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韓非子》農戰思想的評價
第一節 從人設之勢的設置看農戰的推展
韓非以為一國之所以能振衰起蔽,主要是人主能啟用法術之士,推行農耕戰 陣之業,使國家達致富實兵強之境。但是欲使官吏,聽用,庶民壹行農戰之本業,
則須「人主」依人情之好惡,而行法(爵賞、誅罰)治國。所以業師徐漢昌說:
「法的實質就是被名為憲令的制度、政令和被稱為刑罰的法律,這是一個國家和 一個政府行事的依據,是根本大事。在君主時代,有權制定和頒布憲令,以及最 有權執行法律的人,是國君78。」《韓非子》也說:
是以君人者,分爵制祿,則法必嚴以重之。夫國治民安,事亂則邦危。法 重者得人情,禁輕者失事實。且夫死力者,民之所有者也,人情莫不出其 死力以致其所欲;而好惡者,上之所制也。民者好利祿而惡刑罰,上掌好 惡以御民力,事實不宜失矣。(<制分>)
因此,欲國富兵強,除了需法術的設置外,主要還是有賴於人主的推行;然國君 之所以能行治於天下,是因掌有生殺、賞罰的大權,亦是「勢」的威利與震赫。
故《韓非子》說:
夫棄隱栝之法,去度量之數,使奚仲為車,不能成一輪。無慶賞之勸,刑 罰之威,釋勢委法,堯舜戶說而人辯之,不能治三家。夫勢之足用亦明矣。
(<難勢>)
所以,臣民之所以聽從君上的指揮,而效命於戰陣農耕之上,實是懼畏人君 所擁有的威勢與法令。然而,韓非認為世之君主「堯、舜、桀、紂,千世而一 出,……。世之治者、不絕於中,吾所以為言勢者,中也。中者,上不及堯、舜,
而下亦不為桀、紂;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今廢勢背法而待堯、舜,堯、
舜至乃治,是千世亂而一世治也。抱法處勢而待桀、紂,桀、紂至乃亂,是千世 治而一亂也。且夫治千而亂一,與治一而亂千也,是猶乘驥、駬而分馳也,相去
78 徐師漢昌:《韓非的法學與文學》,頁 176-177。
亦遠矣。」(<難勢>)也就是說,歷代的君王大抵是以中才之主為多,其同於上 智與下智者甚少,故中才之主,在下雖不為桀、紂,但上卻也不及於堯、舜。因 此,韓非恐怕下主在位,使得「勢亂者則不可治」(<難勢>)故要求國君抱法處 勢以行治於國,此即韓非所謂「人設之勢」,故「人設之勢」便是用以補中主之 所不足。是以業師徐漢昌說:
實行法治就是要在政治上樹立「公」的精神,立公即在去私,……法治所 依賴的是「法」,因此,法的良窳又關係法治的成敗。所以立法時要兼顧 自然天道與人情,以求其合理可行。為了要臣民由知法、守法而行法,立 法時又要注意易知、易行的原則。法的訂定,要求統一、固定、成文,以 便公布於天下,令臣民皆知。猶不足,更以法為教,務其人人皆知,務求 人人皆守。……凡此等法治觀點,都是為多數中才國君設計出的治平之策
7 9。
韓非認為中才之主治國臣民,只須依勢以行法、術,而使臣下「 散其黨,收其餘,
閉其門,奪其輔,國乃無虎。大不可量,深不可測,同合刑名,審驗法式,擅為 者誅,國乃無賊……群臣陳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責其功。功當其事,事 當其言,則賞;功不當其事,事不當其言,則誅。明君之道,臣不得越官而有功,
不得陳言而不當。」(<主道>)如是,中主只需依韓非所說將法、術、勢三者合 一,即可「有智而不以慮,使萬物知其處;有行而不以賢,觀臣下之所因;有勇 而不以怒,使群臣盡其武。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賢而有功,去勇而有強。群臣守 職,百官有常。」(<主道>)所以「去好去惡,臣乃見素;去智去舊,臣乃自備」
(同上)才能避免過失,而依法行政。這樣,中主便可無為於上,而窺知臣下之 陰情,使臣下無以朋黨行姦以亂政,進而保障農耨戰陣之士,是以群臣儘盡其職,
庶黎便皆樂於戰陣生產之事,故國富兵強。由上,韓非便認為上古仁義賢智之說 實是無益於國之治強,故惟有中主依勢以行法治,方是治國富強的根本。
79徐師漢昌:《韓非的法學與文學》,頁 176。
因此,韓非在排除儒、墨學者等所主張賢智教化可能的同時,便以「人設之
之毀言,非特一妾之口也,何怪夫聖賢之戮死哉!<姦劫弒臣>
因此,中主如欲行之農戰務本之法,便須使「大臣之祿雖大,不得藉城市;黨與 雖眾,不得臣士卒。故人臣處國無私朝,居軍無私交,其府庫不得私貸於家;此 明君之所以禁其邪。」(<愛臣>)而使其身「虛靜以為寶。不自操事,而知拙與 巧;不自計慮,而知福與咎。是以不言而善應,不? 而善會。言已應,則執其契;
事已會,則操其符。符契之所合,賞罰之所產生也。故群臣陳其言,君以其言授 其事,以其事責其功。功當其事,事當其言,則賞;功不當其事,事不當其言,
則誅。」(<主道>)也就是說,人主一切只要依法術而行,便得以治強而兵實矣。
故<有度>曰:
當今之時,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國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則 兵強而敵弱。
所以,中主只須依「人設之勢」,而行之以賞罰,便無須凡事親行親為,而使境 內之民壹行於農耕戰陣之上,終至富國強兵之實。以當時君主世襲之大前提下,
使普遍而多數的中主,修德以上達堯舜,時間上是有所不及,即使主有堯舜之德,
民亦不服於仁義,而屈於勢,<五蠹>說:「民者,因服於勢,寡能懷於義。」
因此,中主難成堯舜,即使成為堯舜,民亦未必服於仁義。在此現實的情形下,
用法術加強中主的勢,也就成了不得不如此的做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