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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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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建设一支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 定的教师队伍,是职业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措施。特别是对青年骨 干教师的培养,关系到学校的未来。为了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提高教师整体教学水平,激发教师专业成长的内在动力,为全面提高我校 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逐步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 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本着“科学发展、特色办学、合作育人、奉献社会”

的指导思想,特制定此制度。

二、培训考核的原则

1.师资培训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坚持按需派遣、学用一致 的原则,培训人员参加的培训活动应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直接的联系。

2.坚持在职、就近培训为主,外出培训为辅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 学工作的前提下,学校统筹安排教师培训。

3.坚持自培与他培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优质师资队伍,积极实施

“校本培训”。

4.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用理论指导实践工作,使解决问题 的方法既有理论支撑,又能有效解决问题,可操作性强。

5.培训学习必须经学校批准。凡未经学校批准者,学校不承担培训费 用。

6.坚持选派进修培训人员时优先考虑骨干教师、新开办专业教师、重 点专业教师。

三、培训的形式 1.岗前教师培训

凡新进校任教的青年教师均按照《新教师岗前培训方案》要求参加岗 前培训。

2.短期培训

由学校选派参加人社部门、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师培训 ,主要是 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课教师,每个骨干教师在二年内要有一次以上外出 培训的机会。

3.请专家培训

由学校聘请国内知名教育教学专家到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培训。

4.到企业实践锻炼

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锻炼,每年 1-2 个月。(具 体办法另行制定)。

5.访问学者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对参加课改和教研课题教师,根据需要,可选派到相关职业院校做访 问学者,进行对口进修培训。

6.学历教育

鼓励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或接受学历继续教育。

7.校本培训

每大周由督导室组织安排集中培训学习或分部门组织业务培训。

四、培训的申请审批程序

1.学校督导室按学校师培计划或接上级通知后,报请分管副校长统筹 安排,协调教务处组织安排,列出参加各类培训、考察学习初名单。

2.外派参加各类培训、考察学习人员以及人数必须经学校校长审核,

论证外出学习的必要性,审批签字后,方可外出。

3.参培教师接到学校通知后必须原则上要服从学校安排,自行按学校 有关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好请假期间内的教学或其他岗位事宜,

否则自负其责。

4.学习结束后要及时到教务处、办公室销假。

5.学习结束后一周内,写出 2000 字以上的学习体会或感受、反思、

建议等,到教科室填写相关培训学习表格,上交带回的各种学习资料(文 件或通知复印件,会议安排,照片,会议资料,专家讲座 ppt 等)、培训 合格证复印件及学习总结等交到教科室存档。凭督导室开具的资料交清凭 证报取相关费用。

五、培训工作的管理

1.教师进修培训工作实行两级负责制。各校区、专业部根据专业发展 情况制定本校区、专业部教师进修培训计划,合理地安排教师进修培训。

学校负责对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供政策指导,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 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2.全体教师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加进修和各种培训学习。在专业培 训中,培训人员的选拔应根据培训内容与教师的专业特点综合考虑,必须 是有利学科的发展或教学需要。为保证培训计划的落实、保障教师参加培 训的权利,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

3.外出前 3 天,须在教务处、办公室办理请假登记手续和调课、代课

手续;担任班主任的老师还须到德育处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好班级工作。

4. 参培教师在培训、学习期间,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不缺席、

不迟到并做好培训记录。应秉承务实上进的态度,尽可能广泛搜集资料,

增长见闻学识,真正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对于优秀学员学校按市级 1 分、

省级 2 分、国家级 3 分在期末量化考核加分。

如外出人员在学习培训期间,因不遵守学习培训相关纪律或规章制度 等原因被培训部门通报批评的,学校将不予核销学习培训费用,并取消今 后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

4.学习结束后要及时到教务处、办公室销假。

5.凡是由学校派出学习、培训的教师,有责任和义务为其他教师及时 传达上级精神,反馈学习和培训的信息。对于高层次、高级别的外出学习 培训结束后,必须上一节以上汇报课或举办一次专题讲座。及时推广优秀 教师、专家等在处理教材和组织教学方面的新思路、新方法,达到外出学 习成果的共享,并将相关资料交教科室备案。

6.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期间,用学校培训费购买的书籍、光盘、电子 稿等,在学习培训结束后必须把相关资料和书籍送交教科室保存,以便其 他教师查阅学习。每个年度结束,教科室将相关资料移交学校图书室。

7.在校本培训工作中,态度不端正,表现消极懈怠,学校将根据情节 给予批评教育及扣量化分的处罚。

8.在学校校本培训工作中,发布不利于工作开展的舆论,做阻碍校本 培训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学校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扣量化分的处罚。

9.对于不能按时参加校本培训的教师,学校除扣除其考勤分之外,将 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扣工资和年终量化分等处罚。

10.对于不能按要求完成校本培训任务的教师,学校根据情况给予相 应的处罚。

四川省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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