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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本研究針對國內室內環境品質管理機制,提出下列具體建議:

建議一

針對病態建築室內環境品質問題,建議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發展簡易型現場檢驗 方法,辦理室內環境品質現況調查及進行病態建築診斷機制之規劃: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我國在推動室內環境品質方面,尚在起步階段,本所已積極推動綠建築標章、

採用低逸散性之健康綠建材、辦理室內環境品質改善補助計畫等。然而,目前因各 種建築物室內環境品質現況之調查資料匱乏,現場檢驗方法未盡完備,故應循序漸 進分階段、分建築類別做現況調查,並據以擬訂管制標準,逐步推廣。同時必須建 立一套客觀「病態建築診斷機制」,做為建築物室內環境品質之現場採樣、檢測、

調查、診斷、評估及改善之依據,並根據檢測及調查結果,找出病態建築之問題點 及提出改善對策,以降低室內環境污染物對室內空氣品質及人體健康之影響。

建議二

針對室內環境品質檢測項目,建議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增加懸浮微粒(PM10, PM2.5)、臭氧、氡氣及餘響時間等量測;針對「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建議值」檢測項 目,建議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增加濕度、風速、通風量量等量測項目:中長期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協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本研究參考國際室內環境品質、室內空氣品質之發展經驗,發現各國室內空氣 品質之研究,多包含照明、隔音、空調系統等調查,且台灣地處亞熱帶,屬高溫高 溼氣候,適合黴菌的生長、及容易受潮。因此,室內環境之溫度、溼度、風速、通 風量、外氣量等因子皆會影響室內污染物之稀釋及排放能力,及影響室內環境品質 之健康與舒適性。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95 年度「吸音材吸音係數檢測範例之探討-以吸音筒為例」、

「建築物分間牆隔音性能之研究(一)」、「室內環境品質現場實測及改善評估之 研究」、「建築樓板衝擊音隔音性能試驗與量測不確定度探討」等 4 案自行研究計

畫期中簡報會議紀錄

一、 時 間:95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 30 分 二、 地 點:本所會議室

三、 出席人員:莊主任秘書素琴、陳工程師金文、陳組長瑞鈴 四、 主 席:葉副所長世文 記錄:陳研究員伯勳 五、主席致詞:(略)

六、業務單位報告:(略)

七、自行研究案主持人簡報:(略)

八、綜合討論與建議:

(三)「室內環境品質現場實測及改善評估之研究」

莊主任秘書素琴:

1.本案蒐集相當多室內環境品質之相關資料,但對於本案其他工作項目,如研提 室內環境量測所須儀器項目及規格、評估室內環境基準及作業程序、建立室內 環境品質現場實測之量測與採樣規範等,建議應注意掌握進度及後續具體成果 與建議之研擬。

2.第 7 頁表 3 內之檢測方法,其中建築材料甲醛及揮發性有基物質逸散之檢測方 法,本局業已起草完成「建築材料之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甲醛及其他碳基化合 物釋出量測定方法─小形容器法」標準草案並正召開技術委員會審查中,貴所 若有任何意見歡迎隨時與本局第一組第四科饒玉珍小姐聯絡(02-335165)。

陳工程師金文:

1.本研究已比較世界主要國家室內環境品質之要求及標準差異,建議能進一步分

3.建議儀器採購及定量化量測分析等工作,加速進行。

陳組長瑞鈴:

1.期中報告蒐集各國室內環境品質(IEQ)文獻資料,內容涵蓋室內空氣品質(IAQ) 資料,建議撰寫時應區分清楚,避免混淆。

2.計畫名稱涵蓋工作內容之範圍太大,建議計畫名稱修正為「各國室內環境品質 (含空氣品質)管理機制之比較研究」。

葉副所長世文:

有關室內環境品質量測項目之修正,建議應補充增刪之理由。

九、結論:

(一) 室內環境品質及樓板衝擊音兩研究案之研究課題應酌予修正,以符合本 所研究發展需求。

1.「室內環境品質現場實測及改善評估之研究」之計畫名稱修正為「各 國室內環境品質(含空氣品質)管理機制之比較研究」。

2.「建築樓板衝擊音隔音性能試驗與量測不確定度探討」之計畫名稱修 正為「ISO 及 ASTM 國際標準之建築樓板衝擊音量測法比較研究」。

(二) 請詳實記錄發言內容,各研究案請納入後續研究參考。

十、散會:下午五時。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95 年度「吸音材吸音係數檢測範例之探討-以吸音筒為例」、

「建築物分間牆隔音性能之研究(一)」、「各國室內環境品質(含空氣品質)管 理機制之比較研究」、「ISO 及 ASTM 國際標準之建築樓板衝擊音量測法比較研究」

等 4 案自行研究計畫期末審查會議紀錄 一、時 間:95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30 分 二、地 點:本所簡報室

三、出席人員:江教授哲銘、江教授維華、陳工程師金文、莊主任秘書素琴 四、主 席:陳組長瑞鈴 記錄:陳研究員伯勳

五、主席致詞:(略)

六、業務單位報告:(略)

七、自行研究案主持人簡報:(略)

八、綜合討論與建議:

(三)「各國室內環境品質(含空氣品質)管理機制之比較研究」

莊主任秘書素琴:

1. 揮發性有機物質(VOCs)及甲醛對人體的健康有嚴重影響,本局近半年來亦 針對塗料中含揮發性有機物質積極起草制定,現已公布 CNS 15039-1「塗料與 清漆-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之測定-第1部:扣除法」、CNS 15039-2「塗料 與清漆-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之測定-第2部:氣相層析法」2 種標準,

95.12.22 審定通過「塗料-逸散甲醛塗膜與三聚氰胺泡棉試驗法-小型容器 中恒定狀態甲醛濃度之測定」、「乳化聚合物游離甲醛液相層析測定法」2 種標 準,及正在審查中之「塗料與清漆-低VOC乳膠漆(罐內VOC)揮發性有 機化合物含量之測定」、「塗料.清漆之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之最大含量標 準」等 2 種標準,希望在室內環境品質管理方面盡本局最大的力量。

2. 有關室內空氣品質管理之推動,國內相關主管機關已積極辦理,在本報告提 出更詳盡之國內外趨勢及問題分析後,相信更有助於國內之推動,不過台灣因 有自己的氣候條件、居住空間型態、裝潢習慣、及大環境等有別於國外之因子,

故在分析問題或訂定法規時,宜多蒐集本土之資料,故在接續之計畫上,希望 能儘速進行,並請主管機關儘速落實在法規上,以維護人民之居住安全。

2.本計畫研究內容完整(含 IEQ、IAQ),建議相當明確。

3.內政部建築管理應可從源頭管制及室內使用末端管理並進,此兩大方向,於本 研究皆有完整提議。

4.本計畫可繼續發展成完整建築管理制度,建議 IAQ 測試實驗管理制度可分兩層 級:(1)以簡易檢測正面引導、(2)以精密檢測進行負面賞罰及實驗室研發。

江教授維華:

1.建議納入執行面的考量。建議本計畫將換氣部分予以排除。

2.主題範圍似以有害性物質為主。建議說明空調系統之控制手段,與建築類型之 關係等因素。

3.建議說明江哲銘教授研究成果與本研究關係。

4.有關報告內容之寫法,建議將行政考量之內容細節納入附錄。

陳工程師金文:

1.本研究確實掌握各國室內環境品質管理機制之精神與差異。

2.建議將國內建築研究所推動室內環境品質之作法,包括綠建材、綠建築、標章 管理、改善實務等,並分年度列出以突顯成果。

3.建議本計畫未來可延續至定量研究。

陳組長瑞鈴:

1.建議根據本研究各國 IEQ、IAQ 之管制項目比較分析結果,具體列出我國增修 之必要項目。

2.建議事項中請將上開建議增修之主管機關明確指出,俾利提供該機關參採。

九、結論:

(三) 以上四案期末報告審查原則通過,請詳實記錄發言內容,報告書修正完 竣請提供相關單位參考。

(四) 各研究案請於本部要求時程內,提交最後成果報告書送審。

十、散會:下午五時十分。

參 考 書 目

壹、中文部分

上堀秀和,2006,「日本 Sick-House 之診斷與改善制度」,國際綠建材及室內環 境品質管理制度研討會論文集,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https://back.cpc.gov.tw/backend/epaper/epaper/0045 第四十五期電子報.htm)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燒『好』香,就有保佑? ~教你如何燒香拜拜!,

消費新生活運動電子報第 39 期/95 年 4 月 20 日發刊

(https://back.cpc.gov.tw/backend/epaper/epaper/0039 第三十九期電子報.htm)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室內空氣品質 必要時將研訂專法!,消費新生活運

動電子報第 39 期/95 年 4 月 20 日發刊

(https://back.cpc.gov.tw/backend/epaper/epaper/0039 第三十九期電子報.htm) 池田耕ㄧ,2006,「日本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制度與未來發展之趨勢」,國際綠建

羅時麒,日本病態住宅診斷評估制度之推動經驗,建築研究簡訊第 54 期,民國 95 年。

蘇慧貞,室內空氣與健康,民 92 國年。(203.65.72.83/sars/2SARS 防治宣導資料 / PDF/蘇慧貞-室內空氣與健康.pdf)

貳、英文部分

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2003, A Standardized EPA Protocol for Characterizing Indoor Air Quality in Large Office Building.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2003, A Guide on Indoor Air Quality Certification Scheme for Offices and Public Places.

WHO(1995), Updating & Revision of WHO Air Quality Guidelines for Europe.

WHO(2000), Air Quality Guidelines for Europe, Second edition.

Clean Air Society of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2002), Indoor Air Quality in Australia: A Strategy for Action.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Republic of Korea, Indoor Air Quality

Management.( http://eng.me.go.kr/docs/common/common_view.html)

The HSE has produced guidance for employers, How to Deal with Sick Building Syndrome - Guidance for employers, building owners and building managers, HS(G)132, priced £8.50. Tel. HSE Books on: 01787 881165.

參、日文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