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校外教學的實施
校外教學是指離開教室,走到社區、大自然裡,做正常的教學活動,
它應該是一種有目標導向性、有系統性、有計劃性、有程序性的教學活動,
絕對不是隨興所至或只是當作學校例行性的活動(李崑山,2000b)。依目 前教育多元化的趨勢,校外教學在未來會越來越受重視,但以學校的立場 來看,一方面擔心增加教師的負擔;一方面也顧慮學童的安全問題,所以 部分校外教學仍停留在旅行、郊遊的定位上,教學的成分較少,只求平安 的完成工作,至於學生是否得到學習的效果則在其次,在目的地的選擇上 也以安全、趣味娛樂為主要考量(劉富連,1999),知識性活動的安排較 少。
教育部對校外教學的規定也多以安全為首要考量,尤其過去偶傳校外 教學或畢業旅行之交通事故,因此在校外教學租用車輛的安全把關上愈形 嚴格。台灣省政府教育廳 1993 年頒布「學校及幼稚園維護交通與旅遊車 輛安全法規彙編」;1996 年訂頒「台灣省各級學校校外教學活動注意事 項」,並於「台灣省國民小學學校行事曆」中,附註第六項規定:各校應 訂定「環境教育戶外教學日」辦理環境教育活動。教育部 2003 年訂頒「各 級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使)用交通工具應行注意事項」,2004 和 2007 年再經修訂並發函各級學校。交通部也於 2006 年函知各級學校有關遊覽 車租用及乘坐大客車安全規定及資訊,並於公路總局網站刊載「租(使)用 遊覽車出發前檢查及逃生演練紀錄表」、「車輛安全檢查表」及「遊覽車租 賃定型化契約範本」等資訊。
以學生安全為實施校外教學的首要條件實屬當然,但除此之外,若能 兼顧知識性與娛樂性,事前並經過審慎的規劃與教學設計,則校外教學就 能成為名副其實的「教學」。本章即在說明校外教學的實施內涵與流程,
分為三部分,依序為校外教學的教學準備、校外教學的活動設計、校外教
學的相關研究等。
一、校外教學的教學準備
校外教學目的地的選擇,應配合學校課程的需要和學生的學習需求,
若一再遷就學生的喜好,或是為了教師的便宜省事,選擇遊樂園或踏青烤 肉等行程,將失去校外教學的意義。李崑山(2006)指出學生在他律階段,
正需要教師專業的引導,「寓教於遊、寓教於樂」本是一件好的教學策略,
但必須事先做好教學規劃與設計,才能提升教學品質,相對提升教師專業 尊嚴與形象,因此校外教學目的地的選擇應合乎下列原則:教育性、易達 性、安全性、學習性…等基本條件,事先進行勘察與完善規劃,方能突顯 教師的專業形象。
關於校外教學前的準備工作,首先要確定教學目標,鄭坤昌(2005)
歸納出須把握「人、事、時、地、物」五個方向來思考:
(一)人─教學對象、參加人數和支援的人力。
(二)事─教學目標、進行方式、教學活動內容(相關教材研擬)。
(三)時─何時實施、活動時間長短、短期或長期的規劃
(四)地─教學地點、交通工具安排、安全因素考量
(五)物─教學場地設施、路線探勘、經費來源
Backman & Crompton (1985)的研究發現並建議,學生在進行校外教 學之前,最好先在教室中有完整的準備,如此一來能從經驗中獲得最大的 收穫,假如在校外教學之前,先提供一些可能和校外經驗相謀合的認知框 架,如此一來教學會更有效率,行前教育包括活動地點簡介、行程解說、
人員編組、工作分派,活動安全宣導、叮嚀攜帶備用物品、急救藥物等。
徐治霜(2006)的研究顯示,大部分教師都有實施校外教學的行前工 作,但內容以指導活動安全最多,而實施校外教學的障礙因素以「交通安 全難以掌控」占最多數,可見「安全」一直是教師選擇校外教學目的地的
關鍵因素。學校行政因為顧慮校外環境教育的安全責任或者避免額外的工 作負擔,不瞭解校外教學的意義與價值,因而對校外教學抱持不支持的態 度(余宗翰,1999)。而教師平時工作量繁重,有關校外教學地點的資源 與資訊,不是因為教學忙碌無暇蒐集,不然就是認為自身專業能力不夠,
因此在進行校外教學時,事先未擬定教學目標,當然就沒有所謂的教學活 動(林智慧,2001),自然而然會選擇方便、省事、娛樂性偏高的地點來 實施校外教學。若教師肯在教學準備上多花點心思,秉持著「為教學而辦 校外教學」的理念來選擇地點(李崑山,2000b),則校外教學即可發揮它 最大的實質意義。
校外教學活動的計畫與準備過程相當重要,籌備過程周詳嚴密,才能 使教學活動順利推展,學生方能獲得有效的學習。完善的教學準備工作可 以使校外教學活動同時達成多項的學習目標,使學生獲得有意義的學習,
並促進學習的正向遷移,茲說明如下(朱慶昇,1993;李慶耀,1993;周 孟志,2003;徐治霜,2006;蔡瓊英,2003):
(一) 召開籌備會議:會同相關人員召開校外教學籌備會議,依據教學 單元或課程需要,選擇適宜的校外教學目的地,並將校外教學活動 計畫呈報給相關的行政人員。
(二) 勘察地點:親自前去勘察地點,了解動線的流暢性、空間的安全 性,並發掘當地可運用的教學資源,以作為活動流程和教學設計之 依據。
(三) 設計校外教學通知單:發下通知單向學生和家長說明校外教學的 相關內容(地點、日期、行程等),請學生先行蒐集活動地點的相關 資料。
(四) 設計教學活動:依據教學科目、活動地點特性和學生的程度,設 計完善的校外教學活動。
(五) 教學預習:蒐集活動地點的相關資訊向學生說明,與課程領域相
連結進行教學預習。
(六) 行前教育:在活動日前實施行前教育,向學生說明行程的注意事 項與活動安全。
(七) 製作學習單或活動手冊:依據活動地點的資源製作學習單或活動 手冊,或者準備其他的觀察記錄表作為評量工具。
(八) 設計延續性活動:預先設計活動結束後的延續性學習活動,譬如 心得、作文、繪畫等,提前告知學生,學生在活動中會更加留意可 供運用的素材,使學習更加完整與充實。
二、校外教學的活動設計
實施校外教學最重要的意義,在於配合教學單元,安排相關的教學情 境,讓學生透過實地的觀察、體驗和參觀等活動,去學習與領會相關的知 識與情感,以便和教科書及老師所傳授的內容相互融合,內化認知、技能 並陶冶情意,增進教學效果(周孟志,2003)。教育哲學家皮德氏(R.S.
Peters)認為教育應是屬於多樣態的歷程,任何活動只要是符合了價值 性、認知性與自願性三大規準,即可被視為教育活動,而非僅發生於學校 中的活動才是(伍振鷟,1999)。因此如何設計一個兼具價值性、認知性、
自願性的校外教學活動,事前的週詳計畫就顯得非常重要,以下就校外教 學的辦理方式、活動流程和具體策略作討論。
(一)校外教學的辦理方式
何怡君(2005)指出,學校的校外教學或戶外體驗學習一般都歸屬訓 導處辦理,主要是基於學生安全維護考量。目前常見的戶外體驗學習有下 列四種類型。
1.教育主管單位固定安排的校外教學:如兒童育樂中心、動物園、天文 台、故宮博物院等社教機構,以台北市為例,每年教育局都會依年級 安排各校學生參觀,提供學生學習的機會。
2.學校本位的戶外體驗活動:大部分由學校統一規劃,再由年級或班級 實施,也可由學年和學校商議決定,訓導處參與的程度及協助的部分 較多,如校際交流、畢業旅行、學年共同的校外教學等。
3.班級本位的戶外體驗活動:班級配合教學的需求,規劃適當的戶外體 驗活動,通常都由班級教師和家長的協助共同完成,也可以透過班群 教師的合作,學校協助的部分較少。
4.臨時性的戶外體驗活動:有些特殊的展覽或活動,在開學前規劃校外 教學時並未公布,但因為特別或有意義,所以班級臨時規劃增加。不 過臨時性的校外教學不宜過多,以免影響正常的教學。
因彰化縣教育局未安排固定的校外教學活動,皆由各校自行辦理,因 此本研究對於校外教學的辦理方式主要分為四種:1.全校性、2.學年性、
3.結合有意願教師一同實施(班群性)、4.班級自行辦理或班親會模式。
(二)校外教學的活動流程
教師通常依課程的需要、活動地點的特性、距離遠近、教學目標、
教學對象、教學科目、活動時間長短等的考量,來選擇校外教學的地點,
若安排的是認識社區與家鄉的鄉土教學活動,通常都是以步行的方式在學 校附近作實地訪察與解說;若安排的是畢業旅行或班親會的活動,則可能 搭乘遊覽車至外縣市作校外教學。李崑山(2006)參酌楊冠政(1997)的 研究,將校外教學的活動流程由四種簡化成三種:
1.步道式:活動過程在一線狀步道上進行,依序設立學習站。此步道 可設於學校內,亦可延伸至校外的社區、公園或小山坡。
2.多點式:學習站不在一條線状步道上,而是分設在不同定點,且各 站學習內容不重覆,地點間以專車接送為主,步行為輔。
3.定點式:僅在一定點辦理,讓學生進行觀察、記錄、測量或實驗等 活動, 可作為各科融入式之校外教學。
教師應根據當次校外教學的目的來規劃活動流程,原則上可以依照年
段作為地點選擇的分類依據(鄭坤昌,2005),如低年級以短程為主,可 以採用步道式或定點式的活動流程;中高年級因自主能力較高,則可以規
段作為地點選擇的分類依據(鄭坤昌,2005),如低年級以短程為主,可 以採用步道式或定點式的活動流程;中高年級因自主能力較高,則可以規