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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建議

6.2 未來推動方向建議

計畫團隊與中央氣象局合作,完成強震即時警報運作體制及應用 推動工作要項之規劃,並進行公部門地震防災應用測試及民生應用測 試,已獲致初步成果。而強震即時警報系統之落實推動,尚需跨部會 共同合作,未來推動方向建議如下 :

1. 災害防救推動政策及法規計畫

計畫團隊已完成政策推動階段性成果,若能進一步提報中央災害 防救委員會議及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形成災害防救推動政策,並於災

害防救白皮書增訂強震即時警報於防災應用之政策指示,則有助於各 部會據以推動落實於減災規劃及應變作業實務。結合相關部會署,共 同推動法規辦法及配套措施之制定,俾利警報系統長期運作。

2. 警報傳遞及應用操作

從強震即時警報產製、通訊管道傳遞、至應用系統建置及操作,

皆需要各部會署共同合作之重要工作項目,詳如圖 6-2。建議由相關部 會編列經費建置應用系統,與相關應用服務計畫介接合作;並研擬產 業推動及租稅優惠措施,鼓勵民間企業投入警報產品開發與應用系統 建置,結合產官學各界資源與能量共同推動。將警報與設備防災自動 控制連結,減少地震造成之直接與間接災害;人員經由教育宣導與防 災演練,使每一位使用者皆熟悉如何採取正確的安全防護及緊急避難 措施,減少人員傷亡。

3. 運作管理機制

已完成警報傳遞及運作管理機制之規劃,如第 3.1 節所述;建議建 立警報傳遞單位之管理機制,以確保傳遞服務成效。區域型及現地型 強震即時警報系統整合應用,可使系統達到最大成效;然而二者如何 整合,建議邀集相關研發單位及學者專家共同研討,並建立成效檢核 機制,以掌握系統成效。此外,對於警報通訊接收產品及地震警報器 等產品,建議邀集相關部會及學者專家,建立警報產品驗證制度,以 確保警報產品之功能。

表 6-1、相關法規辦法之分析與建議修訂方向建議

歷。(第 4 條)

著有效方式據實插播。(第 7 條)

鐵路修建 養護規則

1. 鐵路機構應評估正線可能發生之潛在 危險,設置下列危險偵測設施或採取適 當之檢測與防護措施:一、地震、強風、

豪雨等天然災害之偵測設施。(第 131 條)

產業創新 條例

1. 為鼓勵產業永續發展,各中央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得補助或輔導企業推動下列 事項:一、協助企業因應國際環保及安 全衛生規範。二、推動溫室氣體減量與 污染防治技術之發展及應用。三、鼓勵 企業提升能資源使用效率,應用能資源 再生、省能節水及相關技術。四、產製 無毒害、少污染及相關降低環境負荷之 產品。(第 26 條)

建 議 增 加 企 業 參 與 天 然 災 害 防 治 技 術 之 發 展 及 應用,業務主 管 機 關 得 提 供 補 助 或 輔 導 措 施 之 規

表 6-2、運作管理配套措施規劃

表 6-4、警報通訊傳遞運作及接收產品開發重點工作規劃

表 6-5、應用系統建置及操作重點工作規劃

2. 民眾教育宣導、避難疏散引導、防災演練操

住宅應用

內政部 (建築研究所)

1. 智慧化居住空間推動計畫介接合作

2. 推動警報與住宅防災控制連結產品之開發

集合住宅

1. 建立警報與社區廣播、住宅防災控制連結(自 動關閉瓦斯等)

2. 管委會進行社區教育宣導、規劃防災演練及 操作

高科技廠

國 科 會 ( 科 學 園區管理局)

1. 制訂警報於高科技廠應用操作準則及教育宣 導教材

高科技廠

1. 建立廠內警報廣播系統、設備防災控制連結 (關閉有毒氣體及化學物質供應等)

2. 員工教育宣導、防災演練操作

百貨商場

縣市政府 1. 制訂警報於百貨商場應用操作準則及教育宣 導教材

百貨商場業者

1. 建置商場內警報廣播及展示設備

2. 民眾教育宣導、避難疏散引導、防災演練操

圖 6-1、強震震即時警報傳遞遞架構、管道道評估及應用操操作重點工作作

圖 6-2、強震即時警報系統推動整體重點工作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