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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研究架構與分析方法

由前述文獻的討論,可知政治效能感是民眾從事投票行為的重要心理基礎;

在個人能夠理解政治事務運作,同時能夠認知到政府有所回應,愈有機會投身於 政治行為中的投票行為;透過自己手中的選票,來證明對於政治事務的理解以及 實踐影響政府的作為。

當個人認為能夠理解政治、並得以感受到政府回應,且有能力影響政府施政 時,便較有可能以不同的形式參與政治。除了投票之外,更有可能透過多元的管 道,可能達到實際影響政治的目的。

一、 本研究政治參與的分類方式

在政治參與的測量上,區分成投票與非投票兩個類別進行討論。為何希望分 析這兩種類別的政治參與,是因為在 2013 年的調查年度,台灣並無進行任何行 政首長、民意代表選舉,6大多數的民眾便沒有機會去參加與選舉相關的任何政 治活動,因此僅透過回溯前一年(2012 年)的投票行為,作為分析的依據,而非 投票政治參與則是以向政府官員、民意代表或政黨反映意見、向大眾傳播媒體投 訴、透過網路發表評論、參加村里民大會、在請願書上簽名、遊行示威以及罷工 等,多元的政治活動為分析標的。

此處並非希望建立一個新的分類標準,原因在於筆者認為過往對於政治參與 的分類,如慣常性、非慣常性的區分標準無法精確劃分不同種類參與的特色。慣 常性所指涉的參與包括選舉相關的活動以及試圖直接影響政府的決策等活動,例

6 2013 年僅舉行第八屆立法委員台中市第二選舉區缺額補選,舉行時間為 2013 年 1 月 26 日。

相關資料請詳見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資料庫網站,

http://db.cec.gov.tw/histMain.jsp?voteSel=20130101A2,檢索日期 2015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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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架構完成後,研究架構如圖 3-1 所示。

圖 3-1 研究架構圖

資料來源:作者自繪

由於諸多研究指出,政治效能感可能受到人口學變數,以及政治興趣等政治 涉入感變數的影響,因此其實政治效能感對於政治參與的影響效果,可能僅是一 個中介變數的作用。然而,本研究所欲探究的,是政治效能感對於政治參與的影 響效果,而並非是人口學變數對於政治效能感的影響作用,因此,將建立一個簡 化的模型,在控制人口學變數、政治興趣、投票責任感變數的情況下,政治效能 感對於政治參與的影響。因此修正後的研究架構如圖 3-2 所示:

人口學變數 年齡

教育程度 性別 收入 政黨認同 政治涉入變數 政治興趣 投票責任感

政治參與類型 投票參與 非投票參與 中介變數

內在政治效能感 外在政治效能感

解政治事務的能力,因此將不在模型中納入考量。而 Verba 等人(1995)認為政 治興趣在政治參與中扮演要角,因此可能對於政治參與產生影響效果。且民眾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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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責任感變數對於依變數的影響,本研究僅試圖將此變數放在區辨參與類 型的差異。由於當民眾認為投票是一種責任時,會更傾向完成投票這項參與。因 此希望去觀察政治效能感對於投票參與的影響效果時,必須控制此變數。但是在 其餘種類的參與模式上,投票責任感則並非是理論所關切的重點,即便認為投票 是一種責任,也並不會預期對於參與有所影響。因此僅將在投票參與的模型中予 以控制。

不同的人口學變數,對於政治參與也會有所影響。如男性、年長民眾、教育 程度、收入愈較高者,愈容易從事政治參與。係因為社經地位因素可能會與個人 所養成的公民技巧與實際擁有的資源有所相關,進而影響到個人的參與行為

(Milbrath and Goel 1977;Verba, Schlozman and Brady 1995;吳重禮、李世宏 2003)。不過本研究中,並未建構社會經濟地位指標,有以下原因:若是透過個 人主觀的判定自己在社會中所屬的位置,並非是一個客觀的標準。倘若藉由教育 程度、收入與職業三個變數同時置入模型中,則可能會產生共線性的問題。再者,

調查資料中民眾的職業類別非常多元,若是眾多職業種類劃分入幾個類別當中,

可能簡化了個體差異而無法忠實呈現資料樣貌。因此本研究僅以收入與教育程度 納入分析。最後在模型中,必須控制人口學變數對於政治參與的影響,才能夠探 討政治效能感與政治參與之間影響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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