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1980 年代後期開始,我國工業面臨新台幣大幅升值、工資逐漸調漲、
進口擴大開放、以及關稅大幅降低等因素,導致廠商生產成本相對提高,競爭 力受到影響,再加上中國等開發中國家發展出口導向的經濟政策逐漸奏效,
出口快速成長,遂導致我逐漸喪失傳統製造業的競爭優勢。
自 1980 年代末期,我國服務業之名目生產毛額佔 GDP 的比重逐年升高,
自 2001 年起超過 70%,顯示我國產業經濟結構逐漸轉變,服務業地位日趨重 要,惟自 2001 年以來服務業占 GDP 之比重大致維持在七成左右,成長速度 略有趨緩,製造業下滑的速度亦漸趨緩。須注意者,歷年來服務業就業人數大 約佔總就業人口比重之五至六成間,鮮少突破 60%,較諸其他先進國家服務 業就業人口比例高於服務業占 GDP 比重之情形,我國仍有極大成長空間,此 亦政府近年積極推動服務業發展之重要政策目標,俾能提升生活品質,創造 更多就業機會。
行政院擬定 2015 年經濟發展願景第一階段衝刺計畫(2007~2009 年)
中,提出我國 12 項服務業之發展計劃與目標,預計 2009 年國內服務業從業 人員可成長至 632.7 萬人,創造 GDP 達 10.3 兆元,並提升每人勞動生產力為 162.8 萬元。
表 2 我國服務業重點產業發展目標
3.Internet 及加值 494 億元 4.電路出租 268 億元
3.Internet 及加值 717 億元 4.電路出租 307 億元
2005 年 2009 年(量目標) 2009 年(質目標)
表 3 我國產業結構變動(按各產業占 GDP 比重)
單位:%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合計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農業 1.98 1.85 1.74 1.66 1.64 1.66 1.62 1.51 1.68 工業 29.09 27.62 28.28 27.96 27.57 27.05 27.02 27.77 25.15 製造業 23.76 22.73 23.68 23.69 23.72 23.21 23.04 24.01 21.85 服務業 68.93 70.53 69.98 70.38 70.79 71.29 71.36 70.71 73.17
批發零售業 及住宿餐飲
業 18.34 18.28 18.20 18.24 19.08 19.86 20.46 20.62 21.40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國民所得統計」。
附註:依聯合國 1993 年版國民經濟會計制編布。
以批發及零售業而言,除 2001 年以外,其實質成長率均高於整體服務業 成長率,其生產毛額占服務業之比重亦逐年升高,至 2006 年時已超過 25%,
居所有服務業分業之冠,並占我整體 GDP 比率之 20.46%,遙遙領先於金融 及保險業、政府服務、及不動產及租賃業等其他重要服務業分業,至 2008 年 時,占我整體 GDP 比率達 21.40%。
如以營業額觀之,以 2008 年為例,中分類以批發業營業額的 8 兆 6,274 億元最高,較 2007 年成長 3.59%,其次為零售業的 3 兆 2,244 億元,較 2007 年衰退 1.50%,二者相加營業額接近 1.2 兆元以上,與排名第三位的專業及 技術服務業營業額,差距十分明顯,顯示批發零售業的重要地位。
如以平均資本額、資本額級距廠商家數分析,在平均資本額方面,批發零 售業與住宿餐飲業的平均資本額較服務業其他分業來得低,其中尤以住宿餐 飲業的平均資本額最低,且大部分的廠商資本級距多集中在 10 萬元以下,而 廠商家數眾多及規模較小等特性,顯示批發零售業與住宿餐飲業等行業進入 之門檻較低,以致市場競爭情形亦相當激烈,這也是未來政府推動批發零售 業等服務業時應予注意之現象。
表 4 國內服務業各分業之成長率
單位: %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服務業 5.75 5.99 5.89 0.08 3.59 3.39 5.28 3.53 3.92 4.26 0.75 批發及零售業 6.68 7.03 6.76 -3.26 3.60 2.69 7.59 6.85 6.21 5.37 0.82 住宿及餐飲業 6.67 5.42 7.53 -0.88 -0.27 -0.07 6.04 6.65 6.03 2.61 -2.82 運輸、倉儲及保
險業 10.52 18.06 11.50 2.29 5.49 3.95 7.48 4.18 3.74 2.16 0.99 金融及保險業 3.42 5.57 2.58 0.49 5.86 5.12 4.73 1.51 1.22 8.19 -1.77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1-2 月 1 月 2 月 服務業合計 44,396 44,290 44,359 45,380 45,450 58,949 72,458 45,339
批發及零售業 39,819 39,545 39,380 39,475 39,980 52,700 62,871 42,428 運輸及倉儲業 46,986 48,618 48,460 49,234 49,800 60,417 74,640 46,093 住宿及餐飲業 24,813 25,121 24,960 25,500 26,747 34,500 42,301 26,642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59,417 61,381 61,134 63,756 63,888 89,729 103,200 76,235 金融及保險業 66,671 65,113 69,054 75,732 71,319 100,445 136,681 63,902 不動產業 39,781 38,819 38,313 37,877 40,343 46,216 57,795 34,672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
務業 49,311 50,890 51,740 53,281 54,524 61,527 72,427 50,702 支援服務業 32,707 32,815 32,622 33,139 32,999 35,362 38,887 31,789 醫療保健服務業 55,341 55,603 55,429 56,603 58,122 75,847 97,163 54,542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
務業 29,662 29,898 31,303 31,499 32,053 35,666 41,812 29,353 其他服務業 29,421 30,384 30,203 29,926 29,311 36,505 44,301 28,571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表 6 服務業行業分類之就業人數
單位:千人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1 月 2 月 3 月
1-3 月
總計 9,786 9,942 10,111 10,294 10,403 10,249 10,303 10,224 10,220 服務業合計 5,631 5,733 5,857 5,962 6,036 6,021 6,036 6,012 6,015 批發及零售業 1,726 1,726 1,759 1,782 1,770 1,749 1,758 1,747 1,741 運輸及倉儲業 419 412 417 415 414 398 401 397 395 住宿及餐飲業 605 634 665 681 687 679 683 677 675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195 199 209 206 203 207 205 207 209 金融及保險業 390 406 407 404 411 405 406 405 404
不動產業 55 61 66 74 74 66 66 65 66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
務業 234 258 264 301 317 317 319 316 315
支援服務業 183 194 205 215 231 231 232 230 232 公共行政及國防;
強制性社會安全 357 336 334 332 343 374 367 374 380 教育服務業 538 556 563 588 605 612 611 612 614 醫療保健及社會工
作服務業 303 323 334 340 355 363 362 363 364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
務業 114 116 111 101 98 93 95 93 92
其他服務業 510 513 524 523 528 527 529 525 527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如以平均薪資觀察,我國整體服務業受僱勞工的平均薪資雖高於工業,
但服務業各分業之間的薪資差異則較工業明顯。以批發零售業的平均薪資而言 2008 年其平均薪資為新台幣 39,980 元,低於服務業平均薪資之 45,450 元,
亦低於電子零組件等製造業。不過,2009 年前二個月批發零售業的平均薪資 增加為 52,700 元,較 2008 年成長幅度超過三成,其原因可能與政府相關就 業振興措施有關,或與農曆年節民眾購物消費活動較為熱絡有關。
如果以服務業分業中平均薪資最高的前三項分業,亦即金融及保險業、資 訊及通訊傳播業、醫療保健服務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比較,則可發現該 三項產業的就業人員屬性為高技術及專業性,因此相較之下,就業人員主要 仍以非技術性勞動力為主的批發零售業之薪資普遍仍處於低水準。
在服務業各分業就業人數方面,其中以批發及 零售業所占的比重最高,
2008 年時,批發及零售業就業人數共計 177 萬人,約占服務業所有分業就業 人數比率之 29%,再其次為住宿及餐飲業,而教育服務業、運輸倉儲及通訊業 分居第三及第四。不過,2008 年批發零售業就業人數較 2007 年微幅衰退,共 計減少約 1 萬 2,000 人,至 2009 年前三個月時,仍呈持續衰退,較 2008 年減 少 2 萬 1,000 人,顯示批發、零售就業成長的動能較為不足,今年以來更受到 國內消費不振,以及零售店面退出市場等的直接影響。反觀新興服務業如專業 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教育服務業、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業,則近六年來成長動 能大致優於整體服務業成長情形。
二、我國近年發展商業服務業之政策與作法
鑒於服務產業已成為我國經濟成長的重要動力,經濟部於 2006 年舉辦
「2006 全國商業發展會議」,探討我國商業發展的現況及未來發展方向,並針 對商業政策法規、政策目標及政策架構等進行全面總體檢,作為擬具「商業發 展綱領及行動方案」之依據。
根據該會所擬定之我國商業發展政策,我國希望能將台灣推動成為「行銷 國際連鎖加盟商業的運籌總部」,並預計在 2010 年時達到以下目標:商業服 務業之國內生產毛額從新台幣 2.8 兆元成長至 4 兆元;商業服務業之出口金額 從新台幣 3.4 兆元成長為 5 兆元,成長 1.5 倍;商業服務業之就業人數從 283 萬人成長至 303 萬人,增加 20 萬人;商業服務業研發經費投入金額從 153 億 元成長至 300 億元,成長 2 倍;電子商務營業額從 511 億元成長至 2000 億元,
成長 4 倍;加盟連鎖商業國際營運總部從 115 家成長至 200 家。
圖 1 商業發展政策
作,培養商業經營人才,包括:連鎖加盟人才認證培育推廣、協助連鎖加盟事 業參與品牌台灣計畫之獎勵措施;(4)建立前瞻政策規劃,加速服務業國際 化,包括:輔導連鎖總部營運機能和國際化、協助連鎖加盟事業參與品牌台灣 計畫、成立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以及( 5)加速發展商業服務業,鼓勵 研發創新,包括:依「協助服務業研究發展輔導計畫」協助業者申請商業專利 輔導企業從單店-總部-國際化的連鎖事業海外佈局作品牌通路及產品推展的 國際化行銷等1。
為肯定商業研究發展之重要性,因應產業發展新環境,提高服務之附加 價值,重塑對服務價值之認定,經濟部商業司於 2005 年 10 月 7 日依〈促進產 業升級條例〉第 22 條之 1 第 2 項,公告〈促進商業研究發展輔導辦法〉。並據以 辦理「協助服務業研究發展輔導計畫」,以部分補貼的方式鼓勵研發及創新,
啟發業者自主從事研究發展的意願,輔以商業創新活動之推動,引導新業態 及業種之產生,進而強化商業核心競爭力。
依據〈促進商業研究發展輔導辦法〉規定,為使批發、零售、物流、餐飲、管 理顧問、國際貿易、電子商務、會議展覽、廣告、商業設計、商業連鎖加盟服務或 其相關業務之業者自主性從事創新研發活動,以補助研究開發計畫經費,鼓 勵投入新服務商品、新經營模式、新行銷模式或新商業應用技術之開發,1 年 補助額上限為新台幣 250 萬元,2 年補助上限為 500 萬元。
根據經濟部統計,上述計畫於 2006~2007 年共計執行結案計 262 案,而 截至 2008 年 10 月,其經濟績效包括成立新公司 16 家;成立新品牌 55 個;
加盟授權點數增加 401 個;增加就業人數 1,201 人等2。2009 年度協助服務業 研究發展輔導計畫「創新連鎖加盟展店計畫」補助申請自 2009 年 2 月 9 日開始 受理。
為因應全球景氣衰退對台灣造成之影響、以及失業攀升情形,商業司配合 經濟部 2009 年度施政重點,提出「商業服務,提振消費:以連鎖加盟業者為 主,推動『開店大補帖計畫』」,鼓勵以連鎖加盟型態開店,提供法規鬆綁、諮 詢診斷、資金協助、經營輔導、人才培訓、行銷推廣等措施。
該項計畫實施期程為 2 年,預計從 2009 至 2010 年間實施以下五類工作,
包括:(1)推動法規鬆綁,包括廢除營利事業統一發證;(2)推動諮詢服
1 參商業司網站說明,at http://60.244.127.66/big5/p1215/htm/2006.html 。
2 參「協助服務業研究發展輔導計畫(ASSTD計畫)成果暨說明」,經濟部商業司,2008年12月
務,包括成立開店諮詢服務團、提供投資抵減規劃;( 3)協助提供資金貸款,
包括提供流通服務業及餐飲業優惠貸款;( 4)創業服務經營輔導,包括提供 開店 E 化輔導、人力資源輔導;以及(5)創業服務行銷輔導,包括協調各大 公協會、媒體、電子商務、各大網站等合作提供各類購買折扣或優惠,以促進 民眾消費等。
根據經濟商業司之估計,上述計畫實施後,預計在 2009~2010 年間增加 業者開店數 9,200 家、增加投資金額 184 億元、創造 4 萬 6,000 名就業機會、並 期待能夠透過行銷推廣及展售活動,創造 1,300 億元商機、提供 2,800 家業者 開店之 E 化補助、500 家業者創新研發補助、增加業者營收 5%以上3。
例如,上述計畫中,針對「經營輔導」中規劃辦理「開店補助輔導」,係在 考量連鎖加盟產業具有創新多元之特性及鼓勵研發創新之目的下,以「創新連 鎖加盟展店計畫」進行協助輔導,擬輔導補助標的如下:
(一)依公司法設立之連鎖總部提出已完成創新規劃(新品牌、新服務商品、
(一)依公司法設立之連鎖總部提出已完成創新規劃(新品牌、新服務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