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研究討論
第二節 本研究無顯著正向助益之課程
本節針對無效課程之項目,進行討論。本研究所謂「無正向助益課程」,指在實驗 組及對照組皆出現顯著差異之運動要素,亦即「敏捷性」、「協調性」、「肌耐力」;
或指實驗組在前、後測 t 考驗中,未出現顯著差異之運動要素—柔軟度、平衡感、肌力。
上述之運動要素在本研究中未出現顯著正向助益,其可能之原因,除了在第一節討 論中推論的運動特性外,尚可推估以下幾項原因:
一、以 3-4 歲幼兒體能發展特性討論之
本研究實驗對象乃 3-4 歲幼兒,就生理成熟論而言,仍處於生理發展的陡峰期(胡 月娟譯,1994),單就神經系統而論 3 歲時約為成人之 75%,到了 4 歲便達到 80%;因 此,短短 2-3 個月間,在體能表現上就會有顯著不同的發展。換句話說,3-4 歲幼兒其 體能發展上具有變化快速的特性。
在李鳳琴(1975)以「6 個月」為年齡分組之幼兒體能發展研究中發現,在一般成 熟因素的引導下,在同一時間,針對 3 歲 0-5 個月及 3 歲 6-11 個月幼兒進行體能測驗,
結果在肌力、平衡感、爆發力、、敏捷性、速度、協調性、肌耐力等六項體能要素上,
皆有明顯的進步。雖然此研究之年代較為久遠,已不符合現今幼兒在部分項目的表現,
但從中可得知,在同一時空下,3-4 歲幼兒體能發展變化是相當快速的,例如 3 歲 0-5 個月幼兒在雙手正撐持久的表現上為 17.07 公分(男生)、20.33 公分(女生);3 歲 6-11 個月則為 33.98 公分(男生)及 23.17 公分(女生)。
為驗證此生理變化的快速在本研究的影響,整理出表 5-2-1,從本研究實驗組及對 照組幼兒前測資料,分析目前 3 歲 0-5 個月幼兒與 3 歲 6-11 個月的幼兒體能發展上的差 異情形。從表 5-2-1 得知,本研究 3 歲 6-11 個月幼兒在柔軟度、肌力、平衡感、爆發力、
敏捷性、協調性、肌耐力的分數上皆較 3 歲 0-5 個月幼兒進步,特別是肌力、敏捷度、
肌耐力等項目的表現,甚至呈倍數差距,如:3 歲 0-5 個月幼兒肌力表現為 17.67 秒,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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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環境與課程因素討論之
Bower, Hales, Tate, Rubin, Benjamin, & Ward(2008)研究指出,兒童中心有無提供 環境設施顯著地影響幼兒之體能活動行為,同一份研究亦顯示環境設施亦影響保育人員 對幼兒進行體能活動的訓練及教育。因此,本研究篩選園所之條件,皆以「達到最低物 理環境標準」為原則。亦即,這些園所都提供良好的體能活動環境。然而,體能課程實 施的頻率有些許差異,見表 5-2-3。
由表 5-2-3 得知,在「環境」內容的項目上,實驗組及對照組的各個班級出現差異 的幅度較小。而在「課程」內容的項目上,「教師適時協助及指導」的比例,實驗組班 級較對照組為少;「每週體能課程實施的次數」的比例,實驗組亦較對照組少。因此,
在分派實驗組及對照組的過程中造成另一項系統性的誤差。
表 5-2-3 實驗組及對照組園所之環境與課程內容
實驗組 對照組
環境與課程內容註1
A 班 B 班 C 班 D 班 E 班 F 班 G 班 有「室內」大肌肉活動空間 + + + + + + - 有「室外」大肌肉活動空間 + + + + + + + 環境
大肌肉設備適合幼兒之年齡 + + + + + + + 每日大肌肉活動時間 >1 小時 >1 小時 >1 小時 >1 小時 >1 小時 1 小時 1 小時
進行大肌肉活動,
班級教師能觀察幼兒,
並適時給予協助或指導
- + - + + + -
每日都有動態及靜態活動 + + + + + + + 課程
每週體能課程註2實施次數 2 2 2 2 2 3-5 4 註 1:除「每週體能課程實施次數」、「每日大肌肉活動時間」外,皆以「+」表有,「-」表無。
註 2:「每週體能課程」意指有教師指導之體能課程,課程進行時間不一,有的為 20 分鐘,有的為 40 分鐘。內容有結構式課程,亦有幼兒自由活動式的課程。
綜上述,本研究中被分派至對照組,但每天都進行體能活動的班級,相對於一週僅 進行兩次體能課程的實驗組,即使有本研究課程介入,但其測驗結果上的差異,想必不 大。然而,本研究未能根據已知的實驗組及對照組園所各班之「課程」,調整進行體能 遊戲課程之時間、次數,乃本研究欠缺考慮周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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