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節 為 了 解 教 練 領 導 行 為 , 針 對 領 導 的 定 義 、 領 導 理 論 、 教 練 領 導 行 為 理 論 與 教 練 領 導 行 為 相 關 研 究 分 述 如 下 :
一 、 領 導 的 定 義
領 導 的 定 義 , 各 個 專 家 有 所 研 究 與 不 同 的 闡 述 , 也 有 相 近 與 雷 同 的 特 質 , 本 研 究 將 整 理 及 歸 納 , 以 對 領 導 的 意 涵 能 有 清 楚 的 概 念,以 下 就 各 學 者 較 具 代 表 性 對 領 導 所 下 的 定 義:
( 一 ) 張 春 興 ( 1 9 9 1 ) 認 為「 領 導 是 團 體 中 領 袖 對 團 體 成 員 在 行 為 上 所 產 生 的 影 響 及 支 配 控 制 過 程 」 。
( 二 ) 鄒 春 選 ( 1 9 9 3 ) 認 為「 領 導 者 在 團 體 情 境 中 , 藉 影 響 力 之 發 揮 以 引 導 、 指 示 、 說 明 等 方 式 , 使 成 員 能 滿 足 個 人 需 求 及 實 現 主 之 目 標 的 過 程 」 。
( 三 ) 鄭 志 富 ( 1 9 9 5 ) 認 為「 領 導 是 鼓 舞 或 影 響 員 工 熱 心 且 有 能 力 執 行 任 務 的 過 程 」 。
( 四 ) 胡 漢 良 ( 2 0 1 1 ) 認 為 「 領 導 ( l e a d e r s h i p ) 是 一 種 能 影 響 員 工 , 使 他 們 自 動 追 求 組 織 目 標 之 能 力 。 」
( 五 ) B a r r o w ( 1 9 9 7 ) 將 領 導 定 義 為「 影 響 個 體 和 團 隊 朝 向 設 定 目 標 的 行 為 過 程 」 。
( 六 ) C h e m e r s ( 1 9 9 7 ) 指 出 , 「 領 導 是 一 種 社 會 影 響 的 過 程 , 過 程 中 領 導 人 必 須 能 夠 取 得 其 他 人 的 支 持 與 幫 助 , 完 成 共 同 的 目 標 」 。
表 2 - 2 - 1
國 內 學 者 領 導 定 義 摘 要 表
學 者 年 代 領 導 之 定 義
黃 昆 輝 1 9 8 8 指 引 組 織 方 向 目 標 , 發 揮 其 影 響 力 , 以 糾 合 成 員 意 志 , 利 用 團 體 智 慧 及 激 發 並 導 引 成 員 心 力 , 從 而 達 成 組 織 目 標 之 行 政 行 為 。 吳 秉 恩 1 9 9 3 在 二 人 以 上 之 人 際 關 係 , 其 中 一 人 試 圖 影 響
其 他 人 以 達 成 既 定 目 標 過 程 。
鄭 志 富 1 9 9 5 領 導 是 鼓 舞 或 影 響 員 工 熱 心 且 有 能 力 執 行 任 務 的 過 程 。
陳 玉 娟 1 9 9 5 領 導 是 組 織 中 , 領 導 者 領 導 和 影 響 下 屬 的 過 程 , 目 的 在 使 組 織 成 員 為 達 成 組 織 目 標 而 努 力 。
張 潤 書 1 9 9 5 領 導 就 是 組 織 人 員 在 交 互 行 為 下 所 產 生 的 影 響 力 。
許 士 軍 2 0 0 5 領 導 是 在 一 特 定 情 境 下 , 為 影 響 一 人 或 一 群 人 之 行 為 , 使 其 趨 向 達 成 某 種 群 體 目 標 之 人 際 互 動 程 序 。
彭 建 都 2 0 0 9 領 導 是 人 與 人 交 互 作 用 之 動 態 過 程 。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綜 合 國 內 外 學 者 對 領 導 定 義 的 觀 點 加 上 研 究 者 本 身 之 看 法 , 將 「 領 導 」 定 義 為 : 為 達 成 組 織 目 標 , 以 個 人 影 響 個 人 或 團 體 , 而 產 生 持 續 朝 目 標 前 進 之 動 力 , 所 採 取 之 一 切 行 為 。
二 、 領 導 理 論
領 導 理 論 從 二 十 世 紀 初 期 以 後 不 斷 出 現 , 試 圖 找 出 最 有
效 的 領 導 模 式 進 而 影 響 組 織 成 員 之 行 為 , 以 達 成 組 織 的 目 。
理 、 社 會 認 知 及 關 係 管 理 。 包 熙 迪 ( L a r r y B o s s i d y ) 指 出 領 導 人 的 特 質 包 括 執 行 力 、 事 業 跑 道 、 團 隊 導 向 和 多 重 經 驗 。
表 2 - 2 - 3
領 導 特 質 論 一 覽 表
研 究 者 領 導 所 需 特 質
D a n i e l G o l e m a n 自 我 認 知 、 自 我 管 理 、 社 會 認 知 及 關 係 管 理 K o u z e s & P o s n e r 誠 信 、 能 幹 、 前 瞻 視 野 、 激 勵 人 心 和 聰 明
睿 智
L a r r y B o s s i d y & 執 行 力 、 事 業 跑 道 、 團 隊 導 向 和 多 重 經 驗 S r o g d i l l 聰 明 、 成 就 動 機 、 責 任 心 、 參 與 感 和 地 位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然 而 , 不 一 致 及 令 人 失 望 的 結 果 , 迫 使 研 究 者 不 得 不 承 認 , 並 非 所 有 有 效 領 導 者 都 擁 有 共 同 的 特 質 , 而 擁 有 領 導 特 質 的 人 也 不 一 定 能 成 為 一 位 有 效 領 導 者 ( 陳 玉 娟 , 1 9 9 5 ) 。 如 果 只 考 慮 到 領 導 者 的 特 徵 , 在 此 研 究 理 論 中 , 都 無 法 論 斷 及 發 現 任 何 可 以 保 證 領 導 必 然 成 功 的 特 質 。 因 此 , 1 9 4 0 年 以 後 , 已 少 有 研 究 者 以 此 為 研 究 主 題( 時 超 傑 , 2 0 0 9 ) 。
( 二 ) 行 為 論 ( b e h a v i o r a l a p p r o a c h e s )
特 質 論 沒 落 後 行 為 論 崛 起 , 研 究 的 重 心 轉 移 至 領 導 者 所 表 現 的 行 為 上 。 行 為 論 者 認 為 , 假 若 這 些 行 為 特 徵 能 被 區 辨 出 來 , 只 要 找 出 這 些 行 為 , 我 們 可 以 將 訓 練 課 程 依 此
設 計 , 使 任 何 人 依 此 訓 練 課 程 培 養 這 些 行 為 , 以 塑 造 一 個 優 秀 領 導 者 ( 張 勇 生 , 2 0 0 7 ) 。 「 行 為 論 」 的 意 義 在 於 區 分 領 導 者 與 非 領 導 者 之 間 , 某 些 特 定 行 為 是 否 存 在 差 異 的 理 論 ( 李 青 芬 等 , 1 9 9 4 ; 陳 玉 娟 , 1 9 9 5 ) 。 在 這 時 期 領 導 行 為 的 研 究 大 致 可 分 為 二 種 不 同 的 研 究 方 向 , 一 種 是 領 導 方 式 ( l e a d e r s h i p s t y l e s ) 的 研 究 ; 一 種 是 行 為 構 面 ( b e h a v i o r d i m e n s i o n s ) 的 研 究 ( 游 聰 吉 , 2 0 0 7 ) 。
領 導 方 式 如 L e w i n 、 L i p p i t t a n d W h i t e ( 1 9 3 9 ) 將 領 導 者 的 行 為 分 為 民 主 式 ( D e m o c r a t i c ) 、 獨 裁 式 ( A u t o c r a t i c ) 與 放 任 式 ( L a i s s e z - f a i r e ) 等 三 種 領 導 方 式 。
布 雷 克 ( R o b e r t B l a k e ) 與 莫 頓 ( J a n e M o u t o n ) 的 雙 構 面 管 理 方 格 以 關 心 生 產 及 關 心 員 工 為 兩 軸 , 發 展 出 放 任 管 理 、 任 務 管 理 、 鄉 村 俱 樂 部 管 理 、 中 庸 管 理 及 團 隊 管 理 等 五 種 領 導 風 格 ( 胡 漢 良 , 2 0 1 1 ) 。
表 2 - 2 - 4
領 導 方 式 一 覽 表
研 究 者 領 導 方 式
L e w i n 、 L i p p i t t a n d W h i t e ( 1 9 3 9 ) 民 主 式 、 獨 裁 式 與 放 任 式 R o b e r t B l a k e、J a n e M o u t o n ( 1 9 6 4 ) 放 任 管 理 、 任 務 管 理 、 鄉
村 俱 樂 部 管 理 、 中 庸 管 理 及 團 隊 管 理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在 領 導 構 面 研 究 方 面 , 有 二 項 較 為 著 名 的 領 導 行 為 研 究 , 一 為 密 西 根 大 學 小 組 的 領 導 方 式 研 究 ( L e a d e r s h i p S t y l e s ) ; 二 為 俄 亥 俄 州 立 大 學 小 組 的 行 為 構 面 研 究 ( B e h a v i o r D i m e n s i o n s ) ( 許 君 立 , 2 0 1 1 ) , 茲 分 述 如 下 :
1 . 密 西 根 大 學 的 研 究 : 領 導 行 為 與 工 作 績 效 的 相 關 研 究 , 得 到 兩 個 向 度 敘 述 如 下 :
( 1 ) 生 產 導 向 ( p r o d u c t i o n - o r i e n t e d ) :
領 導 者 關 心 的 是 組 織 工 作 目 標 的 達 成,組 織 成 員 為 達 成 目 標 的 方 法 。
( 2 ) 員 工 導 向 ( e m p l o y e e - o r i e n t e d ) :
領 導 者 較 重 視 人 際 關 係 , 注 意 員 的 工 需 求 , 瞭 解 組 織 成 員 的 心 理 。
2 . 俄 亥 俄 州 立 大 學 研 究 , 領 導 者 行 為 歸 納 成 兩 大 構 面 : ( 1 ) 倡 導 架 構 ( i n i t i a t i n g s t r u c t u r e ) :
在 這 個 架 構 中 , 領 導 者 是 否 能 有 效 的 規 劃 工 作 內 容 、 分 配 工 作 任 務,以 及 提 高 工 作 品 質 等 都 是 本 取 向 觀 察 的 重 點 。
( 2 ) 關 懷 ( c o n s i d e r a t i o n ) :
領 導 者 是 否 信 任 、關 心 、尊 重 部 屬 , 重 視 部 屬 的 感 受 , 而 且 願 意 分 享 心 得 與 接 納 意 見。領 導 者 渴 望 得 到 員 工 的 支 持 , 而 努 力 培 養 友 誼 。 林 新 發 ( 1 9 9 1 ) 更 將 許 多 研 究 均 分 成 兩 個 構 面 整 理 如 表 2 - 2 - 5 所 示 。
表 2 - 2 - 5
領 導 行 為 構 面 整 理 一 覽 表
專 家 或 研 究 單 位 領 導 行 為 的 層 面
俄 亥 俄 州 立 大 學 倡 導 關 懷
密 西 根 大 學 成 果 取 向 員 工 取 向
哈 佛 大 學 任 務 領 導 社 會 領 導
B l a k e a n d M o u t o n 關 切 績 效 關 切 人 員 B r o w e a n d S t o g d i l l 系 統 取 向 人 員 取 向
F i e d l e r 任 務 導 向 關 係 導 向
R e d d i n 任 務 關 係
H e r s e y a n d B l a n c h a r d 任 務 行 為 關 係 行 為 資 料 來 源 : 林 新 發 ( 1 9 9 1 )
( 三 ) 權 變 領 導 ( c o n t i n g e n c y a p p r o a c h e s )
在 1 9 6 0 至 1 9 8 0 年 代 權 變 領 導 理 論 成 為 主 流 。 其 研 究 共 同 論 點 , 領 導 者 應 衡 量 情 境 因 素 , 採 取 適 當 領 導 方 式 , 以 獲 得 最 佳 領 導 效 能 。
主 要 學 者 有 F i e d l e r ( 1 9 6 7 ) 的 權 變 領 導 ( c o n t i n g e n c y l e a d e r s h i p ), R e d d i n ( 1 9 7 0 ) 的 三 層 面 ( t h r e e - d i m e n s i o n s ) 領 導 理 論 , H o u s e ( 1 9 7 1 ) 的 途 徑 - 目 標 理 論 ( p a t h - g o a l t h e o r y ) , V r o o m a n d Y e t t o n ( 1 9 7 3 ) 之 規 範 性 權 變 理 論 ( n o r m a t i v e c o n t i n g e n c y t h e o r y ) 和 H e r s e y a n d B l a n c h a r d ( 1 9 7 7 ) 發 展 之 情 境 領 導 模 式 ( s i t u a t i o n l e a d e r s h i p m o d e l ) , 茲 說 明 如 表 2 - 2 - 6 所 示 。
表 2 - 2 - 6
( 四 ) 新 型 領 導 ( t h e n e w l e a d e r s h i p )
三 、 教 練 領 導 行 為 理 論
教 練 領 導 行 為 之 研 究 多 以 情 境 論 的 觀 點 為 研 究 主 軸 , 在 情 境 方 面 的 研 究 多 半 探 討 教 練 、 選 手 與 情 境 三 者 間 交 互 作 用 的 關 係( 時 超 傑 , 2 0 0 7 )。 美 國 運 動 領 導 理 論 專 家 C h e l l a d u r a i ( 1 9 9 3 ) 指 出 , 近 年 來 在 運 動 領 導 領 域 的 研 究 上 , 發 展 出 三 種 不 同 的 情 境 領 導 模 式 , 即 多 元 領 導 模 式 、 領 導 調 節 模 式 及 教 練 決 策 規 範 模 式 ( 陳 玉 娟,1 9 9 5;鄭 志 富,1 9 9 6;劉 選 吉,2 0 0 1;
許 君 立 2 0 1 1 ) , 茲 將 三 種 模 式 分 述 如 下 :
( 一 ) 多 元 領 導 模 式 :
係 由 C h e l l a d u r a i 在 1 9 7 8 年 融 合 了 F i e l d e r ( 1 9 6 7 ) 的 權 變 領 導 理 論 ( T h e C o n t i n g e n c y M o d e l o f L e a d e r E f f e c t i v e n e s s ) 、 H o u s e ( 1 9 7 1 ) 路 徑 目 標 理 論 ( T h e P a t h - g o a l T h e o r y ) 、 O s b o r n 與 H u n t ( 1 9 7 5 ) 的 適 應 反 應 理 論 ( T h e A d a p t - r e a c t i v e T h e o r y ) 與 Y u k l ( 1 9 8 1 ) 的 領 導 差 別 模 式 ( T h e D i s c r e p a n c y M o d e l o f L e a d e r s h i p ) 而 成 ( 陳 玉 娟 , 1 9 9 5 ; 鄭 志 富 , 1 9 9 6 ; 范 文 曦 , 2 0 0 1 ; 鄭 松 益 , 2 0 0 1 ; 吳 慧 卿 , 2 0 0 2 ; 黃 師 川 , 2 0 0 8 ) 。 C h e l l a d u r a i ( 1 9 7 8 ) 綜 合 上 述 將 這 些 變 項 抽 離 出 來 , 然 後 再 加 上 C h e l l a d u r a i 與 S a l e h ( 1 9 8 0 ) 所 發 展 出 的 領 導 行 為 量 表 , 作 為 驗 證 此 模 式 的 主 要 工 具 ( 范 國 興 , 2 0 1 2 )。 多 元 領 導 模 式 中 以 「 情 境 特 質 」 、
「 領 導 者 行 為 」 和 「 團 隊 成 員 特 質 」 作 為 前 因 變 項 , 以 領 導 者 的 行 為 中 「 被 要 求 的 行 為 」 、 「 實 際 的 行 為 」 和 「 被 喜 歡 的 行 為 」 作 為 中 介 變 項 , 「 成 績 表 現 滿 意 度 」 為 結 果 變 項 。 而 作 為 研 究 工 具 的 「 領 導 行 為 量 表 」 則 包 含 專 制 行 為 ( A u t o c r a t i c b e h a v i o r )、 民 主 行 為 ( D e m o c r a t i c b e h a v i o r ) 、
訓 練 與 指 導 行 為 ( T r a i n i n g a n d i n s t r u c t i o n b e h a v i o r ) 、 關 懷 行 為 ( S o c i a l s u p p o r t b e h a v i o r ) 和 獎 勵 行 為 ( P o s i t i v e f e e d b a c k ) 五 個 向 度 , 如 表 2 - 2 - 8 所 示 :
表 2 - 2 - 8
運 動 教 練 領 導 行 為 量 表 之 行 為 構 面
向 度 內 容
訓 練 與 指 導 行 為 1 . 強 調 訓 練 改 善 運 動 員 表 現 成 績 。 2 . 教 導 運 動 員 技 術 、 技 能 與 戰 術 。 民 主 行 為 教 練 允 許 運 動 員 參 團 隊 之 決 策 。 專 制 行 為 教 練 自 行 做 決 策 , 強 調 領 導 人 權 威 。
關 懷 行 為 教 練 關 心 運 動 員 的 個 人 福 利 、 團 隊 正 向 氣 氛 。 獎 勵 行 為 教 練 認 同 選 手 的 表 現 時 提 供 正 增 強 , 並 對 運
動 員 之 良 好 表 現 給 予 酬 賞 的 行 為 。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以 上 引 用 國 內 學 者 對 S o c i a l s u p p o r t b e h a v i o r 部 分 , 翻 譯 有 些 不 同 但 本 質 上 是 相 同 的 。
( 二 ) 領 導 調 節 模 式
領 導 調 節 模 式 的 理 論 是 , 教 練 領 導 行 為 模 式 係 由 以 下 三 個 基 本 因 素 構 成 , 分 別 是 「 教 練 行 為 」 、 「 選 手 的 知 覺 和 回 憶 」 與 「 選 手 的 評 價 與 反 應 」 。 此 外 這 三 個 因 素 也 受 到 教 練 個 別 差 異 變 項 、 選 手 個 別 差 異 變 項 及 情 境 因 素 的 影 響 ( 鄭 志 富 , 1 9 9 5 ) 領 導 調 節 模 式 採 用 教 練 行 為 衡 鑑 系 統
( C o a c h i n g B e h a v i o r A s s e s s m e n t S y s t e m , 簡 稱 C B A S ) 做 為 觀 察 、 記 錄 教 練 行 為 的 研 究 工 具 , 此 研 究 工 具 之 主 要 目 的 在 於 藉 由 記 錄 教 練 行 為 , 提 供 教 練 行 為 改 進 的 參 考 , 以 提 昇 選 手 參 與 團 隊 的 向 心 力 與 滿 足 感 ( 許 君 立 , 2 0 1 1 ) 綜 合 來 說 , 教 練 的 個 別 變 項 會 影 響 教 練 的 領 導 行 為 , 而 選 手 的 個 別 變 項 則 會 影 響 選 手 對 教 練 領 導 行 為 的 知 覺 與 評 價 。 另 外 , 情 境 因 素 則 會 同 時 對 教 練 的 領 導 行 為 及 選 手 對 教 練 領 導 行 為 的 知 覺 與 評 價 產 生 影 響 力 ( 黃 師 川 , 2 0 0 8 ) 。
( 三 ) 教 練 決 策 模 式
此 模 式 由 C h e l l a d u r a i 與 H a g g e r t y ( 1 9 7 8 ) 提 出 。 教 練 會 因 為 情 境 的 不 同 , 決 策 的 過 程 和 方 法 也 會 不 同 。 其 中 包 括 幾 個 重 要 因 素 , 如 時 間 壓 力 、 決 策 品 質 、 資 訊 、 問 題 複 雜 性 、 團 體 接 受 性 、 教 練 權 威 、 團 隊 整 合 等 不 同 的 情 境 因 素 , 因 此 發 展 出 三 種 不 同 的 決 策 類 型 : 參 與 型 、 專 制 型 、 授 權 型 ( 陳 玉 娟 , 1 9 9 5 ; 鄭 志 富 , 1 9 9 7 ; 吳 慧 卿 , 2 0 0 1 ; 黃 師 川 , 2 0 0 8 ) 。
四 、 教 練 領 導 行 為 相 關 研 究
國 內 教 練 領 導 行 為 多 採 取 C h e l l a d u r a i a n d S a l e h ( 1 9 7 8 ) 所 發 展 出 的 多 元 領 導 模 式 , 而 採 取 其 發 展 出 的 領 導 行 為 量 表 所 採 取 之 五 個 構 面 , 雖 在 翻 譯 上 有 些 不 同 但 都 源 自 同 一 精 神 。 另 一 派 則 多 採 家 長 式 教 練 領 導 行 為 所 包 含 的 三 個 構 面 :
「 權 威 」 、 「 才 德 」 與 「 仁 慈 」 作 為 衡 量 標 準 。 本 研 究 將 採 用 前 者 , 並 將 各 學 者 研 究 整 理 如 表 2 - 2 - 9 。
表 2 - 2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