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水帽罩在深山之巔、雲霄之尖、龜山島之上,或是林間傳來雄蘆啼鳥的鳴 叫聲,歪仔歪(今羅東鎮仁愛里)人們的面容就浮上一抹憂愁,盤算著莊稼、牲 畜該如何避開將要來到的「大水」。1
「阿成!快把小孩子帶走──青番,你快到猪圈裡把猪放生,還有牛、
雞、鴨都放了──快!女人不要哭了,快跑呀!看哪裡穩就往哪裡跑。」
青番的祖父瘋狂地叫喊著。當青番在稍做方向的判斷的時候,水就沖 到了。青番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清晨了。他躺在莊尾人的竹筏上,
旁邊還躺著兩個肚子脹水脹的很高而斷了氣的村人。…「真悽慘啊!
整個歪仔歪都在下面了。」那三個人望著茫茫的洪水嘆息著。…五、
六天以後,大水才算全部退掉。這時,再浮出水面的歪仔歪竟變成一 片廣瀚的石頭地,這比見了洪水淹沒時的情景,更顯得絕望。2
夾在宜蘭河、蘭陽溪二水之間的三鬮、深溝、洲子,正與黃春明筆下的歪仔 歪隔著蘭陽溪相對為鄰,也有著相同的大水經驗。在堤防興築前,人們在網流間 尋找足以落腳的洲地,並在一次次大水的洪氾沙壓後,展現移民的堅韌性格。而 在堤防終於完成後,洪氾的問題才算得到根本的解決;河道的洲地穩定下來,溪 底地浮覆出來,國家、人民終於進入這個地區,展開新的拓墾行動。
本章第一節將從臺灣總督府對浮覆地的利用以及授與,嘗試釐析統治者的殖 民企圖。3 第二節敘述宜蘭濁水溪的大水以及日治時期的築堤過程,作為認識基 礎。第三節則以三鬮、深溝、洲仔為範圍,內湖為中心,針對土地的拓墾、作物 與權利者的變化,為浮覆地「從無到有」的歷程作一陳述。
第一節 治水浮覆地與殖民事業
一、全島治水工事與殖民事業
1 宜蘭有各類天候時令的相關俗俚,諸如「春天看山頭,冬天看海口」、「龜山帶帽,大雨隨時 到」、「龜山後風颱無等候,龜山前風颱做未成」,黃春明在〈青番公的故事〉中,也提到歪仔 歪人透過雲霄的水帽變化以及雄蘆啼鳥的鳴叫聲預卜洪水的來到。大水,即指大量降雨導致 河道宣洩不及造成的洪氾、洪水,當地人多稱大水。參閱邱坤良等,《宜蘭縣口傳文學》(宜 蘭:宜蘭縣政府,2002),頁 360-361;黃春明,《青番公的故事》(臺北:皇冠文學,1985),
頁 93-120。
2 黃春明,《青番公的故事》,頁 104-106。
3 本文所稱「殖民」,指臺灣總督府以殖民、同化為目標,所進行的移民事業、經濟作物栽培、
扶植特定產業、設立國策會社等諸多舉措。
明治 28 年(1895),日本領有臺灣時,島內的可耕地已幾乎開發殆盡。作為 後至者的臺灣總督府,為了取得土地、進行殖產事業,除了增加農地面積,同時 要提高農業生產技術。4 針對全島沙地、河川溪埔、海埔地等未經開發的荒地、
原野,5 透過防沙工事、河川工事、干拓事業改良環境後,6 成為官方引入日本 移民、扶持製糖會社,及民間投入資本拓墾的新天地。
其中,河川工事涉及層面除了河川整理、防洪外;也與保安林、森林涵水 概念、「理蕃」、山林開發、7 鐵路與公路建設等息息相關。8 而最核心也最為臺 灣總督府所注意的,便是因治水而出現的浮覆地,9 它使臺灣總督府得以藉移民 村經營、土地改良、經濟作物種植等事業,遂行「以移民達到漸進的同化,避免 殖民地自覺導致的統治困難;為日本民族往熱帶地區發展預作準備;調節母國人 口過多與土地過少之弊;鞏固國防與同化臺灣島民」的殖民目標。10
大正元年(1912)4 月 14 日,總督府公佈河川調查委員會官制,並針對臺 灣九大河川,進行 5 年調查計畫。同時,迄大正 5 年(1916)間,臺灣總督府僅 以淡水河、大安溪、濁水溪、下淡水溪等受災嚴重地點,施行緊急搶修工程;此 時期屬於河川整治、整理的治水計劃時期。
大正 5 年(1916)以後,則是以防洪為目標的治水工事時期。大正 5 年(1916)
到 15 年(1926)間,臺灣總督府以調查資料為基礎,配合工程試驗與公路、鐵 路建設,施行局部防洪工程。大正 15 年(1926)以後到昭和 20 年(1945),則 是按照計畫,大量興建堤防,企圖整治全島河川。11
昭和 4 年(1929)總督府頒布〈河川施行法〉,以宜蘭濁水溪、淡水河、頭 前溪、後龍溪、大安溪、大甲溪、烏溪、北港溪、朴子溪、八掌溪、急水溪、二 層行溪、林邊溪、濁水溪、曾文溪、下淡水溪、卑南大溪、秀姑巒溪、花蓮溪,
共 19 條河川為主要河川。但依計畫完成者,只有宜蘭濁水溪、烏溪、濁水溪、
4 張素玢,〈濁水溪邊際土地的開發與農村菁英的崛起〉,收於陳慈玉,《地方菁英與臺灣農民運 動》(臺北: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2007),頁 389-424。
5 也稱為邊際土地;李文良透過比對明治 29 年(1896)殖產部拓殖課與林務課執掌事項,具體 指出原野是以「蕃地」為對照項,特指平地上的荒野,其移住、賣拂等事項由拓殖課執掌。
參閱張素玢,〈濁水溪邊際土地的開發與農村菁英的崛起〉,頁 389-390;李文良,〈帝國的山 林──日治時期臺灣山林政策史研究〉,臺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博士論文,2001 年,頁 51-52。
6 干拓,指透過工事,排除低濕沼地、海岸新生埔地的水分,改良土地加以利用。
7 馬鉅強,〈日治時期臺灣治水事業之研究〉,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 年,頁 214-223。
8 吳建民總編纂,《臺灣地區水資源史》第四篇(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2000),頁 261。
9 浮覆地、浮復地,均指河川新生地。本文除引文、原文外,均統一以浮覆地稱之。
10 臺灣總督府,《臺灣總督府官營移民事業報告書》(臺北:臺灣總督府,1919),頁 16-20。
11 吳建民總編纂,《臺灣地區水資源史》第四篇,頁 261。
曾文溪、下淡水溪,其他河川因戰事、經費因素,未及進行或僅完成局部工程。
雖然如此,19 條主要河川仍完成總長 395,674 公尺的堤防,取得 24,570 甲新生 地,並使 184,645 甲土地免於決潰、水浸之苦。(表 5-1)
表 5-1 日治時期(1898-1941)主要河川防洪工程及受益情形一覽表
堤防長度(公尺) 土地受益情形(甲) 土地收益(圓)
河川名稱
已完成 未完成 工費總計(圓)
新生地 免害地 合計 年收獲增加 地價增值 宜蘭濁水溪 42,790 ─ 5,795,623.15 1,432 9,665 11,097 504,602 2,413,471
淡水河 10,816 86,070 2,016,321.03 330 12,278 12,608 1,079,151 55,002,166 頭前溪 18,093 22,027 3,228,443.10 556 3,052 3,608 335,927 2,267,943 後龍溪 7,268 18,487 892,936.64 245 1,805 2,050 197,281 1,197,931 大安溪 15,928 5,097 3,970,412.12 2,272 3,683 5,955 355,948 1,092,720 大甲溪 10,073 8,547 1,219,359.81 878 2,082 2,960 462,900 2,549,219 烏溪 41,900 ─ 6,134,268.48 844 4,079 4,923 773,869 4,823,150 濁水溪 76,273 ─ 8,315,795.11 7,365 28,783 36,148 1,445,000 4,544,000 北港溪 5,033 43,287 1,368,898.56 39 14,591 14,630 354,757 1,387,130 朴子溪 2,000 34,670 321,251.32 38 11,739 11,777 265,155 1,096,578 八掌溪 4,514 35,786 1,295,169.25 114 13,739 13,853 330,689 1,226,778 急水溪 3,170 33,630 353,726.88 77 10,615 10,692 278,583 1,083,345 曾文溪 41,227 ─ 5,129,010.97 117 25,213 25,330 515,999 1,988,495 二層行溪 ─ 18,292 64,834.17 ─ 114 114 ─ 14,420 下淡水溪 79,046 ─ 16,116,361.19 5,997 19,105 25,102 2,541,964 7,567,559 林邊溪 20,681 25,569 2,690,170.18 1,138 13,327 14,465 908,066 3,288,342 卑南大溪 5,640 16,220 1,297,575.60 1,064 1,858 2,922 473,346 1,210,644 秀姑巒溪 3,505 17,865 463,847.84 894 2,969 3,863 344,934 432,810 花蓮溪 7,717 26,009 675,483.13 1,170 5,948 7,118 569,145 893,830 共計 395,674 391,556 61,349,488.53 24,570 184,645 209,215 11,737,361 94,080,531
資料 1 2 1 3
資料來源: 1. 吳建民,《臺灣地區水資源史》第四篇,頁 334-336。
2. 張素玢,《臺灣的日本農業移民(1909-1945)──以官營移民為中心》(臺北:國史館,2001), 頁 166。
3. 臺灣總督府內務局土木課,《臺灣總督府內務局主管土木事業概要》(臺北:臺灣總督府內務 局土木課,1941),頁 28-29。
說 明: 本表所列新生地及免災害地面積,或與各河川計畫實施所得受益面積不符,前者係實際面積,
後者為預計面積,故數字未盡相同。
自明治 31 年(1898)到昭和 20 年(1945),臺灣總督府對於全島主要、12 次 地的土地利用與變遷(1927-2006)〉,高雄師範大學地理學系碩士論文,2006 年,頁 34-38;
伊藤重郎,《臺灣製糖株式會社史》(東京:臺灣製糖株式會社,1939),頁 217-220、311-314。
下淡水溪流域則是菸草經濟區。18
10 19370317:08
羅東三星庄浮復地 獎勵移民務期周至 四月將 更開始本格調查
菸草將植 900 甲,水 稻、苧麻分別 300 甲。
11 19370318:05
宜蘭濁水溪新生地は 黃色莨栽培に好適 耕作 上の總ゆる條件を具備し 試作で四千斤の收穫
黃色種試種良好,將 引入 150 戶內地移民。
12 19380427:02
宜蘭濁水溪の治水と蘭陽の開發 廣漠實に三千 甲の浮覆地 (四)一部には自作蔗園も出來
再連、粗坑、內湖一 帶 200 甲將種植甘蔗。
13 19390525:02
昭糖二結の 深溝農場を見る 宜蘭濁水溪の浮 復地に 來期の蔗作百六十甲
昭和製糖將可在深溝 一帶收穫 160 甲蔗作。
14 19390828:05
三千餘甲の沃野を愈よ一般に開放か 米穀增産 の見地から 宜蘭濁水溪浮復地
浮覆地有助增產,需 慎重考量由誰經營。
15 19410119:04 浮復地に灌溉し 二千甲を水田化 浮覆地改良、灌溉。
16 19410416:04
宜蘭濁水の浮復地 煙草の適地 蘭陽一として
《臺灣的日本農業移民(1909-1945)──以官營移民為中心》,頁 264-312。
顯而易見的,治水工事所形成的浮覆地,不僅為昭和 7 年(1932)起的第二 次官營移民事業提供移民的移住空間,同時也是推廣甘蔗、菸草等經濟作物種植 的絕佳環境。宜蘭濁水溪堤防的興築過程中,也有相似的輿論。(表 5-2)
自昭和 4 年(1929)開始興築堤防起,到昭和 11 年(1936)完工間,《臺灣 日日新報》中對於宜蘭濁水溪浮覆地的利用也聚焦於建立移民村,種植如菸草、
甘蔗等經濟作物。也就是說,最晚自昭和 6 年(1931)起,宜蘭濁水溪的治水工 事被賦予內地移民的期許,與濁水溪、下淡水溪的治水計畫、第二期的官營移民 是同時、一體的。
只是,相較中部於昭和 7 年(1932)到昭和 17 年(1942)間、南部在昭和 10、11 年(1935、1936)間先後建立多個官營移民村;19 原在〈總督府十年移 民事業計畫〉中預計自昭和 12 年(1937)起的宜蘭濁水溪浮覆地內地移民卻似 乎未見實行;《臺灣日日新報》中相關的討論也止於昭和 12 年(1937),此後只 有對於經濟作物如水稻、甘蔗、菸草的輿論紀錄。
在日本內地以及臺灣本島的環境因素下,臺灣總督府以全島為視野,透過河 川工事取得以往較難利用的洲地、溪底地,進行內地移民以及經濟作物的栽植;
充分表現出臺灣作為投資(栽培)殖民地、移住殖民地的性質。濁水溪、下淡水 溪或是宜蘭濁水溪,無論是內地移民或是推廣經濟作物的種植,浮覆地作為臺灣 總督府實行殖民企圖的空間,是顯而易見的。
二、宜蘭濁水溪的大水與治水工事
大水的威脅,主要因為降水在河川上游地區匯集,或是驟雨使得河道排水不 及,導致山麓沖積扇及其以下平原地區面臨洪氾的危機。而多雨的氣候,是加劇 大水危害程度的重要因素,《噶瑪蘭廳志》對於宜蘭氣候的敘述提到「蘭與淡水
大水的威脅,主要因為降水在河川上游地區匯集,或是驟雨使得河道排水不 及,導致山麓沖積扇及其以下平原地區面臨洪氾的危機。而多雨的氣候,是加劇 大水危害程度的重要因素,《噶瑪蘭廳志》對於宜蘭氣候的敘述提到「蘭與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