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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回資料名稱及內容 相關會議論文資料

問題,更能凸顯亞洲的相互關係。因此,我相信如何思考亞洲 學術發展的過去與未來?當是一個值得注意的重點。

六、 攜回資料名稱及內容 相關會議論文資料

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心得報

稲田大學 2 0 1 4 社會與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

二、 與會心得

本次會議共發表 23 篇學術論文,論文主題涉及思想義理、

古典文學、現代文學、文獻版本等課題,同時也觸及日中學 術交流史之相關課題。由於會議之主軸涉及「社會與文化」 , 因此學者多能從不同之方向針對自己的研究議題,進行分析 研究。會議當天,與會學者對於發表之論文,進行熱烈討論。

其中,相當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大陸與臺灣學者在問題的 設定與思考,以及文獻的運用上,明顯在態度上,有所不同。

日本與大陸學者,對於「文獻」的興趣比較高,因此所發表 之論文,大都集中於文獻版本之討論。臺灣學者則呈現多元 化之傾向,不管所論之議題是思想義理,或是文學之問題,

在理論層次上的運用,似乎比較多。這個學術發展之差異現 象,相當值得注意。

三、 發表論文全文或摘要

《「美」與「善」:以先秦儒家思想為例》

林啟屏

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學學系 特聘教授

文學院院長

主辦單位:

早稻田大學:文學學術院「古籍文化研究所」、 「中國語言文學系」

淡江大學:文學院「中國文學學系」

2014 年 3 月 31 日

「美」與「善」:以先秦儒家思想為例*

林啟屏

國立政治大學中文系特聘教授 文學院院長

一、 前言

中國文化的表現方式與價值判斷,大致從先秦以來,便逐漸定型。其中,儒

*本文為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自由與和諧:先秦儒家思想中的審美觀」(NSC102-2410-H-004 -184)

之研究成果。並宣讀於2014 年 3 月 31 日由早稻田大學:文學學術院「古籍文化研究所」、「中

也就必須是在「整體」與「價值」下,其「真實性」才具有意義。以此觀之,中 國古代儒者的審美意識之發動與顯豁,也應當與上述的兩個方向相關。因為,中 國古代審美意識的理解,確實是在道德意識之中來進行。也就是說,「美」與「善」

是合一而整全的關係,「美」的獨立性並沒有顯現在古代學問傳統中,道德之「善」

才是學者關心之焦點。但這樣的方式,在今日的知識模式裡,是否代表著一種落 伍的模式?尤其是「美」的理解,會不會因此受到斲傷?都是值得我們進一步探 討的課題。因此,本文將從「整全與自由」的角度,說明先秦儒家審美意識必須 是在道德意識的浸潤之中,其真實性才能彰顯,而且就在真實性的確定下,「自 由」的人之形象,才有可能。其次,以「和諧」的一體化境界,說明儒家的審美 活動的意義,不是只有追求個人主體性的「美身以德」,更重要的是社會群體的 生命,當在此一意識的展開中,與個體共同邁向「和諧」之道,「成己成物」的 境界方可達成。

二、 整全與自由:一個批判的反省

隨著近代西方文化的傳入,中國的知識傳統也在各方面遇到了挑戰,其中牽 涉到藝術層面諸問題,相當值得注意,因為這裡所涉之「審美」議題,古今異調 的情形,確實構成理解時的困擾。因此,在進入先秦儒家的審美意識之檢討前,

應先行清理中國近代的知識處境,及其對於古代審美意識理解之可能影響。事實 上,中國的知識傳統在近代所面臨的困局,可以從知識的分科角度視之,楊儒賓 與鄭毓瑜曾經針對中文學門的知識建構,提出觀察,或許值得深思:

本學門的另一個特色在於它帶有未分化的全體性人文知識的性格,「文學」

蘊含了「人文學」的內涵。和國內人文社會學界的知識部門比較起來,我 們可以大膽的說:大部分的人文知識領域都是上世紀仿效歐美的建制而設 的,舉凡人類學、哲學、經濟、法律等等,莫不如此。縱使該學門的知識 領域在邊緣地帶不免有犬牙交錯之處,但大體來說,學科領域的劃分仍相 對清楚。中文學門不然,它的古典學內涵特強,就現代的知識分類判斷,

它侵入了當代大部分人文學科的領域,幾乎可以被視為總體的人文學。就 缺點而言,中文學門的知識很容易導致樣樣通、樣樣不精。但就優點而言,

它卻又可自然而然地避開了學門分流太早以致知識窄化的後果。3

他們二位的觀察雖是聚焦於個別學門知識傳統的反省,但是卻觸及了一個本 研究應當考慮的議題。此即表現中國古代人文知識傳統的學問,經常有著「未分 化」的全體性性格。因此,和現代歐美分科建制下的人文知識傳統,在處理知識 之間的關係時,有其一定的差異性。如果我們採取著這樣的分科視野來和中國人 文傳統對話,則不易看到中國人文知識文化傳統的優點。尤其是,東方特有的「審 美意識」相當容易在「藝術」與「道德」分離的學科知識視野下,失去渾然整全 的特質。如此一來,不僅中國文化對於「美」的判準,在西式的標準下顯得不合 格,且原本在古代審美意識中所希望達到的目的,亦因之蕩然無存。這種尷尬的 處境,我們可以輕易地在近代西方研究中國藝術學者的提問中看到,這實是一個 需要面對的問題。

事實上,正視中國藝術研究的「藝術獨立自主性」,是近代藝術研究的一個 新趨向。謝柏軻(Jerome Sllbergeld)在(西方中國繪畫史研究專論)一文,便曾 注意到「風格分析法」在中國藝術研究上的影響。他舉出羅樾(Max Loehr)為 了確定作品「真偽」的議題上,提出了一個關乎「風格」悖論的說法:「(1)沒 有關於風格的知識,我們無法判定那些個別作品的真偽;(2)而對真偽不能確定 的話,我們無法形成關於風格的概念」。4 於是「風格」的研究,乃成為現代中 國藝術研究的顯學。其後的方聞則是設法在西方的方法論基礎上,進一步發展「風 格分析」的具體作法,如「強調對傳統方法要代之以繪畫形式的結構特徵,如作 品地平面連貫性,空間退縮的模式,各種筆法的組織方法」。5這些說法,都可以 讓人意識到「風格」分析的重要性,已然成為新時代治學的重點。6而且,值得 我們注意的是,現代學者對「風格」進行分析研究的路徑,主要是重視作品所呈 現的藝術特徵與元素的形式整全性,至於「內容」是否呈現出特定的「價值」傾 向,則不是他們的關心所在。是故這個發展,使得傳統中國藝術的研究走向「形 式」的一端,「內容」的研究或者「內容與形式」的關係,反而不受人注意。即

3 楊儒賓等編:《人文百年‧化成天下》(新竹:國立清華大學,2011 年),〈古典精神的傳燈者:

百年來中文學門的發展〉,頁54。

4 詳細討論,請見,謝柏軻撰,張欣瑋、洪再辛、龔繼遂譯:〈西方中國繪畫史研究專論〉,收入,

洪再辛選編:《海外中國畫研究文選》(上海: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1992 年),頁 15-16。

5 請見:謝柏軻撰,張欣瑋、洪再辛、龔繼遂譯:〈西方中國繪畫史研究專論〉,頁 16。

6 另外,高居翰(James Cahill)與方聞其實都強調了風格分析的重要性,但是二人在風格分析的 主張上,仍有相當之差異,可是,他們著眼於一個藝術風格研究的立場卻是相近的。請見,謝柏 軻撰,張欣瑋、洪再辛、龔繼遂譯:〈西方中國繪畫史研究專論〉,頁17-18。

使是現代藝術史的研究,已經注意到贊助者對藝術發展的影響,或是關注於詩畫 互文性關係的檢討,但他們大抵都相當看重風格形成的具體分析。如此,也使得 一個文化傳統中思想因素,在藝術研究中,相對而言,變得不是那麼重要。是以,

在強調藝術形式的本質性、獨立性之自覺下,或是重視藝術贊助與其他藝術形式 之互文性的研究潮流中,如此的發展方向,確實對於傳統中國藝術理念中的「美」

之研究,造成不同的想像與評價。

從上述的討論中,我們可以發現「分殊」看待知識之發展,是近代以來的思 想特徵。但是,這種傾向卻不應當在不經反省地的情形下,套進古代中國思想的 研究。相反地,我們倒可以說,「整全」式的思考模式,恐怕才是真正影響著中 國文化人文知識傳統的思維。因此,許多依今日的學科知識標準來看,某些研究 領域之間的差異性,在古代的文化體系之中,並沒有太過嚴格的區分。甚至古代 這種看似混同的模式,其實有著某些深刻的意義與價值,值得因學科知識分殊化 所造成的「原子式」思考的今日,更進一步的參考。基本上,此處所說的「原子 式」思考模式,意指學者看待世界、解釋世界,若僅從單面向之角度來進行時,

則世界的整體性將不易被理解,其結果容易導致「割裂化」的認識。在此情況下,

「部分」與「部分」/「部分」與「整體」的關係,也就不是學者所關心的課題。

如此一來,不僅會形成某些單一知識領域獨大問題,知識與知識之間的溝通,也 可能會消失,而且整全式的知識之意義與價值,或許就不再為人所注意。一旦此 種思維方式轉入人類生活的各個層面,其結果恐怕將會造成類似「單面向的人」

之災難,而應為今人所警惕。當然,我在此處的論述,並不是認為所有的「差異 性」應當在面對「整體」時,便需要加以取消。因為如果取消一切的差異性,最 後卻換來一個寡頭的「整體」,則「專制」、「集權」、「超絕同一性」的幽靈,將 又會是另一場「意識型態」的災難。事實上,值得我們追求的價值,應當是在「整 體」之中,「部分」的多元差異獲得保存。但同時「整體」的價值與意義,也不 能在「部分」的堅壁清野之下,淪為遊魂。

其實,從「美」的課題來說,分殊化的藝術本質之討論,對於美學研究而言,

確實有其獨立性的意義與價值,而應當加以肯定。如同近代以來的發展,藝術「形 式」的重要性,遠超過對於「內容」的重視。但這不應影響我們從整體性的角度,

恢復古代哲人眼中的「美」的價值。這兩者之間的研究立場,不需存在著互斥的 關係。相反地,我們更應思考「整體」與「部分」之間的「和諧」關係,是如何 保全了「整體」,也肯定了「部分」的差異多元性。因此,以下的討論,將從古

代儒者論及「美」的觀點切入,以說明古代中國哲人的眼中世界。

克里斯特勒(kristeller)在梳理藝術的近代體系之形成時,曾檢討了自希臘 時期開始的藝術觀念,他說:

近代美學的另一個主要概念,美,並沒有以其特定的近代內涵出現於古代 的思想或文獻中,古人從未把希臘詞καλόν及其拉丁文的對應詞 pulchrum明晰地或者始終一致地與德行(the moral good)區分開來。當 柏拉圖在《會飲篇》(Symposium)和《斐多篇》(phaedrus)中討論美時,

他不僅談到人的人體美,而且談到心靈的美的習慣,談到美的認識,而在 這方面他完全沒有提到藝術品。……當斯多葛學派在他們一篇著名的陳述 中把美與善相聯繫時,其上下文及西塞羅(Cicero)的拉丁譯文表明,他 們的“美”指的只不過是道德的善,而“善”又被理解為實用。7

克里斯特勒的說法,突出了希臘時期的思想家或文獻,在處理「美」的意思時,

克里斯特勒的說法,突出了希臘時期的思想家或文獻,在處理「美」的意思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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