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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衛生組織(WHO)宣佈,SARS(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的疫情可追溯到 2002 年 11 月,中國廣東省發現首例 SARS 病例直至 2003 年 2 月中旬在廣東、香港及越南 河內開始流傳著一種不明的非典型肺炎合併呼吸道衰竭之病症,同年 3 月 15 日世界衛生組 織將此確認為「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簡稱 SARS)」

是對全球健康的威脅,至 3 月底 WHO 確認病因係由新型變異之冠狀病毒所引起且具強烈感 染力。同時在加拿大、印度尼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都已經發現疑似病例。世 界衛生組織同時發出前往東南亞的旅行警告。在 WHO 公佈 SARS 的全球警訊後,全球疾病 防禦的機制開始建立。這一場 SARS 防疫戰與過去對天花、霍亂、禽流感病毒、伊波拉病毒、

甚至是庫賈氏症與愛滋病等比較起來,其實規模相當。但是以現今醫藥的進步,SARS 的防 疫行動顯然快速許多。

在台灣地區,首一病例發現於 2003 年 3 月上旬,由境外感染回台之台商移入;當月下 旬,北部地區 SARS 病例突增,散佈於某些特定關聯之地區,政府不得不於 3 月 28 日發布 SARS 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至 4 月 24 日確定北部某些醫院院內交叉感染,疫情蔓延擴散 且更趨嚴重,台灣疫情遂進入高峰。

一、SARS 的定義與病癥

嚴重呼吸道症候群(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簡稱 SARS)是一種急性的呼吸 系統感染疾病。SARS 是世界衛生組織(WHO)於 2003 年 3 月 15 日新公佈的名稱,在這之前 稱為「非典型肺炎」。SARS 與感冒及典型肺炎的症狀聽起來很相似;典型肺炎通常是指由 肺炎鏈球菌等常見細菌引起的肺炎。一般感冒的病徵如發燒、咳嗽、頭痛,通常數日後就好 轉,產生肺炎的機率極低。

SARS 是由一種新病原引起的非典型肺炎。其特點為發生瀰漫性肺炎及呼吸衰竭,較過 去所知病毒、細菌引起的非典型肺炎嚴重,因此取名為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2003 年 4 月 16 日 WHO 正式宣佈,新發現的冠狀病毒為 SARS 的致病原。此一新的冠狀病毒已被正 式命名為「SARS 病毒」,不排除為變種病毒。如證實為變種(全新)病毒,因為大眾皆無抗 體,其傳播力、毒性、致病力均可能較強,病患可能發生肺纖維化,甚至會引發呼吸衰竭而 導致死亡。從最近的案例看起來,大部分病人都可以醫治。只要發現得早,及時求醫,痊愈 的機會很高。嚴重的病例通常屬於本來有其他健康問題,或到患病後期才求醫的病人。

SARS 的主要症狀為突然發高燒(38℃ 或 100.4°F 以上)、乾咳、呼吸急促或呼吸困難。

胸部 X 光檢查可發現肺炎症狀。SARS 尚可能伴隨其他症狀,包括:頭痛、全身酸痛乏力、

食慾不振、倦怠、意識紊亂、皮疹及腹瀉。 最嚴重會出現瀰漫性肺炎,氧氣交換下降,導 致肺部缺氧,所以病人會呼吸困難、缺氧,甚至導致死亡,約有 10-20 %的病人會需要仰賴 人工呼吸器。SARS 潛伏期從 2 至 7 天不等,最常見者為 3~5 天,為求慎審,潛伏期觀察可 延長至 14 天。 依據目前的病例看來,處於潛伏期的患者並不具有感染性,只有出現病癥的 患者才有感染性。

二、疑似病例、可疑病例

WHO 於 2003 年 5 月 1 日發布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之診斷基準:

(一)疑似病例(Suspect Case)

1.於 2002 年 11 月 1 日之後出現:

(1) 發高燒(>38℃)及 (2) 咳嗽或呼吸困難

並且在症狀出現前十天有以下一種或一種以上的暴露史:

(1) 與 SARS 之疑似或可能個案密切接觸

<請詢問與發生大規模爆發流行醫院之關聯性,若有亦視為有接觸史>

(2) 曾到過最近有 SARS 地區性傳播的地區 (3) 居住於最近有 SARS 地區性傳播的地區

2.於 2002 年 11 月 1 日後因不明急性呼吸道疾病死亡,於其症狀發生前十日內有上項暴露 史者。

(二)可能病例(Probable Case)

疑似病例具下列狀況之一者為可能病例:

1.經胸部 X 光攝影判定為肺炎,或有呼吸窘迫症候群(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2.經 SARS 冠狀病毒相關檢驗有一項或一項以上分析方法檢出陽性結果(SARS 病毒

PCR 二次確認陽性、酵素免疫分析法或免疫螢光分析法測定血清抗體陽轉,或病毒 分離培養陽性。請參考 WHO SARS 實驗室診斷判讀建議);

3.個案死亡經屍體解剖出現未明原因引起之呼吸窘迫症候群病理變化者

(三)排除條件

若有其他診斷可完全解釋其疾病,即可排除該病例病例重分類。

說明:

目前 SARS 係以排除其他可能疾病的方式來診斷,因此病例的診斷狀態(status)可能隨時 改變。不論其診斷分類為何,應隨時依病人臨床需要予以最適當的處置。

1.病例起初判為疑似或可能病例,當有其他診斷可完全解釋其疾病,在審慎考慮過共同感 染(co-infection)的可能性後即應予排除。

2.疑似病例經調查後符合可能病例定義,應予以重新判定為「可能病例」。

3.胸部 X 光檢查正常的疑似病例,仍應予以適當治療,並監控 7 天。恢復狀況不理想者,

應隨時檢查胸部 X 光俾憑再評估。

4.恢復狀況理想的疑似病例,若無其他診斷可完全解釋其疾病,仍應判為「疑似病例」。

5.若疑似病例死亡,且未進行遺體解剖,仍應維持「疑似病例」之判定。但若此,病例已 被確定為 SARS 傳播鏈的一部份,即應被重新分類為「可能病例」。

6.若進行遺體解剖,未發現呼吸窘迫症候群的病理證據,此病例即應排除。

三、中醫觀點看 SARS

(一)定義和病名

嚴重呼吸道症候群(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簡稱 SARS)是現代醫學的病 名,由於其發病急劇,病情險惡,傳染性很強,因此它是一種嚴重的急性呼吸道傳染病。這 種嚴重的急性傳染病,中醫稱為「疫病」,或稱「溫疫」;對這種具有強烈傳染性的病毒邪 氣,中醫稱為「疫氣」,又稱「厲氣」,或稱「疫厲之氣」。

1.肺毒疫

而大陸也有學者仝小林教授認為 SARS 中醫病名應叫「肺毒疫」。論點在 SARS 病位在 肺,病性為毒,傳染性極強,死亡率高,屬於中醫瘟疫範疇。但從指導中醫臨床實際出發,

應叫「肺毒疫」,如再用春溫、嶺南溫病或伏氣溫病等命名,則不夠貼切。

2.瘟疫

早在《內經》中就有記載,《素問•本病論》:「民病瘟疫早發,咽隘乃乾,四肢滿,

肢節皆痛。」《素問•刺法論》:「五疫之至,皆相染易,無問大小,病狀相似。無施救療,

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著?……不相染者,正氣存內,邪不可幹。避其毒氣,天化從來。」張仲 景《傷寒論》及後世隋、唐、宋、元諸醫家的著作中,對於瘟疫的證治也都有不少的記述。

SARS發病急劇且具有強烈的傳染性和流行性的特點,有部分中醫學者認為屬於中醫「瘟 疫」的範疇。明代著名醫家吳又可在《溫疫論》中提出「溫疫之為病,非風、非暑、非濕,

乃天地間別有一種異氣所感」,把「瘟疫」的引發定為「異氣」所感染。異氣,又稱為「雜 氣」,有異於通常所說的外感「六淫」之邪。清代楊栗山在所著的《傷寒溫疫條辨》中說得 更為徹底:「雜氣者,非風非寒非暑非濕非燥非火,天地間另有一種。」

吳氏指出:「疫氣者亦雜氣中之一,但有甚於他氣,故為病頗重,因名之為癘氣。」西 醫稱這次導致SARS流行的病原體是一種變異的冠狀病毒,按中醫的說法,就類屬於「癘氣」

之一種。

吳氏認為疫邪侵襲人體的途徑是「自口鼻而入」,即包括呼吸道和消化道兩種途徑;疫 病的傳播方式「有天受、有傳染」,即吸收了空氣中的厲氣而發病為「天受」,直接與疫病 患者接觸而發病為「傳染」。瘟疫傳播流行雖然主要為厲邪所為,但亦與歲運季節、地域環 境的變化有密切的聯係。《溫疫論•原病》:「疫者,感天地之厲氣,在歲運有多寡,在方 隅有厚薄,在四時有盛衰」。從臨床實際來看,疫病多兼有時令六淫之邪侵襲所致的病變。

因此,清代戴天章《廣瘟疫論》中就論述了瘟疫兼寒、兼風、兼暑等的證治;而濕熱和火熱 之邪偏重的季節環境更是厲邪滋生及傳播流行的重要條件,故清代許多溫病學家往往混稱其 為「濕熱疫」、「火熱疫」等。

此次SARS的病邪性質是濕熱疫毒,病變部位主要在肺,「溫邪上受,首先犯肺。」預 防用藥必須抓住濕熱疫毒犯肺這個關鍵。第二,內服中藥,必須因人而異。由於人的稟賦有 強弱之分,年齡有老少之別,體質有寒熱之差,用藥也應當因人而異。如果不問體質,不論 老少,千百人服用一個藥方,就有可能出現個別人的不良反應。中醫治療疫病,仍須辨證施 治,應當依據衛、氣、營、血的辨證法則,辨別證候,選方用藥。葉天士指出:「大凡吸人 之邪,首先犯肺,發熱咳喘。」

(1) 郭哲彰主任之看法

高雄市聖功醫院中醫部郭哲彰主任認為 SARS 就中醫而言屬於瘟疫,溫疫的病因是「戾 氣」,屬於「邪氣」之一種。此「戾氣」不按排理出牌,不按五運六氣的節令行事。以本次 SARS 為例,廣東地區按照節氣來說,初春三月應是「天氣溫和」,但氣候反常,去年冬寒 一直延續至今春,在立春之後,廣州香港地區仍寒冷不退,三月溫和之氣「該至而不至」,

這波掩蔽春溫的寒邪,即為「戾氣」。

「瘟疫論」又描述,「此氣之來,無論老少強弱,觸之即病」。這說明瞭「戾氣」即所 謂的致病原。如此說來,戾氣一到我們就任其宰割了嗎?其實發現致病原存在條件下,發病 與否,與身體抵抗力有關。如「本氣充滿,邪不得入,本氣適逢虧欠,呼吸之間,外邪因而 乘之」。「本氣」所指的是本身之抵抗力,「邪氣」所指為致病原。

(2) 王燦輝教授之看法

大陸學者王燦輝教授提出:對於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這一新發生的、危害性大的傳染病,

首先應明確其歸屬的範圍,根據本病係感受外界的致病邪氣(即冠狀病毒家族中的一種新病 毒),臨床具有明顯的發熱、且熱象較重這一病變現象,本病當屬中醫溫病的範疇;而溫病學 對疾病的命名主要是依據疾病的臨床特徵和發病季節等因素。王教授在分析了本病的發病和

首先應明確其歸屬的範圍,根據本病係感受外界的致病邪氣(即冠狀病毒家族中的一種新病 毒),臨床具有明顯的發熱、且熱象較重這一病變現象,本病當屬中醫溫病的範疇;而溫病學 對疾病的命名主要是依據疾病的臨床特徵和發病季節等因素。王教授在分析了本病的發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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