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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過去有許多文獻針對學習成就進行研究,與學習成就有關的因素很多,在本章的第 一節到第四節將分別從個人、家庭、學校以及社會網絡等四大因素探討,最後在第五節 的部份,針對本研究所使用的分析方法「分類與迴歸樹」進行詳細的介紹。

第一節 個人因素與學習成就的相關研究

本節首先要介紹學習成就的意義,其次是探討個人因素與學習成就的相關研究。

一、學習成就的意義

「學習」(learning)一詞,從心理學的觀點來說,乃是指經由練習或憑經驗,使個 體的行為、能力和心理傾向產生較持久的改變歷程,這些變化不是因成熟、疾病或藥物 引起的(王克先,1987;施良方,1996)。所謂「成就」,則是指個人先天的遺傳基礎,

加上後天環境努力學習的結果,導致個人在某方面所表現的實際能力(張春興,1996)。

此外,Brown(1981)則認為「成就」係指藉由正式課程、教學設計以及特定教育經驗 而獲取的知識、理解和技能,亦即個體的學習除了透過正式教育的管道以外,其他的外 在學習環境也可能促使個體獲取知識與技能。

由上述可知,學習成就可定義為學生透過學校或其他學習環境的學習過程中所獲得 的知識和技能,亦或是透過學習歷程,使個體的行為、能力和心理傾向產生較持久的改 變(簡茂發,1978)。

一般用來評量學習成就的方式有許多種,有的是以標準化成就測驗做為主要的評量 方式,有的以學業總平均(grade-point averages, GPA)為依據(White, 1982)。本研究以 TEPS 臺灣教育長期追蹤資料庫為資料來源,過去研究大多使用「綜合分析能力測驗」

的答對題數或是能力估算值,作為「學習成就」或「學業成就」的指標,尤以「學業成 就」居多。但由於「綜合分析能力測驗」主要是用來測量學生解決問題能力,反應出學 生的學習成就及學習的成長情形,並不是一個學科成就測驗,因此本研究認為使用「綜 合分析能力測驗」的能力估算值做為「學習成就」的指標會比「學業成就」來得適切。

二、個人因素與學習成就之相關研究

與學習成就有關的個人因素涵蓋的範圍很廣,包括智力、動機、興趣、人格特質、

情緒等,但由於TEPS 資料庫未提供以上的變項內容,因此經由參考國內外相關文獻和 資料庫問卷內容之後,本研究的個人因素分為兩類:智力與非智力因素,其中非智力因 素,包括性別、偏差行為、身心健康、活動參與、自我期望、能力期望、學習自評學習 態度、家長評的學習態度、課程類別和學程類別等變項。

(一)智力因素與學習成就的相關研究

從心理取向來鑑定智力的高低,始於十九世紀末法國著名心理學家比奈(Alfred Binet, 1857~1911),他與西蒙(Théodore Simon, 1873~1961)受法國教育部的聘請,於 1905 年編制了比西量表(Binet-Simon Scale),為世界上第一個智力測驗,用於鑑別學童 的學習能力,區別出智力較低者,以納入特別班進行因材施教,彌補其在普通班因學習 困難而無法受益的缺憾(王克先,1987)。

張春興(2005)對智力作了以下的定義:智力是一種綜合性的能力;此種能力,乃 是以個體自身所具的遺傳條件為基礎,在其生活環境中,與人、事、物交往時,運用經 驗,吸收、儲存及支配知識,表現在解決問題的行為上。然而,學生的學習成就一直是 為學校教師、家長和教育行政人員所重視,老師藉由各種不同的評量方式,來了解學生 的學習表現,進一步針對學生的表現進行檢討。在班級裡老師同步進行教學,學習教材 資源相同,但學習成就表現卻不同,其中隱含的原因甚為複雜,可能來自於家庭、學校 等後天環境的因素,但可能是受到先天遺傳條件的限制,也就是智力。

過去國內外文獻在探討學習成就的因素時,多半就遺傳和環境兩方面來探討,而遺 傳方面,即包括智力因素。黃富順(1973)認為,智力是決定學業成就的要素,但並非 唯一要素,根據過去智力與學業成就關係的研究,智力大約能解釋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 六十的成就變異。楊肅棟(2001)認為,屬於學生個人特質中,對成績有很重要影響的 即是「智力」,其研究結果發現:原住民和漢人於國語和數學成績上的差異,乃是受到 原住民智力顯著較低、家庭社經地位、家庭教育資本等因素的影響。鄭淵全(1996)以 國小五年級為對象,探討社經地位、能力和學校教育與國小學生學業成就的關係,藉由

淨相關分析發現,對學業成績影響主要決定於能力和學校教育環境,而非家庭社經背 景。林俊瑩與吳裕益(2007)使用 TEPS 資料庫的第一波國中資料,以「學生是否就讀 資優班」作為智力的指標,以階層線性模式HLM 進行分析的結果發現,在學生層次上,

有參加學科資優班對學生學業成就有顯著正面的影響。

綜合上述研究可知,智力為學習成就的相關因素之一,但非唯一的因素,還受到家 庭和學校等因素的影響。因此,本研究會將智力和家庭、學校和社會網絡等因素一起探 討,了解智力是否仍為學習成就的重要因素。

(二)非智力因素與學習成就的相關研究

學生的學習成就除了受到智力因素的影響,非智力因素對於學習成就的影響也是很 重要的,受限於TEPS 資料庫問卷內容,本研究僅就性別、偏差行為、身心健康、活動 參與、自我期望、能力期望、學習自評學習態度、家長評的學習態度等變項進行探討其 與學習成就的關係。學程類別和課程類別這兩個變項在第三波使用,第一波沒有此二 項,過去很少文獻對此兩個變項和學習成就進行探討,因此本研究在此就不加以探討。

1. 性別與學習成就

以往許多關於在學習成就上性別差異的研究,多從心理學或教育社會學的觀點進行 探討(吳裕益,1993;李鴻章,2006;陳美娥,1996;陳怡靖,2004;郭淑娟,2007;

Ai, 2002;Buckner, Bassuk & Weinreb, 2001;Christie & Shannon, 2001;Ma, 2005)。

從國內研究來看,陳怡靖(2004)使用 TEPS 臺灣教育長期追蹤資料庫為資料來源,

以高中生為對象,發現在綜合能力測驗的表現上,男生的平均成績優於女生。而郭淑娟

(2007)同樣以該資料庫進行研究,以國中生為對象,發現在數學分析能力測驗、一般 分析能力測驗以及綜合分析能力測驗的表現,男生皆優於女生。另外,李鴻章(2006)

以國小6 年級學生為對象的研究發現,臺灣原漢族群數學學習成就差異大,其中女生的 數學成績會比男生高。陳美娥(1996)的研究發現,不同性別的國小學童,在國語科成 績有顯著差異,且女生高於男生。吳裕益(1993)的研究結果也指出,男女生學業成就 有差異:國小的部份,女生高於男生,其中以國語科為主,數學和自然則相近;國中部 分,女生在國文優於男生,但理化和數學則稍不如男生。

以國外研究而言,Buckner, Bassuk 與 Weinreb(2001)的研究發現,對於無家可歸 以及低收入家庭的6 歲學生來說,女生的成績高於男生,且性別對於學業成就的預測力 僅次於族群。Christie 與 Shannon(2001)以 25-64 歲為研究對象則發現,女生在中等教 育的學業成績表現低於男生。

由上述研究結果可知,學習成就確實存在性別差異,但可能由於在評量學習成就的 學科和研究對象不同,使得男女生的學習成就高低情形未出現一致的結果。本研究將納 入「性別」此變項,了解其是否為中學生不同學習階段的學習成就相關因素。

2. 偏差行為與學習成就

(1)偏差行為的定義

偏差行為本質上是一個複雜的概念,其定義會隨著時間、空間以及對象而有所不 同,因而使得偏差行為的定義,目前仍未明確與一致。但大致上可將偏差行為的定義分 為「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而言,偏差行為泛指違反任何團體規範的行為,如楊 國樞(1978)指出,偏差行為指違反社會、家庭、學校中的法律、規範或紀律之行為;

謝高橋(1984)則認為,一個人的行為侵害社會規範、破壞社會組織的安定,即是偏差 行為(引自吳明隆,1998)。狹義而言,林青瑩(1999)指出偏差行為是指違反優勢社 會規範的行為,通常是指觸犯法律規範的行為。

然而偏差行為的類型很多,從不同觀點探討則會產生不同的偏差行為內涵。而本研 究將以TEPS 臺灣教育長期追蹤資料庫的第一波和第三波的學生問卷內容為主,依據辜 易天(2007)的分類,將偏差行為分為七項,第一波的學生問卷內容包括七項:考試作 弊、逃學或翹課、在學校打架,或和老師起衝突、看黃色書刊光碟或上色情網站、抽菸 喝酒或吃檳榔、逃家、偷竊或破壞他人物品;第三波的學生問卷內容則包括八項,和第 一波內容相同,只是將逃學和翹課拆為兩個題項。

(2)偏差行為與學習成就的相關研究

Huzinga 與 Jakob-Chien(1998)的研究發現,學業低成就,和違反規定、犯法以及 藥物濫用達顯著正相關。Choi(2007)研究指出,對青少年行為來說,GPA 是一個很好 的預測變項,不因族群或種族不同而有改變。而國內吳明隆(1998)的研究發現,住在 郊區、五年級及男童有較多偏差行為,家庭社經地位和學業成就對偏差行為有顯著的影

響。

由上述研究結果可知,學習成就可用來預測偏差行為,且學習成就和偏差行為兩者 的關係呈負相關。然而,目前以 TEPS 資料庫為資料來源所做的研究中,僅有吳逸萱

(2006)和辜易天(2007)有採用此變項,但並未就偏差行為與學習成就的關係進行探 討,因此本研究將其列入考量,欲了解偏差行為是否能如同過去文獻所示,為學習成就

(2006)和辜易天(2007)有採用此變項,但並未就偏差行為與學習成就的關係進行探 討,因此本研究將其列入考量,欲了解偏差行為是否能如同過去文獻所示,為學習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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