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文化藝術的概念
文化(culture)是一個社會的人群思維活動所創造的集體成果。它 的範疇包括:政治與法律思想、道德、宗教、語言、文學、美術、音樂、
舞蹈、建築、戲劇、體育、攝影、雕刻、電視、飲食、風俗、電影……
等等。就廣義而言,文化是人類社會之一切活動的總和,所以民風習俗、
科學、法律、宗教、政治、文藝、語言……都是文化的一部份。
就狹義的文化觀而言:文化是文學、藝術、哲學、歷史等這一類的 精神活動和累積(蕭新煌,民 79)。文化,是一個複雜的整體,包括知 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及作為社會成員的人所獲得的才能 與習慣(易劍東,民 87)。
「文化」一詞在中國出現較早,<周禮>中有「觀乎人文以化天下」,
<說苑,指武>就說「凡武之興,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後加誅。」
(易劍東,民 87),又如<束皙,補亡詩>亦指出「文化內緝,武功外 悠。」反之,西方人論文化(德語作「kultur」,英語作「culture」)則強 調現實個人理想的人生過程,該過程的產物就是藝術、道德、宗教、法 律、科學、經濟各門學問(翁德明,民 85)。在表演藝術雜誌試刊號,
文化藝術學者漢寶德先生在其所發表的文章「文化與藝術之間」文章內 容曾提出:「藝術包括了文化」(漢寶德,民 82)。因此「文化」乃因應 生活實際需要而產生,而「藝術」則是各類「文化」表現中,最具體、
亮麗的一類。「文化藝術」是人生的寫照,也構成豐富人生最重要的一部 份。它具有普遍性,也存在於我們一般的日常生活之中(文化白皮書,
民 87;房龍著、衣成信譯,民 88)。
而藝術源自於文化,是文化中的表徵,更是整體文化中的精緻產品。
藝術不僅可以反映時代、社會的真相;更能提昇人類的情操與境界。藝 術與社會有互動、助長、相輔相成的依存關係;社會可以透過藝術教育 的功能來培養美的情操,陶冶美的人格,創造美的心靈,豐燦美的人生
(凌嵩郎等,民 82)。在此將表演藝術的定義及分類之相關文獻分述如 下:
一、 表演藝術的定義
根據牛津藝術字典中對於表演藝術之定義為:「表演藝術是一種結 合劇場、音樂和視覺藝術的一種藝術形式」。中華百科全書中對表演藝 術所下的定義為:「以活生生的藝術家本身做為工具與材料的一種藝術 形式,因此舉凡音樂、演奏(唱)、舞蹈及戲劇皆包括在內。」
表演藝術所展現的是創作者對於生活的實踐與對生命的體驗。它是 一種社會教育,但往往在教育中被視為技能,卻忽略在欣賞過程中所產 生的啟發作用。所以它應該包含有較高的文化使命感及創造的能力,以 能改善人們生命與生活的品質和充實人類精神生活為宗旨。
表演藝術是一場綜合性演出,它結合了美術、建築、語言、肢體語 言等各種藝術形式,進行綜合性的美學展現,就因為如此獨具的多元性 內涵,對於一個民族性或地方性文化影響而言,表演藝術所關照出的不 是單項的文化指涉,而是一個持續性多元展現、多方交織的文化圖像。
而每一場精彩的表演,對於表演者或是觀眾而言,都是一次無與倫比的 個人經驗。台上繽紛的燈光、絢麗的佈景、動人的音樂以及精彩的的演 出,往往觸發觀眾已存或不曾擁有的情感、生活經驗,同時亦引發出持 續不斷的美學經驗,這些多方的經驗與延續力,不僅說明了表演的文化 質性,同時也投射出表演藝術獨特的多元性意涵(陳其南,民 86)。
二、 表演藝術的分類
(一)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所出版的「文化白皮書」一書中,
將表演藝術分為四大類:
1.舞蹈類:包含現代舞、民族舞、芭蕾舞、爵士舞。
2.音樂類:通俗歌曲演唱會、西洋交響樂、藝術歌唱演唱會、國樂協 奏、西樂協奏、西樂獨奏、國樂獨奏。
3.戲劇類:舞台劇、歌仔戲、默劇、平劇、歌劇、兒童劇、木偶劇、
粵劇、豫劇、客家劇、越劇。
4.民俗曲藝類:歌謠、民樂、鄉土舞蹈、雜技、講唱、小戲、偶戲、
大戲。
(二)1985 年大英百科全書-詳編一書中將表演藝術分類為:
1.音樂:(1)器樂型式:包含奏鳴曲、交響樂、室內樂、協奏樂、變 奏曲、賦格曲、電子音樂。
(2)聲樂型式:包括獨唱、合唱、獨唱合唱混成形式。
(3)劇場音樂:包括歌劇、舞劇音樂、音樂劇、偶發與背景 音樂。
2.戲劇:包括傳統戲劇、即興戲劇、默劇與啞劇、偶劇、皮影戲或相 關形式、戲劇性的劇場。
3.舞蹈:包括芭蕾、現代舞、原始舞蹈、土風舞、流行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