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社會責任(CSR)與企業社會責任(CSR)報告書
企業社會責任一概念由被譽為企業社會責任之父的霍華德.鮑文
(Bowen)在 1953 年出版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Businessman 一書中 對企業社會責任有最為完整的討論,隨後跟著資本市場的變化,而有了不同 的定義,至今被大眾接受最為完整且正式的定義來自於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協 會所提出:「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承諾持續遵守道德規範,為經濟發展做出 貢獻,並且改善員工及其家庭、當地整體社區、社會的生活品質。」
Porter 與 Kramer (2015)曾在哈佛商業評論中發表過,企業在發展企業 社會責任的同時也應該重視與核心競爭力的結合,唯有將企業本身的競爭優 勢與企業關注的社會議題所連結,才能使企業邁向企業社會責任的理想狀態。
故企業在發展企業社會責任的開端,必需先從外部環境找出關鍵的社會議題,
透過觀察周邊利害關係人發現問題的輪廓,藉由企業本身的核心競爭力,透 過創新的方式創造出新的商業價值,且能解決社會問題。
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出現後,企業逐漸揭露企業內非財務相關的資訊,
並製作成報告書,在1980 年代便開始出現學者針對企業揭露環境、社會相 關議題的報告書進行研究分析,從內容分析探討企業揭露 CSR 報告書的動 機或影響因素(Ali, Frynas & Mahmood,2017),企業社會責任與報告書之間被 認為具有高度的互補關係,無論是與顧客或是政策上的連結性都對企業產生 的社會責任訊息揭露有所影響(Lin, Yang & Liou,2009)。
然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過去也曾被抨擊認為僅僅是象徵性的出版產 物,對於企業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並沒有實質上的效益,企業所揭露的訊息質 量並不會因為實際上的具體社會責任作為而有較高水準的呈現(Michelon,
14
Pilonato & Ricceri,2015)。可以知道各方學者對於報告書的揭露持著正反雙方 的論點尚未有個定論。
二、台灣CSR 報告書揭露歷程
目前台灣的 CSR 報告書揭露情況,相較於財務報告書,企業社會責任 報告書在過去企業並沒有被強制揭露,天下雜誌的 CSR 天下企業公民專刊 在1994 年首先倡導關於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將相關的企業社會責任 CSR 評分項目納入年度標竿企業的評比中;此後遠見雜誌與天下雜誌相繼在 2005 年與 2007 年舉辦企業社會責任獨立獎項,為台灣企業所撰寫的企業社 會責任報告書進行評分競賽,這樣的獎項鼓勵的企業揭露非財務資訊的公司 訊息,替企業社會責任在台灣推行上又邁向下一個階段;然而,當今的社會 大眾逐漸對於自身安全、環境議題更加重視(Reverte,2009),了解到企業因生 產而衍生的不良結果將會對整體社會帶來莫大的威脅。除了個人以外,政府 對於企業的社會責任推行也日漸重視,在 2014 年,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金管會)發表聲明稿,內容強調部分上市櫃公司需編制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書,認為凡是與一般民生相關或是營運影響層面廣的產業(食品業、金融業、
化工業)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 100 億元以上者皆需撰寫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書,此實收資本額標準更在2017 年下修為達 50 億元者即需要撰寫企業社會 責任報告書,並於每年六月底前發布前一年的相關社會責任資訊。
目前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揭露項目是根據全球永續發展報告書協會 所公布的國際通用準則GRI Guidelines 進行報告書內容的揭露,因為國際通 用準則的適用,讓企業所發行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更具效力,第三方認證 也可由該準則進行報告書的品質確認。在目前最新年度 2018 年的台灣永續 報告現況與趨勢調查中,更加顯示了台灣在未來將有更多企業發行企業社會 責任報告書,同時也在KPMG 2017 年的研究報告指出台灣被認為是亞洲國
15
家發展成長最快的國家。陳厚儒(2017)曾在 CSRone 平台上發表過,台灣企 業已經逐漸從被動遵循責任的階段,走向主動創造價值的層級了,企業社會 責任在台灣的落實被企業與政府重視,可望未來能有更進一步成熟的發展。
三、影響CSR 報告書揭露的因素
在過去的研究中多以單一國或是特定區域內國家所揭露的 CSR 報告書 作為研究對象,直到2017 年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中 CSR 報告書揭露的 決定因素文獻探討中(Ali, Frynas & Mahmood,2017),分別統整出已開發國家 與開發中國家影響CSR 報告書揭露的因素,將 CSR 報告書的研究層級擴大 到「國家」上的差異,國家之間不同的發展情況,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揭露 作為也會有所差異。以下八個被視為是影響企業揭露企業社會責任訊息的常 見影響因素:
1. 公司規模
公司規模越大的企業有較多的機會能與外部的企業進行商業上的 合作,會受到許多來自企業外部的約束力,相較於小型企業受到更 多來自於社會大眾的關注,對於承擔社會責任的壓力也相對大;此 外 政 府 的 法 律 干 預 對 於 大 型 企 業 上 也 會 有 較 多 的 限 制 (Kansal,2014),因此公司的規模越大時受到來自多元的壓力,使其 對於企業社會責任(CSR)的關注程度越高(Chih,2010)。
2. 產業類別
在過去研究 CSR 報告書的研究中,多以不同產業中的企業做為樣 本加以探討,然而不同的產業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實行結果也有所 不同,以比利時為例金融業為最重視 CSR 的產業,在報告書的內 容揭露上相對於其他產業完整(Bouten,2011) 。甚至企業本身所屬 的產業類型,也會影響到企業進行企業社會責任訊息揭露,在印度
16
2(coordinated market economies ,CMEs)的企業在 CSR 報告書揭露的 層面獲得更高的分數,有較全面的揭露內容(Jackson,2010)。
4. 監管機構
隨著全球貿易的便捷,許多企業選擇至海外設立分公司或是子公司,
然而,在企業社會責任(CSR)的揭露上,對跨國企業而言仍是受到 母國所頒布相關法律為主要的影響(Shi,2012)。另外,在環境與社會 的訊息揭露上,一直以來也都深受到國際間機構所影響,如世界銀 行(World Bank)在國際上也都不斷形成企業營運的壓力,該機構所 制定的規定規範著許多跨國企業(Rahaman,2004)。
5. 企業內高層管理者的態度 企業本身的競爭優勢以及提升企業的名譽(Ali,2017)。
1 自由型的市場經濟,指的是由市場上的供需決定出該市場的均衡。
2 合作型的市場經濟,指的是企業與企業之間的策略協調是主要的市場均衡基礎。
17
6. 公司治理結構
對於企業而言,組織內部的影響因素之一為公司治理結構,董事會 席次較多元的公司,以及跨國的董事席次比例高,都對於企業的社 會責任訊息揭露也較正向的影響(Ali,2017)。
7. 媒體壓力
當非政府組織或是大眾媒體揭露企業的負面消息時,會提升社會大 眾對於該負面議題的意識,造成整體社會負面的公眾情緒,另一方 面也會使企業的聲譽下降,往後更可能影響到投資人的投資意願等 等負面循環,故企業對於這樣的媒體壓力須有所重視,且應該針對 議題有所回應,作出適當的危機回應(Momin & Parker,2013)。
8. 海外利害關係人
對於開發中國家而言,相較於已開發國家來自於國際間的併購者、
所有權人、外資對於企業的社會責任訊息揭露有明顯的影響力,尤 其對出口為導向的國家更為重要;管理者的所有權與 CSR 資訊的 揭露呈現負相關,當所有權越集中企業對於外部社會議題的關注程 度將會越低,因為這些所有權人的主導權遠大於外部的投資者,故 他們不願揭露過多的 CSR 資訊。而海外的所有權人與外國人占董 事席次的比例與 CSR 訊息的揭露呈現正相關,當外國人所占比例 越高時,對於 CSR 訊息揭露要求程度也越高(Khan, Muttakin &
Siddiqui,2013)。
該研究中已開發的國家分別為加拿大、美國、澳洲、英國、法國、西班 牙、義大利等歐洲國家;開發中國家則有馬來西亞、新加坡、南非、中國;
但由於台灣並未在本研究中被列為研究對象,在過去台灣的經濟發展情況究 竟屬於已開發國家或是開發中國家一直尚未有定論,因此本研究能希望參考 此篇研究中所提到的可能影響因素,來探討台灣目前在 CSR 報告書的揭露
18
情況,與哪一種發展情況的國家廠商較為相近。
然而,無論是投資者或是一般大眾等等各種外部利害關係人的壓力,對 於企業所揭露的非財務資訊要求日漸增加,希望企業能夠更加關注環境氣候 等議題,對於有較多負面的形象的企業,在環境相關的資訊揭露也會較多,
希望能帶來「洗綠」的效果(Marquis,2016),在這篇文獻中的觀點,又傾向負 面的形象對企業進行非財務資訊揭露是有影響的,認為企業內對於環境相關 議題的重視與落實會受到來自於國際間對於的力量所影響,且強調在許多層 級的利害關係人例如顧客、投資者、政策的推行者對企業之環境訊息揭露要 求,都會促使一家企業的環境訊息揭露的績效有所進步。
在報告書揭露的內容中,「經濟、環境、社會」這三個構面的資訊揭露 被認為是與公司在市場上表現有很大影響(Caesaria & Basuki, 2017),作者透 過報告書的內容分析發現上述三個構面的訊息揭露若有較高的揭露程度,其 實也會助於公司在市場上的表現的進步,對於市場上的趨勢也能有較多的關 注,這對於整體的績效表現都有正向的效益,反過來在報告書的揭露上也能 優化內容本身,在該研究中作者建議企業應該在「經濟、環境、社會」三個
在報告書揭露的內容中,「經濟、環境、社會」這三個構面的資訊揭露 被認為是與公司在市場上表現有很大影響(Caesaria & Basuki, 2017),作者透 過報告書的內容分析發現上述三個構面的訊息揭露若有較高的揭露程度,其 實也會助於公司在市場上的表現的進步,對於市場上的趨勢也能有較多的關 注,這對於整體的績效表現都有正向的效益,反過來在報告書的揭露上也能 優化內容本身,在該研究中作者建議企業應該在「經濟、環境、社會」三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