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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現行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已沿用多年尚未進行修正更新,對於新技 術與新設備的快速發展,實已無法滿足現況之需求,同時亦缺乏相關必要之設計 規範或基準。因此,本研究提出兩項建議:

ㄧ、應儘快進行增修訂建築技術規則,設備篇第二章第一節給水排水系統相關規 定條文,以符合現在台灣社會進步的技術發展現況,以及民眾對生活環境品 質的要求。

二、配合後續之法制化作業,研擬頒佈更為完善之設計技術規範。對應高層建築 之特殊性及配管道空間之限制,建築給排水技術規範應建立開發新系統與工 法之快速增修機制,避免條文式規定限制新技術工法之應用與推廣。

附錄一 審查會議紀錄及處理情形

二、期中審查會議紀錄及處理情形

三、「增修訂建築技術規則給排水衛生系統及衛生設備條文與規範」第一次專家

四、「增修訂建築技術規則給排水衛生系統及衛生設備條文與規範」第二次專家

五、「增修訂建築技術規則給排水衛生系統及衛生設備條文與規範」第三次專家

六、「增修訂建築技術規則給排水衛生系統及衛生設備條文與規範」第四次專家 諮詢座談會 會議紀錄

時間:97 年 12 月 08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 30 分整

地點: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綜合研究大樓八樓RB-808 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 四段43 號)

主持人:鄭教授政利 會議紀錄:廖婉茹

出席人員:賴教授榮平、沈經理政宏、吳建築師明修、李助理教授孟杰、林教授 慶元、魏教授浩揚、杜教授功仁、謝設計師錦煌、廖研究助理婉茹、

林研究助理佳莉等。

專家意見 處理情形

感謝出席專家指導。

1.對於相關研究歷年的研究成果敬表 感佩,且本計畫的預期目標明確,

值得肯定。

2.建議研究團隊斟酌設計規範草案之 名詞用語及解釋用語定義,請再斟 酌。

感謝出席專家之指導,本研究團隊將 會參考專家之意見,斟酌名詞用語。

3.研究團隊所提出之規範草案中,部 分內容已重疊,建議研究團隊於後 續研議過程中,加以確認。

感謝出席專家之指導,本研究將於後 續研議過程中加以考量。

感謝出席專家指導及肯定。

4.本案係作為研修訂建築技術規則給 排水系統及衛生設備設計技術規範 之基礎,相關技術資料與國內外規 範文件蒐集齊全,特別給予肯定。

5.建議於配管計劃章節中,增加建築 住每戶應至少增設一處污排水管路 供洗衣機排水用,以符合雨、污水 分流之規定,改善環境污染。

感謝出席專家之指導,本研究將於後 續研議過程中加以考量。

七、期末審查會議紀錄及處理情形

附錄二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標準性能實驗表單建立

衛生器具洗淨性能檢測 編號 內政部建築研究

所標準實驗單 ASME 標準塑膠球顆粒 類號 A-1

Method of Test for Sanitary Appliance of ordure flushed 1.試體名稱:ASME 標準塑膠球顆粒

2.試體特性:質量為 65g,2500 顆粒之 HDPE,厚度為 2.64±0.38mm,直徑為 3.8±0.25mm,

密度為 940-950kg/m3。

3.試體準備:試體量秤為每包 65g,試體分裝共需三包。

4.試驗方法:實驗前須先進行一次沖水試驗。首先,先將試體投入衛生器具,待試體 需均勻沉澱於馬桶底部後,接壓一秒鐘內放開,並紀錄殘留水封。實驗需 重覆作三次。

5.實驗步驟:

6.實驗結果記錄:

實驗次數 停留於便盆之標準塑膠球顆粒 存水灣是否回復 1

2 3

7.實驗標準:少於 125 顆(5%)殘留於馬桶盆內即為合格。

8.參考或依據標準:ASME A112.19.2-2003

公布日期 修訂日期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衛生器具洗淨性能檢測 編號 內政部建築研究

所標準實驗單 ASME 標準尼龍球 類號 A-2

Method of Test for Sanitary Appliance of ordure flushed 1.試體名稱:ASME 標準尼龍球

2.試體特性:質量為 5-16g,100 顆粒之尼龍球,直徑為 6±0.25mm,

密度為 1.15-1.19kg/m3

3.試體準備:試體進行量秤,其每包為 65g,試體分裝共需三包。

4.試驗方法:實驗前須先進行一次沖水試驗。首先,先將試體投入衛生器具,待試體 需均勻沉澱於馬桶底部後,接壓一秒鐘內放開,並紀錄殘留水封。實驗需 重覆作三次。

5.實驗步驟:

6.實驗結果記錄:

實驗次數 停留於便盆之尼龍球數 存水灣是否回復(是/否) 1

2 3

7.實驗標準:少於 5 顆(5%)殘留於馬桶盆內。

8.參考或依據標準:ASME A112.19.2-2003。

公布日期 修訂日期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衛生器具洗淨性能檢測 編號 內政部建築研究

所標準實驗單 馬桶及小便斗(墨水) 類號 A-3

Method of Test for Sanitary Appliance of ordure flushed 1.試體名稱:馬桶及小便斗(墨水)

2.試體特性:水溶性染料

3.試驗方法:墨水線應完整繪製於出水孔下方 25mm 之便盆周邊ㄧ圈。沖水時按壓應小 於 1 秒鐘,此時須觀察墨水線。當沖水完成,未被沖離於表面之墨水線 長度應被記錄,且觀察到墨水線之位置應同樣記錄,始完成試驗。依此 重複完成三次試驗。

4.實驗步驟:

5.實驗結果記錄:

試驗次數 殘留線段數 殘留位置 各別線段殘留長度 總殘留長度

平均總長度

6.實驗標準:在座墊孔下方所繪製之墨水線,三次試驗平均值,所殘留於馬桶表面不 應超過長度 50mm。每次的試驗殘留長度則不能超過 13mm。

7.參考或依據標準:ASME A112.19.2-2003

公布日期 修訂日期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衛生器具洗淨性能檢測 編號 內政部建築研究

所標準實驗單 懸浮混合試體 類號 A-4

Method of Test for Sanitary Appliance of ordure flushed 1.試體名稱:懸浮混合試體

2.試體特性:海綿體:採用合成聚氨酯海綿,尺寸為 20*20±1mm,密度 17±1.7kg/m³。

牛皮紙球:使用非亮澤的牛皮紙,尺寸為 190±5mm*150±5mm,共需 486 張。

3.試體準備:將海綿試體裁切成 20*20±1mm,每次需要 20 個海綿,並將將海綿浸泡水 中 10 分鐘。牛皮紙球部分,則將牛皮紙裁切 190±5mm*150±5mm,捲曲牛 皮紙成直徑 25.4mm 球體,紙張分別按壓在水中 5-10 秒鐘內,每次需要八 張。

4.試驗方法:將新的 20 個海綿置於便盆並緊壓於水中,讓海綿得以大量舒展滲透。緩 慢的補充水至所需水封深度。逐一將 8 個充分浸泡的紙團均勻丟入,沖水 時按壓保持於 1 秒鐘內。完成沖水循環後,紀錄未排出之海綿與紙團個數,

緊接第二次的沖水,並完成四次試驗。實驗結果紀錄必須包含第一次沖水 的海綿與紙團個數,以及第二次沖水前所殘留海綿與紙團之個數。

5.實驗步驟:

衛生器具洗淨性能檢測 編號 內政部建築研究

所標準實驗單 懸浮混合試體 類號 A-4

6.實驗結果記錄:

第一次試體沖水 第二次試體沖水 試驗

排出試體數 排出試體數

紙團 總計 海綿 紙團 總計

兩次 總數 加總 次數

海綿 1

2 3 4

7.實驗標準:從四次試驗中取三次紀錄作為標準,平均 22 個混合試體應在第一次沖水 時沖出便盆,而所有試體應在第二次完全排出。

8.參考或依據標準:ASME A112.19.2-2003

公布日期 修訂日期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衛生器具洗淨性能檢測 編號 內政部建築研究

所標準實驗單 以鋸屑測試 類號 A-5

Method of Test for Sanitary Appliance of ordure flushed 1.試體名稱:以鋸屑測試

2.試體特性:20g 之乾木屑

3.試體準備:試體量秤為每包 20g,試體分裝共需五包

4.試驗方法:在抽水馬桶的內部表面,在沖環與水位之間,用水潑灑,將大約 20 公克 之乾鋸屑,均勻鋪在整個濕區域,然後沖水,計算出未沖掉之表面面積,

試驗需做五次。

5.實驗步驟:

6.實驗結果記錄:

停留於便盆內之表面面積 試驗次數

殘留面積(cm2)

存水灣使否回復 (是/否)

是否完全洗淨 1

2 3 4 5

平均殘留之表面面積

6.實驗標準:未沖掉之表面面積之平均值,不得超過 50 ㎝2 7.參考或依據標準:德國 EN997

公布日期 修訂日期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衛生器具洗淨性能檢測 編號 內政部建築研究

所標準實驗單 香腸腸衣-1 類號 A-6

Method of Test for Sanitary Appliance of ordure flushed 1.試體名稱:香腸腸衣-1

2.試體準備:先將香腸腸衣,約 200 豪米弄濕,腸衣一端以棉線紮住綁緊,灌入約 7 的白膠後,以棉線稍微綁緊,經量秤試體重量後,將腸衣另一端綁緊即 可。

3.試驗方法:投三個測試樣本應以縱向放置,再將第四個橫跨在其他樣本中央,將四 個樣本置入馬桶內,開始沖水測試,執行十次沖水試驗。

4.實驗步驟:

5.實驗結果記錄:

試驗次數 殘留數量 試驗次數 殘留數量

1 6

2 7

3 8

4 9

5 10

6.實驗標準:至少應有 8 次 4 個樣本完全通過檢測,即為合格。

7.參考或依據標準:德國 EN997

公布日期 修訂日期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衛生器具洗淨性能檢測 編號 內政部建築研究

所標準實驗單 衛生紙 類號 A-7

Method of Test for Sanitary Appliance of ordure flushed 1.試體名稱:衛生紙

2.試體特性:吸水性為(15±10)s,尺寸裁切成每張 75×250mm,重量為 5g 玻璃瓶為直徑 75mm,高度則約 200mm。

3.試體準備:衛生紙張共 12 張

4.試驗方法:將衛生紙以橫向捲起,放在一個特別的籃子內,放置於盛水的玻璃瓶內,

瓶內之水溫與沖水之溫度差,不超過±3℃,測試進行三次,其平均數值為 衛生紙之吸水性,該值介於 5s 到 25s 之間。12 張衛生紙應該在 14 秒至 18 秒的時間範圍內,一張一張放入抽水馬桶內。在最後一張紙放在抽水 馬桶後之 2 秒,即沖水。測試需做 5 次。

*衛生紙吸水性檢測

*衛生器具洗淨性能檢測

5.實驗步驟:

6.實驗結果記錄:

試驗次數 殘留數量 試驗次數 殘留數量

1 4

2 5

3

7.實驗標準:有 4 次必須將 12 張衛生紙完全沖走。

8.參考或依據標準:德國 EN997

公布日期 修訂日期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衛生器具洗淨性能檢測 編號 內政部建築研究

所標準實驗單 衛生紙 (短纖維) 類號 A-8

Method of Test for Sanitary Appliance of ordure flushed

1.試體名稱:衛生紙 (短纖維)

2.試體特性:質量為 15-16g,90cm 之衛生紙,

3.試體準備:將捲筒式衛生紙裁切成 90 公分,並將單張衛生紙折成四折,共需十張,

最後將十張衛生紙交疊成一疊。

4.試驗方法:將十張衛生紙交叉疊置為一疊後,試體投入馬桶待其完全浸濕後沖水。

5.實驗步驟:

6.實驗結果記錄:

試驗次數 殘留數量 試驗次數 殘留數量

1 3

2 4

7.實驗標準:不得殘留於便盆始為合格。

8.參考或依據標準:衛生器具廠商檢驗方法。

公布日期 修訂日期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衛生器具洗淨性能檢測 編號 內政部建築研究

所標準實驗單 味增模擬污物 類號 A-9

Method of Test for Sanitary Appliance of ordure flushed 1.試體名稱:味增模擬污物

2.試體特性:約 250 克,調整成 5-6 條;及環狀衛生紙捲 7 個。

3.試體準備:味增加入適當水量調整其硬度,重量約 250 克;並將捲筒式衛生紙長每 90cm、寬 10.5cm 裁成一段,分別將衛生紙捲成球狀,共 7 個

4.硬度檢測:首先,將 500 克味增放置(直徑 8.5cm、高 12cm)透明容器中,將味增 中空氣敲出,將其表面壓平即可,準備一銅棒重約 25 克、長約 30cm 即 可。銅棒以高度 75cm 自由落下,穿入味噌深度以 60±5mm 之間即可;倘 若銅棒以高度 30cm 自由落下,穿入味噌深度以 45±5mm 之間即可。

4.試驗方法:將條狀味增 5-6 條,同時加上環狀衛生紙捲 7 個,一起投入待測馬桶內

5.實驗步驟:

6.實驗結果記錄:

試驗次數 是否殘留數量 味增(個) 衛生紙(個) 1

2

7.實驗標準:是否有模擬污物殘留,以此判定是否通過測試。

8.參考或依據標準:器具設備廠商檢測方法。

公布日期 修訂日期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衛生器具洗淨性能檢測 編號 內政部建築研究

所標準實驗單 味增模擬污物(低比重) 類號 A-10

Method of Test for Sanitary Appliance of ordure flushed 1.試體名稱:味增模擬污物(低比重)

所標準實驗單 味增模擬污物(低比重) 類號 A-10

Method of Test for Sanitary Appliance of ordure flushed 1.試體名稱:味增模擬污物(低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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