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臺灣與東協間貿易往來關係
近年來隨著東協經濟崛起,加上中日韓積極對東南亞地區佈局,紛紛 與東協洽簽 FTA 或是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協定;加上東協經濟共同體正式上 路,東協各國間將逐漸調降關稅達到零關稅之目標,均會對臺灣與東協間 的貿易往來造成影響。因此本節中將會對東協發展的演進、臺灣對東協間 貿易發展策略及臺灣面臨東協與亞洲各國簽訂 FTA 及區域經濟整合趨勢之 因應之道等三個部份進行文獻研究。
一、 東協及東協經濟共同體發展演進
根據中華經濟研究院東南亞國家協會研究中心對東協的發展簡介資料,
東南亞國家協會(The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簡稱
「東協」,在 1967 年 8 月 8 日在成立於曼谷,創始會員國為印尼、馬來西 亞、菲律賓、新加坡及泰國。其後汶萊、越南、寮國、緬甸及柬埔寨陸續 加入,形成現今的東協 10 國。
而在徐遵慈等人(2015)的研究中指出東協在成立之初的目的是為加
強區域內政治與安全領域之合作,後因應國際上區域主義風氣漸起,東協 為加強區域間經貿合作在 1992 年成立東協自由貿易區(ASEAN Free Trade
Area, AFTA)。
而東協經濟共同體(ASEAN Economic Community)是在 2003 年第九 屆 東 協 高 峰 會 上 , 東 協 各 國 領 袖 決 議 建 立 的 東 協 共 同 體 ( ASEAN Community)的三大支柱之一,另外兩個為東協政治安全共同體(ASEAN Political-Security Community ) 與 東 協 社 會 文 化 共 同 體 ( ASEAN Socio-Cultural Community)等三大支柱。原本東協共同體建立的期程訂在 2020 年,但隨後東協各國領袖在 2007 年第十二屆東協高峰會決議,東協 共同體將提前至 2015 年建立,並在 13 屆東協領袖會議中通過「東協經濟 共同體藍圖宣言」。
徐遵慈等人(2015)更於研究中說明,「東協經濟共同體藍圖宣言」明 確定訂出東協經濟共同體的發展方向,包含(1)創造單一市場與生產基地;
(2)具高度競爭力的經濟區域;(3)平衡的區域經濟發展;(4)與全球經 濟體系完全整合的區域等四個主軸以及各個發展主軸下分別擘劃出的核心 要素如圖 2-1 所示。
由以上的發展歷程可知,東協地區隨著國際情勢及全球區域主義興起 而加深區域內的經貿關係,而東協經濟共同體在 2016 年正式上路後也宣告 東協 10 國可視為一個共同經濟體。
圖 2-1 東協經濟共同體四大主軸
資料來源:徐遵慈等人(2015)。東協經濟共同體(
AEC
)形成後對我國與東協貿易與投資之影響(
14
)。臺北。五南。二、 臺灣對東協貿易發展策略
在臺灣政府對於東協貿易發展策略中,不管是在影響程度或是推行力 道上,最重要的應該是在 1994 年李登輝前總統時期的所推動的「加強對東 南亞地區經貿工作綱領」,臺灣學者如黃東煬(2008)、黃兆仁與朱浩(2012)
及黃奎博與周容卉(2014)均認為這是臺灣「南向政策」的開始。
黃東煬(2008)認為在經過李登輝及陳水扁兩位總統推動「南向政策」
後,臺灣與東協各國投資貿易均有成長,顯示東南亞地區的重要性;黃兆 仁與朱浩(2012)則是藉著認為「南向政策」的推行可以提升臺灣產業的 全球佈局,但馬英九政府只延續舊有過時做法,未能進一步提出深耕東協 的產業政策協助臺灣企業融入東協國家的經濟活動;而黃奎博與周容卉
(2014)則是覺得推行「南向政策」雖然有助提升於臺灣與東協間經濟與 功能性合作層面的關係,但在政治方面受制於中國而讓東協各國不敢與臺 灣發展更進一步的雙方關係。
而關於未來臺灣政府對東協關係的拓展方面,黃東煬(2008)建議應 將政策推高至總體戰略層次由總統府或國安會主導,避免昔日政策只依賴 經貿官員負責處理而缺少其他各部門橫向協調配合的情形再現。同時也應 該加強全方面的交流往來,而不僅僅是侷限於經貿的推動上;黃奎博與周 容卉(2014)除了同樣建議加強部門間的橫向聯繫與專業訓練外,更應該 發展政府與民間的協調合作。同時也可運在來自東南亞地區的配偶,勞工 及學生,增進人民間的互相理解與認識,用軟實力去推動臺灣與東協關係。
三、 臺灣面對東協與亞洲各國區域經濟整合趨勢之因應
面對東亞等國如中國、日本、韓國積極與東協進行區域經濟整合,臺 灣將受到的衝擊與影響程度以及因應之道,金秀琴(2003)在分析東亞區 域經濟整合發展情況及效益後認為,除「東亞自由貿易區」外等區域間雙 邊或多邊貿易協議均將臺灣排除,其中「東協自由貿易區」成立之後區域 內關稅將逐漸取消,對於以東協地區為第二大出口地區的臺灣來說可能造 成投資及貿易轉移的效果;而對臺灣影響最大的是「東協加三」,若日韓兩 國在加入東協-中國自由貿易區後,因為與臺灣產品替代性高加上技術資金 的投入,將與中國及東協產生強大的互補效果。因此建議臺灣應該透過加
強與東協國家經貿關係、積極加入 WTO 下的多邊談判開拓經貿空間、及 加強本身國內經貿能力及產業競爭力來因應可能被邊緣化所帶來的衝擊。
而張心怡(2006)的見解則是認為臺灣應該以透過積極參與世界貿易 組織與亞太經合會的組織活動、多方與東協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早日 與美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及穩定發展兩岸經貿關係等方式,來避免在東 亞經濟整合熱潮下被邊緣化。
江啟臣(2008)透過全球貿易分析計畫(Global Trade Analysis Project,
GTAP)模型模擬分析東亞 14 個經濟整合情境,對台灣整體經濟與產業的 影響,研究結果發現在對 GDP 的影響上,所有未納入臺灣的區域貿易協議 都會對臺灣的 GDP 產生負面影響,其中以「東協加六」的影響最大。而在 臺灣參與其中的經濟整合中則以「東協加三加臺灣」帶來 0.58%的正面效 益最大,其次才是兩岸的 FTA 的 0.50%。而從整體福利水準方面來看,「東 協加一」及「東協加三」對臺灣的負面影響最大,而兩岸成立 FTA 則是對 臺灣整體福利水準有最大的正面助益。
黃兆仁與朱浩(2012)以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
越南等東協六國為研究對象,透過進出口貿易數據、投資數據、人民互訪 等統計資料來說明臺灣與東協六國的經貿關係。研究認為在長時間對東南 亞地區投資佈局的努力下,經由投資所帶動雙邊貿易的穩定成長,已經讓 東南亞地區成為臺灣貿易順差的主要來源之一,隨著東南亞地區的經濟發
展,雙方的經貿關係也應該隨著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