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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廠商揭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之影響因素以半導體與印刷電路板產業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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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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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管理學院全球經營與策略研究所 碩士論文 Graduate Institute of Global Business and Strategy College of Management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Master Thesis. 台灣廠商揭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之影響因素 以半導體與印刷電路板產業為例 Determinants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Disclosure: A Case Study of Semiconductor and Printed Circuit Board Industries. 李旻襄 LI, MIN-SIANG 指導教授:林舒柔 博士 Advisor: LIN, SHU-JOU Ph.D. 中華民國 107 年 7 月 Jul, 2018.

(2) 摘要. 台灣日漸重視企業社會責任,在近來更由金管會宣布部分上市上櫃公司需發 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進行企業所實行的社會責任訊息揭露。在過去的研究中, 對於企業社會責任與揭露報告書一直持有正反雙方論點,一方面學術觀點認為企 業社會責任的投入會增加企業營運的成本並沒有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之必要,另一 方面觀點則是認為能透過企業社會責任落實能進一步提升企業的整體績效。 故在學術正反雙方觀點下,本研究者期待能以台灣企業出發找出影響企業揭 露社會責任訊息的可能因素,並能作為未來台灣企業發展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的學 術參考。故本研究鎖定於「半導體」與「印刷電路板」兩大台灣電子製造業的重 點產業為研究對象,透過收集各家企業所發行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以及外部產 業資料的收集,進行內容上分析、將報告書內容賦予權重,並整理出本研究結果, 得到以下兩點結論: 1.. 除了監管機構所發布的法令對公司資本額的規定外,供應鏈確實也對台 灣廠商造成影響。但有趣的是在報告書揭露內容多以「環境、社會、員 工」為主要探討的議題,反而在供應鏈管理著墨的內容較少,可以雖知 道供應鏈對其中的廠商會產生影響,但仍多半著重於以上三個議題。. 2.. 負面新聞本身對於報告書揭露的情況並沒有直接的影響。企業社會責任 報告書對於台灣電子製造業廠商而言,並非直接的洗白企業形象或是危 機處理之管道。. 雖然在企業揭露報告書的可能影響動機中受到許多因素影響,但是在監管機 構或是外部供應鏈上也都有間接影響的可能性,若是能從各個面向加以推行,必 定能加速企業社會責任在台灣廠商的落實。 1.

(3) 關鍵字:企業社會責任、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揭露、半導 體產業、印刷電路板產業、電子製造業. 2.

(4) Abstract The companies in Taiwan paid more attention to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cently, the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also declared that part of listed companies need to disclose CSR reports. In the previous studies, there were both positive and negative views of the necessity to disclose CSR information. On one hand, some scholars contended that the investment of CSR will increase the operating cost. On the other hand, others contended that CSR disclosure can help companies to improve their financial performances. Based on the different views and the curiosity about reasons for Taiwan companies to disclose CSR reports, this study tried to discover the main reasons for these companies. This study focused on semiconductor and printed circuit board (PCB) industries, collected the CSR reports from companies and various information. Via content analysis, this study got the conclusions as follow: 1.. Besides to the laws from regulators, supply chains also have effects on Taiwan companies. However, it's interesting that the disclosure of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is rather limited. The environment, society and labor are three main aspects for a company to disclose the CSR report.. 2.. Negative news without direct effect on disclosure of CSR report. For these companies in semiconductor and printed circuit board (PCB) industries, the CSR reports are not the tools to rebuild reputation or deal with problems.. 3.

(5) We can discover that the regulators or supply chain indirectly influence the disclosure of CSR reports. Once the government or powerful supply chain can issue a guideline to inspire companies to implement CSR, the concept of CSR must be mature.. Keywords: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 CSR Report, Disclosure of CSR Report, Semiconductor, Printed Circuit Board (PCB), Electronics Manufacturing Industry. 4.

(6) 目錄 摘要 ........................................................................................................................................... 1 Abstract ..................................................................................................................................... 3 第壹章 緒論 ............................................................................................................................. 9 1.1 研究背景 ......................................................................................................................... 9 1.2 研究動機與目的 ........................................................................................................... 10 1.3 研究範圍 ....................................................................................................................... 10 第貳章 文獻探討 ................................................................................................................... 13 2.1 文獻回顧 ....................................................................................................................... 13 2.2 假說建立 ....................................................................................................................... 20 2.3 文獻評論與未來研究建議 ........................................................................................... 25 第參章 研究方法 ................................................................................................................... 27 3.1 研究方法 ....................................................................................................................... 27 3.2 資料來源 ....................................................................................................................... 27 3.3 資料篩選 ....................................................................................................................... 28 3.4 變數衡量 ....................................................................................................................... 28 第肆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 31 4.1 廠商樣本的特性分析 ................................................................................................... 31 4.2 樣本之外部環境因素分析 ........................................................................................... 33 4.3 樣本之內部環境因素分析 ........................................................................................... 34 4.4 資料分析結果與比較 ................................................................................................... 35 4.5CSR 報告書內容分析 ................................................................................................... 55 第伍章 結論與研究貢獻 ....................................................................................................... 61 參考文獻 ................................................................................................................................. 65. 5.

(7) 表目錄 表 4-1 五家蘋果供應鏈上的廠商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整理分析 ...................... 44 表 4-2 屬於 Gartner 前 25 名供應鏈名單 .................................................................. 46 表 4-3 實收資本額達 50 億以上廠商名單 ................................................................ 46 表 4-4 重複名單:15 家 ............................................................................................. 46 表 4-5 員工議題之負面新聞與報告書內容對應整理表──半導體廠商 .............. 50 表 4-6 員工議題之負面新聞與報告書內容對應整理表──印刷電路板廠商 ...... 51 表 4-7 環境議題之負面新聞與報告書內容對應整理表──半導體廠商 .............. 52 表 4-8 環境議題之負面新聞與報告書內容對應整理表──印刷電路板廠商 ...... 53 表 4-9「供應鏈管理」報告書內容比較—半導體廠商 ........................................... 56 表 4-10 負面事件處理與報告書內容—半導體廠商 ................................................ 57 表 4-11「供應鏈管理」報告書內容比較—印刷電路板廠商 ................................. 58 表 4-12 負面事件處理與報告書內容—印刷電路板廠商 ........................................ 59. 6.

(8) 圖目錄 圖 4-1 半導體廠商實收資本額分布情況 .................................................................. 31 圖 4-2 印刷電路板廠商實收資本額分布情況 .......................................................... 33 圖 4-3 兩產業廠商編制 CSR 報告書情況(左,半導體;右,印刷電路板) .......... 37 圖 4-4 廠商的實收資本額對 CSR 報告書揭露情況 ................................................. 38 圖 4-5 兩產業廠商實收資本額情況(左,半導體;右,印刷電路板).................... 39 圖 4-6 半導體廠商實收資本額小於 100 億者報告書揭露情況 .............................. 40 圖 4-7 印刷電路板廠商實收資本額小於 100 億者報告書揭露情況 ...................... 40 圖 4-8 兩產業廠商屬於全球知名供應鏈情況(左,半導體;右,印刷電路板).... 42 圖 4-9 全球知名供應鏈對 CSR 報告書的影響......................................................... 42 圖 4-10 廠商屬於知名國際供應鏈之比例 ................................................................ 45 圖 4-11 廠商達實收資本額 50 億以上之比例 .......................................................... 45 圖 4-12 兩產業出現負面新聞比例(左,半導體;右,印刷電路板)...................... 47 圖 4-13 負面新聞事件對 CSR 報告書的影響情況 ................................................... 48 圖 4-14 各年度負面新聞事件件數—半導體廠商 .................................................... 54 圖 4-15 各年度負面新聞事件件數—印刷電路板廠商 ............................................ 55. 7.

(9) 8.

(10) 第壹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 從資本主義興起後,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日漸受到重視,國際間更早在 1924 年由歐美國家的學者紛紛提出企業社會責任論,要求企業獲利的同時也能對社會 有所回饋;近來更因為諸多企業忽略了這樣相關了社會責任,而導致企業整體營 運風險大增甚至倒閉,如金融業的安隆事件、NIKE 血案工廠、富士康員工連續 跳樓事件、胖達人香精事件等等諸多的負面新聞都對企業產生重大影響,隨著這 些重大事件對企業產生的衝擊,逐漸讓大眾意識到企業所應承擔的責任,另一方 面各國政府也加緊腳步推行相關的法規,國際間更有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對 企業社會責任有所定義,認為企業應該承諾對經濟、社會、生活品質貢獻。 天下雜誌在 1994 年時將企業社會責任列入評論企業公民獎項的指標,讓台 灣的許多標竿企業逐漸重視企業社會責任的落實;過去的企業社會責任多半處於 僅僅是「做公益、做公關」的層級,企業認為僅需要定期撥出款項舉辦公益活動 即可。然而,直到 2010 年正式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發布「上 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和企業社 會責任相關規定,開始強制特定的上市櫃公司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則是一項企業社會責任落實過程中的產物,許多企業 選擇在報告書中揭露他們所落實的企業社會責任作為,隨著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 普及,也成為企業營運的一部份考量與其內部的策略相關,各國企業的報告書為 了有一定的遵循標準,全球永續發展報告書協會因而發展出一套準則 ── GRI(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準則,提供企業遵循以及發行後便於進行查證作 業;值得關注的是,根據 KPMG 的研究報告指出台灣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數 量更在近年有明顯成長,且事後進行確信的比例高達 74%,無論是在亞洲地區或 是全球的報告書揭露排名,都呈現大幅度的變動,看見台灣在這方面的發展相當 9.

(11) 快速。 1.2 研究動機與目的 隨著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普及,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發行數量也隨之增加, 在學術研究中也開始對於報告書內容進行分析,探討企業所落實的社會責任與報 告書之間的關聯性,以及報告書中所揭露的各項非財務資訊。 對企業而言,影響企業進行報告書的揭露原因可能很多種,在以往的研究中 提及可能包含各項外部利害關係人所產生的壓力,亦可能是來自企業內部員工、 股東的種種壓力,各方皆持有不同的論點,可見其中的影響因素相當複雜。 台灣由於內需市場小,且許多原物料資源缺乏的情況下,形成與國際貿易市 場密切的連結,在許多的原物料進口以及產品銷售往國外廠商的過程中,都被許 多的國際法規約束,在企業社會責任的實施上也不例外。目前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書所依循的 GRI 準則主要是用來約束國際間的大型跨國企業,要求這些公司在 全球化經營的過程中也須重視當地的非經濟議題;但是台灣的經濟體中,多半以 中小企業為主,台灣廠商對於 GRI 準則下揭露項目的資訊提供都有所限制,雖 是如此,看似對台灣揭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有所不便,台灣卻是目前亞洲地區 揭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表現相對良好的國家,因此引發本研究之研究者好奇, 在眾多影響台灣企業揭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因素中,究竟甚麼樣的因素對於 台灣企業有相對強烈的影響力,讓台灣企業能在國際間有當前的成果,在未來該 如何持續在企業社會責任上的精進,讓更多台灣企業能一同落實。 1.3 研究範圍 本研究的研究範圍預計著重於半導體與印刷電路板兩產業的廠商,由於兩產 業是 2002 年經濟部所推行的兩兆雙星產業發展計畫中的扶植產業,受到重視, 在技術品質在國際間也受到許多下游客戶肯定,因為廠商與國外企業有相對多的 接觸,故適合作為本研究的主體。而產業分工的劃分本研究是採用產業價值鏈平 台內的劃分方式作為參考依據,從中收集上述兩產業的廠商名單。 10.

(12) 在半導體的廠商中,本研究採用 IC 封裝測試、IC 通路、IC 模組、IC 製造 的分工環節作為樣本選擇的來源,共收集 87 家半導體廠商,並沒有將整體半導 體產業的廠商納入討論範圍內,原因在於上游中從事半導體 IC 設計的廠商揭露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家數不多,且 IC 設計的廠商不如 IC 製造廠商具有高的進 入門檻,在台灣多半以中小企業為主,規模上與 IC 製造廠相差甚大,無法進行 本研究假設中「組織規模」是否為可能因素的探討,且難以作為報告書內容分析 的樣本;印刷電路板廠商則是選擇硬板、軟板、IC 載板製造的廠商共計 46 家。. 11.

(13) 12.

(14) 第貳章 文獻探討. 2.1 文獻回顧 一、企業社會責任(CSR)與企業社會責任(CSR)報告書 企業社會責任一概念由被譽為企業社會責任之父的霍華德.鮑文 (Bowen)在 1953 年出版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Businessman 一書中 對企業社會責任有最為完整的討論,隨後跟著資本市場的變化,而有了不同 的定義,至今被大眾接受最為完整且正式的定義來自於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協 會所提出:「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承諾持續遵守道德規範,為經濟發展做出 貢獻,並且改善員工及其家庭、當地整體社區、社會的生活品質。」 Porter 與 Kramer (2015)曾在哈佛商業評論中發表過,企業在發展企業 社會責任的同時也應該重視與核心競爭力的結合,唯有將企業本身的競爭優 勢與企業關注的社會議題所連結,才能使企業邁向企業社會責任的理想狀態。 故企業在發展企業社會責任的開端,必需先從外部環境找出關鍵的社會議題, 透過觀察周邊利害關係人發現問題的輪廓,藉由企業本身的核心競爭力,透 過創新的方式創造出新的商業價值,且能解決社會問題。 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出現後,企業逐漸揭露企業內非財務相關的資訊, 並製作成報告書,在 1980 年代便開始出現學者針對企業揭露環境、社會相 關議題的報告書進行研究分析,從內容分析探討企業揭露 CSR 報告書的動 機或影響因素(Ali, Frynas & Mahmood,2017),企業社會責任與報告書之間被 認為具有高度的互補關係,無論是與顧客或是政策上的連結性都對企業產生 的社會責任訊息揭露有所影響(Lin, Yang & Liou,2009)。 然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過去也曾被抨擊認為僅僅是象徵性的出版產 物,對於企業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並沒有實質上的效益,企業所揭露的訊息質 量並不會因為實際上的具體社會責任作為而有較高水準的呈現(Michelon, 13.

(15) Pilonato & Ricceri,2015)。可以知道各方學者對於報告書的揭露持著正反雙方 的論點尚未有個定論。. 二、台灣 CSR 報告書揭露歷程 目前台灣的 CSR 報告書揭露情況,相較於財務報告書,企業社會責任 報告書在過去企業並沒有被強制揭露,天下雜誌的 CSR 天下企業公民專刊 在 1994 年首先倡導關於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將相關的企業社會責任 CSR 評分項目納入年度標竿企業的評比中;此後遠見雜誌與天下雜誌相繼在 2005 年與 2007 年舉辦企業社會責任獨立獎項,為台灣企業所撰寫的企業社 會責任報告書進行評分競賽,這樣的獎項鼓勵的企業揭露非財務資訊的公司 訊息,替企業社會責任在台灣推行上又邁向下一個階段;然而,當今的社會 大眾逐漸對於自身安全、環境議題更加重視(Reverte,2009),了解到企業因生 產而衍生的不良結果將會對整體社會帶來莫大的威脅。除了個人以外,政府 對於企業的社會責任推行也日漸重視,在 2014 年,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金管會)發表聲明稿,內容強調部分上市櫃公司需編制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書,認為凡是與一般民生相關或是營運影響層面廣的產業(食品業、金融業、 化工業)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 100 億元以上者皆需撰寫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書,此實收資本額標準更在 2017 年下修為達 50 億元者即需要撰寫企業社會 責任報告書,並於每年六月底前發布前一年的相關社會責任資訊。 目前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揭露項目是根據全球永續發展報告書協會 所公布的國際通用準則 GRI Guidelines 進行報告書內容的揭露,因為國際通 用準則的適用,讓企業所發行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更具效力,第三方認證 也可由該準則進行報告書的品質確認。在目前最新年度 2018 年的台灣永續 報告現況與趨勢調查中,更加顯示了台灣在未來將有更多企業發行企業社會 責任報告書,同時也在 KPMG 2017 年的研究報告指出台灣被認為是亞洲國 14.

(16) 家發展成長最快的國家。陳厚儒(2017)曾在 CSRone 平台上發表過,台灣企 業已經逐漸從被動遵循責任的階段,走向主動創造價值的層級了,企業社會 責任在台灣的落實被企業與政府重視,可望未來能有更進一步成熟的發展。. 三、影響 CSR 報告書揭露的因素 在過去的研究中多以單一國或是特定區域內國家所揭露的 CSR 報告書 作為研究對象,直到 2017 年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中 CSR 報告書揭露的 決定因素文獻探討中(Ali, Frynas & Mahmood,2017),分別統整出已開發國家 與開發中國家影響 CSR 報告書揭露的因素,將 CSR 報告書的研究層級擴大 到「國家」上的差異,國家之間不同的發展情況,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揭露 作為也會有所差異。以下八個被視為是影響企業揭露企業社會責任訊息的常 見影響因素: 1.. 公司規模 公司規模越大的企業有較多的機會能與外部的企業進行商業上的 合作,會受到許多來自企業外部的約束力,相較於小型企業受到更 多來自於社會大眾的關注,對於承擔社會責任的壓力也相對大;此 外政府的法律干預對於大型企業上也會有較多的限制 (Kansal,2014),因此公司的規模越大時受到來自多元的壓力,使其 對於企業社會責任(CSR)的關注程度越高(Chih,2010)。. 2.. 產業類別 在過去研究 CSR 報告書的研究中,多以不同產業中的企業做為樣 本加以探討,然而不同的產業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實行結果也有所 不同,以比利時為例金融業為最重視 CSR 的產業,在報告書的內 容揭露上相對於其他產業完整(Bouten,2011) 。甚至企業本身所屬 的產業類型,也會影響到企業進行企業社會責任訊息揭露,在印度 15.

(17) 則是以鋼鐵、發電、煉油等產業的訊息揭露評分較高(Kansal,2014)。 在這部份的文獻中,亦可發現在不同國家之間與不同的產業之間對 於企業社會責任訊息揭露情形也有所不同。 3.. 經濟制度 在歐洲國家中,不同的國家內經濟體制的不同也對企業社會責任報 告書揭露存在不一樣的影響因素,自由型的市場經濟 1 (liberal market economies ,LMEs) 中 的 企 業 相 較 於 合 作 型 的 市 場 經 濟 2. (coordinated market economies ,CMEs)的企業在 CSR 報告書揭露的. 層面獲得更高的分數,有較全面的揭露內容(Jackson,2010)。 4.. 監管機構 隨著全球貿易的便捷,許多企業選擇至海外設立分公司或是子公司, 然而,在企業社會責任(CSR)的揭露上,對跨國企業而言仍是受到 母國所頒布相關法律為主要的影響(Shi,2012)。另外,在環境與社會 的訊息揭露上,一直以來也都深受到國際間機構所影響,如世界銀 行(World Bank)在國際上也都不斷形成企業營運的壓力,該機構所 制定的規定規範著許多跨國企業(Rahaman,2004)。. 5.. 企業內高層管理者的態度 企業內部若對於企業社會責任議題有較多的重視,在報告書內容的 揭露上無論是質或量都有較高的水準,企業內部的管理者更被視為 是影響的關鍵,無論是當企業面臨社會大眾的壓力,或是來自外部 利害關係人,管理者將參考上述依據來進行決策(Adams,2002)。當 企業高層管理者面對企業社會責任議題時有較正向的態度,能增強 企業本身的競爭優勢以及提升企業的名譽(Ali,2017)。. 1 2. 自由型的市場經濟,指的是由市場上的供需決定出該市場的均衡。 合作型的市場經濟,指的是企業與企業之間的策略協調是主要的市場均衡基礎。 16.

(18) 6.. 公司治理結構 對於企業而言,組織內部的影響因素之一為公司治理結構,董事會 席次較多元的公司,以及跨國的董事席次比例高,都對於企業的社 會責任訊息揭露也較正向的影響(Ali,2017)。. 7.. 媒體壓力 當非政府組織或是大眾媒體揭露企業的負面消息時,會提升社會大 眾對於該負面議題的意識,造成整體社會負面的公眾情緒,另一方 面也會使企業的聲譽下降,往後更可能影響到投資人的投資意願等 等負面循環,故企業對於這樣的媒體壓力須有所重視,且應該針對 議題有所回應,作出適當的危機回應(Momin & Parker,2013)。. 8.. 海外利害關係人 對於開發中國家而言,相較於已開發國家來自於國際間的併購者、 所有權人、外資對於企業的社會責任訊息揭露有明顯的影響力,尤 其對出口為導向的國家更為重要;管理者的所有權與 CSR 資訊的 揭露呈現負相關,當所有權越集中企業對於外部社會議題的關注程 度將會越低,因為這些所有權人的主導權遠大於外部的投資者,故 他們不願揭露過多的 CSR 資訊。而海外的所有權人與外國人占董 事席次的比例與 CSR 訊息的揭露呈現正相關,當外國人所占比例 越高時,對於 CSR 訊息揭露要求程度也越高(Khan, Muttakin & Siddiqui,2013)。. 該研究中已開發的國家分別為加拿大、美國、澳洲、英國、法國、西班 牙、義大利等歐洲國家;開發中國家則有馬來西亞、新加坡、南非、中國; 但由於台灣並未在本研究中被列為研究對象,在過去台灣的經濟發展情況究 竟屬於已開發國家或是開發中國家一直尚未有定論,因此本研究能希望參考 此篇研究中所提到的可能影響因素,來探討台灣目前在 CSR 報告書的揭露 17.

(19) 情況,與哪一種發展情況的國家廠商較為相近。 然而,無論是投資者或是一般大眾等等各種外部利害關係人的壓力,對 於企業所揭露的非財務資訊要求日漸增加,希望企業能夠更加關注環境氣候 等議題,對於有較多負面的形象的企業,在環境相關的資訊揭露也會較多, 希望能帶來「洗綠」的效果(Marquis,2016),在這篇文獻中的觀點,又傾向負 面的形象對企業進行非財務資訊揭露是有影響的,認為企業內對於環境相關 議題的重視與落實會受到來自於國際間對於的力量所影響,且強調在許多層 級的利害關係人例如顧客、投資者、政策的推行者對企業之環境訊息揭露要 求,都會促使一家企業的環境訊息揭露的績效有所進步。 在報告書揭露的內容中,「經濟、環境、社會」這三個構面的資訊揭露 被認為是與公司在市場上表現有很大影響(Caesaria & Basuki, 2017),作者透 過報告書的內容分析發現上述三個構面的訊息揭露若有較高的揭露程度,其 實也會助於公司在市場上的表現的進步,對於市場上的趨勢也能有較多的關 注,這對於整體的績效表現都有正向的效益,反過來在報告書的揭露上也能 優化內容本身,在該研究中作者建議企業應該在「經濟、環境、社會」三個 構面上有更多的重視,以上的訊息揭露不僅能為企業帶來較正面的企業形象 外,這樣好的企業形象也會對公司於市場上的表現產生正面。 綜合以上文獻所述,在過去雖然已有許多對於研究針對單一國家內或是 不同發展狀態的國家進行揭露報告書動機之因素探討,但對於個別國家內不 同產業間的廠商並沒有更深入的探究,本研究認希望能更集中研究的範圍以 台灣的廠商作為研究基礎,比較在相同的大環境因素下不同產業之間揭露企 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動機有何不同。 故本研究根據上面所提及之研究為參考,從「供應鏈」角度與「負面新 聞」資料出發作為研究假設,希望能夠探討供應鏈這些來自國際間廠商的壓 力是否會對台灣相關產業的 CSR 報告書揭露造成影響;另外則是負面新聞 18.

(20) (來自媒體的負面壓力)的出現是否如同前述 Ali, Frynas & Mahmood 的研究 所提,僅會對企業揭露 CSR 報告書的意願有低的影響,研究假設部分於下 一章節進行闡述。 四、台灣半導體產業與印刷電路板產業之產業概述 1.. 半導體產業(中、下游)概述 整體半導體產業的產業鏈分工從上游到下游存在許多專業分工的廠商,. 包含 IC 設計、IC 製造、IC 封裝測試等等環節,且是技術及忠誠度高的產業 之一,由於本研究之研究樣本選定著重在中下游,故此部分的產業概述著重 於 IC 製造以及 IC 封裝測試上。 在台灣,早期因為資金的投入有限,故在半導體的發展上無法像國際間 的半導體業者進行垂直整合(Integrated Device Manufacture,IDM)方式,故採 垂直分工方式,而形成台灣當前的半導體產業情況,將整體半導體產業劃分 得相當瑣碎。 在 IC 製造產業中,根據半導體 2017 年所發布的產業年鑑之定義,IC 製 造產業為負責提供 IC 產業中的晶圓製造服務,IC 製造的廠商並不會自行參 與設計過程,而是藉著 IC 設計廠商所設計的晶圓來進行代工製造。其中, IC 製造產業中的進入門檻高,IC 製造廠商必須擁有較高的資本額才能進行 設備上的投資,IC 製造的產業獲利較為穩定。在進行完 IC 製造之後則進入 IC 封裝測試階段,將前階段所製造出的晶圓進行切割、焊接等動作,最後進 行封模再將完成封裝測試後的成品販售給組裝廠或是下游的電子產品客戶。 過去因為政府兩兆雙星政策培育,使得半導體成為台灣重要的指標產業, 其中又以晶圓代工製造為主要的類別,佔據約 49%的半導體產業產值;另外, 在半導體封測上也在全球排名居冠。爾後,因為台積電在研發技術上的投入, 讓台灣的半導體製造上在能在國際間一直保有成本及技術上的優勢,並獲取 蘋果公司晶片的重要訂單(陳威珞,2018)。在 IC 製造之後,再經由封測廠商 19.

(21) 進行 IC 成品測試(半導體產業年鑑,2017),無論是製造或是封裝測試的階段, 半導體產業內的廠商接因為各項消費性電子的市場需求增加,如手機、平板、 筆電等等,讓台灣的半導體產業受到國際間的企業影響,無論是規格上或是 品質都需受到國際間的品牌影響。 2.. 印刷電路板產業概述 被稱為電子工業之母的印刷電路板產業在許多電子產品中是重要的零. 組件,下游多以日常所用的電子產品為主,近來更因為行動裝置的興起,印 刷電路板的下游受到手機廠商重大影響,如 2016 年因為整體全球對於電子 消費產品的低迷買氣,導致印刷電路板在筆記型電腦的出貨量衰退 7%、平 板電腦的出貨量衰退 11%、手機市場則是衰退 0.1%;又 Apple 在 2017 年首 先對於手機主板規格有更小的要求,使得整體產業須不斷因應下游手機廠商 的要求,進行技術上的升級。 台灣目前的印刷電路板產業廠商主要集中在桃園地區,且產業鏈相當完 整在原物料的供給上能有七成的自給率,唯獨少許的載板、高頻板所需的特 殊材料需要透過歐美及日本廠商取得。在該產業中的大小規模廠商之間的差 異相當大,產業的集中度高,前五大的台灣廠商約莫佔了整體台灣印刷電路 板產值的一半比例。目前台灣的印刷電路板產業普遍面臨環保壓力,廢水處 理成為未來該產業須著重處理的社會議題(電子零組件產業年鑑,2017)。 在上述產業年鑑的資料中可以看見,台灣的印刷電路板產業雖然在上游 原物料的供應上能因為自給而相對不受國際間的廠商影響,但是卻會在下游 消費電子產品受到供應鏈的廠商影響。 2.2 假說建立 一、金管會對於上市櫃公司揭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之明文規定 根據上述的文獻探討中,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受到法規上強制的規 定分別有所不同,已開發國家會受到各監管機構影響而選擇揭露企業社會責 20.

(22) 任報告書;開發中國家則是會受到國際上的監管機構影響(Ali,Frynas & Mahmood,2017),故在第一個假說裡,本研究將以金管會所發布的企業社會 責任報告書編制作業辦法中「實收資本額」作為影響因素的驗證,觀察資本 額越大、越接近法律規定標準的半導體、印刷電路板廠商,是否會有不同的 揭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意願。 台灣金管會於 2014 年新聞稿中發布,要求部分上市櫃公司須強制揭露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列舉出多項特定規範標準,凡達其標準之上市櫃公司 皆須揭露該公司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規範對象包含食品工業、餐飲、金 融、化工產業的業者,以及實收資本額達 100 億以上的企業。之後,金管會 更於 2017 年修正實收資本額僅達 50 億之公司即須發行其企業社會責任報 告書。從此政策的修正中,可看見政府對於營運規模成長至一定標準的公司 擴大其規範之範疇,且認為「實收資本額」為一重要參考指標,無疑是希望 能讓更多的台灣企業將企業社會責任落實於公司本身的營運上。 在過去的學術研究中,更提及企業本身的規模大小將是影響企業投入企 業社會責任的因素之一;公司資產規模與自願揭露社會責任訊息有著明顯的 正相關,規模大的企業願意投注更多的關注在社會責任上,對於公司規模大 的企業而言,在營運上需透過各項管道來降低公司營運的成本,其中,企業 社會責任訊息的揭露則是企業所能選擇的一個工具,公司能夠透過各項社會 責任訊息的揭露以及規劃,有效降低營運成本,故相較於小規模的公司,大 公司反而有更大的動機進行企業責任訊息揭露(Ghanbari & Sarfia,2016);此 外,公司規模對於員工與環境層面的訊息揭露也有明顯相關,在公司員工多、 規模大的公司中,會選擇揭露更多的員工、環境等非財務資訊 (Nawaiseh,2015)。 根據目前的台灣法令規定,以及過去的文獻中所提及的觀點,在此本研 究提出第一個假設,當台灣廠商的規模越大,廠商本身會有越高的意願投入 21.

(23)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撰寫。 H1:台灣廠商公司規模越大者,具備越高意願投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撰 寫。 二、供應鏈約束力與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揭露 最早的供應鏈概念於 1985 年由管理學之父麥可·波特所提出,其認為為 了能夠滿足特定客戶對於最終產品生產的需求,從原物料的採購到製造、組 裝、配送、銷售等等每個生產過程的環節所構成一個供應鏈。其中又由一系 列廠商參與供應鏈其中,負責每個不同的生產環節;日後隨著國際貿易的興 起,許多為了降低生產成本的廠商逐漸轉移生產地點甚至外包生產工作,而 這現象促使供應鏈的組成更加複雜,單一產品的生產流程受到許多廠商所影 響。 近來,隨著資訊科技的進步,在供應鏈管理上逐漸重視廠商之間的共享 行為以及資訊科技的運用為供應鏈帶來更透明的資訊,在同一供應鏈中的廠 商若有較高程度的合作關係將能為企業帶來較高的績效(Wu & Chiu,2018), 可以了解到新世代下供應鏈管理的重點為廠商彼此之間訊息的透明化,以及 共同合作的重要性。 許多國際廠商逐漸以全球為市場佈局,為了能夠有效控制最終產品生產 的品質與成本,供應鏈管理更加受到重視。供應鏈管理甚至成為檢視最終產 品的重要標的;以蘋果公司為例,其公司的產品背後都由許多世界大廠以及 台灣廠商一同負責生產,然而當供應鏈中的其中一家廠商或是單一環節出了 差池,勢必會對蘋果公司的最終產品造成影響。 從 2006 年起,蘋果公司所外包的組裝工作中,被揭露出第一線的生產 人員以不合理的薪資待遇以及超時工作被雇用(Clarke & Boersma,2017);對 於此評論,蘋果開始積極審核其供應鏈廠商,並開始於 2011 年揭露其供應 商名單,且要求供應商需符合相對應的企業社會責任準則。台灣四面環海為 22.

(24) 一島型國家,自資本主義興起後,西方國家不斷擴張,台灣逐漸在東亞貿易 占上一席重要之地,經濟部資料更顯示 2016 年台灣出口占該年 GDP 比重為 62%,也因為台灣內需市場小,迫使台灣長期以來需仰賴進出口貿易,因此 台灣企業對於許多國際間的規範須加以重視。 由上述蘋果公司之案例,可以了解到單一家公司不僅僅是需要對內有完 善的管理外,對外部的供應商也需要進行妥善的供應商管理,才可掌握住每 一分營運風險;然而,當前的供應鏈管理不只是著重於過去的原物料來源以 及人力分配議題,對於環境友善的綠色供應鏈管理也形成供應鏈上廠商之間 約束的另一個管理議題(Longoni & Cagliano,2018);面對跨國的市場,無論是 消費者或是廠商們都對於供應鏈中的勞工人權等道德議題有更高程度的關 注,對於低所得收入的開發中國家,或許人們被迫接受低薪資的工作;但是 在消費者進行消費的觀點上,人們會相信以較高較格去購買一個公平的產品; 以勞力士手錶為例,在中國市場消費者以十歐元的價格所購買的錶是相對有 保障的真品,且代表勞力士手錶背後沒有經歷不法壓榨勞工的製程 (Schlegelmilch,2016)。對消費者而言,選擇大而知名的品牌是相對具有保障, 且更能確信產品背後生產過程是符合人道的;基於這樣的消費者選購動機, 迫使知名品牌商在製作產品的過程,也會對於生產線上的廠商進行要求,確 保每個環節都能符合消費者期待,最終產出公平貿易的產品。故本研究根據 過去文獻以及資料提出第二個研究假設。 Gartner 顧問公司每年替全球大型企業進行供應鏈管理評比,針對每個 企業所的供應鏈管理績效來評估,並公布前 25 名之企業名單,故本研究於 此部分的第二個假設中所提及的「強供應鏈」係參考 Gartner 公司所頒布的 公司名單,詳細的定義將於本研究第三章作進一步解釋。 H2:台灣廠商會因所屬的強供應鏈而所產生約束力,而具有越高意願投入企業 社會責任報告書的撰寫。 23.

(25) 三、負面新聞對於企業形象之影響 相對於企業社會責任能為企業帶來正面影響力,新聞媒體報導企業之負 面新聞往往會為企業形象帶來損害。隨著社會大眾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認知 逐漸成熟,消費者逐漸重視企業是否在獲利的同時會為企業帶來益處或是危 害;以 2014 黑心油事件為例,民眾發起對事件主要相關公司的食品、產品 進行抵制,此現象導致味全連續四季呈現虧損,當時的年營收相較去年減少 將近兩成,損失慘重。此事件對於味全而言不外乎是個重大的危機,其中值 得關注的是林鳳營牛奶品牌,之後選擇透過一系列全新廣告希望能轉變大眾 對味全的負面形象,並宣布林鳳營牛奶在事件爆發後成為當時台灣唯一四大 廠區皆獲得 SQF 國際級認證肯定的食品公司、亞洲第一瓶取得 SQF 最高等 級驗證的牛奶。 林鳳營牛奶希望能透過外部認證重新獲得社會大眾對其信任,對企業而 言產品品質保證的資訊揭露成為企業化解該食安危機的方式之一,不僅僅是 以上的日常案例所提,在學術界也廣被證實來自消費者或是外部特定的團體 都會影響企業揭露非財務資訊的透明化程度(Fernandez-Feijoo,Romero,& Ruiz,2014);此外,在先前對於媒體壓力與 CSR 報告書揭露的相關研究中, 曾有國外學者以每年從 Google 上所搜尋到的新聞數量當作衡量,研究結果 證實組織內部決定進行揭露 CSR 資訊時受到媒體壓力這項外部因素影響, 當組織面臨較大的媒體壓力時(負面新聞數量多)公司內部會傾向制定較多 具備標準化的 CSR 活動及訊息的揭露,故可解釋來自媒體的壓力也是有利 於公司揭露社會責任資訊或是內部政策的推行,公司會進行 CSR 政策上的 修 改 以 回 應 來 自 媒 體 的 壓 力 (Garcia-Sanchez,Cuadrado-Ballesteros & Sepulveda,2014)。 在非財務訊息的揭露上,如影響環境層面的溫室氣體排放相關資訊,則 是會受到外部利害關係人影響(Liesen,Hoepner,Patten & Figge,2015),綜合上 24.

(26) 述可以了解到在報告書的內容撰寫上,無論是何種類型的外部利害關係人都 可能對公司產生影響,故本研究透過負面新聞本身作為可能因素的探討,欲 了解負面新聞對於台灣廠商是否也會有相同的影響結果,故提出第三個研究 假說。 H3:負面新聞的出現,會提高台灣廠商撰寫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投入意願。. 2.3 文獻評論與未來研究建議 在前面小節的文獻探討中,可以看見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從過去到現在 的轉變,也了解到大眾對 CSR 的重視程度逐漸提升,了解企業進行 CSR 報 告書揭露的動機,成為未來欲鼓勵企業多加從事社會責任訊息揭露的重要任 務;但在早期的文獻中多以已開發的歐美國家為主要研究對象,直到近期因 為全球在 CSR 報告書的發布有了突破性的成長,開發中國家的企業社會責 任也開始受到重視,且許多全球供應鏈裡開發中國家多扮演重要的原物料提 供、代工等分工作業,故在訊息揭露上也形成全球關注的重點。 但就目前的研究中,卻少有針對台灣當前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揭露的相 關研究,因此本研究希望能以過去的研究作為基礎,參考其中可能對企業揭 露 CSR 報告書的影響因素,在本研究中進行報告書內容更細部的分析,回 過頭來驗證台灣目前企業所揭露的 CSR 報告書,並透過特定產業作為研究 範圍,加入產業特性為背景知識之參考,深入了解報告書內容呈現上的差異, 觀察目前台灣的 CSR 作為與國際間的企業是否受相同的因素影響,或是存 在甚麼樣的差異,進而能提出對台灣企業進行企業社會責任落實的適合建議。. 25.

(27) 26.

(28) 第參章 研究方法. 3.1 研究方法 在過去的研究中,多半以問卷方式進行 CSR 報告書揭露的影響因素研 究,在內容上也僅著重在環境及社會面的探討,且在樣本的選擇上多以單一 國家內的各產業公司為主,較少針對特定產業進行產業內企業進行 CSR 報 告書揭露的比較,對於台灣廠商的研究更是少數;故在本研究中,希望能透 過台灣的兩產業類別(半導體與印刷電路板)的公司做為研究主體,進行 CSR 報告書本身的內容深入的分析,探討上述研究假設中所提及的不同因素對台 灣企業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 此外,本研究也將參考資策會所發行的 2017 年電子零組件產業年鑑, 進行半導體與印刷電路板兩產業的產業背景探討,分析目前台灣的兩產業發 展狀況,進而了解不同產業狀況的企業是否也會在 CSR 報告書的揭露上有 所差異。 3.2 資料來源 本研究採用產業價值鏈平台上對於半導體產業的劃分,從中選擇 IC 封 裝測試、IC 通路、IC 模組、IC 製造的廠商作為第一類的產業類別;第二個 產業類別的廠商樣本則是選擇以電子零組件的印刷電路板產業作為研究資 料。選定兩產業的廠商後,透過 TEJ 台灣經濟新報資料庫收集各廠商的相關 資訊,如實收資本額的資料以及各廠商的負面事件資料。半導體與印刷電路 板的產業資訊則是以資策會與經濟院所發布的產業年鑑為主,MoneyDJ 網 站上資訊為輔,進行兩產業間的資訊收集。 在第二個假設中的全球前 25 名供應鏈管理名單則是由 Gartner 所公布 的最新一年度的供應鏈管理名單作為依據。最終透過 CSRone 以及各家廠商 的官網收集所發行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確認上述廠商名單是否有進行企 27.

(29) 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揭露。 在第三個假設中的負面新聞資訊則是以收集 TEJ 資料庫中的社會責任 新聞資料庫,收集 2000 年到 2018 年期間的資料,以環境及安全、資訊公 告、勞資關係、其他違法或違規等四種分類的訊息為主。 3.3 資料篩選 半導體與印刷電路板兩產業,為台灣相當重要的產業重心,且廠商家數 多能有利於本研究的樣本收集。在半導體廠商中,參考 TEJ 台灣經濟新報資 料庫本研究選擇 87 家目前上市櫃的公司,且僅將廠商界定在 IC 封裝測試、 IC 通路、IC 模組、IC 製造這幾個分類當中;另一部分,印刷電路板的類別, 則是選擇負責硬板、軟板、IC 載板製造的廠商,共 46 家。在半導體上游 IC 設計廠商由於揭露報告書比例不高,故不納入本研究的研究樣本中做為比較。 3.4 變數衡量 在本研究中所建立的三個假設包含了不同的衡量變數,以下將分別從三個 假設中的變數進行個別詳盡的說明: 一、廠商規模大小 衡量企業與廠商規模大小的方式多元,如員工數、生產產品數、組織層 級、技術、營收獲利、資本額、市場占額等等衡量指標;在本研究中的第一個 假設所提及的公司規模則是以「實收資本額」作為衡量變數,選擇此衡量變數 原因在於,台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在 2014 年時提出對於目前台灣企業揭 露社會責任報告書的規定,法令規定正是以「實收資本額」達一定標準的企業 需進行報告書揭露,但是在 2014 年以前雖已有社會責任觀念,對於台灣企業揭 露相關社會責任報告書卻非強制要求公布,故本研究也以該變數作為假設驗證 的依據,比較法令落實前後台灣廠商揭露報告書的主動與否,以及觀察當企業 的實收資本額超過或是越接近這樣的標準時,是否能有較高的意願進行報告書 的揭露。 28.

(30) 二、強供應鏈與非強供應鏈 在本研究的第二個假設所提及的供應鏈的影響力程度是參考 Gartner 全球顧 問公司每年所公布的供應鏈排名名單,Gartner 公司以身心健康、風險管理、人 權、自然環境、夥伴、顧客關係建立等等列入作為評量供應鏈管理的指標;更將 長期居於供應鏈管理之領導企業如 Apple、Intel、HP 等分類做 ” master category ”, 表示在十年內的評比中,該分類下的公司有高達七年時間皆獲得 Gartner 公司所 公布名單中的前五名成績。 而本研究則是將每年所公布的前二十五名視作「強供應鏈」,其餘不在排名 內的供應鏈則屬於「非強供應鏈」。在供應鏈管理中,又以「強供應鏈」對於各 項前述的管理議題指標有較高的關注程度,對於廠商有較強的影響力;反之,非 強供應鏈則相對無法在供應鏈上形成強的影響。 三、負面新聞事件 本研究的負面新聞資料自台灣經濟新報 TEJ 資料庫,並依特定期間內的負 面新聞資料作為本研究所的觀察變數,以資料庫內的欄位昨為負面新聞的分類參 考,將負面新聞分作四類如前述,試與報告書內容的分類進行統整比較。部分重 點負面新聞會依研究所需進行進一步查詢,按原新聞刊登內容進行收集,如經濟 日報、工商時報、中國時報等媒體資訊皆為本研究之負面新聞資料收集來源。 四、報告書內容的權重 在適用於全球的 GRI 準則規範下,說明了企業能著重於經濟、社會、環境三 大主題中進行揭露,也包含了通用準則中對於管理方針的規範,而本研究則參考 GRI 準則並根據前述假設建立所需,將報告書內容分作公司治理、供應鏈、環境、 員工及社會五大項目,並由本研究之研究者進行內容上比重的衡量,按照單一本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之五個項目內容揭露上的比重多寡,賦予 H、M、L 之權重, 以 H 標示為報告書中揭露內容比例最高,次之為 M、最少則為 L。由於當前台. 29.

(31) 灣廠商揭露 CSR 報告書期間並不長,前後約十年期間,故本研究所採之報告書 則選擇目前所能取得的年份報告書作為主要內容分析整理。. 30.

(32) 第肆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Ali, Frynas & Mahmood(2017)的研究中分別針對已開發國家以及開發中國家 的 CSR 資訊揭露進行比較,透過文獻回顧方式統整以往研究企業 CSR 資訊揭露 動機的相關研究,發現當前的企業進行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的揭露時,都會著 重於「社會面與環境面」的訊息上,該研究最終以 Adam(2002)的研究框架為參 考,並將可能影響企業進行 CSR 資訊揭露的因素分作三大類,分別為公司的特 性、外部環境因素、內部環境因素。本章節將試以此三類的因素進行台灣廠商揭 露 CSR 報告書動機的分析,並找出真正影響台灣廠商的因素。 4.1 廠商樣本的特性分析 在過去的文獻探討中,Ali 等人 2017 年的研究曾指出不同開發程度的國家對於企 業社會責任資訊的揭露也會有所不同,以公司特性的影響因素中「公司規模、產 業類別、財務績效、媒體能見度」這四個因素對於企業社會責任資訊的揭露都有 正向的影響。故本研究在此章節進步分析探討半導體與印刷電路板廠商的特性。. 實收資本額(十億元) 300 250 200 150 39,800,001,930. 100 50. 50 億. 0. 小. 大 公司規模. 圖 4-1 半導體廠商實收資本額分布情況 31.

(33) 本研究所選的半導體產業廠商樣本從圖 4-1 可以看見,普遍的公司規模皆落 在 100 億以下,廠商彼此間的規模差異甚大,整體僅有不到五間的廠商實收資本 額是明顯大出同業許多,這幾家廠商名單分別為華邦電、日月光、聯電、台積電。 這些半導體廠商的報告書內容在本研究的觀察中發現,確實如同前述文獻所提, 多半著重於「環境」方面的環保與環境污染、氣候變遷、節能減碳的資訊揭露; 然而在「社會」與「員工」的資訊揭露,與過去研究的結果略有不同,台灣半導 體廠商除了在環境相關的資訊揭露以外,則是以「員工」相關的薪資福利、人權、 工作安全為次高的報告書揭露比例。在社會公益方面的落實,多家廠商皆側重在 「教育」方面的投入,如日月光公司與台積電都有產學合作計畫,希望能銜接學 生與產業界;其餘廠商也有許多諸如偏鄉教育的案例,欲弭平學童在教育資源上 的落差。 在這幾家大型半導體產業的公司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中,本研究也發現如華 邦、台積電、日月光公司都著重於「經濟」層面的訊息揭露,強調企業本身為 整體的經濟環境帶來諸多工作機會、促進產業與整體經濟的成長,這幾家公司 對於經濟方面的資訊有較多著墨的可能原因來自於半導體產業為台灣經濟發展 上舉足輕重的地位,從過去到現在都是台灣政府持續支持發展的產業,故在這 方面的訊息揭露相對豐富。. 32.

(34) 實收資本額(十億元) 16 14 12 10 8 6. 50 億. 4 2. 0. 小. 大 公司規模. 圖 4-2 印刷電路板廠商實收資本額分布情況. 在印刷電路板所選擇的樣本中,從圖 4-2 可以看出絕大多數的廠商實收資本 額的規模幾乎全數皆小於 100 億,僅有欣興與華通兩家廠商是超過 100 億的。在 印刷電路板廠商的企業社會責任揭露上,普遍而言都是實收資本額大於 50 億之 廠商才進行揭露,在這個產業類別的廠商明顯是迫於法規上的明文要求才進行揭 露,凡低於法令所規定之門檻廠商的自願揭露意願並不高,其中可能的原因來自 於台灣印刷電路板廠商本身的原物料自給率高,且台灣印刷電路板廠商所生產的 產品並非直接銷售予終端消費者,故來自外部上下游的約束壓力小。 且與半導體產業相同,除了環境與社會面的訊息揭露,台灣的印刷電路板 廠商對於員工方面的社會責任訊息揭露也有相對完整的呈現。在此部分的研究 可發現,台灣廠商在報告書內容的揭露除了有環境面與社會面的資訊外,無論 是何種產業對於員工方面的企業責任都有一定的重視程度。 4.2 樣本之外部環境因素分析 在過去對於企業社會責任揭露的外部環境因素研究整理曾提及,在已開發 國家中的企業揭露企業社會責任時,根據過去文獻指出主要是受到國家層面的 政治、文化因素影響,以及明確的法規、企業本身的股東、投資者、媒體與大 33.

(35) 眾壓力的影響,不同於開發中國家較特別的是,在已開發國家中對於環保專家 的意見也格外重視。在已開發國家中除了環境資訊的重視外,在企業社會責任 資訊的揭露也會相對全面,將層面擴大到了當地社區的回饋以及外部上下游的 供應商,企業也轉而重視來自個體消費者的聲音。 反觀,對於開發中國家則是存在不同的影響因素,由於國際間的貿易自由 化,開發中國家對於資本市場的依賴,需借助來自國際間的資金資源,開發中 國家受到國際間企業的影響增加,無論是來自於供應鏈的壓力,或是來自國際 上的併購者等等。 以本次研究的樣本而言,無論是半導體或是印刷電路板產業類別,產業中 的產品皆非直接販售給一般大眾,而是受到來自國際間電子消費品之品牌的影 響;如手機、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品牌,會對產品內零組件的廠商進行品質 上以及社會責任的要求。 台灣半導體產業的上下游分工更是相當精細,由上游廠商進行晶片的設計後 再交由中下游的廠商負責製作及測試,故這些廠商勢必要將其所生產的產品銷售 到對應的客戶手上,進行組裝後才能成為一個完整產品;印刷電路板廠商亦是如 此,多數廠商僅是提供電子產品的 IC 載板、軟硬印刷電路板,而非直接被終端 消費者使用的產品。在此兩產業的廠商所提供產品的客戶除了宏碁、華碩的台灣 品牌外,更多是來自國際的非台灣品牌,如三星、蘋果 Apple、LG、HP、Toshiba 等等,然而無論是台灣品牌或是非台灣品牌他們所生產的產品都是銷往全球的電 子產品,可預見這些終端的消費產品的廠商對於零組件廠商的約束力,以及各項 風險的控管。 4.3 樣本之內部環境因素分析 在先前的研究中,也對企業所揭露的社會責任訊息有所討論,以企業內部 而言,高層管理者態度、企業本身的競爭優勢、公司治理的結構都會對訊息的 揭露有所影響;在開發中國家也受到企業內部對於治理結構差異的影響。過去 34.

(36) 研究更指出在開發中國家的企業,不願揭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因素來自於 CSR 相關資料難以取得、公司內部缺乏動力、企業無法負擔編制 CSR 報告書的 成本等等負面影響因素。 以本研究的樣本選擇中,報告書揭露年限較長的公司如日月光、和碩、台 積電、台達電、欣興電子都有揭露五年以上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這些公司 在報告書內都有針對相關的企業社會責任專門負責單位進行說明,因為有相對 專責的人員在企業內部推行企業社會責任,也會使企業相對同業有較多積極的 企業責任落實,如台積電主動推動智慧節能不斷電系統,這對身為半導體製造 大廠來說是很重要的發展,能確保晶圓製造不受電力設備損壞影響而造成重大 損失,這項系統的發明也協助台積電本身做到電力效能的提升,不僅僅讓企業 在資源使用得以節省也是企業營運上風險的降低。 相對於其他在企業社會責任的落實上未成立相關的專責小組之企業,雖然 環境層面的議題仍是企業揭露報告書的重點,但是無專責團隊的企業,僅會在 內容中揭露日常辦公室內電力使用的節能,或是水資源、廢棄物的回收較為被 動的作為。 4.4 資料分析結果與比較 在 KPMG 2017 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全球調查報告裡曾提到,全球前 250 大 的大企業揭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比例高達 93%,而該研究所涵蓋的 49 個國 家中前 100 大的企業揭露報告書的比例也上升到 75%;在台灣,前百大的企業中 也有 88%的企業進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揭露,在全球的報告書揭露情況上 有高於水準的成果。 同樣的,在這份報告中也指出「政府、監管機構、證券交易所」對於企業 社會責任報告書揭露扮演著重要的影響角色。在歐洲國家中,因為歐盟制定了 揭露非財務報告書的法令,讓 2015 年到 2017 年間歐洲國家的報告書發行比例 明顯上升。在當時的法令公布後,被預測無須兩年時間即能讓歐洲國家的企業 35.

(37) 提升對於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重視。若企業選擇不揭露相關的社會、環境訊 息,則會被列名公布於眾;然而,這將會促使一家企業在營運上的風險提升, 故企業主將會有更多的動機進行社會責任報告書的揭露。 同樣的在台灣 2014 年金管會也發布了上櫃公司編制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 告書作業辦法,讓台灣企業的社會責任報告書發行比例從 77%上升到 2017 年的 88%。從上述 KPMG 的報告中,本研究希望能探討除了法律上強制的明文規定 外,是否有其他因素促使企業揭露社會責任報告書。. 一、. 上櫃公司編制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對於台灣企業亦形. 成有效的規範。 在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 2014 年發布的條文中說明,凡屬食品工業、 化學工業、金融業者,於會計年度結束時需編制最近一期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而餐飲收入占全部營業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比率者,也須完成報告書的揭露; 此外,根據最近一會計年度之財務報告,股本(實收資本額)達一百億以上者亦須 揭露社會責任報告書。其中,在 2015 年時,金管會再度發布對外新聞稿聲明, 針對上述法條中的第三項規範條件進行修正,實收資本額之規定下修為五十億, 但未達一百億者或是有累積虧損的企業能分別在 2017 年與 2018 年才適用。 故本研究將以所修訂的新標準「實收資本額五十億」作為討論,探討這樣的 規定對於台灣企業是否亦產生有效的規範。. 36.

(38) 10, 22%. 34, 39%. 53, 61%. 有揭露CSR報告書. 36, 78%. 無揭露CSR報告書. 有揭露CSR報告書. 無揭露CSR報告書. 圖 4-3 兩產業廠商編制 CSR 報告書情況(左,半導體;右,印刷電路板). 本研究之樣本選擇來自半導體產業以 IC 封裝測試、IC 通路、IC 模組、IC 製 造的 87 家上市櫃廠商以及 46 家印刷電路板上市櫃廠商作為本研究之討論對象, 在圖 4-3 中可以看出在半導體廠商揭露 CSR 報告書的比例為 39%(共計 34 家廠 商);印刷電路板廠商的揭露比例為 22%(共計 10 家)。就單一產業類別的報告書 揭露比例並不如前述 KPMG 的報告中所指的高比例。. 廠 商 家 數. 50. 36. 3. 19 (86%) 50億以上. 0 15 (23%). 8 (100%). 2 (5%). 未達50億. 50億以上. 未達50億. 半導體. 印刷電路板. 有揭露CSR報告書. 沒揭露CSR報告書. 37.

(39) 圖 4-4 廠商的實收資本額對 CSR 報告書揭露情況. 在上圖 4-4 中,以半導體廠商而言,實收資本額五十億以上的廠商,進行 CSR 報告書的編制比例高達 86%;反觀,實收資本額未達五十億的廠商僅有 23%廠商 主動進行揭露。在印刷電路板廠商中,一樣可見實收資本額五十億以上全部的廠 商皆有完成 CSR 報告書的揭露;而未達五十億實收資本額的廠商則只有 5%的公 司願意主動編制 CSR 報告書。此兩類別的廠商依照實收資本額作為區別進行比 較,可以看出凡是實收資本額達到上櫃公司編制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 辦法的廠商,都有相當高的比例進行 CSR 報告書的揭露,說明該辦法確實對台 灣的上市櫃公司形成有效的規範。 對於證交所發布的條文在 2017 年時,曾進行過修改將原先實收資本額的標 準從一百億新台幣調降為五十億。在本次研究的樣本中,無論是半導體產業或是 印刷電路板產業在過去近十年內的實收資本額變化並不大,以半導體廠商而言多 半都高於條文規定的五十億,印刷電路板廠商樣本雖有落在五十億以上及以下的 範圍內,但是在相同的時間區間內實收資本額的變化依舊變化不大;在本研究的 樣本中僅有印刷電路板廠商燿華電子的實收資本額變化明顯,燿華電子在 2010 年時的實收資本額約為 44 億,當時該公司並未揭露相關的社會責任報告書;然 而,在 2011 年時,燿華電子的實收資本額增加為 57 億,且在兩年後的 2013 年 開始正式發行社會責任報告書,在當時的條文規定仍以一百億為基準,燿華電子 即選擇自願揭露社會責任報告書。 在圖 4-4 中少部分尚未揭露的廠商,可能原因來自於證交所所發布的條文中, 針對年度決算有累積虧損者放寬得從 2017 年度起實施報告書撰寫,故在本研究 進行期間無法取得 2017 年以前所發布的相關報告書內容。而在這部份也與過去 的研究結果相符,證實了在廠商所在的國家頒布的法令規定,會對企業報告書的 揭露情況產生直接影響,故本研究的第一個假說成立,上櫃公司編制與申報企業 38.

(40) 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對於台灣企業亦形成有效的規範。. 8, 17% 22, 25%. 65, 75% 38, 83%. 50億以上. 未達50億. 50億以上. 未達50億. 圖 4-5 兩產業廠商實收資本額情況(左,半導體;右,印刷電路板). 從圖 4-5 兩個類別廠商的實收資本額比例可看出「五十億以上」的廠商家數 所占比例並不高,在半導體廠商樣本中僅有四分之一的公司是達到該標準的,而 印刷電路板廠商甚至只有 17%的廠商是符合規範標準。故可解釋前述所提,在此 研究所提之兩類別廠商的 CSR 報告書揭露比例不高現象,但就法令條文規定對 於廠商的規範仍具相當效力,誠如 KPMG 的企業社會責任調查報告中所指,凡 是台灣的大企業皆已達五十億以上的實收資本額條件,必定受到法條的有效規範, 使得台灣能在該項調查中有良好的評比。 此外,如同前述所提及,由於在 2017 這個時間點上,法令條文有所修改, 故本研究也特別將 2017 年以前的樣本進行篩選,將過去實收資本額已達 100 億 的樣本廠商排除,圖 4-6、4-7 的樣本皆屬於實收資本額小於 100 億之廠商,藉此 觀察非標準之上的廠商其自願揭露的比例,整理出以下兩表格。. 39.

(41) 有. 報 告 書 揭 露 情 況. 無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實收資本額(億元). 圖 4-6 半導體廠商實收資本額小於 100 億者報告書揭露情況. 有. 報 告 書 揭 露 情 況. 無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實收資本額(億元). 圖 4-7 印刷電路板廠商實收資本額小於 100 億者報告書揭露情況. 在排除實收資本額大於 100 億的廠商以後,本研究整理出上方圖 4-6、圖 47 兩圖,發現兩產業實收資本額較小的廠商其報告書揭露情況多為「無揭露」 ,而 揭露的廠商也佔少數;在半導體的 87 個樣本廠商中,實收資本額未達 100 億的 廠商佔了 72 家,其中僅有 18 家廠商是實收資本額低於 100 億並自願揭露報告 書;印刷電路板廠商的 46 個樣本中,僅有 8 家廠商是實收資本額未達 100 億但 40.

(42) 自願揭露報告書。本研究因而進一步說明「實收資本額」的規模大小能視為是報 告書揭露的可能影響因素,當規模越大者期將有更多資源或是外部壓力,使其揭 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二、. 屬於供應鏈力量強的廠商亦會受到客戶對供應商的要求而發行 CSR 報. 告書,形成法令條文以外的非正規影響因素。 在探討完台灣目前法律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約束力量以後,本研究試圖找出 其餘可能影響台灣廠商揭露 CSR 報告書的因素,在 KPMG 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書上表示,若企業不打算揭露非財務社會責任報告書時,亦會使組織外部的利害 關係人受到影響。以供應鏈管理而言,訊息揭露的程度與資源的共享會對供應鏈 管理績效有著重要影響(Wu, Chuang and Hsu, 2014),因此本研究想探討,關於企 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揭露,是否會受到供應鏈的影響。在相同的供應鏈中,是否 會對相關聯的廠商形成揭露報告書壓力,進而使整體供應鏈彼此的訊息公開透明 化,提升該供應鏈的績效。 本研究以 Gartner 公司在 2017 年所公布的全球前 25 名供應鏈管理名單作為 探討,在這些頂尖的供應鏈管理中,不僅有良好的財務績效表現,也建立了與廠 商之間數位化的連結;而成熟的供應鏈,更是能夠對於供應商有更大的控制範圍。 因此,在這部分我們希望探討 2017 年前 25 名的知名供應鏈如 Apple、Intel、HP、 三星電子、聯想集團等,是否影響台灣廠商揭露 CSR 報告書的情況。在這些重 視供應鏈管理的企業裡,可以發現皆是生產終端消費產品的知名企業,其中,台 灣的半導體廠商與印刷電路板廠商,在以上供應鏈皆為這些國際企業提供零組件 以利生產。. 41.

(43) 前25名 33%. 前25名 34% 非25名 66%. 前25名. 非25名 67%. 非25名. 前25名. 非25名. 圖 4-8 兩產業廠商屬於全球知名供應鏈情況(左,半導體;右,印刷電路板). 從圖 4-8 可以知道,兩產業類別中屬於全球知名供應鏈的廠商比例相近,分 別為 34%與 33%。進一步從以圖 4-7 觀察目前台灣廠商屬於全球供應鏈管理的 CSR 報告書揭露情況。. 廠 商 家 數. 42. 11 8 19 (63%). Gartner. 15 (26%) 非Gartner. 28. 7 (47%). 3 (10%). Gartner. 非Gartner. 半導體. 印刷電路板. 有CSR報告書. 無CSR報告書. 圖 4-9 全球知名供應鏈對 CSR 報告書的影響. 目前台灣的半導體廠商中,下游客戶是 Gartner 所公布的全球前 25 名供應 鏈管理企業者揭露 CSR 報告書的比例高達 63%,反觀,客戶不在 Gartner 名單中 42.

(44) 的揭露 CSR 報告書比例僅有 26%。在印刷電路板廠商中,屬於全球前 25 名供應 鏈的廠商有 47%願意揭露公司的 CSR 報告書;然而,不在全球知名的供應鏈管 理下的印刷電路板廠商,卻只有 10%選擇揭露 CSR 報告書。 在兩個產業類別中的廠商,都可看出若是廠商身處於特定的國際供應鏈管理 中,在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揭露比例上都有較高的比例;但是對於「供應鏈」 這個影響因素,可看出其影響效果並不如法令規定對於 CSR 報告書的影響明確。 台灣廠商在 Gartner 全球知名供應鏈管理的比例上,在兩產業中相當接近,但是 在 CSR 報告書的揭露情況卻存在差異。但是仍可從個別產業的比較,得知在這 些知名國際供應鏈中,有較高的企業比例願意揭露 CSR 報告書,供應鏈形成法 令以外的非正規影響因素。且印刷電路板產業中,本研究認為由於產業特性關係, 在原物料的供應上自給率高,不受到國際上游供應鏈約束,僅受到下游的的終端 產品客戶影響。 另外,在本研究中根據各家廠商的報告書內容進行分析過程中,意外發現雖 然許多先前文獻都顯示供應鏈是影響企業揭露 CSR 報告書的因素之一,但是在 本研究中的分析構面(公司治理、供應商、員工、環境、社會公益)中,絕大多數 對於報告書揭露都是著重在員工、環境二個面向,與先前文獻回顧所提的論點相 符;但是在公司治理與供應商管理層面,各家企業僅針對 GRI 通用準則所提的 項目進行揭露,並沒有過多積極的社會責任作為,在整體報告書的內容上比例也 不高。然而在供應鏈的著墨並沒有預期多,本研究認為可能原因來自於所採用的 兩大電子產業多居於供應鏈中的中上游位置,約束壓力多半來自於下游的客戶, 故在報告書中僅針對原物料的採用進行說明,甚至在印刷電路板產業中,原物料 僅有少部分需從日本、美國進口其他多為自給,在報告書內容上則是重視使用在 地化原物料的資訊揭露。 表 4-1 是針對五家蘋果供應鏈上的廠商所發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所進行 的整理分析。由於目前台灣半導體與印刷電路板廠商的實收資本額與公司規模並 43.

(45) 沒有過多變動,以 2016 年為例,可以看出揭露比例最高的為「環境、員工」方 面,但是在供應鏈的訊息揭露上反而非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重點。. 表 4-1 五家蘋果供應鏈上的廠商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整理分析 年份. 實收資本額. 蘋果. 公司. 供應鏈. 治理. 供應鏈. 環境. 員工. 社會. 和碩. 2016. 25,751,694,670. 是. M. M. H. H. L. 日月光. 2016. 79,364,735,460. 是. L. M. H. H. M. 大聯大. 2016. 17,238,953,500. 是. M. H. H. H. L. 台達電. 2016. 25,975,433,290. 是. L. L. H. M. L. 台積電. 2016. 259,303,804,580. 是. M. L. H. H. M. 因此,在本研究可以發現,國際上的供應鏈品牌商對於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的重點主要著重於過去研究所提之結論──經濟、環境、社會面相,以上三格面 向多與一般大眾較為貼近是消費者重視的範圍,企業能落實社會責任的空間較大, 但是反觀公司治理與供應鏈在訊息揭露上卻僅占了較少部分,在這兩構面中企業 要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的彈性較小,故僅能針對基礎的揭露項目進行呈現。雖然在 「社會」構面的訊息揭露,並非比重最高的類別,但本研究認為是與其中的產業 特性有所關連,在半導體與印刷電路板上,並不會直接與一般社會大眾接觸,僅 須滿足下游客戶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要求,故著重於環境與員工權利的社會責任。 另外,在半導體類別的廠商中,從前兩部分的分析還發現在揭露 CSR 報告 書的廠商裡,屬於國際知名供應鏈管理的廠商家數與實收資本額達 50 億以上的 廠商家數相同,同為 19 家,如圖 4-10、圖 4-11 所示。. 44.

(46) 廠 商 家 數. 42 15. 19 (56%). 11 (21%). 有揭露CSR報告書. 無揭露CSR報告書 非Gartner供應鏈. Gartner供應鏈. 圖 4-10 廠商屬於知名國際供應鏈之比例. 廠 商 家 數. 15. 50. 19 (56%). 3 (6%). 有揭露CSR報告書. 無揭露CSR報告書. 50億以上. 未達50億. 圖 4-11 廠商達實收資本額 50 億以上之比例. 45.

(47) 故本研究進一步比較兩個比較項目下的 19 家廠商名單,得出以下兩表格: 表 4-2 屬於 Gartner 前 25 名供應鏈名單 力成. 大聯大. 日月光. 台達電. 台積電. 京元電子. 和碩. 矽品. 南亞科. 南茂科技. 敦南科技. 華邦電. 菱生. 頎邦科技. 福懋興業. 精材. 聯強國際. 聯電. 穩懋. 表 4-3 實收資本額達 50 億以上廠商名單 力成. 大同. 大聯大. 中美矽晶. 日月光. 台達電. 台積電. 京元電子. 和碩. 旺宏. 矽品. 南亞科. 南茂科技. 華邦電. 超豐電子. 頎邦科技. 福懋興業. 聯強國際. 聯電. 表 4-4 重複名單:15 家 屬於 Gartner 前 25 名供應鏈名單且實收資本額達 50 億以上 力成. 大聯大. 日月光. 台達電. 台積電. 京元電子. 和碩. 矽品. 南亞科. 南茂科技. 華邦電. 頎邦科技. 福懋興業. 聯強國際. 聯電. 從上三張表可發現,這兩個不同比較項目中的 19 家廠商,有 15 家廠商為重 複名單,比例高達 79%。四家不再重複內的名單為大同、中美矽晶、旺宏、敦南 科技,其中的大同與敦南科技都屬於集團公司,該集團總公司也都長期致力於企 業社會責任的落實,如大同集團早從 2002 年就開始發行永續報告書;敦南科技 所屬的光寶集團也編制報告書長達十一年,兩集團也都是國際上知名的企業。了 解到半導體產業內台灣廠商揭露 CSR 報告書的情況受到供應鏈與法令強制規定 兩個因素相互影響。實收資本額大的企業擁有較多的資源能夠進行企業社會責任 的投入,增加企業本身的 CSR 績效;而國際供應鏈選擇合作廠商時,也會有更 多的機會與這樣 CSR 投入高、訊息揭露完整的企業進行合作,以減少合作後的 風險可能性。. 三、. 負面事件促使企業有動機揭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為了能夠扭轉負 46.

(48) 面事件為企業帶來的形象毀損。 在探討完法律條例對於企業不可抗的約束力量後,接著探討組織外部供應鏈 對企業所帶來正面的規範力量,讓供應鏈整體績效提升;在接下來的部分,將進 一步分析,負面新聞的出現對於企業揭露 CSR 報告書情況的影響。. 20%. 43% 57% 80%. 有負面新聞. 無負面新聞. 有負面新聞. 無負面新聞. 圖 4-12 兩產業出現負面新聞比例(左,半導體;右,印刷電路板). 這部分的分析資料來源本研究係參考 TEJ 台灣經濟新報社會責任資料庫中 的 2000 年 1 月到 2018 年 3 月底的負面事件資料,從圖 4-12 可以知道,半導體 與印刷電路板兩產業類別出現負面事件的比例都超過半數,甚至以印刷電路板產 業的廠商而言更是高達八成。根據本研究假定企業出現負面事件的相關新聞時, 企業會有較高的動機編制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為改變企業形象的方法。. 4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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