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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標準化法規模型於建築管理的模式

第三章 應用 IFC 記載建築法規資訊

第三節 應用標準化法規模型於建築管理的模式

應用BIM 更需要探討的重點在於,BIM 對於作業程序所帶來的改變,因 應上述所提到法規標準化的發展可以延伸到建築管理程序的改變,而這個改變 的基礎就是來自法規標準化的定義,有了這樣的基礎資訊定義以後,在建築設 計時就已經規範了所需要的法規資訊在BIM 模型中,透過 BIM 資訊串聯與運 算的特性產生有別於以往的作業程序與方法。

從事務所在繪製BIM 模型時,可以透過不同的工具(ex:法規樣版)去建立 規定的法規屬性參數或透過法規元件(以內建法規參數)的取得與建置,達到建 置了法規標準化參數的設計階段模型,而這樣的資訊模型可以為建築管理審查 帶來幾何與非幾何資訊的關聯,提供建照審查人員輔助參考之用。

圖3-15 法規標準化後建築管理程序架構圖 (由本研究繪製)

由上面的架構圖可以看到,透過法規標準化的定義在各不同角色都有其對 應的作業模式,以下針對建議審查圖說內容與模型上繳檔案格式標準之方向提 出幾個重點:

一、法規標準化參數

在本案的法規標準化分析,其實就是定義了建築資訊模型中,不同物件及 其屬性與法規之間的關係,而這樣的資訊也是建立法規樣版的重要基礎資料,

法規樣版即是透過工具將法規標準化分析結果更容易提供給使用者進行應 用。

法規樣版中可定義相關的視圖標準,而這些視圖標準即是法規標準化的一 種應用與呈現方式,更可以進一步提供輔助建築師設計時相關的法規計算明細 表,從輔助建築師的立場著手,更能幫助建築設計的過程中更快了解建築法規 的相關規定,適時的提供建築設計者在建築管理法規上的參考資訊。這也是建 築資訊模型應用於設計階段法規檢討的方法,同時也是審查圖說內容與上繳檔 案資訊化改變的起始點。

圖3-16 法規參數標準化定義之法規樣版 (由本研究繪製)

二、出圖資訊連動

BIM 有一個重要的特性,即是資訊的連動性,而這資訊的連動性可能也是 改變審查圖說內容的重要關鍵,有了標準化的法規項目作為基礎,將設計、建 模與出圖資訊進行連動,透過明細表進行相關內容檢討,而這樣資訊化自動運

算的能力透過資料自動連動後,出圖內容應該可以更為簡潔明確,例如:面積 計算表與面積計算式,在法規標準名稱的定義下,透過自動計算後所產製的出 圖,相關面積數值直接為電腦自動加總,可省去列出計算式的額外工作。

圖3-17 出圖連動製圖相關資訊 (由本研究繪製)

三、3D 圖台輔助審查

建照審查臨櫃作業的主要工作項目為:查核面積、確認尺寸、比對各部位 空間名稱是否標註完整,這些工作其實是可以透過系統自動化來取代的。3D 圖台的審查介面,除了具備2D PDF 無紙化的線上審查功能外,更重要的是可 以透過「色彩計畫」顯示各部位法規屬性顏色(例如:計入容積面積、計入樓 地板面積為紅色;不計入容積面積、計入樓地板面積為灰色;建築面積為紅色 等…),同時亦可顯示各部位空間面積,由於是系統產製,無人工的後製加工 編註,在審查資料的正確性大幅廷升,再者系統可以自動標註各柱位與空間尺 寸,都可以省去審查者在臨櫃對圖作業之資料比對時間。

圖3-18 圖台顯示審查相關資訊-空間與色彩計畫 (由本研究繪製)

圖3-19 圖台顯示審查相關資訊-尺寸資訊 (由本研究繪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