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統計結果分析
第二節 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新就任的總統蔡英文女士在參選期間的首次提及的「新南向政策」中 強調,未來如就任後將強化與東協、印度間的整體關係,朝多元、多面向 的夥伴關係發展,不會像過去的「南向政策」般只將重心著眼於引導臺商 前往東南亞投資。以目前臺灣所面臨的經濟困境來看,新的南向政策真有 其必要與迫切性。首先是因為臺灣對中國的貿易依存度過高,尤其在出口 方面從 2005 年來均接近 4 成,如今面臨中國經濟放緩的趨勢,根據 IMF 的預測 2016 及 2017 中國的 GDP 成長率分別為 6.5%及 6.2%,較之前快速 成長的趨勢相比已呈現放緩趨勢,加上中國積極推動產業轉型,實施供應 鏈在地化,將更不利於臺灣出口,因此必須考慮將出口轉移至其他國家。
根據本研究實證分析中顯示,臺灣對東協六國的出口及貿易總額都有成長 趨勢,經濟變數 GDP 的關聯性在實證研究中也證明均為正面顯著效果,這 意味著臺灣可以將對中國過高的貿易依存度及出口佔比,轉移到未來經濟 發展看好的東協六國,因此新政府上任後如能將「新南向政策」具體化且 落實執行,相信能為臺灣成長趨緩的經濟找到一個新的發展方向。
臺灣經濟成長動能中,出口佔將近六成的比率,而從 2005 年後每年對 中國均有接近 40%的出口比重,實為臺灣經濟之隱憂。本研究經由對東協 六國及中國的進出口數據分析及過往政府政策的回顧後提出幾點建議,希 望能夠對未來臺灣與東協六國間貿易往來有所貢獻。
一、 重新制定對東南亞地區發展策略:
2016 年適逢政黨再次輪替,新任的蔡英文總統從未上任即多次提起「新 南向政策」,並將其視為新政府的重大政策之一,這樣的政策方向對臺灣與 東南亞地區的經貿往來是有助益的,也與本研究的結論不謀而合。但雖然 前三任總統均持續推動「加強對東南亞地區經貿工作綱領」,然而因整體經 貿往來方向已向中國傾斜,工作綱領中的諸多作為與推動的力道已不足以 與中國及日韓等臺灣主要競爭對手相比,臺灣廠商在東南亞地區缺少政府 政策的奧援,僅靠企業本身及臺商間的串連要如何與挾帶國家資源在東南 亞發展的他國廠商競爭。所以建議新任政府能夠因應現今經貿環境狀況,
重新檢視過往對東南亞發展政策內容及意涵,制定更積極、更能夠對東南
亞發展有實質作為的「新南向政策」,以重新延續臺灣舊有對東南亞深耕之 根基。
二、 檢視整體經貿政策方向,減少對中國之集中度:
中國對臺灣的經濟發展是不可或缺的,但絕對不是唯一的萬靈丹。如 今面臨出口因過度依賴中國而受中國經濟成長趨緩及供應鏈在地化政策影 響下所造成衰退現象,加上其他經濟成長動能如內需消費、投資等均不見 起色,臺灣目前所面對的經濟困境需要新政府及產業界重新檢視過往集中 依賴中國的經貿方向而做出因應。尤其在政府層面除積極發展與各國間雙 邊貿易協議 FTA 外,更應該順應目前區域發展趨勢,積極爭取參與如 TPP、
RCEP 等區域整合協定,降低在經貿上對中國的集中程度。
三、 以新的經貿思維面對東南亞市場:
對臺灣的產業界而言,其實對東南亞地區並不陌生,只是過去多將重 心著眼在利用東南亞豐富的天然資源與充沛的勞動人力方面。然而隨著整 個東協國家經濟快速成長,加上 2016 年所有東協國家合體成立東協經濟共 同體(AEC)成為全球第七大的經濟體,加上有著超過 6 億人口數、年齡 結構年輕化、中產階級快速崛起等有利因素,成為全球積極佈局的新興消 費市場。建議臺灣廠商不管是在選擇投資或是貿易上,都可考慮對東協國 家整個的歷史背景、政治、文化、經貿、民族性等進行深入瞭解,列入可 選擇經貿往來的對象中,而不再一昧地選擇西進中國。
四、 落實執行政策的推動:
無論蔡英文總統政府的「新南向政策」最後是否會如同競選期間所說 的以多元、多面向的夥伴關係去發展與東南亞地區間的關係,或是依照李 登輝前總統時的「南向政策」般,以經貿的角度為主要出發點去拓展到其 他層面,其實最重要的是要落實「新南向政策」的推動。政府政策最怕的 是把願景藍圖堆砌的富麗堂皇,到最後卻「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根 據本研究的實證研究顯示,無論是從時間趨勢、經濟變數或引力模型的印 證下,臺灣與東協六國均有增加貿易往來的空間,因此如果能落實推動「新 南向政策」,加強臺灣與東南亞地區的多面向夥伴關係更會有助於對東協貿 易的拓展,改善貿易往來過度依賴中國的隱憂。如何能加強落實推動「新 南向政策」,本研究僅提出幾點建議供參考:
(一)、 全方面發展與東協關係:
除了與東南亞地區間的經貿投資關係外,新政府更應全面從學術、宗 教、人文、藝術、勞工、人權各領域全面與東協國家發展雙邊或多邊關係。
(二)、 善用臺灣對東南亞現有資源:
過去在東南亞深耕的臺商、僑胞,以及在臺灣東南亞勞工、配偶及學 生,新政策應善用現有的資源,建構出可讓雙方平等互惠實行措施。
(三)、 確實掌握東南亞地區發展:
可結合東南亞當地臺商、學術機構、政府智庫及代表處,建立起產、
官、學的合作交流,更能提供深入即時的研究報告掌握東南亞地區的發展 局勢。
(四)、 設立對東南亞專責統籌機關:
對東南亞地區應設立統籌中心,而且應將層級拉高並下轄經貿、法制、
移民、勞工、文化等功能機關發揮整合功能。
(五)、 政策推行應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所有關於「新南向政策」的推行作為應明確地向社會大眾說明,並且 公開化、透明化接受人民監督,決不能容許讓過往在兩岸往來上,某些利 益團體利用資訊不對等的漏洞,藉政府政策牟取私人利益的買辦文化再 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