可服務人數為 1,850 人,實際 服務人數為 1,376 人,使用率為 74.4%;而失智老人日間照顧中心的可服務人數 為 366 人,實際服務人數為 181 人,使用率為 49.5%。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之「99 年人口及住宅普查總報告統計結果提要分析」,2010 年底國內長期照護之需求概況如下:

(一) 需長期照護者計47萬5千人,其中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65.4%。

2012年底常住人口中需長期照護者計47萬5千人或占2.1%,其中65 歲以上者計31萬1千人,占需長期照護者之65.4%。比較10年間之變動,

需長期照護者計增加13萬7千人,增幅為40.4%,其中65歲以上人口增加 12萬8千人,占長期照護增加人數之93.8%,增幅達70.4%(行政院主計 總處,2012)。

(二) 10年間每百位老年人口中需長期照護者由9.7人增加至12.7人。

按居住型態觀察,需長期照護老年人口中,居住於養護機構及其他 處所者計4萬8千人或占15.5%;居住於一般家戶者,共計26萬2千人或占 84.5%。居住於一般家戶之老年人口,每百位有11人需長期照護,而居住 於養護機構者,則每百位達72.3人需長期照護,較2000年之38.6人明顯增 加。按年齡觀察,65至69歲者每百位有4.8人需長期照護,之後隨年齡增 長而逐漸增加,80歲以上者每百位有28人需長期照護(行政院主計總處,

2012)。

5 表 1- 1 2012 年 12 月底全國老人日間照顧中心一覽表

失能 失智 失能+失智

縣市別 單位數 可服務

人數 單位數 可服務

人數 單位數 可服務 人數 臺北市 11 369 2 36 13 405 新北市 4 119 1 35 5 154 臺中市 10 310 3 54 13 364 臺南市 5 133 1 30 6 163 高雄市 6 193 2 42 8 235 宜蘭縣 4 86 1 20 5 106

桃園縣 2 60 0 0 2 60

新竹縣 3 60 0 0 3 60

苗栗縣 1 30 1 30 2 60

彰化縣 1 25 0 0 1 25

南投縣 4 103 3 63 7 166 雲林縣 7 128 1 26 8 154

嘉義縣 2 40 0 0 2 40

屏東縣 2 60 1 10 3 70

臺東縣 2 50 0 0 2 50

花蓮縣 0 0 0 0 0 0

澎湖縣 2 44 0 0 2 44

基隆市 1 30 0 0 1 30

新竹市 1 30 2 55 3 85 嘉義市 3 70 1 20 4 90

金門縣 2 46 0 0 2 46

連江縣 0 0 0 0 0 0

總計 73 1986 19 421 92 2407 (資料來源:內政部社會司,2013 及本研究整理)

(三) 需長期照護老年人口中,有子女者占93.7%,其中53.2%與子女居住於同 一處所;無子女者則占6.3%。

觀察需長期照護老年人口與現有子女之居住情形,有子女者計29萬1 千人或占93.7%,其中與子女居住於同一處所者計15萬5千人,占有子女

觀察需長期照護老年人口與現有子女之居住情形,有子女者計29萬1 千人或占93.7%,其中與子女居住於同一處所者計15萬5千人,占有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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