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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道協會組織與行政推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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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國民政府來臺後柔道運動的起源與發展

第四節 柔道協會組織與行政推展

壹、 柔道協會的成立淵源

民國 42(1953)年 10 月 29 日第 8 屆臺灣省運動會中安排柔道運 動為表演節目,於大會結束當晚在臺北市中山堂成立臺灣省柔道協 會,成立大會由省體育協會理事長王成章主持,柔道協會由黃滄浪、

劉義人、簡關章、顏福衫、張天煌、黃輝煌、陳呈誥、卓萬欉、謝龍 波、呂振聲等人所發起(註 28)。

民國 46(1957)年 3 月 9 日,中華民國全國技擊委員會,在下午二 時於國際學舍正式成立,成立大會由主任委員胡偉克主持,中華民國 體育協會理事長周至柔亦列席指導並致詞,周理事長強調技擊運動對 國防上的重要,周氏說:技擊包括國術、拳擊、擊劍、角力、摔角、

柔道等六部門。

中華民國技擊委員會成立會議中,除修正通過章程外,並通過各 部門工作負責人及聘定正副總幹事人選,名單如下:主任委員胡偉 克、祕書尚樹梅、總幹事李文元、副總幹事郭琴舫、設計研究組胡偉 克兼、幹事陳天一,競賽組李文元兼、幹事崔楓之,國術部主任陳泮 嶺、幹事喬長宏,拳擊部主任委員蔣緯國、幹事陳刻銘,擊劍部主任 委員余伯泉、幹事洪克圖,角力部主任委員戴安國、幹事魏振武,摔 角部主任委員趙龍文、幹事常東昇,柔道部主任委員黃啟瑞、幹事黃 滄浪(註 29)。

民國 47(1958)年,(中華民國全國技擊委員會所屬之協會)中華民 國柔道協會於省立工專大禮堂舉行成立大會,到會會員有 120 餘人,

政府長官有內政部次長鄧文儀,及來賓臺大文學院院長沈剛伯、中央 警官學校校長趙龍文等人列席並致詞。

大會由籌備主任委員陳華洲主席主持,會中討論通過工作計劃 並選舉理監事,當選理監事名單如下:理事簡林朝波、黃滄浪、邱文 曲、謝龍波、邱錦章、陳戊寅、陳華洲、陳水木、張國安、張銀淮、

陳新發、林全祿、趙金德、李清楠、許國平、陳呈誥、何辛霖、陳筆、

蔡周森、莊琮耀、陳江章。監事:王溪清、林永杰、何秋生、黃孫國、

翁有為、周瑞霖、廖遷圖等人(註 30)。

民國 52(1963)年 4 月 6-8 日第十屆臺灣省柔道錦標賽中,大會針 對臺灣省柔道協會核定各縣市對柔道運動有特殊貢獻,推展柔道功蹟 顯著或任縣市柔道委員會,會長、總幹事等職務十年以上共二十五 人,頒獎表揚其對柔道推展的功蹟。接受表揚人員名單如下:基隆簡 林朝波、許國平,臺北市廖運成、黃滄浪、卓萬欉,臺北縣李清楠,

竹縣蔡周森,臺中縣陳再乞,臺中市張國安、張銀淮、趙金德、歐青 雲,桃園陳龍一,嘉義陳括源、陳戊寅,臺南市邱文曲、邱錦彰、王 溪清,臺南縣陳水木,高雄市謝龍波、陳江章、江晚來,高雄縣陳雨 成,屏東縣許乃軒,臺東縣南信一(註 31)。

民國 54(1965)年 5 月 6 日,中華民國全國技擊委員會主任委員胡 偉克,見柔道部主任黃啟瑞事務繁忙,未能分身辦理柔道事務,加以 無另外組織輔助推行業務,乃使柔道部形同虛設,因此聘黃滄浪為代 理主任,林永杰為總幹事,協同辦理柔道事務,當時只有他們兩人擔 負起柔道部門之重任,所以莫不辛苦異常。

再則,自從臺北市升格為院轄市之後,臺北市柔道委員會與臺灣 省柔道協會平行,這種雙龍無首的情形,勢必影響柔道運動的推展,

因此健全一個全國性的柔道組織,已勢在必行了。

民國 58(1969)年 7 月 5 日,中華民國全國技擊委員會柔道部門,

由毛民初接任主任、林永杰續任總幹事,並基於上述原因擴大組織,

以「推動全國柔道運動,發揚中華民族尚武精神,增進國際友誼」為 宗旨,使成為推展全國柔道運動的最高機構,其會務規定如下:

1.推展全國柔道運動。

2.辦理參加國際柔道賽及主辦國際柔道賽。

3.訂定柔道運動之規則及審查業餘運動員資格。

4.審定業餘柔道運動員之段級並頒發證書。

5.其他有關全國柔道活動之一切事宜。

擴增後的中華民國全國技擊委員會柔道部(註 32),相關人事的職 務聘任與組織架構圖及如(圖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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