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政治漫畫的歷史與定義
二、 政治漫畫人物的定義
漫畫家透過圖像語言及文字表達他們對某一些公共事務的意見或評論,不一 定全都是「謾罵」,多半是以反諷或嘲弄的方式為之,讓讀者在會心一笑中,體認 到這位漫畫家對某些時事或政治人物的特定觀點。在這種狀況下,每天出現在社 論和輿論版的那一小塊政治漫畫,其威力實不亞於一篇社論。
不少漫畫家喜歡把政治家、文學家、藝術家、演員、運動員以及其他一些新 聞人物用漫畫筆法畫出來,登在報刊上。早在十九世紀,法國漫畫家安德烈.吉 爾(Andre Gill,巴黎公社革命漫畫家)就為《月亮雜誌》中「當今人物」專欄作 漫畫肖像。蘇聯漫畫家以為別人做漫畫肖像表示友好,如在雜誌上發表漫畫肖像 為人祝壽等。西方現代漫畫家中,以畫漫畫肖像出名的有美國的阿爾伯特.希爾 士費爾德(Albert Hirschfeld)和大衛.萊文(David Levine,1926-),蘭南.盧里
(Ranan Lurie,1932-)。許多國家報紙經常以無諷刺含意的漫畫肖像代替新聞照 片,附於新聞報導之中。如法國《費加羅報》、日本《讀賣新聞》、《朝日新聞》、《每 日新聞》等。這種肖像饒有風趣,分外醒目。有的肖像作些藝術加工,顯出人物 的身分、性格和職業特點等,顯得更加生動。漫畫肖像還可作為歌頌漫畫,表現 先進人物。如做單幅配以詩歌,或作大幅先進人物群像等。關於體育運動的報導,
還可畫出各項運動獲獎人物漫畫肖像配合發表,版面自會更加顯明新穎,引起讀 者的濃厚興趣。
大致說來,美國的許多重要報章雜誌都逐日或逐期刊載政治漫畫,一方面因 為漫畫的幽默比較吸引讀者的眼睛,同時也是以這種簡潔的方式反映報紙或雜誌 的不同立場。無可諱言,畫漫畫都有一點誇張,例如尼克森的大鼻子、布希的招 風耳與尖嘴(圖2-1-4)、柯林頓的大下巴都曾被政治漫畫家加以誇大(圖 2-1-5),
有時甚至把那些在檯面上的政治人物畫得很不堪,極盡嘲諷之能,但那些政治人 物也頗有幽默感和風度,從未聽說他們曾出面控告那些漫畫作者或報紙(吳育剛,
2009)。
圖2-1-4 zsoldos《George Bush》,2008
圖片來源:www.toonpool.com/cartoons/George%20Bush_28398
圖2-1-5 jason.wang《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2006
圖片來源:jason.wang2006.blog.163.com/blog/static/6987500420105715422346/
政治漫畫家常具備極高洞察力,他們的觀點也常引起社會的共鳴,他們的批 判常被視為社會的道德良知,因而為媒體的評論 奠定了應有的地位。許多政治漫 畫家筆下的中國,反映了從1949 年到現今美國與中國有關外交、貿易、人權等問 題的起伏轉折。在臺灣,從報業解禁後興起的政治漫畫說明了臺灣民主化的過程。
政治漫畫家也有啟發社會良知的作用。以聯合報刊出的漫畫作為例子(圖 2-1-6),經法官在法庭上出示後,前調查局長葉盛茂終於承認曾把洗錢公文洩露 給陳水扁。問題是在一個沒有幽默感的社會中,甚至在一個沒有言論自由的國家 裡,政治漫畫家幾乎沒有生存的空間,間接也讓讀者失去許多樂趣。
圖2-1-6 季青《葉盛茂如忠狗~遭作賤?》,2008 圖片來源:blog.roodo.com/hurt633/archives/7385487.html
英國文化研究代表性人物Stuart Hall 於 1973 年發表(Encoding / decoding)一 文,對傳播過程的意識形態研究提出了「構連理論」(articulation theory),重新 界定了閱聽人的角色內涵,提出閱聽人可以有三種解讀位置(position)—「主控—
霸權的」(dominant-hegemonic)、「協商的」(negotiated)、以及「反抗的」
(oppositional),並強調解碼不必然依循著編碼,解碼甚至可能重構一些被視為 理所當然的常識,找出其中被忽視的意義(Hall,1973,P136-138)。而所謂協商 式與反抗式解讀位置的提出,可以說因此敞開了閱聽人主動性研究的大門。
Hall 陳述傳播的四個階段:生產(production)、構連(circulation)、使用(use)、
再製(reproduction),每一個環節都有其「相對自主性」(relativeautonomous),
Hall 將媒體論述定義為自然化(naturalize),自然化不是植基於自然,而是產 生為它的真理作擔保的自然(Hall,1982,P101)。當一套語言符碼廣泛地運用於 某個群體或文化中,甚至先於個人的存在,使得這一套符碼看來不像是被建構的,
而是與生俱來的,成為人們日常的作息習慣(Hall,1980,P128-138)。換言之,
任何事物和意義之間沒有天生或自然的連結,所有訊息都是經過建構而成,無法 客觀存在,Hall 稱為「編碼」。根據 Hall 的定義,編碼包含了知識架構(frameworks of knowledge)、生產關係(relations of production)、技術(technical infrastructure)
三部份的組合,經過精密的包裝後運行於社會。Hall 以電視論述的編碼過程為例,
說明編碼就是設定某些解碼時可能會運作的限制或參數值,如果編碼沒有經過設 定,閱聽人即可能依任何他們喜歡的方式解讀訊息(Hall,1980,P135)。一反過 去 北 美 效 果 研 究 對 訊 息 的 看 法 ,Hall 的編碼概念明確的指出了主控性意義
(dominant meanings)在訊息建構和訊息解讀過程中的運作,但是主控性意義並非 單面的過程,而是統合所有事件如何表示意義,它的出現必須依靠對事件「解碼」
的合法性基礎,也就是在主控性意義的限制之內,或者內涵意義的表意範圍內
(Hall,1980,P135)。
早期的傳播效果理論只討論媒體對閱聽人的影響,而忽略了更龐大的社會文 化之結構性影響,Hall 打破了這種情況而由社會、文化等外在情境因素對文本進
行分析。本文引用 Hall 提出的編碼概念,對於政治漫畫的視覺符號在媒介編碼過 程中歷經的複雜轉換過程,檢視意義的生產、構連、再製、及其使用方式,並由 這些表意過程檢閱主導性意義是否在新聞事件中發生了自然化及常識化的過程。
新聞圖片是再現一個它親眼目擊實際上發生過的事件,為事件提供一個超訊 息(meta-message),作為該事件真實發生過的證明(Hall,1981,P241)。Stuart Hall(1981)在《新聞圖片的決定》一文中,一針見血的指出了新聞圖片的功能,
它透過視覺形態傳送「真實的世界」,將自身的意識形態層面「自然的」呈現,
圖片就像是一個記錄,告訴讀者什麼是真實。因此新聞圖片操作一個隱藏在符號 下的標記,告訴觀者「你自己看,這個的確發生過」,圖片支持了報紙的選擇、
詮釋、意識形態的功能,不僅強化了報紙的可信度也作為新聞報導正確性的佐證
(Hall,P241)。持此觀點,本文檢視新聞論述中夾帶著圖片的操作方式,也就是 政治漫畫,探究媒體欲展現哪些被視為讀者「應該知道」的真實,以及透過視覺 影像建構出的意識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