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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合法化程序的分析與討論

在文檔中 2.教育行政機關組織 (頁 135-155)

本節乃是針對問卷中第八題之統計結果進行分析與討論,旨在瞭解填答者,

對於教育政策合法化之程序的看法,藉以作為未來檢視教育政策合法化之程序的 參考。

壹、教育政策合法化程序的分析

題目:下列各項立法程序,影響教育法案品質的程度如何(A)? A 部分 B 部分 目前實際影響我國教育法案品質的程度如何(B)? 4 3 2 1 4 3 2 1 影有影沒 影有影沒 響些響有 響些響有 很影很影 很影很影 大響小響 大響小響 1.教育部提案的品質。…….…..……….…..□□□□ □□□□

2.行政院對教育部提案的審核。...……….. ……….…..□□□□ □□□□

3.立法委員提案的品質。…….…..……….………..□□□□ □□□□

4.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的運作。...……….….…………..…….…..□□□□ □□□□

5.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審查。...……….….…………..….…..□□□□ □□□□

6.立法院預算及其他相關委員會的聯合審查。...……….….……..….…..□□□□ □□□□

7.立法前的聽證與諮詢。....….…..……….…...……….…..□□□□ □□□□

8.立法院院會的審查。....…….…..……….….……...…..□□□□ □□□□

9.總統公布。……….…..………..……….….………….…..□□□□ □□□□

10.其他(請列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一、整體填答者意見分析

(一)應該影響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序

自表 6-69 之統計結果可知,應該影響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序,其得分由高 至低依序為:教育部提案的品質(3.58)、行政院對教育部提案的審核(3.51)、

立法委員提案的品質(3.46)、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審查(3.43)、立法院 程序委員會的運作(3.34)、立法院預算及其他相關委員會的聯合審查(3.29)、

立法院院會的審查(3.20)、立法前的聽證與諮詢(3.02)、總統公布(2.82)。

上述結果如表 6-70 所示,對教育政策合法化應該「影響很大」的程序包括:

教育部提案的品質、行政院對教育部提案的審核 2 項;應該「有些影響」的程序 包括:立法委員提案的品質、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審查、立法院程序委員 會的運作、立法院預算及其他相關委員會的聯合審查、立法院院會的審查、立法 前的聽證與諮詢、總統公布等 7 項。是以上述 9 項皆是應該影響教育政策合法化 的程序。

另外,在「其他」欄方面,填答者提及政黨協商可能是會影響教育政策合法 化的程序,但只有一個人次提及,相當少數。

(二)實際影響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序

由表 6-69 的統計結果可知,實際影響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序,其得分由高 至低依序為:教育部提案的品質(3.32)、行政院對教育部提案的審核(3.28)、

立法委員提案的品質(3.27)、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審查(3.24)、立法院 程序委員會的運作(3.21)、立法院預算及其他相關委員會的聯合審查(3.11)、

立法院院會的審查(2.02)、立法前的聽證與諮詢(2.71)、總統公布(2.69)。

上述結果如表 6-70 所示,目前實際對教育政策合法化「有些影響」的程序 包括:教育部提案的品質、行政院對教育部提案的審核、立法委員提案的品質、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審查、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的運作、立法院預算及其他 相關委員會的聯合審查、立法院院會的審查、立法前的聽證與諮詢、總統公布等,

上述 9 項皆是實際影響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序。

(三)應影響與已影響之教育政策合法化程序的比較

由表 6-69 可知,9 項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序在已影響層面之平均數皆低於應 影響層面之平均數,顯示目前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序尚未充分發揮影響。

且由表 6-70 可以發現,教育部提案的品質、行政院對教育部提案的審核等 2 項「影響很大」的程序,在實際上只是有些影響而已。

其次,立法委員提案的品質、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審查、立法院程序 委員會的運作、立法院預算及其他相關委員會的聯合審查、立法院院會的審查、

立法前的聽證與諮詢、總統公布等 7 項應該對教育政策合法化「有些影響」的程 序,在實際上也僅是有些影響而已。

倘就應影響與已影響差異程度的大小而論,如表 6-69 所示,兩者之間差距 最大的是立法前的聽證與諮詢,其餘依次為:教育部提案的品質、行政院對教育 部提案的審核、立法委員提案的品質,立法院預算及其他相關委員會的聯合審 查、立法院院會的審查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的運作,總統公布。上述每一項程序實 際影響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度皆不及其應該影響的程度。

表 6-69:「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序」統計分析表

應影響 已影響 兩者之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1 教育部提案 3.58 0.59 1 3.32 0.72 1 0.26 2 2 行政院的審核 3.51 0.59 2 3.28 0.68 2 0.23 3 3 立法委員提案 3.46 0.63 3 3.27 0.75 3 0.19 4 4 程序委員會運作 3.34 0.67 5 3.21 0.76 5 0.13 8 5 教育文化委員會 3.43 0.67 4 3.24 0.76 4 0.19 4

6 預算及其他委員會 3.29 0.71 6 3.11 0.78 6 0.18 6

7 立法前聽證諮詢 3.02 0.76 8 2.71 0.78 8 0.31 1 8 立法院院會審查 3.20 0.78 7 3.02 0.81 7 0.18 6 9 總統公布 2.82 1.07 9 2.69 1.02 9 0.13 8

統 計 量 數 結 果 題 目

表 6-70:「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序」調查結果表

影響很大(M 3.5≧ ) 有些影響(3.5>M 2.5≧ )

教育部提案的品質 行政院對教育部提案的審核

立法委員提案的品質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審查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的運作

立法院預算及其他相關委員會的聯合審查 立法院院會的審查

立法前的聽證與諮詢 總統公布

教育部提案的品質 行政院對教育部提案的審核 立法委員提案的品質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審查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的運作

立法院預算及其他相關委員會的聯合審查 立法院院會的審查

立法前的聽證與諮詢 總統公布

註:加註底線者表已影響與應影響之間落差最大的前三項。

總之,由表 6-70 可知,在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序方面,統計結果顯示,大 多數填答者均認為上述 9 項是對於教育政策合法化「影響很大」或「有些影響」

的程序,只是在實際上已影響的情況僅是「有些影響」而已,表示教育政策合法 化各項程序,在實際上所發揮的影響力,仍不如預期中來得大。

二、不同背景變項填答者意見分析

以下就現任職務、畢業科系、服務年資三變項,依序分析不同背景變項填答 者對於應該影響與實際影響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序之意見。

(一)就現任職務而言

1. 應該影響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序

由上述分析以及表 6-71 可見,三類不同職務填答者的意見大同小異,而且 也與全體填答者的意見相似,僅有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審查,總統公布二項,三 者的意見達到顯著的差異水準。再經事後比較發現,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審查 方面,影響教育政策者認為其應發揮影響的程度,較制訂教育政策者為高;另外,

在總統公布方面,執行教育政策者認為其應發揮影響的程度,較制訂教育政策者 與影響教育政策者之意見為高。茲分析不同職務者的填答情形及其差異如下。

制訂教育政策者認為應該影響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序,其得分由高至低依序 為:教育部提案的品質(3.75)、行政院對提案的審核(3.55)、教育文化委員會 的審查(3.55)、立法委員提案的品質(3.49)、程序委員會的運作(3.31)、預算 及其他相關委員會的聯合審查(3.31)、立法前的聽證與諮詢(3.00)、立法院院 會的審查(3.25)、總統公布(2.35)。

影響教育政策者認為應該影響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序,其得分由高至低依序 為:教育部提案的品質(3.64)、行政院對教育部提案的審核(3.62)、立法院教 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審查(3.62)、立法委員提案的品質(3.57)、立法院程序委員

會的運作(3.51)、立法院預算及其他相關委員會的聯合審查(3.38)、立法院院 會的審查(3.35)、立法前的聽證與諮詢(2.95)、總統公布(2.51)。

執行教育政策者認為應該影響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序,其得分由高至低依序 為:教育部提案的品質(3.53)、行政院對教育部提案的審核(3.47)、立法委員 提案的品質(3.42)、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審查(3.36)、立法院程序委員 會的運作(3.30)、立法院預算及其他相關委員會的聯合審查(3.27)、立法院院 會的審查(3.15)、立法前的聽證與諮詢(3.05)、總統公布(3.00)。

將上列排序以及不同職務之三者對 9 項應該影響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序之 看法加以比較,則如表 6-72 所示,三者均認為影響很大的有:教育部提案的品 質;皆認為有些影響的有:立法院預算及其他相關委員會的聯合審查、立法前的 聽證與諮詢、立法院院會的審查等。可見其看法相去不遠。

至於三者意見不同之處,則有行政院對教育部提案的審核、立法院教育及文 化委員會的審查、立法委員提案的品質、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的運作、總統公布等 5 項。其中,在行政院對教育部提案的審核,以及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審 查方面,制訂教育政策者與影響教育政策者認為影響很大,執行教育政策者認為 有些影響;在立法委員提案的品質,以及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的運作方面,僅有影 響教育政策者認為影響很大,其餘二者認為有些影響;在總統公布方面,制訂教 育政策者認為影響很小,其餘二者認為有些影響。

2. 實際影響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序

由上述分析以及表 6-71 可見,三類不同職務填答者的意見大同小異,而且 也與全體填答者的意見相似,僅有教育部提案的品質、行政院對教育部提案的審 核、立法委員提案的品質、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審查、總統公布 5 項,三 者的意見達到顯著的差異水準。再經事後比較發現,在教育部提案的品質與立法 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審查方面,制訂教育政策者與影響教育政策者認為其實際 影響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度,較執行教育政策者為高;在行政院對教育部提案的 審核方面,制訂教育政策者認為其實際影響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度,較執行教育 政策者為高;在立法委員提案的品質方面,影響教育政策者認為其影響教育政策 合法化的程度,較執行教育政策者之意見為高;在總統公布方面,執行教育政策

由上述分析以及表 6-71 可見,三類不同職務填答者的意見大同小異,而且 也與全體填答者的意見相似,僅有教育部提案的品質、行政院對教育部提案的審 核、立法委員提案的品質、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審查、總統公布 5 項,三 者的意見達到顯著的差異水準。再經事後比較發現,在教育部提案的品質與立法 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審查方面,制訂教育政策者與影響教育政策者認為其實際 影響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度,較執行教育政策者為高;在行政院對教育部提案的 審核方面,制訂教育政策者認為其實際影響教育政策合法化的程度,較執行教育 政策者為高;在立法委員提案的品質方面,影響教育政策者認為其影響教育政策 合法化的程度,較執行教育政策者之意見為高;在總統公布方面,執行教育政策

在文檔中 2.教育行政機關組織 (頁 13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