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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出生健康的估計結果

我們首先按照報戶口鄉鎮在九二一地震中的震度是否達到 4 級、是否在九二 一地震前出生這兩項標準,將樣本分為四組,利用 (2-1) 式迴歸估計九二一地震 對於對新生兒健康情形的影響,得到結果如表 22。首列交乘項係數捕捉了在 4 級 以上震度鄉鎮報戶口、且於胎兒時經歷地震或是地震後才受精的新生兒受影響的 情況,結果發現對於出生體重、低出生體重機率、懷孕週數、早產機率這四項出 生健康指標都不具統計顯著性。我們懷疑這種結果是因為在懷孕各個時期遭遇地 震,地震的影響程度不同,為了進一步確認,我們改用 (2-3) 式,將震度劃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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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程度,將時間劃分為五段時期以比較在懷孕時期遭遇不同震度是否受到不同 的影響。得到結果如表 23。

從欄 (1) 的交乘項係數估計結果,我們發現在控制了懷孕週數之後,無論是 出生於中等震度或是強烈震度地區,那些在胎兒期就遭遇地震的新生兒,體重並 沒有顯著的負面影響,反倒是於震後受精且母親在地震中遭遇中等震度的新生兒,

體重下降了 26 克,且符合 5%的顯著性。就出生體重而言,迴歸結果並未如我們 原先預期的,母親於懷孕中遭遇較強的地震會令她們驚嚇而導致其胎兒出生體重 較輕。

欄 (2) 的交乘項係數顯示當母親在第三孕期遭遇中等震度,新生兒低出生體 重的機率降低了 1.4%;若母親遭遇地震的時間再早一些,於第二孕期遭遇中等震 度,新生兒低出生體重的機率會升高 1.9%;若母親在第一孕期就遭遇中等地震,

新生兒低出生體重的機率會升高 3.9%;於地震後受精,且母親在地震中遭遇中等 震度的新生兒,低出生體重的機率上升了 5.9%。而在強烈震度鄉鎮出生的新生兒 方面,若母親於第三孕期遭遇地震,新生兒低出生體重的機率降低了 2.4%;母親 於第二孕期遭遇地震,新生兒低出生體重的機率增加了 2.4%,母親於第一孕期遭 遇地震,新生兒低出生體重的機率上升了 2.8%,在遭遇地震後受孕的母親,新生 兒低出生體重的機率上升了 6.5%。

欄 (3) 的交乘項係數顯示對於在中等震度鄉鎮報戶口的新生兒而言,若地震 發生時母親處於第三孕期,懷孕週數會增加 1.4 天;若母親處於第二孕期,懷孕週 數會減少 2.1 天;若母親處於第一孕期,懷孕週數會減少 6 天;若是震後受孕,則 懷孕週數會減少 7 天。對於出生於強烈震度的新生兒而言,若地震發生時母親處 於第三孕期,懷孕週數會增加 1.8 天;若母親處於第二孕期,懷孕週數會減少 1.9 天;若母親處於第一孕期,懷孕週數會減少 5.5 天;若是震後受孕,則懷孕週數會 減少 6.8 天。

欄 (4) 的交乘項係數顯示對於在中等震度鄉鎮報戶口的新生兒而言,若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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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時母親處於第三孕期,早產機率會減少 1.8%;若母親處於第二孕期,早產機 率會增加 4.2%;若母親處於第一孕期,早產機率會增加 7.8%;若是震後受孕,則 早產機率會增加 12%。對於出生於強烈震度的新生兒而言,若地震發生時母親處 於第三孕期,早產機率會減少 2.6%;若母親處於第二孕期,早產機率會增加 3.7%;

若母親處於第一孕期,早產機率會增加 7.1%;若是震後受孕,則早產機率會增加 13.6%。

由欄 (2)、(3)、(4) 可以看出,地震對第一、第二孕期的孕婦而言,確實會對 其胎兒帶來負面效果,懷孕越早期遭遇地震,對胎兒將來出生時的健康情形越不 利(低出生體重機率和早產機率升高的幅度增加、懷孕週數變短的情況變嚴重),

這與部分文獻的估計結果相符(如 Torche 2011)。但是震度越強,負面效果不一 定越強。受地震傷害最多的則是震後受精的新生兒。對於第三孕期才遭遇地震的 母親,其新生兒健康情形反而比較好(低出生體重機率和早產機率下降、懷孕週 數增加),尤其是遭遇強烈震度的新生兒。

雖然在第一、第二孕期遭遇地震的孕婦,其新生兒受到的影響符合我們的預 期,但奇怪的是,在第三孕期遭遇地震的孕婦,其新生兒看起來反而變健康了。

不過依照 Glynn et al. (2001) 的研究結果,懷孕越晚期的婦女對壓力越不敏感,所 以第三孕期遭遇地震的母親,受到的壓力影響平均而言比當時正值第一、第二孕 期的母親低,而且孕婦或孕婦的家人可能因擔心地震造成驚嚇會「動了胎氣」而 加強安胎措施,如果安胎帶來的正面效果壓過了地震的負面效果,就有可能出現 本文得到的結果。產婦如果在家安胎,則我們的分析方法無能為力,但如果住院 安胎,就可以從健保住院資料得到進一步的資訊。

九二一地震帶來的壓力並不是在地震結束後就平息了,例如主震後餘震不斷;

某些產業因為地震帶來損毀而不景氣,使得從業勞工失業或減薪,家中經濟因此 蒙受一段時間的負面影響。因此我們猜測在震後短期內受精的新生兒不能擺脫地 震帶來的負面影響,而我們的資料期間至 2000 年,樣本最晚也是在 2000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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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精,距離九二一地震不超過九個月,因此迴歸結果得出這群新生兒健康情形最 差,也符合「懷孕越早期遭遇壓力,胎兒受到的負面影響越大」的情形,與第一、

第二孕期遭遇地震的樣本結果一致。

關於估計,有一個重要的問題是樣本是否曾經遷徙,因為我們對於母親遭遇 之震度的定義是依照新生兒報戶口的鄉鎮而定,倘若有母親原本住在震度較高的 鄉鎮,並於震後搬移到震度較低的鄉鎮並在那裏給新生兒報戶口,那就會產生 measurement error,導致估計偏誤。在資料中,有 770 個樣本是在地震發生後出生 並於中等震度或輕微震度鄉鎮報戶口,而其前一胎是在強烈震度鄉鎮報戶口;有 481 個樣本是在地震發生後出生並於輕微震度鄉鎮報戶口,而其前一胎是在中等震 度鄉鎮報戶口,這些樣本都有可能經歷遷徙,但是在我們共 87025 筆於地震後出 生的樣本中,有 74712 筆於中等震度鄉鎮報戶口,3668 筆於輕微震度鄉鎮報戶口,

所以遷徙影響的幅度也許不是很大(見表 24)。然而由於無法知道什麼特質的人較 容易遷徙,所以也不能猜測我們會低估或是高估地震的負面效果。另一個重要的 問題是從出生登記檔中我們只能看到出生的新生兒的健康情形,而無法將地震導 致的流產或死產效果納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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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結論

九二一大地震帶來的影響遍及許多層面,我們在這篇研究中分別探討了對勞 動市場和新生兒出生健康情形的影響。

在勞動市場方面,地震破壞了設備廠房、公共設施,危及勞工的生命財產安 全,衝擊生產活動,其中又以中投地區受害最深。然而震後,政府與民間迅速動 員展開重建行動,以求讓生活盡快恢復常軌。我們想知道到了 2000 年與 2001 年,

地震對中投地區勞工的失業機率、一週工時、薪資等項目的影響是否仍然持續。

我們依照文獻的做法,使用主計處的 1996-1998 年、2000-2001 年人力運用調 查個體資料,搭配 differences-in-differences 迴歸,以台中縣與南投縣的勞工為實驗 組,彰化縣與雲林縣的勞工為對照組,估計地震對兩地區勞動力之失業機率的影 響,以及受雇者和自營工作者之一週工時、時薪的變化。針對當地從業人口較多、

可能受地震打擊較大的一級產業、製造業、娛樂旅館業,我們也分別估計這些產 業的時薪變化。

結果發現資料並不支持地震導致中投地區勞動力失業機率上升的猜測,受雇 者與自營工作者的一週工時也不見明顯變化,但是時薪在資料期間內確實降低了 5-6%。而在一級產業的部分,一方面因為地震而蒙受生產設施受損、地貌改變等 不利影響,另一方面政府也積極進行硬體重建與技術輔導,綜合來說,地震對一 級產業勞工時薪有明顯的負面影響,但是進一步的估計可知,到了 2001 年,該產 業勞工的時薪比起震前已無顯著減少。在中投地區從業人口最多的製造業方面,

整體而言地震後時薪下跌了 3%,然而依年度來看,只有 2000 年的下跌是顯著的。

娛樂、旅館業因為震後景點、設施遭嚴重破壞而深受打擊,但是在政府與民間的 努力下發展新興的休閒農業,很快讓旅遊人次回復震前水準,在我們的估計中,

2000 年該行業的時薪大幅衰退了 26%,但到了 2001 年地震效果已不再顯著。

然而人力運用調查資料有個問題,就是無工作樣本記載的地點資訊僅有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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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縣市,但人會四處遷徙,因此我們把設籍於某縣市且正在失業的人當作該縣市 的失業者來估計該縣市勞工失業機率可能會有誤差,這是目前資料難以修正的問 題,但是近年來主計處間斷地進行「國內遷徙調查」,問項包含遷徙人口,指受訪 時近一年間是否換過居住地達六個月。倘若主計處能於重大災變發生後不久進行 這類訪查,甚至與提供個人特質的人力運用調查結合,即可如文獻的做法,利用 計量方法估計受災遷徙者的勞動狀況、個人特性、以及災後遷徙對居留地勞動市 場的影響。

地震除了影響勞動市場,也會影響尚未出生的新生兒。已有許多文獻證實母 親在懷孕時若遭受壓力,會影響胎兒的出生健康。九二一地震幾乎全台有感,讓 許多經歷者受到心理上的驚嚇。為了估計地震對新生兒出生健康的影響,我們使 用內政部 1994-2000 年的出生登記檔案搭配 differences-in-differences 的框架,將地

地震除了影響勞動市場,也會影響尚未出生的新生兒。已有許多文獻證實母 親在懷孕時若遭受壓力,會影響胎兒的出生健康。九二一地震幾乎全台有感,讓 許多經歷者受到心理上的驚嚇。為了估計地震對新生兒出生健康的影響,我們使 用內政部 1994-2000 年的出生登記檔案搭配 differences-in-differences 的框架,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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