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山的西側是自等高線 100 公尺處陡起的山林地區,北側為阿玉山、西側為 紅柴山、南為三針後山;群山間有湖,泰雅族稱為姐妹湖;顧名思義,原有兩個 湖泊,即今日所稱的雙連埤。1 清代晚期,人群進入淺山地帶燒炭、抽藤、伐木。
日治時期也有今桃園、新竹、臺北的移民進入群山中地勢相對平坦的雙連埤開 拓、定居。
本章自清代山腳地區的隘寮談起,釐析清代隘寮作為統治疆界的防衛性質,
以及人群在隘寮保護下,如何利用周邊淺山山場的資源,如何逐漸改變自然的空 間,使其成為對移民定居、生業活動具有意義的環境。再述及日治時期臺灣總督 府透過隘勇線的推進、普通行政區的擴張,以及土地的取得、權利的授與,最終 使雙連埤地區成為帝國的一部分。
第一節 清代噶瑪蘭的隘防帶
一、噶瑪蘭的隘界
清代康熙 40 到 50 年間(1701-1711),臺灣南部一連串荒歉、風災、米價高 漲,官方為了穩定糧源,於是禁止植蔗、鼓勵墾荒;移民遂進入臺北盆地,由淡 水河系下游起,逐漸向往中游、外環及更上游地區拓墾。2 嘉慶元年(1796)漢 人進入噶瑪蘭拓墾,不僅意味著淡北地區的開發告一段落,更是臺灣西部、北部 地區住民趨於飽和的重要指標。
嘉慶元年(1796),吳沙與三籍移民陸續進入噶瑪蘭,因為梗枋、烏石港「生 番」出沒,所以「未設官以前,民人自設有牡丹、遠望、三貂、大里、頭圍五處 隘丁,護送出入行人,每名送隘丁辛勞錢,一處各四十文」。隨著移民進入平原 地帶,近山地區也逐步增設隘寮,「蘭屬沿山隘口,原設隘寮十有一處,募丁一、
二十名至五、六十名不等。此乃吳沙在日請設鄉勇,以巡防堵禦」,噶瑪蘭在嘉
1 雙連埤東側是匯入宜蘭河的五十溪,西側則是匯入蘭陽溪的粗坑溪。原本源於阿玉山的雙連 埤溪向東流向五十溪,但因地震而堰塞成湖。原有上埤、下埤,故名雙連埤,但下埤已經淤 積,僅剩上埤。參閱邱錦和、黃朝慶,〈由搶救雙連埤的水草籲多營造生態水池〉,《自然保育 季刊》43(2003),頁 38-44;馮馨瑩,〈宜蘭雙連埤古河道的地形演育研究〉,高雄師範大學 地理學系碩士論文,2002 年。
2 溫振華,〈清代台灣淡北地區的拓墾〉,《臺灣風物》55:3(2005),頁 15-41。
慶 15 年(1810)收入清版圖之前,隘寮(民壯藔)已經多達 11 處。3
表 4-1 嘉慶元年到道光 3 年(1796-1823)噶瑪蘭各隘址及變化表
圖 4-1 嘉慶元年(1796)到道光 3 年(1823)噶瑪蘭各隘位址圖
資料來源: 筆者改繪自中央研究院「台灣歷史文化地圖」。
說 明: 嘉慶 15 年(1810)前後有裁廢、延續,詳請參照「噶瑪蘭各隘址及變化表」。
無論是堆築土牛或是屯制議論,都似乎是清廷「番界政策」的展現,但卻因 為種種因素未能決行,而隘寮向噶瑪蘭溪南以及沿山地區的擴張,反而呈現出承 認稅收為要、執行「歸化政策」的事實;清廷兩套統治政策的矛盾,在噶瑪蘭廳 的統治中也表露無遺。11 相反的,嘉慶、道光時期的水沙連地區,卻仍舊因「番 界政策」的影響,以及畏於外患而未設治。12
嘉慶 15 年(1810)設廳之前,沿山的民壯藔運作經費來自辛勞錢;13 設廳 之初「前守楊廷理詳請奏明,各隘口添設隘寮,募舉熟諳隘務之人為隘首,選僱 壯丁分管地段堵禦生番……。所有隘首、隘丁口糧、鉛藥、辛勞之費,由附近承 墾課地諸佃按田園甲數均勻鳩給……,毋庸官為經理」。翟淦任通判時,因見「蘭 屬各佃民四、六徵收租課,賦稅匪輕,再令勻攤隘費,窮黎不堪其累」,所以議 請將正額之外的山麓荒林礫石瘠地,交由隘首招佃墾陞,不列入正額,作為隘丁 的口糧,但是因為和原〈開蘭事宜〉所奏不符,未能准行。14
也就是說,嘉慶朝的噶瑪蘭各隘並非由坐擁大片田土的業主出資自衛,也不 是官府屯兵,而是由隘寮附近的佃人共同維持;因此僅有隘防,而沒有隘墾。15 直到道光 3 年(1823),為了林泳春之亂的善後,制定隘田、設隘,16 噶瑪蘭通 判呂志恆與臺灣知府方傳穟才確定:
請仍委員先往勘丈各隘首所墾若干田,約計足敷口糧需費而止,給予 墾照,仍嚴訂界址,不許越墾,致生番釁。但此項隘地,雖由官授,
其開墾工本,皆丁首自備,究與民耕官業有間。儻丁首緣事斥革,或 其人身故,並無親丁接充,由官另募,即將隘地交接充之人經管,仍 酌給地租十分之二,以贍卹原墾丁首家屬;其無子孫者不許冒領。如 此,則規制有定,可免事端,而隘業亦不致于淪沒矣。17
11 王慧芬在其文〈清代臺灣的番界政策〉中認為,噶瑪蘭是基於「歸化政策」而收入版圖,水 沙連則因「番界政策」以及畏於外患而未設治,展現出兩套政策的矛盾。筆者則發現,若從 噶瑪蘭的土牛、屯制、隘數變化來看,亦能看到兩個政策在新收入版圖的地方廳中施作的矛 盾;然地方官對於田、園的報陞多持積極、承認事實的態度,使「歸化政策」較「番界政策」
明顯。參閱王慧芬,〈清代臺灣的番界政策〉,臺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0 年,頁 108-122。
12 王慧芬,〈清代臺灣的番界政策〉,頁 114-122。
13 陳淑均,《噶瑪蘭廳志》,頁 316。
14 姚瑩,《東槎紀略》,頁 112-115。
15 廖英杰,〈宜蘭近山地區發展過程之研究(1796-1920)──樟腦、泰雅與叭哩沙平原〉,中 國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1 年,頁 108-109;施添福,《蘭陽平原的傳統聚落──
理論架構與基本資料》(宜蘭:宜蘭縣立文化中心,1997),頁 46-47。
16 李紹盛,〈臺灣的隘防制度〉,《臺灣文獻》24:3(1973),頁 184-201。
17 姚瑩,《東槎紀略》,頁 114-115。
民壯由收取行旅繳付的辛勞錢,到由附近諸佃鳩給,以至於隘丁自耕;可知 逼近山腳的礫石瘠地,直到道光年間才透過隘墾而開拓;而無論是嘉慶初年的噶 瑪蘭,或是道光初年的噶瑪蘭近山地區,邊區的拓墾主力始終是移民,而官方能 給予的至多是以授田制保障隘丁首田土的世襲。18 部份隘丁首也透過招佃、收 租而成為地主。19 隘的推展與設置,是出於「防番」護民的概念,但事實上卻 與屯制一樣,都因為財源、口糧問題而成了拓墾邊區荒埔的前線。
二、隘防帶的防衛性
山腳瘠地經過拓荒,選擇合適的作物,也能成為移民安家落戶之地。正因為 來自官方的協助太少,泰雅族出草、馘首的威脅成為近山居民、隘丁首必須自行 面對的挑戰與責任;沿著山腳分佈的隘寮、槍櫃,以及隘墾城仔,就是民力自墾、
自保事實的具體呈現。藉相關研究成果、耆老口述資料所呈現的員山地區,山腳 一帶也羅列著隘寮、槍櫃,以及隘墾城仔。(圖 4-2)
筆者認為,宜蘭地區等高線 100 公尺以上的山地自平地拔起,與山麓沖積扇 地形界限分明。20 除了溪南的叭哩沙喃附近以西及小南澳一帶,在等高線 100 到 200 公尺間有坡度較緩的地形可供墾耕外,其他等高線 100 公尺一帶地勢陡 起;淺山地區雖有燒炭、抽藤等可供利用的山林資源,但是地表傾斜,水源引灌 不便,不利水田耕作,土地利用也相對困難。(圖 4-1)
除了地形因素外,噶瑪蘭的隘隨移民入墾平原的趨勢由北而南建立,設隘之 初即直抵西側近山一帶,用意在於盡可能取得所有適宜開拓水田的平坦地區。使 得平原地區的移民,與生活在山林間的泰雅族之間並無緩衝的空白地帶,因而循 著地形形成兩族群短兵相接、對峙的火線。故而,在地形與族群空間因素下,清 代噶瑪蘭各隘寮多只能到等高線 100 公尺一帶,隘寮的定著性質、防禦性質較高。
受限於地形的隘寮保護著近山的居民,隘丁首則透過隘墾取得界外土地,在 近山形成似以平原為中心,內部自墾、自保的隘防帶。21 近山居民、隘丁首自
18 戴炎輝,《清代臺灣之鄉治》(臺北:聯經,1979),頁 531-613。
19 黃于玲從嘉慶 22 年(1817)大里簡隘丁首吳宋的墾照,以及道光 23 年(1843)墾戶吳安祥 的執照稱其父吳宋於嘉慶 17 年(1812)報墾、報陞的執照資料推論;認為雖然翟淦自籌隘 丁口糧的建議未獲准行,但其任內已有准墾充做隘丁口糧的事實。其後隘墾制正式施行以 後,因為隘丁首可招佃收租,而形成了「隘丁首與隘佃戶」的租佃關係。參閱黃于玲,〈清 代噶瑪蘭土地租佃制度的形成與演變──以國家與階級關係為中心的分析〉,臺灣大學社會 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8 年,頁 126-135。
20 張慶森,〈宜蘭平原之區域地理研究〉,文化大學地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69 年,頁 1。
21 施添福從聚落發展角度認為:少有隘寮能夠以其為中心建立獨立自治的社會空間單位,多只 能依附鄰近的村落;因此,對於社會基層自治空間領域的形成,並未造成明顯的影響。在此 基礎上,筆者認為,從地形限制、聚落發展及隘墾來看,宜蘭近山各隘(特別是 100-200 公 尺等高線密集的溪北地區)都以防番護民的色彩為重;而循隘界形成的區域,是隘墾帶、也
墾、自保的同時,也保護了平原各地的寧靖。「北自梗枋,南至施八坑,不過棄 界外數百甲之地,免其陞科,隘丁貪利,盡力守之,而蘭民無番患焉」,或許這 正是清代中央、地方官吏所打的如意算盤。22
圖 4-2 員山地區的隘寮、槍櫃,以及隘墾城仔
資料來源: 1. 中央研究院「台灣歷史文化地圖」。
2. 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臺灣堡圖》。
3. 施添福,《蘭陽平原的傳統聚落──理論架構與基本資料》,頁 394-451。
4. 簡松年記錄,林克勤整理,〈員山鄉耆老座談會紀錄〉,收於臺灣省文獻委員 會採集組編校,《宜蘭縣鄉土史料》(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2000),頁 221-238。
說 明: 1. 圖中■表示員山地區各隘墾城仔所在位置。
2. 圖中◆即各嘉慶元年到道光 3 年(1796-1823)員山地區各隘位址。
3. 部份隘寮位於隘墾城仔,則以()附之。如位於永廣城仔中的穎廣庄隘。
3. 部份隘寮位於隘墾城仔,則以()附之。如位於永廣城仔中的穎廣庄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