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詩歌結構特色…
第二節 拗救體的靈活操作
(三)雜言長詩
我們已經知道詩人入夔州之後的雜言長詩只有四首,現在我們進一步 觀察雜言長詩的統計表,又知道了其中屬於荊湘時期的只有一首而已,即 前面所說的〈短歌行贈 王郎司直〉。這個現象更讓我們可以確定地說,雜言 長詩在荊湘時期,幾乎已經退出他的創作興趣之外了。
第二節 拗救體的靈活操作
仇兆鰲說:「杜公夔州七律有間用拗體者,王右仲謂皆失意遣懷之作,
今觀〈題壁〉16 一章,亦用此體,在將去諫院之前,知王說良是。王世懋
15 此 詩 的 詩 題 , 題 為 「 四 十 韻 」 , 實 際 上 其 內 容 有 四 十 二 韻 ( 即 八 十 四 句 ) , 杜 公 可 能 是 取 其 整 數 而 言 之 。
16 同 注1 , 此 詩 之 詩 題 全 稱 〈 題 省 中 院 壁 〉 : 「 掖 垣 竹 埤 梧 十 尋 , 洞 門 對 霤 常 陰 陰 。 落 花 游 絲 白 日 靜 , 鳴 鳩 乳 燕 青 春 深 。 腐 儒 衰 晚 謬 通 籍 , 退 食 遲 迴 違 寸 心 。 袞 職 曾 無 一 字
云:『七律之有拗體,即詩中之變風變雅也。』說正相合。」17 據仇氏之 言,可知杜甫在浪跡夔州之後,因為其所遭遇盡皆失意困頓,故七律中間 用拗體,聊以自遣,然而不僅在夔州時如此,其實早在肅宗朝,他將去諫 院之前,當時因衰年為官,深恐自己無益朝政,辜負人君之託,杜公在愧 顏自惕之餘,七律中已有拗體出現。
仇氏對詩人作七律拗體之原因的分析,正好也解釋了為什麼詩人在去 夔出峽之後,律詩中頻繁出現拗體的緣故。其前後失據,憑藉盡空的日子,
除了以拗體詩來抒發之外,他似乎也很難再找到更好發洩心情的管道。
總計他從出峽之後,到死於北歸途中為止,目前尚保存的共有一百五 十四首。古詩雖然有四字一句的四言古詩、五言一句的五言古詩、七言一 句的七言古詩,以及字數不定的雜言古詩之別,但是不僅在句式上,每篇 沒有定句,而且在用字上,主要避免平仄入律即可。但是近體詩則不然,
除了排律不拘句數之外(但必須是雙數句),律詩和絕句,都有嚴格的言數 與句數的規定。
另外,近體詩在平仄方面和用韻方面,也分別有嚴格的規定。用韻方 面將另章討論,而平仄方面,近體詩在每一句中,第二、四、六字必須分 明,平仄一定是相反,而第三、五、七字,在○1 不可三平落底、○2 不可三 仄落底、○3 不可犯孤平的三原則下,可以姑且不論平仄。
至於句與句之間,四句的絕句,必須依照反(意為第二句的第二、四、
六字,一定和第一句的第二、四、六字平仄相反)、黏(意為第三句的第二、四、
六字,一定和第二句的第二、四、六字平仄相同)、反(意為第四句的第二、四、
六字,一定和第三句的第二、四、六字平仄相反)的平仄規則操作;八句的律 詩也是一樣,依序按照反、黏、反、黏、反、黏、反的規則進行;而不限 句數的排律,原則上分四句為一組,以反黏反為一個循環,不論多少句,
總是反黏反不斷地規則重複。除此,近體詩的雙數句押韻處一定是平聲,
單數句不押韻處一定是仄聲,而第一句如果是入韻,也一定要用平聲才可 以。
以上諸項,共同組成嚴格的近體詩平仄規定,如果為了某些因素,而 違反了規定,則必須要以拗救的方式來補救,才不致失律,而當拗而能救,
那麼也算是合律。
補 , 許 身 愧 比 雙 南 金 。 」 這 是 一 首 入 韻 平 起 的 七 言 律 詩 , 通 篇 除 了 頸 聯 的 對 句 「 退 食 遲 迴 違 寸 心 」 一 句 合 律 之 外 , 其 餘 七 句 皆 有 用 拗 之 處 。 楊 倫 評 此 詩 , 說 : 「 杜 好 作 拗 體 七 律 , 自 覺 意 致 脩 然 」 , 卷4 ,頁 178 。
17 同 注9 ,卷 6, 頁442 。
當仔細檢視詩人此時期的一百零六首近體詩,除去三十首排律之外,
我們可以發現,他此時期的詩歌,不僅七言律詩喜用拗體,五言律詩以及 七言絕句,也大量使用之。十三首七律中,用拗的便有六首;六十一首五 律中用拗的則有三十四首;二首絕句中,二首皆用拗。其用拗比率,佔全 部律絕的一半以上。
然而儘管詩人如此大量使用拗體,不過,誠如毛奇齡所說的:「杜詩拗 體,較他人獨合聲律,即諸詩皆然,始知通人必知音也。」18 詩人他在使 用拗體時,在規則中自有其變化,在變化中又處處暗合繩墨,以使詩歌聲 律抑揚頓挫,錯落有致。現在筆者將這些拗體詩,分一字用拗、多字用拗 和全詩用拗三種類型,一一列舉其詩句,分析其用拗及拗救情形,以便深 入了解他此時期之拗體詩。
壹、一字用拗
現在先分析其一首之中,有一處用拗及拗救之情形者。
一、單 拗
所謂單拗,其情形大多數使用在五言仄起格,和七言平起格的譜式時。
此時五言出句的第三字,或是七言出句的第五字,本來應該要用平聲字,
如果卻用了仄聲字,為了協律,就必須把五言它本句的下一字,也就是第 四字,七言也是它本句的下一字,也就是第六字,由平聲改成仄聲。因為 它的拗 救方式,僅止於本句,即由本句自救,沒有影響到它的下一句(即 對句),所以被稱作單拗。它大部分出現在尾聯地方,杜公此時期的單拗,
大多數屬於此類,不過也有少數例外,其變化使用情形列舉如下:
(一)絕 句
正是江南好風景,落花時節又逢君。
(〈江南逢李龜年〉)-(卷20,頁1017-1018)
此詩為不入韻平起格的七言絕句,上舉二句為詩中的後聯,即第三、四二 句。不入韻平起格七絕,其後聯出句的平仄規律為「▲仄▲平平仄仄」(▲
表示可平可仄,以下皆然,不再重複標明)。「好」字應平而用仄,因而其下 一字,杜甫用平聲字的「風」 以救之。
18 同注9,卷22,頁1916。
(二)律 詩
1、用在首聯出句者
昔 聞 洞 庭 水 , 今 上 岳 陽 樓 。 (〈登岳陽樓〉)-(卷 19,頁 952)
此為不入韻平起格的五言律詩。不入韻平起格五律,其首聯出句的平仄規 律為「▲平平仄仄」。單拗本句自救,用在平起格,又是首聯出句者甚為少 見。「洞」字應平而用仄,因而其下一字,乃用平聲字的「庭」以救之。此 法之用,不但一則符合拗救的原則,二則更扣合了眼前實景的名稱,可謂 妙絕。
2、 用 在 頷 聯 出 句 者
斯人不重見,將老失知音。
(〈哭李常侍嶧二首之一〉)-(卷19,頁938 )
吾徒自漂泊,世事各艱難。
(〈宴王使君宅題二首之一〉 )-(卷20,頁94)
衰年病祗瘦,長夏想為情。
(〈江閣臥病,走筆寄呈崔盧兩侍御〉)-(卷20,頁981-982)
以上所舉三詩都是不入韻仄起格的五言律詩。不入韻仄起格五律,其頷聯 出句的平仄規律為「▲平平仄仄」。單拗本句自救,用在頷聯出句者也是不 多見。「不」、「自」、「病」字應平而用仄,因而其下一字,杜甫用平聲字的
「重」、「漂」、「祗」以救之。
3、用在頸聯出句者
滄溟恨衰謝,朱紱負平生。(〈獨坐〉)-(卷19,頁934。)
此為不入韻平起格的五言律詩。不入韻平起格五律, 其頸聯出句的平仄規 律為「▲平平仄仄」。單拗本句自救,用在頸聯出句者一樣不多見。「恨」
字應平而用仄,因而其下一字,乃用平聲字的「衰」以救之。
4、 用 在 尾 聯 出 句 者
諸公不相棄,擁別借光輝。(〈屋壁〉)-(卷18,頁908)
萍漂忍流涕,衰颯近中堂。( 〈乘雨入行軍六弟宅〉)-(卷18,頁911)
烏臺俯麟閣,長夏白頭吟。( 〈夏日楊長寧宅,送崔侍御常正字入 京,得深字〉)-(卷19,頁919-920)
餘光隱更漏,況乃露華凝。(〈江邊星月二首之一〉)-(卷19,頁9 2 4 )
雞鳴問前館,世亂敢求安。(〈移居公安山館〉)-(卷19,頁939-940)
維舟倚前浦,長嘯一含情。(〈公安縣懷古〉)-(卷19,頁939-940)
江湖墮清月,酩酊任扶歸。
(〈宴王使君宅題二首之二〉)-(卷19,頁939-940)
憑將百錢卜,漂泊問君平。
(〈公安送李二十九弟晉肅入蜀,余下沔鄂〉)-(卷19,頁946-947)
王孫丈人行,垂老見飄零。
(〈衡州送李大夫七丈勉赴廣州〉)-(卷19,頁976)
無人竭浮蟻,有待至昏鴉。(〈對雪〉)-(卷20,頁1002 )
湖光與天遠,直欲泛仙槎。(〈過洞庭湖〉)-(卷20,頁1029 )
以上所舉十一首五言律詩,除〈公安縣懷古〉、〈衡州送李大夫七丈勉赴廣 州〉、〈對雪〉為入韻仄起格外,其餘八首都是不入韻仄起格。而此兩類尾 聯出句的平仄規律,同樣都為「▲平平仄仄」。「不」、「忍」、「俯」、「 隱 」、
「問」、「倚」、「墮」、「百」、「丈」、「竭」、「與」都是應平而用仄,因而其 下一字,杜甫用平聲字的「相」、「流」、「麟」、「更」、「前」、「前」、「 清 」、
「錢」、「人」、「浮」、「天」以救之。
至於以下二首則為七言律詩,前一首是平起不入韻,後一首是平起入 韻。七律的平起入韻及不入韻兩類,其尾聯出句的平仄規律,同 樣都是「▲
仄▲平平仄仄」。
先踏鑪峰置蘭若,徐飛錫杖出風塵。
(〈留別公安大易沙門〉)-(卷19,頁947 )
雲白山青萬餘里,愁看直北是長安。
(〈小寒食舟中作〉)-(卷20,頁1018)
「置」、「萬」字都是應平而用仄,因而其下一字,杜甫用平聲字的「蘭」、
「餘」以救之。
二、雙 拗
雙拗是指當五言的出句第二、四字,或是七言的第四、六字均用仄聲,
而形成拗體時,那麼為了協律,就必須在它們的下一句(即對句),五言之 第三字,七言之第五字,使用平聲字以救之。
1、用在頷聯者
闇闇書籍滿,輕輕花絮飛。(〈宴胡侍御書堂〉)-(卷18,頁911-912)
此為不入韻平起格的五言律詩。不入韻平起格五律,其頷聯的平仄規律為
「▲仄平平仄,●平●仄平。」(兩個●表示可以同時為平聲,但是如果其中 一個是仄聲,那麼另一個就必須一定是平聲,以下皆然,不再重複標明)。「籍」
19 字應平而用仄,形成第二和第四字同時為仄聲的現象,乃在其對句第三 字,用平聲字「花」以救之。
2、用在頸聯者
賈傅才未有,褚公書絕20 倫。(〈發潭州〉)-(卷19,頁970 )
此為不入韻仄起格的五言律詩。不入韻仄起格五律,其頸聯的平仄規律也 是「▲仄平平仄,●平●仄平。 」「未」應平而用仄,乃在其對句第三字,
用平聲字「書」以救之。
三、孤平拗救
所謂孤平拗救,是指五言詩出句的第三字,或七言詩出句的第五字,
本來應該是平聲,卻用了仄聲,為了協律,就必須在它們的下一句(即對 句),五言之第三字,七言之第五字,使用平聲字以救之。
1、用在首聯者
楚岸朔風疾,21 天寒鶬鴰22 呼。(〈纜船苦風,戲題四韻,奉簡鄭 十三判官泛〉)-(卷19,頁951-952)
此為不入韻仄起格的五言律詩。不入韻仄起格五律,其首聯的平仄規律為
此為不入韻仄起格的五言律詩。不入韻仄起格五律,其首聯的平仄規律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