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節 性傳染疾病與愛滋

性傳播疾病和愛滋病相輔相成。兩者有相似的傳染條件,像是危險行 為,如:頻繁地和不同性伴侶法發生無套性行為。另有明確的證據證實,

某些細菌和病毒的性傳播疾病增加愛滋病毒傳播的可能性(Fleming &

Wasserheit, 1999; Royce, Sena, Cates, & Cohen, 1997; Wasserheit, 1992) 。一些觀察性研究已經證實潰瘍性和非潰瘍性性病和愛滋病毒感染 之間的強關聯(Cameron et al., 1989; Laga et al., 1993; Shah et al., 2014)。台灣研究指出披衣菌與淋病是一種重要的性傳染疾病,建議 應針對性病門診者進行篩檢及加強使用保險套的衛生教育(K. T. Chen, Chen, Chiang, Li, & Tang, 2007)。

第二節場域與男性間性行為者性行為表現

在過往的研究中發現,男同性戀和雙性戀者有無感染 HIV 會影響其在不 同場域的性行為表現(Arumainayagam et al., 2009; Daskalakis et al., 2009),同時,網際網路作為一個虛擬空間,讓男男性行為者尋找性伴侶的 方式跳出了過往愛滋病預防和教育模式(Liau, Millett, & Marks, 2006;

Moskowitz, Melton, & Owczarzak, 2009)。在 Liau.A 等人(Liau et al.,

4

2006)的研究中發現 40%男性間性行為者曾使用網際網路來尋找性伴侶。網 際網路改變了其他男性間性行為者尋找性伴侶的模式(Benotsch,

Kalichman, & Cage, 2002; Blackwell, 2008; Carballo-Dieguez,

Miner, Dolezal, Rosser, & Jacoby, 2006)。但即便網際網路似乎是一個 男性間性行為者尋找性伴侶共同的媒介,許多男性間性行為者仍合併使用 其他場域(Niccolai, Livingston, Richardson, & Jenkins, 2007)。

Grov(C. Grov, Parsons, & Bimbi, 2007)的研究發現了六個男性間性行為 者最常使用的場域:酒吧或者舞廳(55%),網際網路(53%),男同志三 溫暖(40%),野外空間(30%)健身房(28%),以及私人性派對(25

%)。許多研究發現場域的物理特性和文化特殊性,可能會影響男性間性行 為感染愛滋病毒的風險(de Visser, Rissel, Richters, & Smith, 2007;

C. Grov et al., 2007; Horvath, Bowen, & Williams, 2006)。舉例而 言:酒吧/俱樂部提供酒精飲料,可能會增加喝醉發生性行為的機會。匿名 網路聊天,可提升討論愛滋病病毒感染狀況的可能性。男同志三溫暖的裝 潢設計可能會影響討論是否使保險套的機會。不同的符碼的使用能間接表 明自已是否有感染愛滋病毒(C. Grov, Cruz, & Parsons, 2014)。

公私立公共衛生單位能在男性間性行為者所聚集的場域進行愛滋病毒篩 檢,教育和預防工作(Arumainayagam et al., 2009; Daskalakis et al., 2009; Mullens, Staunton, Debattista, Hamernik, & Gill, 2009;

5

Raymond, Bingham, & McFarland, 2008; Reisner et al., 2009),依照 不同的場域,可以提供資訊,諮詢和個人技巧,提高安全性行為;短期防治 介入措施以及轉介服務(Mullens et al., 2009)。

一些研究指出,愛滋病病毒盛行率可能因為場域有所不同,像是在 Binson(D. Binson et al., 2001)以及 Parsons(Parsons & Halkitis, 2002)的研究中指出相較於未感染愛滋病毒者,感染者更有可能出現在公共 場域和商業性場域。另外像是在在洛杉磯,公共場域中有最多未確認是否 感染愛滋病毒的男性間性行為者,且需愛滋病毒篩檢和衛生教育(Raymond et al., 2008)。場域可能會抑制或增加男性間性行為者感染愛滋病毒的危 險行為(Aral & Manhart, 2009),人們在不同的場域會進行不同的預防策 略(Golden, Stekler, Hughes, & Wood, 2008; Van der Bij et al., 2007)

在過往的研究中發現,以場域為基礎的愛滋病預防介入措施,能打破高 風險性的人際網絡(Balan, Barreda, Marone, Avila, &

Carballo-Dieguez, 2014)。因此針對場域進行研究是非常重要的。以下就台灣男同 志常使用來尋找性伴侶的場域進行文獻回顧。

第三節 男同性戀三溫暖

男同性戀三溫暖對於男同志社群而言是極重要的性社交場所(陳伯杰, 2008),國外與國內的研究報告都指出男同志三溫暖的消費顧客群中性傳染

6

疾病的盛行率極高。(Y. J. Chen et al., 2011; N. Y. Ko et al., 2011; Lister et al., 2003; Van Beneden et al., 2002)在國外的研究 中發現,成年男性間性行為者的多半生活在城市中心。在美國男性間性行 為者時常會去公共性環境(例如,性會所,浴室和特定戶外空間)進行無 保護的肛交(Diane Binson et al., 1995)。台灣歷年針對男性間性行為者 的三溫暖研究顯示其愛滋病毒盛行率約為 5-10%(Y. J. Chen et al., 2011; N. Y. Ko et al., 2006)

台灣有關男同志三溫暖的研究從 1995 年開始,從早期台灣 15 間三溫暖 至近期的 12 間,除台南綠之館不在其中外,皆有納入,男性間性行為者感 染性傳然疾病與愛滋的危險因子包括: 年齡 40 歲以下、未割包皮、過去罹 患性病者、性交前喝酒、採取肛交、無固定性伴侶、較少使用保險套、性 行為時扮演零號與一號皆可者、消費前曾經使用過非醫療用藥者等(Y. J.

Chen et al., 2011; 葛應欽, 1996)。男性間性行為者在男同志三溫暖發 生性行為時以口交未帶保險套(58.1%)最為常見(N. Y. Ko et al.,

2006)。

從台灣同志三溫暖系列研究中也可清楚地看見公私部門與三溫暖業者在 愛滋防治上的眼演變與努力,從最早的場域調查發現保險套放置的地方與 實際發生性行為的地點不同,隨即與男同志三溫暖業者合作進行「拿到 套,用全套」的結構性介入措施,並透過研究證實可以有效地降低愛滋感

7

染的盛行率(N.-Y. Ko et al., 2009; N. Y. Ko et al., 2008)。但在國 外的研究中發現,政策的介入會造成場域性質的改變,發生危險性行為的 人數以及疾病的盛行率會有所下降,原先發生危險性為的人口可能因為政 策的介入而離開該場域(É., 2014)。

第四節 同志健康中心

同志健康中心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為因應男性間性行為者持續上升 之愛滋疫情,參酌國際經驗於 2010 年時,委託民間團體於台中和高雄成立 心同志健康社區服務中心,同志健康中心除提供完善的健康諮詢與性病/愛 滋病健康篩檢服務外,提供心理、家庭及健康諮詢服務並舉辦降低危險支 持團體及工作坊,盼加強落實同志族群健康及預防觀念,作為與同志族群 間愛滋防治理念之溝通平台。2011 年時將新增新北市為服務據點,2012 年 開始除原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委託成立的同志健康中心外,桃園、台 南、屏東等地方衛生局亦開始仿效成立同志健康中心,並與醫療機構合作 醫療外展服務,設置醫療及諮詢門診,以減少該族群面對性傳染病、非法 藥物使用、憂鬱、失眠及自我認同等身心健康問題之就醫障礙。目前國內 對於同志健康中心的研究闕如,僅有少數針對其代表性的評論,缺乏愛滋 相關研究報告。

8

第五節 網際網路

隨著網路科技的發達,民眾使用網路的比例及時間呈現逐年攀升的趨 勢。根據資策會 2008 年調查指出全台灣 2,300 萬人口,平均每二個人就有 一個人上網。現今的網路行為不再只有資料搜尋和電子郵件往來的功能,

隨著各式網路程式的發展,已成為現代人娛樂、社交、購物,甚至是結交 新朋友的最佳平台。社交場域轉移陣地,網路成互動新據點,而隨著網路 能與世界各地人群交流的特性,社交亦成了網路使用的重要目的之一

(Mangold & Faulds, 2009)。近年來興起的社交網站(如:臉書),也成了 台灣民眾用來與他人進行社交的重要平台之一,儼然已成為現代人維繫友 誼及拓展人脈的主要媒介。過往總是藉由聯誼來認識新性朋友,現隨著網 路的發展,交友網站成為現代人認識朋友尋找伴侶的方式之一,且伴隨著 現今單身的比例越來越高,以及藉由網路交友進而結為連理的比例漸增,

交友網站也成為的主要交友方式之一。同志亦凡人,同樣的情形亦影響了 同志群的社交情形(MORTON & DUCK, 2000)。一篇於 2010 年所進行的研究 證實了,使用網路尋找性伴侶者眾(N. Y. Ko et al., 2012)。另外在 Liau.A 等人(Liau et al., 2006)的研究中發現男男性接觸者 40%曾使用 網際網路來滿足尋找性伴侶。國外亦有研究指出,有較多的愛滋感染者偏 好使用網路尋找性伴侶勝過傳統的實體空間(Christian Grov, Golub, &

Parsons, 2010)。可見網路已經是無法漠視的場域,需要思考如何針對該

9

領域特性進行防治。

第六節 男男 SPA

男男 SPA 於 2005 開始興起至今呈現遍地開花的狀態,是否有提供性服 務早已不是問題,提供到甚麼程度才是核心的問題(陳美華, 2006),男男 SPA 在硬體上有一定限制不利於保險套的使用。但由於性交易仍有其非法性 及曖昧性,連主流異性戀性工作者為主的相關研究都不多,小眾的男男性 交易相關研究更是闕如。

10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