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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行的寬鬆貨幣與財政政策,將導致游資湧入房地市場,引發金融危機。
第四節 抑制房地產景氣配套措施-以韓國、台灣、中國為例 一、實施資本管制以阻退熱錢。
由於亞洲地區經濟復甦步調較預期快,吸引國際熱錢湧入,之前各國政府採取的 寬鬆貨幣與財政政策,已導致市場游資暴增並流入股、房兩市;亞洲各國因此普遍面 臨貨幣升值與資產價格膨脹問題,迫使部份國家央行為防範資產泡沫化的潛在危機,
紛紛祭出資本管制或穩定匯價措施,我國政府仿效他國也實施資本管制以阻退熱錢。
二、以行政措施介入房地產市場
為防止房價飆升可能形成的資產泡沫風險,亞洲經濟體陸續以行政措施介入房地 產市場,例如香港將 2,000 萬港幣以上的豪宅抵押貸款成數降至六成;南韓將首爾市 放款成數降至五成;新加坡房貸成數由九成降至八成,且購屋一年內轉售者須繳納印 花稅 3%。
中國對房市實施的一連串調控措施,不僅積極清查建商囤地炒房行為,實施房屋 交易稅,並由資金面取消個人首購優惠貸款利率,提高二套房貸利率與頭期款比例,
同時新增信貸額度限制,促使金融機構緊縮房貸授信,以遏制房地產投機行為,加強 監督房地產信貸風險。在土地調控、稅費調整、信貸金融、市場監管等政策多管齊下,
目前中國房地產成交量已明顯萎縮,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房價亦出現鬆動,預期 未來其熱點區域房市將步入量縮價跌的調整期。
台灣央行了解所謂熱錢並不專指炒匯資金,炒股、炒房的短期資金都可視為熱 錢,這些從海外、大陸,甚至是國內存款帳戶快速轉往房市交易的資金,拉高了房價,
央行為維持物價穩定祭出針對性審慎措施控管措施政策。除了要求銀行提供一般房貸 戶和投資客的貸款成數、利率、負債所得比、寬限期和投資客定義等授信條件,更和 金管會聯手,對房貸和土地建築融資放款量前十五大銀行,展開近一個月房貸專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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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檢查項目除包括房貸、土建融和空地貸款,央行更主動提供可疑的炒房者和建商 名單,要銀行提供授信資料。15
韓國於 2008 年下半年至 2009 年初金融海嘯後,該期間利率維持低檔,為因應特 定地區(首爾)房地產價格非理性上漲,為抑制過高房價,韓國監理機關(Financial Supervisory Service, FSS)於 2009 年 7、9 月分別實施限縮貸款成數(LTV:Loan to Value,即貸款占房屋價值之比率)及負債所得比(DTI:Debt to Income,即每年支 付房貸加利息不得超過借款人年所得之 60%)等兩項管制措施因應,針對首爾都會地 區貸款成數由 60%降為 50%,房價出現價量下跌情況。該等工具之運用直接限縮銀 行提供房貸業務授信量,管控銀行貸款成速度及降低借款人財務槓桿運用,而非以調 高利率手段為之,尚符合 IMF 等國際組織之建議,認為以傳統利率工具處理金融風 險過度的房地產問題,係屬大而無當;應以針對性的總體審慎措施來協助貨幣政策,
處理房價泡沫化風險,以達金融穩定。16觀察後金融危機時代,各國積極採行防範房 價泡沫,最為普遍運用管制工具為貸款成數控管。
三、韓國房貸管制措施與台灣比較
(一)房貸管制對象:韓國管制對象較我國廣
1、韓國:借款人購買房屋申辦之貸款成數,須受到貸款成數及負債所得比之限 制,首爾地區 LTV 及 DTI 均為 5 成。
2、台灣:
(1)特定地區購屋貸款規範借款人於申辦貸款時其名下已有一戶房貸者,貸款成 數最高為 6 成。
15 參見黃起菱(2010),「房市泡沫化了嗎」,臺灣銀行家,2010,6 月號,23-25。
16 參見方晴(2012),「韓國對首爾房市採行房貸管制措施及影響」,公務出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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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購置高價住宅貸款規範借款人申辦貸款,其所購房屋符合高價住宅之認定 條件者,貸款成數最高為 6 成。
(二)借款人負債所得比規定 1、韓國有,台灣無。
2、台灣金融機構之授信實務對於認定借款人財務能力,原則上除提供所得證明 外,其他相關流動資產等,可列入其他財務能力之證明。
(表 7) 台灣與韓國貸款成數管制規定主要內容差異表
項目 韓國首爾地區 台灣
特定地區購屋貸款 購置高價住宅貸款
借款人 所有購屋者 名下有一戶房貸 無
購屋金額 未規範 未規範 台北市及新北市 8 千
萬;其他地區 5 千萬
LTV 管制前 60% 可達 8 成 可達 8 成
管制後 50% 60% 60%
DTI 管制前 60%
無 無
管制後 50%
四、兩岸房地產政策之比較分析
大陸的房地產市場,在 1992 到 1996 年經歷第一次興盛期;經過 1996 年的宏 觀調控之後,從 1997 年起又穩步發展。近年來,隨著建構和諧社會發展目標的提出,
中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亦開始從公房產權私有化階段,轉為全面建立住房保障體制的 新階段。2003 年下半年起,大陸再度開始實施宏觀調控措施,以抑制經濟過熱的局 勢,現階段所實施的緊縮政策,則以房地產緊縮政策為調控的主要目標。17
台灣政府在景氣高峰時期,實行多項抑制房價高漲政策,但效果並未如預期;在
17 參見張金鶚、朱芳妮,《中國房地產研究》大陸與台灣房地產市場之經驗與借鏡- 政府介入 VS.
市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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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景氣蕭條時,則提出多項振興方案,雖發揮景氣回溫的帶頭作用,但部份措施長 期實施的結果,亦未如預期成效。台灣正在進行住宅資訊系統的整合,提供公正與客 觀的住宅供需資訊以健全住宅市場的發展。
(一)中國的調控措施
1、中國房市明碼標價起跑、物價管理部門對房屋銷售進行監管和控制
2011 年 3 月中國發改委頒布 「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要求商品房銷售明 碼標價,並不得隨意漲價,中國房市明碼標價起跑。5 月 1 日大陸 「商品房價銷售 明碼標價規定」生效,大陸房市也正式進 入「明碼標價」 時代。新規要求,商品房 銷售實行一套一標價,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收任何未標明的費用,這項新 政策有利於樓市調控的落實。
2、投資大陸房地產的風險管理
這二年來,大陸由於宏觀調控房地產的政策不斷推出,從土地的供應調控、土地 取得方式的調控,銀行項目貸款的調控及銀行按購房者首期款的調控,以及稅收政策
逐漸加強力度的調控,對於房地產市場確實產生不少影響。
(1)銀行對個人住房的信貸政策不斷趨緊,尤其對多套住房投資者的信貸控制更 加嚴格,投資客運用信貸槓桿進行商品房買賣的投資難度越來越大。
(2)嚴控新增土地,盤活存量用地,打擊持盤惜售等。例如上海規定三萬平方米 以下樓盤須一次預售,以加速市場供給,使開發商的囤機房源的機會變小。
(3)交易轉讓環節限制政策逐步加強,例如稅收政策對持有者和交易成本增加,
對第二套房購買對象限制及限外令等。
3、打房政策實施
經濟強勁復甦帶動房價與物價攀高,房價不斷上漲惹民怨,兩岸不約而同推出政 策要壓抑房價,希望解決人民住的痛苦。大陸打房,其目標只是希望經濟穩定(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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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幅不要超過經濟成長),和拉近一、二線城市與其他城市間房價的差距(縮小城市 差距)。
中國國務院於 2011 年 1 月推出新「國八條」限購等政策、試點徵收房屋稅等打 房政策,銀行對建商、地產商的融資開始緊縮,希望對各地產生效果,抑制房價上揚,
甚至讓房價下滑。
擴大限購的範圍、明確化各地興建「保障性住房」(提供中低收入戶而有價格上 限的房屋)的責任,及拉大自住房和購買第二間房子的貸款比例差距,提高投機性買 房的風險和成本,對房價炒作具有非常致命的殺傷力。
中國兩大打房部會住建部與銀監會將嚴查二套房貸,各銀行在二套房貸審核上已 執行「認房又認貸」的緊縮政策。許多購房者無法再鑽漏洞,獲得首套房貸優惠批准。
目前中國 2 套房貸認定標準,規定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以購房家庭
(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實際擁有的住房數量進行認定。其中,貸款 購買第 2 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頭期款比例不低於 5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 1.1 倍。
(二)台灣針對房地產管制措施宣示實施政策分析
近年因全球化導致貧富落差擴大,讓各國政府必需重視社會正義問題。而全球金 融風暴後產生房市泡沫化的影響、歐債危機延伸的危機,讓各國政府針對市場的投資 行為、房價負擔問題與金融體系風險進行調控管理。台灣房市長期存有超額供給的隱 憂,勢將減損房價推升力道,隨著各項景氣指標陸續獲得改善,附加股市轉趨活絡、
資金回流及低利政策等利多發酵,後金融海嘯時期,國內房地產市場出現明顯復甦,
整體房價觸底後持續走高;全台五大都會區房價全面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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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政策宣示與房地產關聯分析 (1)實現居住和土地正義
長期以來,居高不下的房價,成為民怨之首,年輕人無力買房、中產階級換不起 更好房子。為打擊投機炒作,扭轉房地產炒作造成的貧富差距擴大現象,推動土地正 義四大措施,包括修改土地徵收條例,土地徵收將以市價補償;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
建立公開透明制度;加徵空地稅,防範養地、囤地;以及推動住宅法立法等。政府為 落實「土地正義」修法包括:土地徵收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平均地權條例、
建立公開透明制度;加徵空地稅,防範養地、囤地;以及推動住宅法立法等。政府為 落實「土地正義」修法包括:土地徵收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平均地權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