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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材產業市場推動問卷調查分析

第五章 綠建材產業發展之現況分析

第四節 綠建材產業市場推動問卷調查分析

為瞭解業者對於綠建材標章及推廣使用情形,另針對所有獲綠建材標章之業者 寄發如附件二所示之問卷。問卷寄出數為114 件,回收 36 件,回收率為 30%。其 中健康綠建材標章業者為31 家,再生綠建材標章業者為 3 家(同時具健康綠建材者 1 家),高性能綠建材標章業者為 3 家。

(1)申請綠建材標章之動機分析

業者申請綠建材標章之動機,包括有助市場行銷、提升產品形象、配合政府政 策、跟著潮流走等。業者大多表示四種原因都有,而且認為,政府推動綠建材標章 政策對於提升國人居住品質、保護環境等,有極大貢獻。因此配合政府政策來申請 綠建材標章,可以讓業者所生產的優良建材產品,廣為社會大眾認知及被市場接納,

對提升企業及產品形象將有極大助益,而且有利於市場行銷。

瞭解業者申請綠建材標章之動機後,可以再分析取得綠建材標章後對於市場推 廣之助益,問卷之分析結果如圖5-1 所示。其中可發現,有 15%認為助益很大,73%

之業者認為略有助益,認為沒有幫助的僅12%。也就是說,將近九成之業者肯定獲 得綠建材標章後,對於產品的市場行銷確有助益,這是值得欣慰之處。但是,如果 大部分業者認為雖然有助益但尚屬有限,則業者將評估這些助益與申請綠建材標章 所投入之資源,若無法讓業者認為值得,則業者持續申請之誘因就較有限了。

對市場推廣之助益

15%

73%

12% 0%

助益很大 略有助益 沒有幫助 反而變差

圖 5- 1 取得綠建材標章產品對市場助益之分析

此外,依據業者對於綠建材標章在市場推廣助益之因素分析,有兩大項。其一 是積極性的認為,產品對於健康、環保的訴求,可以吸引民眾、建築師以及建建築 業者,而樂於採用綠建材標章產品。其二是因為建築技術規則使用比例的強制要求,

建築師及建商不得不要求建案中必須使用綠建材標章之產品。而若無法取得綠建材 標章,將喪失市場機會。對建材業者而言,取得綠建材標章將為可在市場上佔有一 席之地的基本門檻。但是,如果未來所有的建材皆取得綠建材標章,則產品間之差 異性可能就消失了。此雖然可能將失去推動綠建材標章鼓勵優良建材的意義,但另 一方面對普遍提升國內建材業之品質,應該有極正面的意義。

(2)綠建材標章產品與同級品之市面價格分析

業者自行評估獲得建材標章之產品與市面上同級之產品比較,大多數認為價格 相同。甚至有6%認為比同級品價格更低。而有 36%認為價格較高,較特殊的例子 是高性能隔音綠建材,為加強隔音性能所必須增加之處理與使用特殊及價格較高之 材料。對於高性能綠建材而言,此部分的價格提高尚可被市場接受。

與同級品市價比較

58%

36%

6%

相同

圖 5- 2 取得綠建材標章產品之價格與同級產品之比較

此外,包括低甲醛木質材以及塗料之健康綠建材,亦有部分之產品價格較市場 價格高約10~20%。探討其原因為:

生產成本較高:包括原料與製程兩部分。健康綠在原料供應端必須確認無甲 醛,故取得價格較高。且製程中之膠合劑亦須控制甲醛釋出量,不能使用廉價 之酚醛樹脂。以及增加出廠前之後處理步驟,故生產成本可能略高。

行銷策略:為使綠建材標章產品具市場區隔性,在行銷訴求上希望消費者為高 品質之品付出較高之代價。

對於消費者而言,建築物不論是新建或裝修,建材之成本尚包括施工成本。因 此,即使綠建材之成本高於市場約二成,但反映到建物或整個裝修工程,所增加之 費用應低於10%。

(3)對綠建材市場推動之困難

由前面之分析,業者對於獲得綠建材標章後之市場推廣助益認為尚屬有限。主 要困難包括:

(a)宣導不足:

只有公家機關配合、媒體電視亦無大力宣導,消費者認知不足。

民眾對綠建材的認識和知識瞭解很少,而在銷售通路上,只認定低價格並不會 以綠建材做為最大的依據。

使用端不了解,目前較常使用為建築師端、室內設計師較少使用。

民眾對綠建材標章與環保標章產品易混淆,公家工程選用時不知如何判斷。

(b)強制性與鼓勵性皆不足

建築技術規則僅要求使用30%,使用比例太低。

僅限於室內裝修材,以戶外為主之再生產品,無法適用。公共工程委員會亦不 會主動指定使用有綠建材標章認證之製品。建議於建築技術規則修訂中,增列 使用室外綠建材之規定。

政府無獎勵措施,目前節能標章電器政府皆有補貼、使用綠建材應也可以投資 抵減。

(c)管理制度待加強

綠建材使用比例是以面積計算,在實作面上多有漏洞,易使施工單位不易確 認。

未獲綠建材標章之產品也可宣稱為「綠建材」,有魚目混珠之問題。

類似產品以不實登記販售失去標章意義,只管發出標章沒有確實稽查,尤其量 販店及漆行之銷售。

政策未落實,申請建照時,要求出具出廠證明,但並未查核是否確實有購買及 使用於該建築物上。

綠建材標章還是環保標章的產品,這兩種標章對公家工程不知何者為主。

申請門檻過低,未能真正審核製造商的優劣。造成市場上客戶不能真正辨別綠 建材的優劣。長期而言,破壞大眾對綠建材的核心值價。

(4)針對綠建材市場推動之困難,產官學應共同努力之方向 (a)提高誘因

加強宣導,將綠建材之概念大力宣導以廣為民眾認知,以提高使用意願。並請 政府、學術、產業界合作加強推廣綠建材產品對人體健康的重要性,淘汰有損 人體健康的不良產品。各部會寬與編列經費,擴大綠建材之宣導使用。

將使用綠建材觀念融入國民日常生活中,加強對健康、環保概念的重視。

(b)獎勵使用

建議利用容積或建蔽率之獎勵,鼓勵使用綠建材。

提高建築物內裝修材料中綠建材使用量,並應擴及至戶外建材。

(c)提供補助

對於申請與使用綠建材在現階段應給予補助。

測試費用應可做補助或減免(初期),讓更多產業界投入。

請工業局加強輔導,協助廠商升級。

降低送驗費用,嚴格執行稽查制度。

(d)提升技術能力

辦理以「綠建材節能減碳」為訴求重點之訓練課程,以彌補產業技術能力之不 足。從建築業界由上而下,包括建商、建築師、土木包商、室內裝修者皆應接 受訓練,以提高對綠建材產業能力。

請學術研究機構多與產業界交流,相互支持了解,提升生產技術研發更符合市 場需求及對人體建康之產品。

學術研究:在學校深耕,教育未來建築人才綠建材重要性,另外有新知也能與 產業合作。

產業界:不斷開發與推廣綠建材,使之成為建材主流以大量使用,降低成本。

(e)加強查核管理

公部門應加強查核,杜絕未取得綠建材標章產品卻宣稱綠建材,以維護標章之 公證性。

類似產品以不實登記販售失去標章意義,不能只管發出標章而沒有確實稽查。

因此應加強市場管理機制。且避免送測產品與實際生產販售之產品不一致。

(5)對綠建材標章評定基準之建議

綠建材標章包括四大分類,除通則外各有其評定基準。業者對於現行評定基準 是否合適的意見如圖5-3 所示。認為標章評定基準尚可的約一半,但另有一半則認 為應作修正(包括略作修正及大幅修正)。

建議應修正之部分如:

(a)增加申請項目擴大範圍

產品類別及規範與實際有異,適用材質太侷限。

應廣納各式材質,非獨厚木質製品。

開放綠建材認可項目分類不齊全,許多欲申請之建材產品,無法進行標章認證。

應考慮增加生物性(黴菌等)之防治。

建議修正加入公司規模之評定。

(b)評定基準應加強部分

通則評估(一般要求或限制物質)應再加入TVOC 及甲醛的管制作為基本門檻。

綠建材應皆屬於無危害性之材料,而不必因為無TVOC 及甲醛就視為綠建材。

產品規格標準應該明確規定,以讓同類型之產品有一致性之規範。

(c)不適用之評定基準應予刪除

有些檢測項目無關綠建材標章之精神者,如:木板、板材類之外觀,實無必要 做檢測,板面彎曲、切面之整修,反翹、扭曲等,消費者可依需求購買(價格 則相對便宜)。

部分綠建材材料本身就沒有TVOC、甲醛的含量,應在評定時就予以區隔,例 如水性塗料就沒有TVOC、甲醛(早期或許有,現在已無人使用)應可由廠商 做認定聲明予以保證,例石綿已列不入評要求。

某類產品不可能違反健康綠建材之規定,應予剔除,不應將其納入健康綠建材 申請項目中。健康綠建材應著墨於會違反健康綠建材之品項,不應將不可能違 反健康綠建材之產品入列申請項目。

(d)不合宜之評定基準應予修正

高壓混凝土地磚之試驗標準應為CNS 13295 而非 CNS 13297(已廢止)。高性 能透水綠建材評估基準表內之“註單元透水磚或高壓磚厚度需大於6 cm"應 改為需等於或大於6 cm。

應將評定基準及相關需求文件列於網站上,俾能使申辦人員能了解評定之基準 及事先準備文件。

展延不應重複相同試驗,避免浪費資源,應簡化。

目前評定基準

50%

35%

15%

尚可 應作修正 應作大幅度修正

圖 5- 3 綠建材標章評定基準內容應否修正之意見

(6)對綠建材標章評定方式之建議

四類綠建材標章各設置分類委員會,各別進行評定審查。業者對於現行評定方

四類綠建材標章各設置分類委員會,各別進行評定審查。業者對於現行評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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