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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各國建築物拆除管理與規範之探討

第四節 日本

壹、鋼骨建築拆除方法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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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 1965 年之前其木構造具有很長的歷史,因此對於建築物拆除的記錄 很少,即使針對當時拆除經驗者的訪談,也無法取得建築物構造物拆除的相關資 料。對於建築物拆除的資料大概於昭和30 年(1955 年)以後才有。

1970 年開始逐漸有部分拆除、靜的破碎劑、電氣的間接拆除、油壓等工法。

另外也引進壓碎機以及其工法,鐵球壓碎工法、大型破碎機等工法於拆除中廣泛 地使用。

17.新 .解體 工法 積算, 解體 工法研 究會 ,財團 法人 經濟調 查會 ,2003,東 京.

貳、鋼結構解體實施案例

一、5 層商用及辦公樓的解體

5 層鋼構建築以機械解體實例如圖 2-3 所示。

(一)工程概要

地點:奇玉縣市內 建築高度:25.25m 建築用途:店面、修理工廠、事務所

構造:鋼骨結構 5 層 佔地面積:3,374m2 建築面積:5,457m2 工期:45 天

(二)建築物周邊概況

建築位於準工業用地的一角,東邊是東京都新開發地區,西邊是 16m 寬的道路,北邊面向 6m 寬的道路,位置剛好處於十字路口轉角處。該 建築用途為汽車賣場、整修場和事務所。早晚的交通流量很大。

(三)解體工程需留意之處

西面道路和北面道路設置了工程出入口,並配置警衛指揮車輛和行人,

防止對第三者造成傷害。

(四)臨時計劃

1.帷幕﹕高三米成型鋼板帷幕。

2.工程用出入口。

3.外部鷹架設置﹕使用了防音布和成型鋼板。

4.防塵對策﹕在原有出水口處設置了臨時水槽,用儲水壓力幫助撒水 設備。

5.解體工法選定

(1)從工期及建築高度考慮採用重機械解體工法,最上層和各層樓

梯使用瓦斯切斷工法。

(2)内裝材於事前用手工拆除並移除。

(3)所有的廢棄物都有做分類,盡量將建設副產物再資源化,廢棄 物按照廢棄物處理法進行處理。

6.使用的機器

表 2-1 機器名稱表

名 稱 說 明 0.25m3 油壓設備一台 内裝材搬運

0.7m3 油壓設備四台 水泥塊和鋼骨搬運 1.2m3 油壓設備二台

爪機二台 廢棄物堆積

大切割機二台 基礎解體 小切割機一台 水泥切割 鋼骨切割機二台 軀體解體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7.解體順序

外部鷹架的安裝。

鋼製建築器具、設備機器撤去。

建築内部材料解體及各層樓地板開口。

内裝材的堆積和搬運。

側的一樓到四樓的外牆用重機械解體。

五層部分的解體和瓦斯切斷。

四層部分的外牆按照北、西、南的順序用推到工法解體。

三層至一層各層均按照 5.解體工法選定順序作業。

解體下來的材料要配合進度適時搬出。

上部建築解體後,再做地板和基礎的解體。

圖 2-3 事務所解體工程實施狀況

(資料來源:解體工法研究會,2003;255)

二.高層事務所大樓解體

(一)工程概要

被解體的建築物有新建樓和老舊樓兩個部分,其中新建樓是鋼骨 結構的高層事務所大樓(地上 20 層,塔屋 2 層,地下 3 層),爲了考 慮臨近的建築物和周邊環境,所以採取了與原本工法完全不同的工法 來進行解體。

(二)建築物概況[新建樓部分]

構造:地上鋼骨構造,地下鋼筋水泥造。

建築面積:24,999.99m2 竣工年份:昭和48 年 解體的水泥量:8,800 m3 解體鋼筋量:1,060 噸 解體鋼骨量:2,200 噸

(三)工法的選擇

鋼骨構造建築物由於其主體剛性較低,所以不能採用一般的工 法,即將使用的重機械置於頂部進行解體。與新建時的工作順序相反,

現場設置了一台塔吊,然後將要解體的部分配合塔吊所及能力範圍,

做分割再吊下來。

(四)解體作業

現場設置了兩台塔吊,分別為230H,120H。

1.外牆用的 PCa 板使用專門工具,將外牆材一張一張的往下吊掛。

2.樓層地板混凝土用道路切割機切斷,使鋼梁、鋼柱呈一體狀態,

一塊吊下來。

3.吊掛下來的塊件在地面破碎,鋼材和混凝土分類處理後搬出。同時 也在地面上將含有石棉的内裝材從解體分類搬出。如圖 2-4 所示 說明解體作業的順序。

圖 2-4 高層事務所大樓解體圖 (資料來源:解體工法研究會,2003;256)

(五)工程進度

一個樓層的拆除是3.5 個工作日(用機械切割樓板一日約能切 20 片)。

(六)營建副產物

營建副產物也按照一般的方法處理,其中沒有辦法的回收部分如玻 璃、ALC 等,總回收率達到 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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